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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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
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字号】景府办字〔2016〕107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
•【时效性】
•【主题分类】
正文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通

景府办字〔2016〕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6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国办秘函〔2016〕46号文件的通知》(赣府厅明〔2016〕10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平安稳定,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市急预案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指导科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了应急措施有序、有效,将突
发事件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同时也要认识到,应急预案建设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务必发挥应急预案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

二、抓好落实。

各地、各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要根据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落实方案,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大应急预案的修编、执行、演练等各项工作力度,使我市应急预案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总结报送。

各地要组织各级进行纵向到底的预案修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景德镇市专项应急预案修编任务分解表》落实责任,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预案修编,经市政府应急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市政府应急办将从中选择典型应急预案,报送省政府和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以适当形式交流推广。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
理的通知》
2.《景德镇市专项应急预案修编任务分解表》
2016年12月8日附件1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
国办秘函〔2016〕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室),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也要看到,应急预案覆盖不全、修订不及时、执行不到位,应急管理不充分以致影响预案效果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组织街道社区、乡村和企事业单位等制定应急预案编制计划,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风险变化情况和应急管理需要,及时完善部门应急预案体系。

当前,要特别关注极端天气事件造成衍生灾害多发、城市基础设施设计使用年限不断临近、社会利益关系调整和涉外安全风险突出等新情况新问题,组织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填补预案空白。

相邻地方的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组织加强区域联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共同做好可能发生的流域性、区域性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

“十三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应急预案全面完成一轮评估修订工作,实现应急预案质量的根本好转。

要重点评估有关法规和体制变化的新要求,以及安全风险和应急资源变化的新情况,着力完善预案信息发布、应急指挥、应急联动、舆情引导、应急资源保障等应急工作机制,增强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巨灾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考虑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特别是交通、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发生瘫痪的极端情况,进一步细化实化应急措施,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三、进一步推动应急预案落实。

目前,应急预案不落实的问题在一些地区和部
门仍比较突出,各方面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

要在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质量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执行力,严格实行应急预案执行主体一把手签批制度,并将预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和突发事件处置调查范围,对因不落实预案要求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同时,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事前加强应急平台、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事发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事件及时处置。

各地要结合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等,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

四、推进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大对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制定基层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组织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指导乡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优化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指导编制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应急操作手册,着重解决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把应急预案处置措施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开展基层应急预案优化示范行动,推进基层应急预案标准化建设。

五、探索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

要加大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力度,将应急预案相关工作流程、技术措施、资源保障等结构化、数据化,使应急预案“活”起来。

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和队伍、物资、装备、场所等应急资源数据库以及数据维护更新机制。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和试点,推进预案涉及的风险隐患和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一张图”建设,对可能影响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各种因素进行量化模拟,并根据受影响范围、人员等在数字化预案中提前准备备选方案,提高应急预案实用性。

六、扩大应急演练覆盖面。

严格落实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要着力增强应急演练的真实性、随机性和突发性,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探索利
用虚拟现实技术等开展应急演练,推进仿真演练技术和成果共享共用,不断扩大应急演练覆盖面。

充分利用应急演练成果,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队伍、物资、机制等方面问题,及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要及时跟踪了解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动态,总结提炼应急预案建设好的经验做法,分管理层级、分事件种类、分预案类型选一批典型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推广。

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典型应急预案电子版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送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将以适当形式交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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