环保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制度
环保部门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保部门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环保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环保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高效便民、服务大局的原则。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环保部门设立以下组织架构:1. 部长:负责全面领导环保部门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职责,确保环保政策落实。
2. 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业务,负责部门内部管理。
3. 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科室,如综合科、监测科、执法科等。
4. 人员:按照岗位职责,配备相应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如下:1. 部长职责:(1)全面领导环保部门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法规;(3)统筹协调各部门职责,确保环保工作顺利开展。
2. 副部长职责:(1)协助部长开展工作;(2)分管具体业务;(3)负责部门内部管理;(4)监督检查下属科室及人员工作。
3. 科室职责:(1)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环保业务工作;(2)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3)协助其他科室完成相关工作。
4. 人员职责:(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3)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三、工作制度第六条环保部门工作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第七条工作流程:1. 接收任务:接到工作任务后,及时汇报,明确任务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2. 制定计划:根据任务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3. 执行任务:按照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4. 考核评价:对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保密制度:1.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对工作中接触到的敏感信息,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传播。
四、监督与考核第九条环保部门设立监督考核机构,负责对各部门及人员进行监督考核。
第十条监督考核内容:1.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进度和效果。
机关环境管理制度
机关环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环境管理,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工作环境的改善,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机关环境管理是指对机关工作场所的环境进行管理和维护,包括对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公共区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机关环境管理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五条机关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确定环境管理责任人,明确环境管理流程,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加强环境管理培训,定期进行环境管理评估,不断完善环境管理工作。
第二章环境管理要求第六条机关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光线充足,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
第七条机关应设置垃圾分类箱,保持垃圾分类,垃圾应定期清理,保持环境卫生。
第八条机关应保持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转,办公设备应进行定时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机关应加强空调设备的管理,保持空调设备的清洁和正常运转,提高空气质量,保证员工的健康。
第十条机关应加强绿化管理,定期修剪植物,保持绿化花草的健康生长,提高工作环境的舒适度。
第十一条机关应加强消防管理,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消防演练,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机关应加强电力管理,合理使用电力资源,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降低能源消耗。
第三章环境管理责任第十三条机关应设立环境管理部门,明确环境管理责任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四条环境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环境管理检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机关领导应加强对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视,支持环境管理部门开展环境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管理氛围。
第十六条机关员工应严格遵守环境管理规定,自觉保护环境,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参与环境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机关应加强环境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环境管理的认识,增强环境管理意识。
第四章环境管理流程第十八条机关环境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环境管理计划制定:环境管理部门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环境管理计划,明确环境管理目标和任务。
机关环保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环保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机关环保工作,提高机关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环保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推行绿色办公,降低机关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第三条机关环保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负责。
第二章环保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环保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环保工作职责。
机关设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监督机关环保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要设立环保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环保工作。
环保管理员要具备一定的环保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环保培训。
第六条制定环保工作计划,明确环保工作目标和任务。
机关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总结环保工作。
第三章绿色办公与节能减排第七条推行绿色办公,减少纸张消耗,提倡电子文件和无纸化办公。
加强办公设备节能管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设备。
第八条加强机关车辆管理,合理调配车辆,提高车辆利用率,减少公务用车。
鼓励机关工作人员低碳出行,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九条加强机关用电、用水、用气管理,实行分户计量、按需供应。
开展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条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
加强垃圾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减少垃圾填埋。
第四章环保宣传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素养。
开展环保知识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环保技能。
第十二条利用机关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机关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环保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对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环保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机关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机关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3篇)
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改善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保障员工身体健康而制定。
二、责任和义务1. 机关负责人应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员工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和整治工作,确保办公环境清洁卫生。
3.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保持个人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三、环境卫生管理措施1. 办公区域清洁a. 每天清晨开始工作前,员工应保持工作桌面整洁,把垃圾扔进指定垃圾桶。
b. 每周定期进行办公区域清洁,包括桌面、文件柜和地面的清理,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实施。
c. 定期对办公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2. 垃圾分类处理a. 在办公区域设置垃圾分类桶,员工应根据垃圾分类要求将垃圾投放到相应桶中。
b. 定期清理垃圾桶,避免垃圾满溢和产生恶臭。
3. 室内通风a. 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减少细菌滋生。
b. 在空调使用期间,定期清洗空调过滤网,并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4. 办公室公共区域清洁a. 定期清扫公共区域的地面,保持地板干净整洁。
b. 定期清洁公共区域的公共设施,如洗手间、茶水间等,保持其卫生干净。
5. 员工个人卫生a. 全体员工应注重个人卫生,保持个人清洁,不懈怠于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b. 定期进行员工个人卫生培训,提高员工个人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
6. 病媒生物的防治a. 每天开展卫生清扫,包括地面、办公桌面和卫生间等区域,以预防病媒生物滋生。
b. 配备专用清洁用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换,以保证卫生清洁效果。
四、监督和责任追究1. 机关环境卫生检查由内部监察部门负责,并定期向机关负责人报告检查结果。
2. 对于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机关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并纳入个人档案。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机关员工。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六、结束语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升员工生活水平和工作效率。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规范环境保护行为,保障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生态系统的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体、社会组织等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坚持以人为本,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第四条国家、地方政府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确保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环境监测和污染物排放控制,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防止对环境造成损害。
第六条个人应当保护环境,不随意乱扔垃圾,不破坏生态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第七条地方政府应当设立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公布监测数据,并对环境状况进行分析和预警。
第九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建立环境污染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的环境投诉和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环境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对污染物进行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章环境修复与复原第十三条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环境状况,制定相应的环境修复与复原计划,加强对环境修复与复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第十四条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修复与复原计划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复原。
第六章环境保护的奖惩机制第十五条对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环境保护局内部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局内部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局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环境保护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人员管理1.成立人事部门,负责环境保护局人员的招聘、考核和晋升等工作。
2.实行合理的人员编制,确保各职位的配备以及岗位职责的明确。
3.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内容和规范,提高工作效率。
三、办公室管理1.办公室内的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并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完成任务。
2.办公室应保持整洁,文件应妥善归档,信息应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3.办公室设立领导岗位,负责办公室的协调和管理。
四、资金管理1.成立财务部门,负责环境保护局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统计工作。
2.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科学、规范运行。
3.严禁财务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流程1.建立工作流程图,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每个工作环节都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能够按时完成。
3.建立工作汇报制度,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需按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安全防护1.建立安全防护意识,对涉及环境保护事业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防护措施。
2.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制度,一经发现安全事件需立即向上级汇报,并进行防范和处理。
七、监督管理1.设立内部监察部门,负责对环境保护局内部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建立举报制度,对环境保护局内部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并进行处理。
3.加强内部交流,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工作的协同效率。
八、奖惩机制1.建立员工奖励机制,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2.建立员工惩罚机制,对工作不认真负责、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进行处罚。
九、宣传工作1.建立宣传部门,负责环境保护意识和技术的宣传工作。
2.定期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以上为环境保护局内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该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提高环境保护局的整体管理水平,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机关单位环保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环保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环保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环境保护组织管理、环境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
第三条本机关单位应当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将环境保护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和日常管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设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机关的环境保护工作,研究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设立环境保护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的环境保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协调各部门开展环境保护活动。
第六条明确各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污染防治第七条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化石能源消耗,控制扬尘、尾气等污染源。
第八条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污水集中处理,提高污水处理效率,保护水资源。
第九条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固体废物,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四章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第十条推广绿色办公,节约使用文具、纸张、能源等资源,减少浪费。
第十一条加强用水、用电、用气等能源管理,采用节能设备和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推广垃圾分类,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度。
第五章生态保护第十三条加强生态保护,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第十四条开展生态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生态环境问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第十五条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生态文明意识。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对环境保护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和奖惩。
环保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样本(3篇)
环保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样本(一)全局所有车辆均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优先保证____和紧急状况处理、应急监测、项目、接待等用车,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不得私自使用。
(二)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公车,一经发现,严格按上级有____车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三)车辆一般不外借,职工和外单位因特殊情况需借用车的,须向办公室申报并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四)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安全停放,不酒后驾车,不出现违章现象。
驾驶人员因饮酒或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事故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驾驶员应及时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和车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六)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按时在办公室上班,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方,随时听从办公室调度安排。
节假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方,未经批准不得上路行驶。
(七)车辆需进行维修保养的,由驾驶员申报计划,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维修时必须按照审批项目实施维修,维修后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八)因工作需要出差的,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单位派车,无车调派可搭乘公交车、其他单位公务车或租用合法车辆,一律不得使用私家车,对未按单位规定擅自搭乘非法车辆、私家车等出现的安全事故,后果由本人负责。
(九)单位公务车所加油票,必须经随车领导或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报销。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环保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样本(二)(一)财务人员必须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其他财务法规,努力学____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二)全局财政预算内经费坚持“局长一支笔”签字报销原则,项目资金、财政预算外追加资金由分管领导审检,主要负责人审签。
项目资金、预算外追加资金一次性支出____元以上由局务会研究。
各项开支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财务人员坚持财务报销原则,所有单据未经局长审批,财务人员不得随意报销。
环保部门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保部门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环保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保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第三条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正廉洁;(二)高效务实,服务至上;(三)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四)勤政廉政,严于律己。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环保部门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办公室:负责部门内部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二)综合科:负责环保政策法规宣传、业务培训、信息报送等工作;(三)环境监测科:负责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等工作;(四)环境执法科:负责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行政处罚等工作;(五)环境影响评价科: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评估等工作;(六)污染减排科:负责污染减排工作、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七)生态保护科:负责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职责:(一)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工作,确保部门工作高效运转;(二)综合科:负责环保政策法规宣传、业务培训、信息报送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环境监测科:负责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等工作,为环境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四)环境执法科:负责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行政处罚等工作,维护环境法律秩序;(五)环境影响评价科: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评估等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六)污染减排科:负责污染减排工作、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七)生态保护科:负责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一)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报部门领导审批;(二)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三)部门领导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
环保局机关管理制度
环保局机关管理制度一、制度的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做好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环保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局领导、各部门、科室、岗位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参照以下程序:(一)组织起草组;(二)制定初稿;(三)内部审查;(四)相关部门意见征询;(五)局领导审批;(六)印发并全面推行。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劳动法》;6.《劳动合同法》;7.《劳动保障监察条例》;8.《行政管理法》;9.《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0.《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等。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1.名称: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范围:所有环保局机关工作人员。
3.目的: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4.内容:(1)制定环境保护政策;(2)监督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3)对环境事故进行调查、处理;(4)积极推广环保知识;(5)建立环保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5.责任主体:局领导、各部门、科室、岗位人员。
6.执行程序:(1)全面宣传制度内容,确保全员知晓;(2)依照制度要求,开展各项工作;(3)按照工作流程,完成各项任务。
7.责任追究:(1)局领导对环保工作有重要领导责任;(2)各部门、科室、岗位人员对所承担的环保工作负责。
如因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导致环境污染等问题,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补充说明:本制度需要不断完善,修订时应当参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适用性,同时加强对制度的执行,提高环保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环保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环保办公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环保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旨在营造一个绿色、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二、组织机构1. 环保办公室设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设秘书一名,负责日常事务。
2. 环保办公室下设以下部门:环保政策研究室、环保项目管理室、环保宣传室、环保监测室、环保信息室。
三、工作职责1. 环保政策研究室:负责研究国家及地方环保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起草环保相关文件、报告;负责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2. 环保项目管理室:负责环保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监督、验收等工作;负责环保项目的预算、资金管理。
3. 环保宣传室:负责环保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负责环保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负责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
4. 环保监测室:负责环境质量监测,掌握环境污染状况;负责污染源监督、检查;负责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
5. 环保信息室:负责环保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负责环保数据的管理、统计、发布;负责环保网络平台的建设、维护。
四、工作制度1. 上下班制度:全体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 请假制度:工作人员因事、因病需请假,应提前向主任或副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 考勤制度:实行考勤打卡制度,每月进行考勤汇总,对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进行通报。
4. 保密制度: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5. 工作交接制度: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离开岗位,应提前向主任或副主任报告,做好工作交接。
6. 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7. 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资产的管理,实行登记、领用、归还制度。
8. 环保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生态环保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生态环保部门管理规章制度1. 介绍生态环保部门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文将介绍生态环保部门管理规章制度的背景、目的以及相关条款。
2. 背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设立了生态环保部门,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以监督和管理相关环保工作。
3. 目的生态环保部门的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在于:(1) 保护生态环境: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以减少污染排放,防止生态环境破坏,维护生物多样性。
(2) 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环保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
(3)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和执法体系,提高违法行为查处的效率和力度,保障环境治理的有效实施。
4. 管理规章制度(1) 环境评估制度:规定各类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评估,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物排放,确保项目不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损害。
(2) 污染治理制度:对于存在污染的企业和地区,强制实施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恢复生态环境。
(3) 生态保护制度: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完整性。
(4) 资源利用制度:推动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循环利用,限制过度开采和浪费。
(5) 环境监测制度: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实时监测环境污染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环境污染事件。
(6) 执法监督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提高违法成本。
5. 效果与展望生态环保部门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果。
空气质量、水质状况等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打击。
然而,在生态环保领域仍然面临许多挑战,更多的努力还需要进行。
未来,生态环保部门将不断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推动更加全面、深入的生态环境治理。
6. 结论生态环保部门管理规章制度是维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做好县机关大院的环境卫生工作,创造干净、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县机关大院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义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的新风尚,共同维护公共卫生。
(三)实行卫生包干责任制。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大院办公楼门厅、各楼层卫生、楼道、餐厅和楼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各单位室内卫生以及办公室门窗玻璃。
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严格落实大院卫生管理责任制,树立本单位良好机关形象。
(四)凡在大院内工作、居住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办公楼及院区卫生管理(一)各单位及个人必须保持办公区域卫生,不得乱丢烟头、纸屑、果皮、杂物、通道内停放车辆、堆放各种杂物;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箱,保持地面清洁;严禁在电梯内吸烟;严禁在办公室、楼道内乱丢杂物。
(二)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干净。
便后要及时冲水,不得将垃圾废物等倒入水池、厕所,防止堵塞。
不得乱涂、乱画、乱刻,禁止用烟头熏烤门板等。
(三)大院内各卫生区要在上班前____分钟进行打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地面整洁干净,环境良好,无卫生死角。
(四)大院公共区域的灭蚊、蝇、鼠、蟑螂、白蚁等工作,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专人负责。
第三章食堂卫生管理(一)食品卫生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鲜或已腐烂变质的原料。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志和废料必须清楚干净。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同有秩序地在冰箱内存放,不随地乱放,以免弄脏污染。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存放。
6、冰箱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随开随关。
7、熟食品、卤菜等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以免变质。
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9、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
环保中心管理制度
环保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保中心的管理工作,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环保中心是围绕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专门机构,是负责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核心单位,具有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使命。
第三条环保中心的管理制度是环保中心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科学发展理念,依托科技进步和人才优势,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推动环保中心的快速发展。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环保中心全体员工,是员工履行职责、规范行为的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环保中心的组织结构包括领导机构、管理机构、支持机构。
第六条领导机构由环保中心的领导班子组成,负责对环保中心的全面工作进行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管理机构是环保中心的主要决策机构,根据领导机构的指示,负责具体的工作推进和落实。
第八条支持机构包括各部门和职能部门,负责环保中心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环保中心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负责环保中心全面工作的实施和推进;(二)负责环保中心的各项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三)负责环保中心的经费和资产的管理;(四)负责环保中心的人事管理和培训工作;(五)负责环保中心的宣传和对外交流工作。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条环保中心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高效的组织机构;(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做到合理规划和有效管理资产;(三)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四)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做到员工的合理配置和培训。
第五章保密制度第十一条环保中心的保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保护环保中心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二)保护环保中心员工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三)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信息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环保中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单位环保工作制度模板
单位环保工作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提高环保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环保工作管理和监督。
1.3 本单位环保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实行环保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环保职责,确保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环保工作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2 设立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协调沟通。
环保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环保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2)组织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3)组织环保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能;(4)组织环保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环保问题;(5)组织环保事故的应急处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6)组织环保工作的对外沟通和协作,维护单位的环保形象。
2.3 各部门和岗位的环保职责:(1)生产经营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环保工作,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环保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3)财务部门:负责环保经费的保障和合理使用;(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环保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安全监管;(5)其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环保工作。
三、环保工作计划与实施3.1 环保管理部门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环保工作计划,明确环保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3.2 环保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环保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2)环保监测和评估计划;(3)环保培训和宣传计划;(4)环保管理和监督措施;(5)环保事故应急预案;(6)其他环保工作相关内容。
3.3 各部门应按照环保工作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环保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环保单位环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环保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环保工作效率,确保环保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环保单位所有员工,以及与环保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1.3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2.1 环保单位设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改和监督执行环保管理制度,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2 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环保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负责编制环保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环保项目;(2)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3)负责环保设施的改造、升级和技术创新;(4)负责环保培训、宣传教育和技术交流;(5)负责环保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6)负责环保投诉、举报和信访的受理和处理。
三、环保设施管理3.1 环保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设计、建设,并符合环保要求。
3.2 环保设施运行期间,应确保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3 环保设施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4 环保设施改造、升级和技术创新应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技术发展趋势。
四、环保监测与检测4.1 环保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进行监测和检测。
4.2 环保监测与检测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定期上报。
4.3 环保监测与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
五、环保培训与宣传教育5.1 环保单位应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和环保技能。
5.2 环保单位应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5.3 环保单位应与相关单位合作,开展环保科技交流与合作。
六、环保信息管理与公开6.1 环保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环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6.2 环保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公开环保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单位环保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环保工作的管理,提高环保工作水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环保工作,包括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宣传教育等。
第三条本单位环保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依法管理,科学决策;(三)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单位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环保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环保办公室,负责日常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环保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本单位环保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三)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四)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环保工作;(五)处理环保投诉、举报;(六)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环保工作情况。
第七条各部门应设立环保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环保管理员职责:(一)贯彻落实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和环保办公室的决策、部署;(二)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环保教育培训;(三)监督本部门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四)及时发现、报告、处理本部门环保问题;(五)参与环保检查、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环境保护第九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环保责任。
第十条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对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十二条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四章污染防治第十三条加强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十四条加强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确保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第十五条加强清洁生产,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第五章环境监测第十六条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三篇)
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机关都应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和环境卫生意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内部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包括机关场所的清洁、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保养、垃圾分类处理等。
第二章机关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各级机关应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机关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的卫生知识和管理技能。
第五条机关领导应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视,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机关领导应定期检查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第六条机关职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的内容第七条机关场所的清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持室内清洁,及时清扫地面和办公桌面,垃圾及时清理。
(二)定期消毒公共区域,如走廊、休息室等。
(三)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清洗空调和通风设备。
第八条机关应设立卫生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保养。
卫生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九条机关应设立垃圾分类处理站点,为职工提供方便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职工应按照规定将垃圾分类投放,并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活动。
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督和考核第十条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机关领导。
第十一条机关领导应定期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要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提供工作情况报告。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机关领导可以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机关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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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纳环发…2011‟33号泸州市纳溪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经研究决定,现将《泸州市纳溪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泸州市纳溪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制度一、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为优化发展环境,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以及设立的服务窗口,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了解政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公务、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应当指导办事人员填写有关申报所需的材料。
第六条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
第七条申请办理行政认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对于承办人不在岗或承办人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以及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理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九条承办人应当认真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并将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回复办事人员。
第十条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首问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并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履行首问负责制度职责进行督促、考评。
第十一条局纪检组对本级行政机关履行首问责任制度实施监督、考评。
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的,依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限时办结制度第一条为优化发展环境,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以及设立的服务窗口,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并参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同类事项办理时限,确定标准办理时限。
行政机关能够当场办结的,应当场办结。
第四条行政机关办理本制度所列事项应当编制《行政机关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监督部门电话,并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限时办结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相关文件、材料或指令的次日起计算。
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补正文件、材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补正文件、材料有遗漏的,其办理时限从其第一次收到补正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原因和理由,并同时告知办理时限。
第七条局纪检组对本级行政机关履行限时办结制度实施监督、考评。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的,依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以及设立的服务窗口,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检举、控告。
对效能投诉处理工作由局纪检组负责。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情节较轻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责任人评优评先资格,对单位或股室负责人予以告诫;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按照区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未按规定建立的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组织实施的;(二)多次发生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行为的;(三)属于本级部门审批的事项,超时办结的;(四)应由本级部门上报审批的事项,拖延上报的;(五)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情形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单位或股室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取消该部门评优评先资格,对负责人予以告诫,并可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负责人予以诫勉或免职:(一)按规定建立的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未采取具体措施贯彻落实的;(二)不按规定承诺本部门办理事项时限的;(三)未按规定建立首问负责事项登记制度的;(四)服务窗口无人值班的;(五)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六)不按规定编制并公布机关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的;(七)对重大或紧急事项,不按规定及时请示、上报并妥善处臵的;(八)本部门多次出现超时办结现象的;(九)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控告不及时处理的;(十)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部门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情节较轻的,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可对机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该机构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告诫或限期调离工作岗位,并可责令机构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或予以告诫;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诫勉或降职,并可对机构负责人予以诫勉或免职:(一)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的;(二)公务时间擅自离岗的;(三)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四)不按规定登记首问负责事项的;(五)不按规定接待、指导、引导、协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有关事项的;(六)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的;(七)应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八)不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的;(九)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情形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一)主动赔礼道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谅解的;(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三)主动挽回损失的;(四)其他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情形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二)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三)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四)拒不执行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或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的;(五)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
第九条追究部门的行政责任,由本级政府或同级监察机关实施;追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或同级监察机关实施。
第十条责任追究调查审结应当在15 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调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 日。
处理决定作出后5 日内,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实名投诉人、检举人或控告人。
第十一条受到责任追究的机关和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提起申诉。
第十二条本制度所称告诫是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但不够纪律处分的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批评教育的问责方式。
第十三条其他违反行政效能规定,构成行政过错的行为,依照《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处理。
有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行为,构成违纪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岗位责任制度一、岗位责任制是机关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责、股室职能和职位说明书,将单位、各内设机构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内容具体化,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的原则(一)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二)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三)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四)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三、岗位责任的内容(一)总体职能。
(二)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
(三)具体岗位的设臵及其职责。
领导岗位要明确一岗双责。
(四)实行AB岗工作制度,明确具体岗位的替代责任人。
岗位责任人(A)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B)代替履行,不能因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AB 岗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
四、有关要求(一)单位职工应认真履行所在岗位工作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二)职工除了完成本职岗位工作外,对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要按时按要求完成。
(三)凡在工作中因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未履行好岗位职责,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和经济处罚。
五、文明办公制第一条爱岗敬业,遵守纪律。
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号,不串岗聊天,公务时间不做与公务无关的事情;外出办事遵守请示报告制度,遵守会场纪律和公共秩序。
第二条环境优美,整洁卫生。
办公环境整洁、卫生,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废物,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办公环境做到窗明几净、环境优美。
第三条用语规范,文明礼貌。
积极推广普通话和文明服务用语。
多用“您好”、“请问”、“谢谢”、“再见”等礼貌用语和敬语,不讲粗话、脏话、土话,杜绝服务忌语。
第四条衣着整洁,端庄得体。
第五条仪态端庄,举止大方。
坐姿端正,站姿笔挺,举止文明,仪态得体。
不趴伏桌面、不仰面跷脚。
第六条精力充沛,服务热情。
工作精神饱满,有朝气,有干劲,服务群众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第七条工作高效,及时准确。
办文办事、解答咨询、处理问题及时准确、简洁高效。
不推诿拖拉,不敷衍塞责。
第八条厉行节约,廉洁勤政。
树立节约意识,爱护公共财物,节约办公用品,控制公务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