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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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编制目的
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通过项目部办公室、安全管理部和施工技术部门应相互配合,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使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 年5 月2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 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公路工程“平安工地”达标创建要求以及公司、指挥部,国家地方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及项目部施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及所属各工区。

本制度的从业人员主要包括:项目部各领导、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项目部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种类
(一)持证类培训,如国家要求持证上岗的包括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1、“三类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机构培训,经考试合格之后,持证上岗。

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将建立项目“三类人员”台帐备查。

3、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公司内部组织专项培训,如项目经理安全教育培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等;
1、项目主要负责人应积极参加局组织举办的项目经理安全教育培训。

2、专职安全员应积极参加局、公司举办的业务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班。

3、分包单位组织人应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合格分包商安全教育培训。

(三)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如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再教育培训,班前活动教育培训等。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第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协同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培训内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二级(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协同办公室组织实施。

培训内容:项目部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新员工所在部室(班组)负责人组织实施。

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项目部新进劳务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第一级(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协同办公室组织实施。

培训内容: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二级(作业队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队组织实施。

培训内容:施工现场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作业队的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作业人员所在班组长组织实施。

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从业人员再教育
项目部将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制定年度安全教育配需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再教育活动。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
3、班前活动教育培训。

(1)班组长应根据班组承担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科学地安排好班组班前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2)班前班组全体成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在班组长的组织下,进行交接班,召开班前安全会议,清点人数,由班组长安排工作任务,针对工程施工情况、作业环境、作业项目,交待安全施工要点。

(3)班组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安全防护装置。

(4)全体组员要在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后,上岗交接班,熟悉上一班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设备和工况完好情况,按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的一切准备工作。

(5)班组必须经常性地在班前开展安全活动,形成制度化,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6)班组不得寻找借口,取消班前安全活动;班组组员决不能无原因不参加班前安全活动。

(7)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分头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或参加班组班前安全活动会议,以监督其执行或提高安全活动会议的质量。

(8)项目安全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看是否有漏记,对记录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4、其他安全教育培训。

常见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有: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技术交底及各类安全
生产业务培训等等。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学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文件规定,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岗前培训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不少于48学时,并应取得安全员B证和C证,其他各类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32学时,分别为一级8学时,二级16学时,三级8学时,每年接受再教育培训不少于20学时。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考核及施工现场人员准入
(一)进场人员按照《项目人员动态管理制度》进行证件审核通过后,办公室应配合安全管理部组织进行人员进场安全教育,教育完毕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培训合格帽贴,然后方可上岗。

(二)作业区域工长、班组长接收新进场设备、人员时,应检查作业、司操人员培训帽贴,若发现其帽贴所示内容,与拟安排工作不符者,应拒绝接收并向设备、办公室及安全管理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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