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公布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公布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中医药局
•【公布日期】2014.07.09
•【字号】苏中医政[2014]19号
•【施行日期】2014.07.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公布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
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苏中医政〔2014〕19号)
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
根据《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苏中医政〔2014〕14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审核,我局复核、公示,现确定魏多华等100名同志为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现予公布,并就做好培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市卫生局要加强对培养工程的管理,及时组织理论培训,协调培养对象外出进修,协助确定带培导师,按时完成有关考核,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顺利完成培养任务。
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要对培养对象的学习、临床实践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做好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要为培养对象的学习活动提供支持,努力为培养对象排忧解难,解决其后顾之忧,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培养对象要按时进入培养周期,仔细研读古典医籍,认真跟师学习,积
极外出进修,并按照统一格式的培养档案(附件2)整理台账资料,努力提高中医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
四、为确保跟师学习的效果,培养对象要和指导老师签订师承协议书(附件3),由各市卫生局汇总后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我局医政科教处备案。
附件:1. 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
2. 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培养档案
3. 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师承协议书
江苏省中医药局
2014年7月9日附件1
附件2
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培
养
档
案
省辖市:
学员姓名:
所在单位:培养时间段:表1
注:1、本档案自进岗之日起,每半年为一时间段,按目录顺序装订后归档;
2、参加继续教育项目需提供学分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发表论文及论著提供封面和论文复印件。
表2
注:本表由培养对象如实填写,每月由所在单位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并存档。
表3
理论培训记录表
学员姓名:记录时间段:年月日至年月
表4
读书笔记
表5
临床实践记录表
注:本记录表为平时考核的依据,可附页。
表6
跟师心得体会
表7
医案记录
(跟师□独立□)
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就诊日期:初诊、复诊发病节气:主诉:
现病史:
既往史:
过敏史:
体格检查:
辅助检查:
中医诊断:
证候诊断:
西医诊断:
治法:
处方:
复诊:
心得体会:
签名:年月日
导师点评:
签名:年月日
表8
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年度考核表培养对象姓名:所在单位:
考核总分及结论(7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日期:考核人(签字):市卫生局(签章):
附件3:
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
师
承
协
议
书
省辖市
指导老师
培养对象
签订日期
师承协议
根据《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培养对象自选1名本地区基层高年资、有特长的中医师为指导老师,继承整理、总结发扬指导老师的特长和临床经验。
培养对象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随师临证,并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教学协议书。
各市卫生局负责协调确定培养对象的指导老师,并督促、指导培养对象跟师学习。
为了保证完成师承学习任务,双方签订师承协议如下:
1.师承学习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师承学习的基本目标:
3.师承学习的主要内容:
4.师承学习的方式方法:
5.指导老师职责:为人师表,保证临床(实践)带教时间,精心组织教学,悉心传授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严格督促、检查培养对象学习,按照确定的继承教学计划,高质量完成带教任务。
6.培养对象职责:尊师守纪,保证跟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时间。
虚心刻苦学习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认真作好跟师笔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提升,诚实地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高质量完成教学计划确定的继承教学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7.本合同一式5份,培养对象、指导老师各执一份,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市卫生局、省中医药局各备案一份。
8. 其他事项:
指导老师(签名):培养对象(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指导老师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章):(盖章)
年月日
培养对象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章):(盖章)
年月日
市卫生局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章):(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