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外包商管理作业办法(doc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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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外包商管理作业办法(doc13)
目的
为主动保证供方所交之原物料、零件/成品、委外加工品均为合格品,以及减少制造工程之白费,提升效率及质量。并保证如期交货给客户,必须对供方进行适度治理。
适用范畴
凡提供给本公司原物料、零件/成品、委外加工品等之供方均适用之。
定义及分类:
A.V.L.( Approved Vendor List ) 合格供货商名录。
A.P.L.( Approved Part List ) 合格物料品名录。
供方(Supplier) 包括供货商与外包商二大部分。
供货商分为I、II、III三类供货商。
I类供货商---
重要原物料(含安规类物料等)之厂商。
代工代料之组装厂商。(指买断本公司订单,自行采购、生产和直截了当出货之生产型态之厂商)
II类供货商---简易包材厂商、贸易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及后备供货商。
III类供货商---客户指定之厂商或国外供应厂商。
外包商---由我方供料,仅从事制造组装加工生产型态之厂商。
职责
采购单位/外包单位
负责开发新的供货商/外包商。
负责联络供货商/外包商评鉴时程,配合实施供货商/外包商评鉴。
实施供货商/外包商定期评判。
负责和谐供货商/外包商重新评鉴时程,配合实施供货商/外包商重新评鉴。
必要时辅导申请的提出。
负责合格供货商名录的登录、爱护与定期发行工作。
开发(工程)单位
配合实施供货商/外包商评鉴。
配合实施供货商/外包商重新评鉴及辅导。
对供货商/外包商进行技术协助。
品管单位
主导进行实施供货商/外包商评鉴。
实施供货商/外包商重新评鉴及辅导。
实施供货商/外包商定期评判。
负责对评鉴及辅导资料的保管。
作业内容
供货商/外包商评鉴
为新开发之供货商/外包商。
评鉴小组之编组
由采购/外包单位提出申请,SQE单位协同采购/外包、开发(工程)等单位共同组成评鉴小组,对供货商/外包商实施现场评鉴作业。小组成员应为各单位主管或其指定之工程师。
评鉴依据:
按照“厂商评鉴调查表”之评鉴项目,由评鉴小组到供货商/外包商处评鉴。
评鉴方式
书面评鉴: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供货商/外包商,可仅采取书面评鉴方式。
客户指定之供货商。
国外供货商/外包商。
贸易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已取得ISO9000,QS9000….等质量认证合格证明之供货商/外包商。(注:采购/外包单位应要求厂商提供有效期限内之『合格证书』)
简易包材供应厂商。
在大陆地区建档的海外供货商/外包商。
交货时随货附出货检验报告或材质证明(C.O.C)。
采纳定期或定批之抽样试作,或抽样送外化验。
现场评鉴:由评鉴小组针对直截了当物料或零件/成品之供货商/外包商执行到厂评鉴作业。
评鉴流程
若采取书面评鉴方式时,可由采购/外包单位和谐供货商/外包商填写并缴回供货商差不多资料表及公司概况表(供给物料类厂商须缴交),经质量经理确认核准后入DCC数据中心储存,此即视同已完成书面评鉴。
若采取现场评鉴方式时,由采购/外包单位提供供货商差不多数据表及公司概况表与厂商评鉴调查表给供货商/外包商。供货商/外包商须先填写相应的数据并进行自评作业,在规定的期限内缴交数据。有关数据经质量质量经理确认是否符合差不多要求,并回复采购/外包单位是否需要安排时程,由评鉴小组实施现场评鉴。
现场评鉴后,采购/外包单位汇总提出厂商评鉴调查表等数据,呈报质量经理主管核准。
现场评鉴等级分为
A级供货商/外包商:91≦分数≦100 优秀
B级供货商/外包商:71≦分数< 91 合格
C级供货商/外包商:61≦分数< 70 再评鉴
D级供货商/外包商:分数≦60 不合格
若评鉴结果为C级者,采购/外包单位通知供货商/外包商针对缺失进行改善,待其改善后择期再进行评鉴(半年内两次评鉴未达合格标准者,取消其供方资格)。
如现场评鉴结果为B 级(含)以上者,采购/外包单位通知供货商/外包商并会知品管、开发(工程)单位已取得评鉴合格,始可进行下一时期零件承认。若因专门需求,为争取时效,零件承认与供货商评鉴可同时进行(外包商可免执行零件承认作业)。
供货商/外包商评判
质量评判(50%)
评判单位:品管单位
评分方式
评分:
分数=﹛1-﹝特采批数*0.8+(退货批数+选择批数)*1.0﹞/总批数﹜×50交期评判(30%)
评判单位:采购/外包单位
评分方式
迟交率
评分分数=30×(1-迟交率)
配合度评判(20%)
质量配合度评判(10%)
品管依据供货商/外包商关于质量咨询题之处理时效、态度,以及其它质量信息等配合意愿予以客观综合评判。
三天内未回复改善计策者,由IQC提出书面警告,质量配合度评判扣4分。
一周内未回复改善计策者,IQC通知采购停止订购,质量配合度评判扣8分。
一个月内三次(含)以上未回复改善计策者,质量配合度评判为0分。
交期配合度评判(10%)
采购/外包单位依据供货商/外包商关于交期、价格等方面之配合意愿予以客观综合评判。
配合意愿专门好10~9分
配合意愿良好8~7分
配合意愿尚可6~5分
配合意愿差4~3分
配合意愿专门差2~0分
评判作业
每月评判
品管单位与采购/外包单位应每月针对供货商/外包商交货情形,实施供货商/外包商评判。每月供货商评判表由采购/外包单位会签品管并加以总结评判。每月统计期间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