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功有什么待遇(一等功退休后工资待遇有何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等功有什么待遇(一等功退休后工资待遇有何规定)立一等功待遇: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1、第十三条,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一)嘉奖;(二)三等功;(三)二
等功;(四)一等功;(五)荣誉称号。前款规定的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
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2、第十四条,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
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由军区级单位批准的,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由中
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奖章。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单位
颁发奖状;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单位授予奖旗。
3、第十五条,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
上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可以
提前晋衔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
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可提前衔或者提高职务和工资档次,获一等功以上的
文职干部,可提前晋级等级或提高职务等级和工资档次。
立二等功待遇:
一、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就是说,在按统一标准发给其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
因其荣立二等功,再按一定比例或定额增发优待金。
二、退役后作转业安置。《兵役法》第56条规定:
1、一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
的生产和生活。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安排工作。
2、《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4条第2项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官在服现役
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作转业安置。
立三等功待遇:
个人颁发奖章和证书,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按照下列标准颁发奖金,个人三等功两千元,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的比
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多次获得奖励的,不累积计算,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
发比例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