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渔业互助保险现状看现代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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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互保工作制度内容包括

渔业互保工作制度内容包括

渔业互保工作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总则1. 为了加强渔业互保工作,保障渔业生产安全,促进渔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渔业互保,是指渔业生产者依法自愿参加,通过共同交纳保险费,建立风险保障基金,互相承担渔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互助合作保险制度。

3. 渔业互保工作应当遵循自愿参加、互助互济、公开透明、风险共担、简便快捷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1. 渔业互保协会是渔业互保工作的实施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渔业互保工作。

2.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办事机构,理事会负责决策、监督工作,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办事机构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3.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聘请专业人员从事保险业务,并建立健全保险理赔、风险评估、保费定价等制度。

三、保险范围和保险费1.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根据渔业生产的特点和风险,确定保险范围,包括船舶、渔民、渔船设备等。

2.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根据保险范围和风险程度,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并报渔业互保协会理事会批准。

3.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建立健全保费收取制度,确保保费的及时、足额收取。

四、理赔程序1.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理赔程序,包括理赔申请、理赔审核、理赔支付等环节。

2. 渔业生产者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向渔业互保协会报案,并按照理赔程序提交相关材料。

3.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自收到理赔申请之日起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审核,并将理赔结果通知渔业生产者。

4.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理赔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理赔相关资料和证据。

五、风险管理和防灾减损1.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防范和风险应对等。

2.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定期组织渔业生产者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渔业生产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能力。

3.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建立健全防灾减损措施,包括发布安全生产提示、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等。

谈渔业互助保险在渔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谈渔业互助保险在渔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管理 , 目的是预 防事 故 、采取措 施防
止事 故和 在事 故发生 后实 施有效 施救 以减 少损 失。 渔业 是典 型的高 风险 行业 ,客观 上 更需 要建 立完善 的风 险保障体 系。
经济 杠杆 调节在 生产 总过 程 中具
有 调节 和推动 作用 ,通过 给予 有利或 不利 的 条 件 去 鼓 励 或 限 制 生 产 、分
私下 交 易或 离行政 符的 l l l 介交 易 方式进 行 ,一 I J . 报 废的 … I交通船 、 劣
质渔船 、 “t 无” 船 投 入, I , 将 给 渔 民 生 安 全造 成 做 人隐 患 , 由 此 给渔 业船 舶 “ 双挖 ” 制 度 的 吱 和 渔
护渔业安 全生产的 重要途径 。 ( 一 ) 为 渔 业 安 全提 供 保 障
等, 都具 有影 响 和调 节 经济 的特 点, 使
之符 合国 家预期 的发 展方 向。经济 杠 杆 调 节 也 是 渔 业 安 全 管 理 的 重要 手 段 。渔业互 助保 险能够 充分利 用保 费
渔 业的 高风险 ,决 定 了渔 业安 全 事故 的易发 性和 多发性 。其 中 ,渔 业 船舶 易发 生水上 安全 事故 ,相对其 他 行 业 而 言 ,具 有 发 生 率 高 、 损 失 大 的特 点 。对于 参加渔 业互 助保险 的会
产 活 动
保 险具有 无法 替代 的优势 。在组织 形 式 上 ,会 员既是 被保 险人 同时又是 保 险 人 ,容 易形 成会 员之 间的互相监 督
机 制 ,最 大 限 度 地 规 避 道 德 风 险 和 逆
作所 进行 的管理 。管 理责任 主体 为地
方政 府及渔 业行 政主 管部 门 ,具 体包

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问题及其改革措施

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问题及其改革措施

第16卷第10期 南方农业2022年5月Vol.16 No.10 South China Agriculture May 2022105周冬梅.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问题及其改革措施[J].南方农业,2022,16(10):105-107.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问题及其改革措施周冬梅(荣成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山东荣成 264300)摘 要 我国渔业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背景下,迈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渔业互助保险作为蓝色粮仓建设的保障,已经过3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实践中,互助保险存在政策性介入不足、管理体系不完善、险种少且标的定损难等问题。

在分析我国现行渔业互助保险发展的困境基础上,针对并借鉴东西方先进渔业互助保险实践经验,结合我国技术发展提出可实践的改革举措:完善我国渔业互助保险相关各层级法规、完善渔业互助保险组织的管理机制、引入再保险机制、增加险种、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创新渔业互保技术。

关键词 渔业互助保险;发展问题;改革措施中图分类号:F840.66 文献标志码:C DOI :10.19415/ki.1673-890x.2022.10.035《2021—2027年中国渔业行业市场全景调查及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显示,我国2020年渔业水产品灾情损失达到116.95万t ,与2019年相比增长32.73万t ,同比增长幅度达38.86%[1]。

我国2020年养殖受灾面积80.879万hm 2,较上年增长9.03%。

2020年我国渔业灾情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181.97亿元,相比2019年增长16.37%。

我国渔业灾情损失数据表明渔业产业灾害造成严重损失,渔业保险有巨大市场需求。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自成立至今,渔业互助保险的金融创新有效加强了我国渔业风险管控能力。

基于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实践中互助保险存在政策性介入不足、管理体系不完善、险种少且标的定损难等问题,本文进行了相关理论分析,以推动我国渔业保险行业的发展,在分析我国现行的渔业互助保险现状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渔业互助保险经验,对我国渔业互助保险进行技术创新,基于实践拟定改革举措,确保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健康发展。

中国渔业互助合作保险形成、运行及保障机制研究

中国渔业互助合作保险形成、运行及保障机制研究

中国渔业互助合作保险形成、运行及保障机制研究渔业是我国大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渔业产值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10%以上,渔业水产品出口额一直位于我国大宗农产品出口前列。

渔业也是世界上公认的高风险行业。

长期以来,渔业高投入、高风险、低保障的矛盾十分突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渔区社会稳定。

渔业保险在分散渔业风险、填补渔民损失、保障渔业安全生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渔业保险究竟采用何种经营模式,却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

在我国渔业保险发展实践中,商业保险公司多因渔业保险的高赔付率导致经营亏损而选择退出,以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渔业互助合作保险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出现以来一直持续经营,显示了极强的生命力,为渔民生产和生活提供了不可或缺的风险保障服务。

但是,有关渔业风险和渔业保险方面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专门性的渔业互助合作保险研究更是少见。

由于缺乏对渔业互助合作保险发展的理论基础分析,导致渔业互助合作保险发展实践中存在的需要理论指引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合理解释,也无法指导渔业互助合作保险未来的发展。

因此,系统性地研究渔业风险以及互助合作型的保险机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本文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渔业互助合作保险的形成、运行及保障机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方面:第一部分,主要回顾了渔业互助合作保险的研究成果,明确渔业互助合作保险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对渔业风险、渔业保险的特性进行界定,分析互助合作保险经营基础及其基本形态,为后续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第三部分,介绍发达国家(地区)渔业互助合作保险的发展历程,为我国渔业互助合作保险研究提供经验和借鉴。

第四部分,分析中国渔业互助合作保险的形成背景和发展过程,运用供求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解释其形成动因,并对现实市场进行了实地调查。

第五部分,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为分析对象,对其运行状况从经济和社会两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指出缺少财政政策支持和内部治理机制缺失是中国渔业互助合作保险发展运行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障碍。

渔业互保政策性保险的探讨与建议

渔业互保政策性保险的探讨与建议

下 ,努力实现 弱势群体通过 民间合作组织模 式转 移和管理 路 ,打 造 渔 业 互 保 的名 优 品牌 。 生产 风险 ,逐步提 高适 应市场经济 的 自我服务和 自我发展
于建设和谐社 会的大局 。
互保协会 l 年发展 、实践 的过程 ,正是党 的十 四届三 4 向市 场的过程 ,也是 国家 鼓励 和扶 持农 民和 农业生产经营
实 践 经 过 了许 多 困难 和 波 折 ,至 今 仍 有 一 些 没 能 逾 越 的政
三 、创建渔业保险系统的社会体制必须依 靠政府支持
从事 海上 渔业 生产 的 事业是 世界 上 风险最 大 、安 全 性最 不可靠的行业 。我们要 社会和谐 、人 民生活稳 定,必 续发展 ,通过十多年 的中国渔业互保协பைடு நூலகம் 的发展运作 ,证
的能力 ,以保 障渔业 经济稳定 、持 续、健康地发展 ,服务 中全 会确定建立社 会主义市场 经济 ,金融保 险开放改革面 依靠 全体互保 工作 者的艰苦奋 斗、勤劳工作 ,得 到广 组 织 ,建立为农 业生产经营 活动服务的互助合 作保险组织
大 会 员 和 渔 民群 众 的支 持 和 认 可 ,使 渔 船 船 东 互 保 事 业 取 开展 农业保 险业务 ,健全渔业 社会服务体 系的过程 。我 国
人 寿 保 险 公 司 、大 地 保 险 公 司 、华 泰 保 险 公 司 、 中华 联 合
W O” 世 贸 组 织 ,各 国 的 金 融 行 业 的 进 入 , 等 十 多 家 商 业 保 险 公 司 。 中 国渔 业 互 保 协 会 也 于 19 年 9 我 国 加 入 “ T 4 9 月 成 立 ,做 为 渔 民 自 己 的社 团 组 织 ,是 农业 部 主 管 、 经 民 保 险行 业 的 激 烈 竞 争 就 可 想 而 知 了 ,互 保 工 作 在 开 展 晚 、

我国渔业保险现状及对策

我国渔业保险现状及对策

我国渔业保险现状及对策赵 蕊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渔业保险的现状和渔业保险的特点进行研究,探讨适合我国发展渔业保险的模式,并对此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渔业保险发展模式 渔业保险合作社 再保险一、引言渔业是全世界公认的高投入高风险产业。

由于其开发利用是海洋和内陆水域游动性的生物资源,这些生物资源的生产活动环境相较于陆地有更大的自然风险。

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商业保险公司中被列为职业风险的最高级别,保险费率也最高。

我国是渔业大国,渔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11%,水产品产量占全球渔获物的三分之一,水产品贸易额占全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的四分之一。

相应的,我国面临的渔业生产风险也非常大。

据统计,我国是世界上渔船船员年死亡率最高的国家,是世界渔船船员年平均死亡率的2.8倍,渔业灾害损失每年达50亿元人民币。

但是在对渔民的直接走访调查中发现,长期以来,我国的海水养殖业一直受制于自然环境的变化,靠天吃饭,季节性特征明显,受各种灾害影响严重,造成的损失巨大且没有及时的补助措施。

当灾害发生而造成海产品产量大幅下降时,发生的损失绝大部分只能由渔民自己承担,而渔民遭受损失后对未来收入预期下降,对养殖业发展信心的缩减间接或直接导致整个海洋渔业的萎靡。

因此,探究合理的海水养殖业风险规避机制,以期在灾害发生时尽可能的降低渔民与政府面临的损失势在必行。

二、我国渔业保险发展的现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渔业保险逐步发展,但由于构成渔业保险经营模式的三大主体,政府、保险机构和渔民三者之间还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体系;经营渔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多属国有独资或国家控股,其产权制度仍不健全;政府投资经营的中国再保险公司,作为国内唯一的一家再保险公司,不能满足国内部分保险公司的再保需求,致使原保险经营人超能力承险现象十分严重。

所以说,中国目前还没有适合自身的渔业保险经营模式。

三、渔业保险的特点渔业保险之所以风险较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一是主观风险的广泛存在给保险业务实施造成主要障碍。

试论新形势下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现状和发展对策

试论新形势下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现状和发展对策

试论新形势下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现状和发展对策作者:朱曙光来源:《中国市场》2017年第27期[摘要]海洋渔业是高投入、高风险行业之一,渔业开发需要利用海洋和内陆水域游动性的生物资源,这决定其生产活动环境较陆地有更大的风险,特别是海洋捕捞业和养殖业,最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损害。

近年来,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成绩显著,为本省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成为渔业防灾减灾的重要保障体系。

同时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是依托渔业行政机构开展工作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这一特性使得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在承保理赔业务上存在了一些问题。

文章通过对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存在的优势和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渔业互助保险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海洋渔业;风险;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对策建议[DOI]10.13939/ki.zgsc.2017.27.0411 引言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是广大渔民以及其他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或为渔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实行互助共济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通过组织渔业系统会员互助共济,为会员生命财产损失提供经济补偿,并向会员提供安全服务,提高会员防灾抗灾能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健康稳定发展。

目前,我国的渔业协会除了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外,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都单独成立了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

笔者从一名协会理赔人员的角度提出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在承保、理赔方面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并尝试论证改进的措施与方法,为本省在承保和理赔模式改进上提供参考。

2 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概况渔业是大农业的一部分,渔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江苏省渔业的发展离不开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的保驾护航。

江苏省拥有渔船近9万艘,其中海洋渔船近9000艘,内陆渔船8万艘,拥有渔业人员20多万,其中海洋渔民近7万人,内陆渔民近16万人。

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的若干思考

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的若干思考
四、发展展望
当前我国渔业互助保险正处于 新的起点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 完善发展,深化改革不断深入,面向 未来发展,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将呈现 “五化”特征。
(一)经营市场化
面向未来,随着渔业互助保险系 统的脱钩改革,渔业互助保险市场将 出现更多的市场经营主体,将面临更
大的市场竞争。过去以行政力量主导 渔业互助保险发展的模式迎来更新变 革,市场将发挥对渔业互助保险的资 源配置作用。
(三)建立起覆盖我国大陆全沿海 省(市)的业务布局,形成了相对稳 定客户群
经过不断发展,中国渔业互保 协会在沿海地区设立了天津、上海、 广西、海南、辽宁、黄渤海区、东海 区、南海区等8个办事处,地方在本地 区设立了河北、江苏、浙江、福建、 山东、广东和宁波等7个地方性渔业互 保协会。25年来,我国渔业互助保险 系统累计承保渔船90万多艘(次), 渔民1270万人(次),为渔业生产提 供专业的风险保障近3万亿,共计为10 万多艘渔船、1.3万名死亡(失踪)渔 民和10.3万名受伤渔民提供经济补偿 金超过60亿元,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 体。
(二)我国渔业互助保险系统迈入 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行 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 的通知》(中办发〔2015〕39号), 对我国渔业互保协会改革做了总体设 计。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民政 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 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 号),将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改革列入 脱钩改革名单,并提出了具体改革意 见。渔业互助保险系统根据政策要 求,结合实际发展的需要,对未来体 制机制的改革路线图做了总体谋划, 正逐步落实到改革行动中。
(二)中央与地方制定财政支持政 策,引导渔业互助保险产业健康发展

中国渔业互助保险政策研究文献评述

中国渔业互助保险政策研究文献评述
二、研究现状 (一)渔业互助保险的法律制度
研究
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之所以缓
慢,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没有建立健 全法律体系,缺乏法律支撑。《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主要对商业保险 公司的经营给予定位和规范,而对渔 业互助保险这类的合作组织提及较 少,渔业互助保险只能在法律地位缺 失的情况下探索前进。作为农业保险 的重要组成部分,渔业互助保险由于 欠缺法律的规范和保障,信用信誉遭 质疑,在实际发展中阻碍重重。一些 学者对渔业互助保险的法律制度问题 进行了研究。
1987年中央5号文件《把农村改 革引向深入》中提出要“积极试办合 作保险”后,全国一些地方逐步开始
了对合作保险的探索。
1994年7月,中国渔业互保协会 (原名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成 立,是第一家全国性农业互助合作 保险组织。据了解,全国共有25个省 (市、区)依托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建 立了渔业互助保险机构,主要开展渔 船财产、渔工安全和水产养殖等互助 保险业务,涵盖沿海、主要内陆省份 和港澳流动渔民。据初步统计,2016 年,全国渔业互保系统承保渔民80.94 万人、渔船6.78万艘,提供风险保障 3359.38亿元,支付经济补偿金7.57亿 元。从渔业互助保险多年来的实践经 验看,互助保险在农业保险中具有极 其重要的作用地位。本文梳理近年来 渔业互助保险主要研究文献,结合我 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现实,提出政策 建议。
探讨 分析
渔业互助保险是渔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渔业安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当前我国渔 业互助保险的发展还相对薄弱,在实践中仍存在法律制度缺失、未被纳入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 财政政策支持不足等问题,阻碍了渔业互助保险的健康持续发展。本文通过系统梳理研究近年来我国 渔业互助保险研究成果,结合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的国情,提出政策建议。

我国渔业互助保险研究综述

我国渔业互助保险研究综述

彳祺珞峰大嗲学报M l i l 我国渔业互助保险研究综述陈盛伟王晓丽(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泰安201H8)摘要:自1994年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成立以来,我国渔业保险实现了由商业性向互助性的转变,渔业保险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

实践中,互助保险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但在法律地位、险种展业、费率厘定、标的定损等方面依旧存在问题。

本文总结了国内渔业保险由商业性向互助性转变的研究成果,跟进分析了现行渔业互助保险、气象指数型水产养殖险,以及地方性渔业互助保险的支持性政策,指出了我国现行渔业互助保险在保险人的法律地位,巨灾风险的分摊和转嫁机制,以财政补贴为主渠道的支持政策,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业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为今后的进一步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渔业互助保险;互保问题;政策支持中图分类号:F840. 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5X(2017)02-0067-04渔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产业,改革 开放以来实现了快速发展。

2015年,我国水产品增 产量6699. 65万吨,比上年增长3. 69%,其中养殖 产量4937. 90万吨,同比增长3. 99%;捕捞产量 1761. 75万吨,同比增长2. 84%。

截至2015年末,渔船总数104. 25万艘,其中机动渔船67. 24万艘,非机动渔船37. 01万艘;渔业人口 2016. 96万人,渔 业从业人员1414. 85万人。

2015年,由于渔业灾情 造成水产品产量损失99. 91万吨,受灾养殖面积 690.81千公顷,沉船3122艘,死亡、失踪和重伤人 数33人,直接经济损失达200. 16亿元。

[1]由于我国 渔业产业具有灾害发生率高、损失大的特点,渔民对 于渔业保险的需求愈来愈迫切。

渔业互助保险是渔 业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我国自1994年农业部成立 的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其业务主要是组织渔民 互助共济,“会员合力帮一家”,即通过大家缴纳一定 的费用来共同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生 命和财产损失,提高渔船船东的防灾抗灾能力,保障 渔区社会的稳定,促进渔业经济的持续发展。

渔业互保的现状与策略探索

渔业互保的现状与策略探索

对于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渔业互保的保费负担较重,导致一些渔民无法享受到渔业互保的保障。
渔业互保存在的问题
保费负担较重
在一些地区,渔业互保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存在不足,无法满足渔民的需求。
保险服务不足
渔业互保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一些渔民可能并不了解渔业互保的相关政策和参保方式。
宣传力度不够
渔业互保发展的策略探索
提高渔业互保的信息化水平
渔业互保发展的趋势预测
04
渔业互保保费收入持续增长
随着渔业产业的发展和渔业互保意识的提高,渔业互保保费收入将不断增长。
不同地区保费收入增长速度差异
沿海地区的渔业互保保费收入增长速度将高于内陆地区。
渔业互保保费收入的趋势预测
赔付率将呈现波动中上升的趋势
随着渔业互保覆盖面的扩大和赔付标准的提高,渔业互保赔付率将逐渐上升。
渔业互保发展的新机遇分析
竞争压力加大
随着渔业互保市场的逐步开放,竞争压力逐渐加大,如何提高自身竞争力成为渔业互保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渔业互保发展的新挑战分析
法规与监管环境变化
政府对渔业互保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相关法规也逐步完善,对渔业互保企业的合规性和运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技术创新挑战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如何运用新技术提高渔业互保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成为渔业互保企业需要面对的挑战。
渔业互保的作用
渔业互保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最初由渔民自发组织形成。
渔业互保的发展历程
起源
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渔业互保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逐渐形成了覆盖全国各地的渔业互保体系。
发展阶段
随着渔业互保的发展,政府也加大了对渔业互保的支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财政补贴等方式推动渔业互保的发展。

渔业互保的现状与策略探索

渔业互保的现状与策略探索

渔业互保的现状与策略探索渔业互保是指针对渔民损失的保险制度,旨在为渔民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和安全生产环境。

然而,当前国内渔业互保存在许多问题,如保险数量不足、保险覆盖面狭窄、理赔难度大等,这些问题导致渔民难以从中获得实际的益处。

因此,本文将对当前渔业互保的现状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策略,以期改善和优化渔业互保制度。

一、渔业互保的现状1、保险数量不足当前国内渔业互保制度中的保险数量不足,无法满足渔民的需求。

根据统计数据,全国约有1.5万个渔村,但累计渔民参加互保的数量少于10万人,同时,许多地区没有推出渔业互保,渔民缺乏保障。

这种现状使得许多渔民难以在遭遇自然灾害等风险时得到及时的帮助和补偿。

2、保险覆盖狭窄目前,国内渔业互保制度覆盖范围较窄,仅限于部分地区和部分农民合作社。

同时,保险资金仅用于渔船或生产设备受损的赔偿,未能涉及渔民的人身安全。

如遇到人员伤亡、健康问题,依靠渔业互保无法得到补偿。

因此,渔民往往为了保障自身安全,不得不自己承担风险,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3、理赔难度大在现有的渔业互保制度下,渔民在发生损失时,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理赔流程。

但现实中,由于保险公司的赔偿流程复杂,渔民面临着较大的理赔难度。

而且,一些渔民缺乏法律常识和理赔技巧,在面对复杂的理赔流程时更加不利。

因此,大多数渔民都存在理赔难度大的问题,导致保险制度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二、渔业互保的策略探索1、加大保险数量为满足渔民的需求,应积极推进渔业互保制度的普及,提高渔民参保的数量。

各级政府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渔民参保意识。

同时,保险机构应该加强与渔民联系,提供更多具有针对性的保险方案,满足渔民需求。

2、拓宽保险覆盖范围应该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扩大渔业互保的覆盖面,使得更多渔民能够从保险制度中获得益处。

同时,保险资金应该用于涵盖人身伤害风险,确保渔民的人身安全。

3、简化理赔流程针对当前理赔难度大的问题,建议简化理赔流程,降低渔民的理赔难度。

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

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

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为了保障渔民的利益,提高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国决定推出政策性渔业保险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实施方案。

一、保险范围政策性渔业保险的范围包括渔船、渔网、渔具以及渔场的损失、船员的意外伤亡和伤残、渔业产品的损失等。

二、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将承担以下责任:1. 渔船、渔网、渔具等财产损失。

保险公司将根据渔船、渔网、渔具等的实际价值以及渔民的投保额度来计算赔偿金额。

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向渔民赔偿损失。

2. 船员意外伤亡和伤残。

保险公司将根据船员的实际工资以及渔民的投保额度来计算赔偿金额。

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向渔民赔偿损失。

3. 渔业产品的损失。

保险公司将根据损失的类型和程度以及渔民的投保额度来计算赔偿金额。

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向渔民赔偿损失。

三、保险费用政策性渔业保险的保险费用将由渔民和政府共同承担。

具体分配比例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保险理赔渔民在发生损失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

保险公司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勘察和鉴定,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理赔。

五、保险责任限制和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责任的限制和免责条款,以保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六、宣传和培训政府将加大对政策性渔业保险的宣传力度,向渔民普及保险知识,提高渔民保险的意识和理解。

同时,政府将组织相关培训,提高渔民的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监督和评估政府将加强对政策性渔业保险的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

同时,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政策性渔业保险制度,提高渔民的福利水平和生产效益。

总之,政策性渔业保险的实施将为渔民提供保障,减少渔业损失,推动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将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渔民的保险意识和理解,促进渔民的保险参与程度。

此外,政府将加强对政策性渔业保险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保险公司履行保险责任。

加大渔业互保支持力度保障渔民安全生产

加大渔业互保支持力度保障渔民安全生产

加大渔业互保支持力度保障渔民安全生产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渔业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产业。

在这个行业中,渔民承担了巨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渔民的安全生产,需要加强渔业互保,提高保险支持力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探讨这个问题。

一、渔业互保的意义。

渔业业务具有高风险和高不确定性的特点。

从事渔业的人员常常面临着天气变化、海况变化、装备损坏等意外情况。

当事故发生时,渔民和渔船会面临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巨大损失。

由于大多数渔民的家庭经济状况较为脆弱,他们往往难以承受这些损失,这就需要有外部机构对他们进行保险赔偿。

同时,渔业互保的实施将使渔民之间形成一种紧密的联盟关系,加强了彼此之间的联系和信任,进一步增强了渔业的稳定性和发展性。

二、当前保险支持力度的不足。

目前,我国渔业互保制度还处于发展初期,各种保险资金的支持力度相对较低,不能很好地满足渔民的需求。

一方面,由于保险机构对风险的精算比较困难,整个渔业保险市场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另一方面,渔民自身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缺乏相关保险常识,对于保险产品的需求和价值缺乏充分的认识。

三、保障渔民安全生产的措施1.加强宣传,提高渔民保险意识。

应积极宣传保险的作用和优势,让广大渔民了解承保渔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他们的保险意识和保障能力。

同时,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多种途径向广大渔民传达保险理念和保险产品信息,提高渔民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优化保险产品,提高保险支持力度。

应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型,设计出各种不同的保险产品,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和商业保险机构的作用,加大对渔业保险市场的扶持力度,降低保险费用,提高理赔效率,提升保险支付的支持力度和效果。

3.建立健全保险机制,完善监管体系。

为了推动渔业保险市场的健康和有序发展,应建立完善的渔业保险监管体系,规范保险市场的交易和运营环节,加强保险产品的监管和管理,提高保险机构的信誉和市场竞争力度,促进渔业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渔业互保作用发挥情况汇报

渔业互保作用发挥情况汇报

渔业互保作用发挥情况汇报渔业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产业之一,也是许多渔民及其家庭的生计来源。

在渔业生产中,渔民们面临着各种风险,如自然灾害、渔业资源减少、市场波动等。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渔民们通过互保的方式进行合作,共同应对风险,保障彼此的利益。

在实际生产中,渔业互保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将就渔业互保作用的发挥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渔业互保在风险分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渔业生产中,由于天气、海洋环境等因素的不确定性,渔民们面临着损失的风险。

通过互保,渔民们可以将风险进行分担,减轻个体的经济压力。

一旦发生损失,互保组织可以给予相应的补偿,保障渔民们的生产和生活。

这种风险分担的方式,有效地提高了渔民们的生产积极性,保障了渔业生产的稳定进行。

其次,渔业互保在资源共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渔民们通过互保组织,可以共同利用渔业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在资源丰富的季节,互保组织可以协调渔民们的生产行为,避免资源过度捕捞,保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资源匮乏的季节,互保组织可以通过资源调剂,保障渔民们的生产需求。

这种资源共享的方式,有利于提高渔民们的整体收益,保障了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渔业互保在市场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渔业市场波动较大,价格不稳定,渔民们面临着市场风险。

通过互保组织,渔民们可以共同应对市场风险,降低价格波动对个体收益的影响。

互保组织可以通过市场信息的共享,协调渔民们的销售行为,提高渔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这种市场风险的共同承担方式,有利于提高渔民们的整体收益,保障了渔业生产的稳定进行。

综上所述,渔业互保在风险分担、资源共享、市场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渔民们的利益,促进了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互保组织建设,提高互保的覆盖面和服务水平,促进渔业互保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为渔民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渔业互保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

渔业互保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

渔业互保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一、总体工作情况自从成立渔业互保组织以来,我们重点关注渔民的权益保障和渔业生产的安全稳定发展,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展。

1. 加强宣传和宣传工作针对渔业互保组织成立初期,我们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和宣传工作,向广大渔民群众介绍渔业互保的意义和作用,倡导渔民加入渔业互保组织,使得组织的知名度逐渐提高,吸引了更多的渔民加入互保组织。

2. 完善渔业互保制度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我们积极探讨和完善了渔业互保制度,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互保规章制度,明确了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为渔民的利益保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3. 开展安全生产活动针对渔业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活动,包括安全知识培训、安全设备配备等,有效提高了渔民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加强监督和管理我们建立了一套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对渔民的保险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提高了互保组织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5. 及时处理赔付问题对于发生的意外事故和损失,我们及时处理赔付问题,保障了受损渔民的权益,增强了渔民对互保组织的信任和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 渔民参与度不高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宣传工作,但是仍有一部分渔民对互保组织的理解不够深刻,参与度不高,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渔民对互保组织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2. 互保基金筹集困难随着互保组织规模的扩大,互保基金的筹集也面临一定的困难,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寻求更多的支持和帮助,确保互保基金的稳定筹集。

3. 互保制度不够完善尽管我们已经建立了一套互保制度,但是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需加强研究和改进,提高互保制度的健全性和实用性。

4. 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加强虽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活动,但是我们也发现在渔业生产中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渔民的生产安全。

渔业互保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

渔业互保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

渔业互保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一、总体情况渔业互保是指渔业从业者为了共同应对渔业风险而进行的自愿互助保障活动。

渔业互保在我国已有数十年的历史,是一种经济上的互助形式,通过共同承担风险,减少个体损失,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利益。

近年来,随着渔业产业的发展,渔业互保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和完善。

二、工作目标今年度我们渔业互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完善渔业互保体系,提高渔民参与度,增加互保基金规模,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重点1. 完善互保机制。

根据渔业生产的特点和所面临的风险情况,进一步完善渔业互保的制度和规则,明确风险的分担和互保基金的使用范围。

2. 提高参与度。

通过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广大渔民对渔业互保的了解和认识,增强他们参与互保的积极性。

3. 扩大基金规模。

鼓励更多的渔业生产者加入到互保组织中,增大互保基金规模,提高风险补偿的能力。

4. 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加强对渔业生产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的研究和预防,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四、主要工作内容1. 完善互保制度和规则。

结合渔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对现有的互保制度和规则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当前的情况,同时保护渔民的合法权益。

3. 开展渔民义务保险工作。

在完善互保基金规模和制度的鼓励渔民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增强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做到互保和商业保险相结合。

五、工作成效1. 完善了互保制度和规则,提高了互保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获得了广大渔民的一致好评。

4. 通过加强风险防范工作,降低了渔业生产中的各项风险,有效减少了损失,保障了渔民的合法权益。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的问题:在工作实施过程中,部分渔民对互保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参与度并不高,互保基金规模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2.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渔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互保的认知,增强参与意识,鼓励更多的渔民加入到互保组织中。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八、结语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们渔业互保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渔民提供了更好的风险保障,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关于开展渔业互助保险雇主责任险的几点思考畜牧渔业论文

关于开展渔业互助保险雇主责任险的几点思考畜牧渔业论文

关于开展渔业互助保险雇主责任险的几点思考-畜牧渔业论文关于开展渔业互助保险雇主责任险的几点思考赵林涛1,郭庆祝2(1.长海渔港监督处,辽宁长海116500;2.大连渔港监督局,辽宁大连116015)众所周知,海洋渔业具有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两者交织的根本特性。

生产作业水域的依赖性、水体的隐蔽性、生产的季节性、作业渔场的不确定性和环境的灾害性决定了海洋渔业具有不同于其他陆域行业的高风险特征,被认为是一个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安全可控性较弱的高危行业。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搞活带动了个体渔业的蓬勃发展,个体渔船成为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主要致富工具,同时也成为家庭的主要财产。

如果没有保险机制或者说保险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海洋渔船一旦遭遇灾害性事故就很难恢复生产,“三年小康一年赔光”,因灾返贫,因灾致贫的现象就会发生。

因此,健全完善海洋渔业互助保险体系建设,特别是开展雇主责任保额相关政策的研究,对推进渔业互助保险事业健康开展尤为重要。

1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现状近年来,大连市海洋渔业互助保险事业持续发展。

2013年,渔业互保人身险入会渔民2.1万人次,医疗险入会渔民1.5万人次,船舶险入会渔船7 000艘次,共完成保费总收入近5 000万元,同比增长超过20%。

尽管互保工作取得很大的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策性保险未覆盖大面。

仅个别县区财政给予资金配套,拉动作用对互保工作全局影响有限。

互保比重大的县区政策性保险工作进程艰难,主要原因在于互保协会仅仅是民间组织,财政很难预算专项资金或补贴对其予以支持,这一点仍需要继续争取政策,全力推进,力求突破。

二是渔业互保竞争优势急需强化。

在引导渔民群众参保入会工作中,要在热情服务和政策优势上“下工夫、打好牌”,行政手段应为辅助措施。

只有强化互保工作自身功底,“打铁先得自身硬”,才能赢得优势。

互保理赔工作要在科学规范的前提下,精简索赔要件,畅通理赔程序。

只有方便渔民群众,方便基层工作,才能促进展业和理赔工作顺利开展,才能更好地赢得信任和尊重,才能焕发渔业互保事业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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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渔业互助保险现状看现代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制度
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上,渔业要比农业还古老,然而如今渔业是农业的一个主要产业,建设现代农业的一般理论和普遍实践也适用于渔业。

渔业由于以水为背景形成了“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特性,一旦遭受一场大的海损事件,就可能使渔民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

现代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制度的出台实现了广大渔民生命和财产的风险转
移和管理,为渔民撑开了保护伞,为创新我国渔业风险保障制度进行了宝贵的探索。

由于渔业“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特性,渔业保险也充满风险,商业保险公司根本不愿碰这块“烫手山芋”,从而出现了“真空地带”。

导致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对渔业保险“望而却步”。

资料显示,从1984年至1994年10年间,全国各保险公司共收取1.14亿元渔船保险费,结果赔付了1.14亿元。

事实上,渔业保险的业务相对其他保险更为复杂:保险费率难以厘定,损失难于评估,理赔难度大。

所以,成本高风险大,保险公司要做,费率就会很高。

费率高,老百姓就保不起;费率低,又缺乏分保制度,风险集中在保险公司,致使赔不起损失。

上世纪九十年代,由农业部牵头,成立了中国渔船船东
互保协会(2007年7月改称中国渔业互保协会)。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在我国高风险的渔业有了风险保障,给从事海洋渔业事业的渔民、渔船带来了希望。

至2008年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年保费收入突破3个亿,巨大的惊喜背后,意味着为更多的渔船、渔民提供风险保障。

但是相对于我国渔业大国的地位,相对于50多万艘机动渔船、180万捕捞渔民、1200万渔业人口,相对于每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几百亿的渔业经济损失,协会也恰恰就是“汪洋中的一条船”,起到的作用杯水车薪。

于此同时,尽管多数船主、船东认识到渔业保险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物价飞涨,不但要应付渔民高额的保费,更要面临燃油、维修以及给渔民开资等问题。

大大动摇了在渔业互保协会参加保险的决心。

更有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凭借其低费率获得广大渔民的青睐。

但是,商业保险却不做养殖保险,船舶保险也是做大避小,做钢避木。

因此,处于渔业之中的高风险包袱都扔给了渔业互保协会。

这使得协会运作步履维艰。

从根本上看,渔业互助保险须得到政府的财政补贴以及相关优惠政策的扶植。

只有这样,才能够使渔业互保协会得以正常运作,良性发展,并可以不断扩大展业,造福于更多的渔业从业人员。

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增强,支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完善。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出台了政策性
渔业互助保险政策。

与商业性保险比较而言,政策性渔业保险主要不是依靠价格机制和市场竞争来发展业务,而是靠国家政策和政府力量来发展壮大。

它需要国家利用法律、行政、财政、税收、金融等非市场化手段为渔业保险提供一种制度安排,它的服务领域是商业保险部愿涉足的、风险极高的渔业领域;它的服务对象是目前居弱势群体地位的广大渔民;它的服务目的是使这些渔民享受最基本的保险服务,是他们在受灾后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和救助,能及时恢复生产和生活;它的目标是不断提高政策性渔业保险在广大渔区和涉渔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发挥最大的神会效益,使渔民和政府都能满意的双赢结果。

2008年4月28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农办财〔2008〕67号文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项目的通知》,决定于2008年5月1日开始在全国七个重点渔业省部分重点渔区开展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补贴险种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补贴比例为25%,补贴资金总额为1000万元。

试点承担单位确定为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及有关省级互保机构。

由于渔民享受到了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所需交付的保金要比原来低很多,所以许多渔民纷纷来到各地的互保机构参加保险。

更有一些主机功率在136千瓦以上的大船的船主、船东积极到各地的互保机构为自己的渔
民、渔船购买保险。

由此构成一个良性循环,羊毛出在羊身上,互保协会所收取的保费越多,其为渔民提供风险保障的能力也就越强,为渔民做的贡献也就越大。

值得一提的是,沿海一些地方政府也逐渐意识到这种“抛砖引玉”的重要性。

在给予渔民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外,也参照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办法,提供了相应的资金补贴。

以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为例。

2008年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农办财〔2008〕67号文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项目的通知》下发到原金州区后,区海洋与渔业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局长向主管区长申请区政府为中央政策性保险配套资金。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政策性保险给予1:1配套补贴。

补贴对象为辖区内20马力以上、证书齐全有效且具备适航条件的渔船,该补贴的发放与中央财政补贴同步进行。

至今,金州新区(原金州区与原开发区)船籍的渔业船舶,可享受渔船全损保费的50%补贴。

从2008年开始至今,新区政府一直为渔业互保配套资金,配套资金达80万元左右。

从外部大环境看,走“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之路是渔业行业的唯一选择,也是正确选择。

一是符合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方针政策要求;二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渔业行业发展实际;三是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普遍欢迎和渔民群众的热情拥护;四是符合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管理的需
要,具有得天独厚的行业管理优势。

从内部小环境看,政策性渔业保险是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

协会依托渔监、船检部门开展工作,可最大限度降低运作成本,还可以贴近渔民、熟悉情况,做到迅速赔付、取信于民。

现代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制度的出台使渔业互保事业
能够稳步、持久、健康发展,做强做大。

让渔业互保为我国渔业保驾护航,为广大渔民安全生产、确保渔民生命财产损失提供可靠有力保障,使渔业互保真正成为广大渔民安全与风险保障的基地。

参考文献
[1]孙颖士,论现代渔业建设中的渔业保险制度.
[2]杨斌,渔业互助保险为渔民撑开保护伞.
[3]李建华,发展现代渔业面对三大安全问题.
[4]孙颖士,中国农业政策性保险论文选.
(作者单位: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理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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