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督查活动的通知-
商务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 ) 三 中标 回收企业应将 回收的旧家电与回收凭证按时 、
同步交至拆解处理企业 。拆解处理企业 要对 回收凭证信息 、
家 电以旧换 新信息管理 系统 中拆解补贴 申请表信息 和旧家
电进 行 认 真 核对 。未 做 到 回 收凭 证 、 解 凭 证 与 旧 家 电一 一 拆
对应的 , 不予兑付运 费及拆解补贴 。 ( ) 四 中标企业销售网点兑付消费者补贴 资金 时, 应在销
门 审核 同意 。 中标 销 售 企 业 和 经 营 五类 家 电 ( 对 电视 机 、 电冰
按照《 废弃 电器 电子产品处理企业 补贴 审核指南》 等文 件要
求 ,加强对拆解处理企业废 旧家 电拆解处理数量 的审核 , 严
格监控关键拆解产物( 包括阴极射线 管、 印刷 电路板 、 冰箱保
温层 材料 等 ) 去 向 , 的 防止 环 境 污染 。 拆 解处 理 数 量 的证 明 对
商 务 部 财 政 部 环境 保 护 部 关 于进 一 步规 范 家 电 以 I换 新 工 作 的通 知 E /
l ; 爿瞒■ ■ 瞳
商务 部 财 政 部 环境 保 护部关 于 进一 步 规 范家 电以 旧换新 工作 的通 知
商 商 贸 函 [0 12 0号 2 1 ]1
各省 、 自治区、 直辖 市、 计划 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 财政厅( )环境保护厅( ) 局 , 局 :
( ) 4月 1 目起 , 四 自 5 各地 商 务 主 管 部 门 会 同财 政 、 境 环
得领用新凭证。严格 回收凭 证发 放管理制度 , 中标回收企业 要将回收凭证 发放 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 到回收凭证管理责 做
任 可追 查 。 ( ) 解 处 理 企 业 要 在 5月 底 前 建 立 废 旧家 电进 、 、 八 拆 出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及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
一
3 — 1
国务院公 报 2 ] 3 0 1・ 2
企业 及 其备 案 网点 及相 关个 人 ,应 当遵 守本 办法
规定 。
民 ,要采取 电话 回访 、实 地调查 等方 式按 一定 比 例进 行定期 抽查 ,抽查 情 况应专 门造 册 。采取 商
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的主要责任
执行 监 管 ,促 进 中标 生产 企业 、中标流 通企 业及
在地方,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 、
其备案销售 网点 ( 以下简 称备案 网点)规范经 营 ,确保家 电下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 《 家电下
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财政 、商务、工业和信息化
给予 通报 批评 ,取 消 当年评先评 优 资格 。 ( 四)地方 各 级 财政 部 门要 会 同商 务 部 门对 信息 系统 数据 分析 常态 化 ,发 现异 常数据 或疑 似 骗 补行 为 ,要 及 时核查 处理 并作好 核查 纪 录 。对 检查 发 现未落 实好 本条 规定 的 ,给予通 报批 评。
乡监 管职 责 和违规 行为 处理 ,促 进家 电下 乡工 作顺 利实 施 ,我们研 究制 定 了 《 电下 乡政策 执行监 管 家 及违 规处 理办 法 》 ( 附件 ) 见 ,现 印发 给你 们 ,请遵 照执 行 。执 行 中有何 问题 ,请 及时反 馈 。 财 商 政 务 部 部
第二章
家 电下 乡主管部 门
家代 垫补 贴方 式 的 ,对补 贴 2台 以上 ( 2台 ) 含
及他 人 代 领 补 贴 的 农 民 ,乡 镇 财 政 所 要 实 现 1 0 抽 查 。对 检 查 发 现 未 落 实 好 本 条 规 定 的 , 0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当前经济形势,为扩大国内需求,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山东、青岛、河南、四川、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已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吉林、新疆、甘肃、青海、宁夏、西藏、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厦门、海南、江西、广东、深圳、云南、贵州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09年2月1日起开展家电下乡工作。
二、家电下乡产品为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13%予以补贴。
具体产品型号及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流通企业通过招标方式产生。
三、考虑到地震灾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财力比较困难,对地方负担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央财政将予以补助。
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请按财政部、商务部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结束——。
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监管年活动宣传标语.doc
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监管年活动宣传标语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监管年活动宣传标语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监管年活动宣传标语:★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
★绊人的桩不在高,违规的事不在小。
★保护广大群众利益,严打家电下乡以旧换新骗补行为。
★补贴惠及到千万群众,监管来不得半点松懈。
★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凭收购发票底单及有关记录,到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运费补贴。
★规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合法经营致富。
★回收企业向消费者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家电下乡惠民,造假骗补害己。
★家电销售商凭新家电销售发票存根和对应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
★家电销售商凭以旧换新凭证,按照新家电售价减去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
★你对骗补讲人情,责任对你不留情。
★骗取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是违法行为。
★强化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资金监管,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意识,严打骗补行为。
★守法经营利国利民利己。
★树立企业自身形象,促进政策规范运作。
★消费者通过网络或电话提出交售旧家电,回收企业上门收购。
★严打造假骗补行为,营造和谐良好环境。
★一朝骗补乐,数载铁窗苦。
★增强保护意识,防止农户信息被盗用。
★整顿规范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真正受益。
★政策利国利民,骗补害人害己。
★政策连着你我他,加强监管靠大家。
★政策暖人心,骗补害自身。
★只有防而不实,没有防不胜防。
★抓兑付从细处着眼,防骗补从实处出手。
★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上下结合,骗补难藏。
家电下乡补贴服务指南1家电下乡补贴服务指南一、补贴对象凡具有我镇农业户口并购买补贴类家电、摩托车的人员(以下简称“购买人”),均可享受财政补贴,但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
二、补贴标准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定额补贴的除外)。
三、补贴产品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摩托车共十类。
2024年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报告总结(三篇)
2024年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报告总结一、工作背景和目的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的过程中,家电下乡政策一直是一项重要的扶贫政策。
为了确保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本年度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工作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扶贫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内容和方法本次检查工作主要对全省各地级和县级财政部门、发改委、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家电下乡扶贫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采取了现场查看、座谈交流、文件审查等方法,收集了大量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总体情况本次检查共涉及全省100个地级市和县级行政区,其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亮点。
问题:1. 资金使用不规范。
一部分地区存在家电下乡资金挪用、滥用等行为。
部分地区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没有充分用于贫困家庭购买家电等方面。
2. 财务管理不到位。
部分地区的财政部门对家电下乡资金的收支情况没有很好的掌握,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事项审计不够严格,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及时。
3. 宣传工作薄弱。
一些地区的宣传工作没有做到位,导致贫困家庭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不足,申请购买家电补贴的人数较少。
4. 部分受益户资格不合法。
在一些地区发现了部分非贫困家庭冒领家电下乡资金的情况,造成了资金的浪费。
亮点:1. 一些地区对家电下乡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严格的评估和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
2. 部分地区在资金使用方面采取了创新的措施,如实行定向购买、建立家电下乡扶贫工作专门机构等,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
四、问题分析与建议根据发现的问题,我们对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问题分析:1. 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资金流向不明;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对家电下乡政策理解不足,将资金用于非贫困家庭或其他用途。
2. 财务管理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是财政部门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流程不规范,对家电下乡资金的监管和审计存在漏洞。
在洞口县家电下乡及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洞口县家电下乡及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洞口县商务局2011-5-31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辛苦了!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主要目的一是总结2010年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部署2011年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二是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一、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一)、主要成绩自2009年元月我县全面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我县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备案登记、销售产品、政府补贴等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家电下乡备案登记情况。
截止到2010年12月底,全县已完成备案登记106家,销售网点已遍布18个乡镇。
方便农民购买消费。
2、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
截止到2011年4月底,全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89362台(件),销售金额1.72亿元,其中:2009年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6496台,销售金额2720万元;2010年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7556台(件),销售金额9027余万元。
2011年1-4月销售25389台。
财税增加五百余万元。
3、落实家电下乡政府补贴情况。
截止到2011年4月底,共发放家电补贴2105万元,其中,家电下乡产品已补贴86358台,发放补贴资金2105万元,补贴兑付率96.63%;(二)、2010年家电下乡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1、领导重视。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
一是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洞口县下乡产品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洞口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多次在党政联席会、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听取全县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情况汇报,召开了三次以上的下乡产品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解决下乡产品推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市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领导分别在6月12月对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进行了调研及督察;四是及时解决工作经费40余万元(其中商务局8万元,财政局30万元),确保我县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
2、积极宣传。
为使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县商务主管部门在为每家销售网点统一制作“家电下乡指定销售门店标识牌”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中标企业与各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中的积极性,做到每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必须在门店的显著位臵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须知”、“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家电下乡补贴申报流程”;并充分利用节假日、赶集日,组织各销售商开展家电下乡政策集中宣传,向农民朋友详细介绍实施家电下乡相关信息,并发放书面宣传资料:实施家电下乡政策期限、家电下乡产品的识别、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规定、家电下乡补贴的产品范围、享受家电下乡补贴的人员范围、农民朋友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须知、家电下乡补贴申报程序及需提供的资料等等,这些宣传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安徽省“家电下乡 以旧换新”有奖知识问答
安徽省“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有奖知识问答一、单项选择题1、我省实施家电下乡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为期()年。
A、3年B、4年C、5年。
2、家电下乡的补贴资金最终由()承担。
A、商务部门B、销售网点C、中央和省级财政3、每户购买某一类家电下乡产品不能超过()。
A、1台B、2台C、3台4、国家规定的彩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是()。
A、3500元B、4000元C、7000元5、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从()购买。
A、家电下乡指定店B、所有电器商场C、旧家电市场6、家电下乡补贴可以()。
A、从当地商务局领取B、直接从县区财政部门申领C、由销售网点直接垫补7、农民小张买了一台5000元的落地式空调下乡产品,他可领到()元补贴。
A、500元B、650元C、520元8、如果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有质量问题,且厂商拒绝处理,消费者最好拨打当地()进行投诉。
A、商务部门电话B、工商部门12315C、财政部门电话9、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如洗衣机最高限价3500元)是指()。
A、指定的销售价格B、生产企业出厂价格C、规定的销售价格上限10、销售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时下列行为允许的是()。
A、销售价格高于最高限价B、销售价格低于最高限价C、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11、汽车下乡产品的补贴标准为()。
A、10%B、13%C、15%12、农民购买享受补贴的汽车产品,购买后几年内不得转移所有权?()A、两年B、三年C、任何时候都不能转移13、汽车下乡政策实施的截止时间已从2009年12月1日延长至()。
A、2010年3月1日B、2010年6月1日C、2010年12月31日14、农民购买享受补贴的摩托车下乡产品,每户最多可以购买()。
A、一辆B、两辆C、三辆15、我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时间是()。
A、2010年6月1日—2011年5月31日B、2009年6月1日—2011年12月31日C、2010年6月1日—2011年12月31日16、个人和单位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购买新家电的最高上限数量分别为()。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全文发布09年07月02日 22:50:33 来源:财政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福州市、长沙市财政、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改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制定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二○○九年六月二十八日附件: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废弃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
第三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先试点再全国推广。
第四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遵循“手续简便、方便消费、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补贴政策第五条 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9省市试点。
全国推广的工作安排,由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研究提出具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补贴方式及对象:1、凡在试点省、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试点省、市当地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购买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补贴。
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
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及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
第 四条
乡补贴 资金 审核兑付 J作 以及 财政 资 一 金安全 负有监管 职责 。省级财政部 门
要 专 项 检 查 和 重 点 抽 查 并 举 ,督 促 县 乡 财 政 部 门 落 实 好 家 电 下 乡政 策 , 防
.
息管理系统 ( 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 显示 已 领 取 补 贴 的农 民 , 采取 电话 回访 、 要 实地调查等方式按一定 比例进行定期
下乡主管部门 、 中标 生 产 企 业 、 中标 流 通企业 及其备案 网点及 相关个 人 , 应
当遵守本办法规定 。
第二章 家 电下 乡主 管 部 门
准确兑付补贴 资金。材料及信息不全
的, 应暂 停兑付 补贴 , 作假嫌 疑的 , 有
应 会 同有 关 部 门进 行 彻 底 核查 。 采 取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督 促 各 地 切 实 加 强 家
( ) 级 财 政 部 门 收 到 中央 财 政 一 省 预 拨 的 补贴 资 金 后 ,应 当 足 额 安 排 本
政 所 要 实 现 10 0 %抽 查 。 对 检 查 发 现
未落实好本条规定 的, 给予 通 报 批 评 ,
加 大监 督 检 查 和 重 点 抽查 力 度 ,切 实 规 范企 业 家 电 下 乡行 为 。
第二条
家 电下 乡政策执行监管
下 乡政策 ,认真 审核农 民补贴 兑付材 料 , 细查验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 仔 及时
的主要 责任在地 方 , 各省 ( 自治区 、 直 辖市 、计划单列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 财政 、 务 、 业和信 息化 等家 电 商 工
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 ,促进 中标生产 企业 、中标流通企业及其 备案销售 网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监督实施方案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监督实施方案一、背景2009年,中国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家电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提出“家电下乡”政策,即向农村地区推广一批优质、高效节能、适合农民需求的家电产品,同时给予一定的补贴政策。
该政策旨在促进农村家电消费,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家电产业的发展。
二、补贴资金管理1. 补贴资金来源1)中央政府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家电厂商政策性支持资金;4)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捐赠资金。
2. 补贴资金使用1)购买符合“家电下乡”政策要求的家电产品,包括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产品;2)支付物流和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3)开展家电下乡宣传和推广等相关活动。
3. 补贴资金管理机构1)中央政府设立的管理机构,负责国家统筹、资金拨付和监督等工作;2)地方政府设立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等工作;3)家电厂商设立的管理机构,负责向农村地区推广家电产品,并按照政策规定向农村消费者提供补贴资金。
4. 补贴资金管理制度1)严格的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制度;2)将补贴资金拨付比例定为70%以上,确保针对性和实效性;3)建立健全追责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并且按照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5. 资金监督及评估1)建立健全全程监督评估机制,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农村地区、真正用于家电下乡;2)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制定监督报告,公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重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施方案1. 宣传推广1)在媒体上、农村广场、村委会、乡镇政府、家电销售门店等广泛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宣传,让农村消费者了解到政策和补贴的具体内容;2)通过社区和媒体等途径加强关于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2. 资金申请1)农村消费者在正规家电销售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家电产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与相关证明材料;2)销售门店统一持有经商务、工商等有关部门审核的《农村家电下乡政策执行办法细则》等相关手续,并向当地政府申报。
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对活动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参与度、满意度、回收率等方 面。
反馈与调整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反馈并调整实施方案中的不足之处,确保活 动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CHAPTER 05
实施方案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 案
旧家电的回收率问题
回收率低
目前国内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率低,大量废旧家电未得到妥善处理,既浪费资源 ,又增加环境污染。
定价原则
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市场 行情和政策要求,制定合 理的旧家电定价方案。
公示制度
将评估结果和定价方案公 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消费 者异议处理。
新家电的采购和配送
采购渠道
通过大型家电卖场、官方 授权经销商等正规渠道采 购新家电。
配送方式
采取快递配送、定点配送 、上门配送等方式,确保 新家电及时送达消费者手 中。
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 实施方案
汇报人:
汇报时间:
CONTENTS 目录
• 背景和目的 • 实施方案总体概述 • 具体实施步骤和措施 • 实施方案的具体计划和时间表 • 实施方案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 实施方案的效益预测和评估
CHAPTER 01
背景和目的
背景介绍
当前我国家电市场已进入存量阶段,消费者对家电更新换代的需求日益增强。
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生活品质, 促进绿色消费。
CHAPTER 02
实施方案总体概述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背景和意义
随着家电产品的普及,许多家庭拥有多个旧家电。这些旧家 电不仅占用空间,而且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威胁。通 过以旧换新的方式,可以促进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同时减 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以旧换新政策
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商商贸发〔2010〕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商务、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工商、质检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商贸发〔2010〕190号)精神,现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商贸发〔2010〕19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
第三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实施期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期间做好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规定的从2011年起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政策的衔接工作。
第四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遵循“手续简便、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补贴政策第五条补贴方式及对象:1、凡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省份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具有本省户口的个人(以下简称购买人)将废弃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回收企业,并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可以享受家电补贴。
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
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2、在政策实施期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可享受运费补贴。
3、在政策实施期对购买人交售的旧家电完成拆解处理的拆解处理企业,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
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工作自查报告
大商电器新乡店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工作自查报告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积极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大意义。
我店自实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金监管,维护公民的切身利益,我店按照红旗区商务局要求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数据汇总新乡市从2009年7月开始试行家电下乡政策,截止到2011年3月,大商电器新乡店共累计销售家电下乡机型5077台,累计销售金额1117.5万元,享受国家补贴金额145.3万元。
新乡市从2010年7月试行以旧换新政策,截止到2011年3月,大商电器新乡店共累计办理以旧换新机型3975台,累计销售金额1483.8万元,享受国家补贴金额93.5万元。
二、办理程序我店自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补贴对象,严格按照标准兑付补贴资金,从未出现降低标准、截留和挤占补贴资金的现象。
并在兑付过程中严格审核以旧换新顾客、农民身份证明和发票以及产品评标识卡,并留下相关复印件。
三、手续资质我店经严格检查,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办理各环节手续齐全,资质完整,完全符合国家政策相关规定。
四、台账管理我店自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建立进销存台账,并设有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专员负责维护管理台账,确保办理的每笔销售和补贴都有账可查。
在以后工作中会继续加强台账管理工作。
五、政策宣传我店自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将家电下乡、以旧换国家政策内容、补贴产品、流程等政策信息,特别是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等信息,采取彩页、展架、展板、广播等形式在店内外进行大力宣传,让更多的居民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
六、监督检查我店经严格检查,自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没有发现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我店在以后的工作中会持之以恒地加强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监控回访制度,防止骗补行为的发生。
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实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实施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商务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02.25•【文号】财建函[2010]6号•【施行日期】2010.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实施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建函[2010]6号)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政府:家电以旧换新是继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后的又一项重要惠民利民政策,不仅有利于扩大消费,也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9个省市从2009年6月1日开始试点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已取得明显成效。
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决定,2010年5月底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试点结束后,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推大实施具体方案,现将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实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尚未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向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提出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申请,由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二、申请条件(一)地方配套措施。
1、地方政府要成立家电以旧换新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加强监管,确保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顺利开展。
2、地方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操作细则,落实应负担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同时保证财政资金安全,严防骗补。
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进展,依照«商务部、财政部、国家进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爱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法> (修订稿)的通知»〔商商贸发[2020]23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本实施细那么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
第三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实施期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期间做好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规定的从2020年起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政策的衔接工作。
第四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遵循〝手续简便、方便消费、直截了当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那么。
第二章补贴政策第五条补贴方式及对象:1、在政策实施期内,凡具有安徽省户口的居民和在安徽省注册登记的单位(以下简称购买人)将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回收企业,并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能够享受家电补贴。
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
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2、在政策实施期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可享受运费补贴。
3、在政策实施期内,对购买人交售的旧家电完成拆解处理的拆解处理企业,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
4、在政策实施期内,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
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
第六条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产品范畴: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
补贴产品范畴如国家调整,我省将依照国家调整范畴进行修订,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家电以旧换新的账务处理
家电以旧换新的账务处理家电以旧换新流程中,涉及销售企业、回收企业、拆解企业、购买者、政府5个会计主体,涉及会计业务范围广、内容多、数量大、难度高,如正常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价格补贴和运费补贴的确认与计量等。
下面我们分不同的会计主体,来阐述以旧换新业务的会计处理。
售企业实质上,《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可简单概括为“政府出钱、购买者少掏钱”。
销售企业不是该办法直接补贴对象,只是《办法》的审核人、垫付人和间接受益人。
从政府取得价格补贴后,销售企业并未增加其单笔销售收入,只是收回了本应向购买者收取的价款。
因此,销售企业取得的价格补贴实质是商品销售收入,不是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不能作为政府补助。
综上所述,销售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销售商品时,按向购买者实际收取的价款,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按向政府收取的补贴款,借记“应收账款”,按确定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向政府收取补贴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同时,在应收账款科目下设“应收补贴款——家电以旧换新”明细科目,这有利于企业了解销售多少以旧换新家电、从政府取得多少补贴资金等。
销售企业将补贴资金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纳入当期所得税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存在税收与会计差异。
回收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回收企业回收旧家电、再出售,需要自己承担运费。
《办法》规定,回收企业可从拆解企业取得运费补贴,而该补贴来源于政府。
因此,运费补贴属于回收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应作为政府补助,计入补贴收入或营业外收入。
上述补贴收入确认时点,不是收回旧家电时,而是回收企业将旧家电交售给拆解企业、并取得拆解企业认可时。
政府补助不是企业经营收入,它的大小或多少,与企业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
因此,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会造成企业税后净利润增加,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
为避免出现上述情况,《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10条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12.03•【字号】皖价费〔2014〕144号•【施行日期】2014.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4〕144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市县物价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14〕2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现就我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改革我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管理方式。
鉴于产品质量检验收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经研究决定,将市县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审批权委托市级管理,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1992〕价费字496号)有关规定,本着补偿成本的原则核定。
二、降低省级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整理归并我省原有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批准文件,降低收费标准,形成新的省级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
三、从严从低核定新增省级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产品、新材料和新能源不断涌现,国家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等也发生变化,不断产生新的产品质量检验项目。
对于此次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过程中,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新增产品质量检验项目,按照有关成本测算报告,并参考类似产品检验标准,从严从低核定收费标准,一并纳入新的省级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
四、新的省级产品质量检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本收费标准为委托检验收费标准,强制性监督检验按本收费标准的70%执行,仲裁检验可适当提高,但提高幅度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30%,涉及到产品质量寿命、使用性能的委托检验项目收费,国家和省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议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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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督查活动的通知
正文: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督查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省开展“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好监管年各项活动,结合我省实际,拟于近期对各市监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财明电〔2011〕4号情况,特别是开展“家电下乡防治骗补突击检查月”活动的进展情况。
(二)各地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突击检查月”活动中发现的新情况等。
(三)下一步加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防止骗补的工作打算及相关建议。
二、分组情况及时间安排
组成4个督查组,由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分别带队,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质监局等部门参加。
督查时间定于3月16日之后,为期一周。
具体时间、行程由各组自行安排并另行通知。
三、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集中听取各市情况汇报,每市实地抽查1-2个县区、每县区检查1-2个网点和1-2个乡镇财政所。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
认真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并组织好各项调研和督查活动。
(二)各督查组要在督促检查的同时,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协同配合各地开展好“检查突击月”活动,
提高工作效率。
对措施不力、流于形式、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省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大局的地方,督查组要及时上报省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督查组人员名单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督查组人员名单
1、第一组(合肥、六安、蚌埠、淮南市)
组长:殷路滨省财政厅企业处调研员
成员:柯文斌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处处长
方新省物价局价检局主任
王升省商务厅商贸服务处科员
联系人:殷路滨139****0095
2、第二组(滁州、巢湖、马鞍山市)
组长:葛敏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副处长
成员:汪跃建省财政厅企业处副调研员
陈烨省物价局价检局科员
董晓琴(女)省工商局消保处主任科员
联系人:汪跃建152****5149
3、第三组(安庆、池州、铜陵市)
组长:杨前炉省财政厅企业处副处长
成员:强文(女)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科员
韦章荣省工商局消保处主任科员
唐景波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副主任科员
联系人:杨前炉139****7828
4、第四组(芜湖、宣城、黄山市)
组长:鲁伟(女)省商务厅商贸服务处副处长
成员:徐新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处副调研员
殷群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科员
万勇省财政厅企业处科员
联系人:万勇138****1321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