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纺织企业程序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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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生产部安排撕扯成不长于20cm的短棉束,然后集中打包,按棉检室要求,直接回用于环锭纺。
生产部做好回花统计,填写<<回花日报表>>。
细纱及以前各工序产生的吸风花类下脚料。
由生产部安排集中打包称重,入原料仓,根据需要由品管部安排出仓使用于气流纺或由经营部另行外销处理。
生产部做好统计,填写<<回花日报表>>。仓库做好物料进仓报表。
精梳落棉类下脚料。
仓库做好物料进仓报表。
环锭纺及气流纺清梳破籽、上下吸类下脚料。
由生产部安排集中送经废棉间加工处理后,打包称重,入仓,由品管部安排出仓用于气流纺,或者经营部外销处理。
仓库做好物料进仓报表统计。
气流纺各工序产生的回条、回花及试验回条。
由生产部安排撕扯成不长于20cm的短棉束,然后集中打包,按棉检室要求,直接回用于气流纺。
生产部统计,填写<<回花日报表>>;仓库做好物料进仓报表。
测试后经判定为不合格(不能让步放行的)的成品,即次品纱。
由办公室不定期清理集中:安排将次品管纱打成筒子纱,包装清点称重入库,仓库分类标识堆放。由经营部处理。
由办公室统计汇总,填写<<次品纱月报表>>,仓库做好物料进仓报表。
4.6对于回花、下脚料类的处理程序:
鹤山市美业棉纺织企业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MY2—019
版本号:A
修订记录
页号
页版
修改内容
批准人
修改日期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原料、在制品、成品及交付后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不合格品让步接收、放行和使用的审批。
生产部做好回花统计,填写<<回花日报表>>。
5相关文件
5.1MY2-021《改进控制程序》
5.2MY3-021《原棉检验规范》0《成品检验规范》
6质量记录
6.1《让步接收申请单》
6.2《质量反馈信息单》
6.3《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
6.4《回花日报表》
对于各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不合格半成品或成品,应要求生产部立即挑选分类,半成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合格品应当班处理完毕,并交验合格。挑选后的成品必须重新检验。并采取措施确保继续生产的产品合格。否则不能继续生产。
对于批量不合格品检验员应填写《质量反馈信息单》,交生产部负责人执行,并报品管部。
对无法确认质量情况的成品由三班管理人员记录、分类标识后通知试验部门检验,经检验确定不合格时,检验员填写《质量反馈信息单》,报品管部,经工艺确认分析后进行处置,作废品或次品处理,交生产部责任人,进行隔离、处置。
对不合格品作让步接收时,由经营部填写《让步接收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对于批量大,影响质量的主体原棉,由公司与客户协商,作专纺或其它特殊使用处理,并按不合格品让步接收程序进行。
对严重的原棉品级不合格,且差异太大时,报总经理决定。
4.2.3
4.2.4对半成品、成品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可采用:半成品成品让步放行、半成品回用、半成品作回花处理、成品作次品处理等。
只有在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才能办理让步放行。让步放行时应经总经理批准。相关部门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放行”,转至下工序或入仓库。有规定时,让步放行应与经营部协商,取得顾客同意。
回用的半成品由生产部执行,回用后的半成品必须重新检验正常才能继续生产。
调机试纺的报废产品由生产部放置于废品区,作好记录,统一处理。对半成品作回花回条处理。
4.5对于生产中回丝及经检定后作次品纱的处理程序:
不合格品项目
处理程序
备注
细纱、络筒、OE机产生的回丝。
由生产部安排集中储放点,再打包称重,入仓,由经营部处理。
由生产部统计,填写<<回花日报表>>
试化室检测过程产生的回丝。
由试化室定期清理,集中运送到生产部指定回丝储放点,由生产部安排打包称重入仓后,由经营部处理。
不合格品项目
处理程序
备注
粗纱头(所有粗、细纱工序产生及试化测试或经检定后的不合格粗纱)。
由生产部安排集中储放点,再送经废棉间加工处理后,打包称重,入仓,由品管部安排出仓用于环锭纺,或者根据情况降支使用,用于气流纺。有必要时经营部另行处理。
由生产部统计,填写<<回花日报表>>;仓库做好原料进仓报表。
环锭纺各工序产生的回条、回花及试验、操作培训用棉条、棉卷类
4.2.5检验员检验判定的批量性严重不合格成品,生产部应立即隔离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作好标识,由品管部工艺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报品管部主任,并填写《质量反馈信息单》,报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作出报废、次品处理的决定。
4.3
4.4对批量性质量异常或质量事故,均应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或执行《改进控制程序》。
3.2品管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3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分选,并制定和执行纠正、预防措施。
3.4经营部负责与供应商和顾客的联络,协调或确认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案。
4工作内容
4.1不合格品判定
检验员按照《原棉检验规范》、《生产过程检验规范》、《成品检验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判定合格与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4.2不合格品标识和处理
4.2.1所有已判定的不合格品,应隔离存放在“不合格区”或挂贴“不合格”标识,避免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4.2.2对原棉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可采用挑选使用、让步接收、退货等。
对原棉不合格品采取选用时,由经营部和棉检室进行协商,经营部安排仓库及搬运分选,剔出不合格品后再送检。剔出的不合格品,报总经理审批作退货处理。
生产部做好回花统计,填写<<回花日报表>>。
细纱及以前各工序产生的吸风花类下脚料。
由生产部安排集中打包称重,入原料仓,根据需要由品管部安排出仓使用于气流纺或由经营部另行外销处理。
生产部做好统计,填写<<回花日报表>>。仓库做好物料进仓报表。
精梳落棉类下脚料。
仓库做好物料进仓报表。
环锭纺及气流纺清梳破籽、上下吸类下脚料。
由生产部安排集中送经废棉间加工处理后,打包称重,入仓,由品管部安排出仓用于气流纺,或者经营部外销处理。
仓库做好物料进仓报表统计。
气流纺各工序产生的回条、回花及试验回条。
由生产部安排撕扯成不长于20cm的短棉束,然后集中打包,按棉检室要求,直接回用于气流纺。
生产部统计,填写<<回花日报表>>;仓库做好物料进仓报表。
测试后经判定为不合格(不能让步放行的)的成品,即次品纱。
由办公室不定期清理集中:安排将次品管纱打成筒子纱,包装清点称重入库,仓库分类标识堆放。由经营部处理。
由办公室统计汇总,填写<<次品纱月报表>>,仓库做好物料进仓报表。
4.6对于回花、下脚料类的处理程序:
鹤山市美业棉纺织企业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MY2—019
版本号:A
修订记录
页号
页版
修改内容
批准人
修改日期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原料、在制品、成品及交付后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不合格品让步接收、放行和使用的审批。
生产部做好回花统计,填写<<回花日报表>>。
5相关文件
5.1MY2-021《改进控制程序》
5.2MY3-021《原棉检验规范》0《成品检验规范》
6质量记录
6.1《让步接收申请单》
6.2《质量反馈信息单》
6.3《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
6.4《回花日报表》
对于各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不合格半成品或成品,应要求生产部立即挑选分类,半成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合格品应当班处理完毕,并交验合格。挑选后的成品必须重新检验。并采取措施确保继续生产的产品合格。否则不能继续生产。
对于批量不合格品检验员应填写《质量反馈信息单》,交生产部负责人执行,并报品管部。
对无法确认质量情况的成品由三班管理人员记录、分类标识后通知试验部门检验,经检验确定不合格时,检验员填写《质量反馈信息单》,报品管部,经工艺确认分析后进行处置,作废品或次品处理,交生产部责任人,进行隔离、处置。
对不合格品作让步接收时,由经营部填写《让步接收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对于批量大,影响质量的主体原棉,由公司与客户协商,作专纺或其它特殊使用处理,并按不合格品让步接收程序进行。
对严重的原棉品级不合格,且差异太大时,报总经理决定。
4.2.3
4.2.4对半成品、成品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可采用:半成品成品让步放行、半成品回用、半成品作回花处理、成品作次品处理等。
只有在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才能办理让步放行。让步放行时应经总经理批准。相关部门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放行”,转至下工序或入仓库。有规定时,让步放行应与经营部协商,取得顾客同意。
回用的半成品由生产部执行,回用后的半成品必须重新检验正常才能继续生产。
调机试纺的报废产品由生产部放置于废品区,作好记录,统一处理。对半成品作回花回条处理。
4.5对于生产中回丝及经检定后作次品纱的处理程序:
不合格品项目
处理程序
备注
细纱、络筒、OE机产生的回丝。
由生产部安排集中储放点,再打包称重,入仓,由经营部处理。
由生产部统计,填写<<回花日报表>>
试化室检测过程产生的回丝。
由试化室定期清理,集中运送到生产部指定回丝储放点,由生产部安排打包称重入仓后,由经营部处理。
不合格品项目
处理程序
备注
粗纱头(所有粗、细纱工序产生及试化测试或经检定后的不合格粗纱)。
由生产部安排集中储放点,再送经废棉间加工处理后,打包称重,入仓,由品管部安排出仓用于环锭纺,或者根据情况降支使用,用于气流纺。有必要时经营部另行处理。
由生产部统计,填写<<回花日报表>>;仓库做好原料进仓报表。
环锭纺各工序产生的回条、回花及试验、操作培训用棉条、棉卷类
4.2.5检验员检验判定的批量性严重不合格成品,生产部应立即隔离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作好标识,由品管部工艺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报品管部主任,并填写《质量反馈信息单》,报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作出报废、次品处理的决定。
4.3
4.4对批量性质量异常或质量事故,均应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或执行《改进控制程序》。
3.2品管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3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分选,并制定和执行纠正、预防措施。
3.4经营部负责与供应商和顾客的联络,协调或确认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案。
4工作内容
4.1不合格品判定
检验员按照《原棉检验规范》、《生产过程检验规范》、《成品检验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判定合格与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4.2不合格品标识和处理
4.2.1所有已判定的不合格品,应隔离存放在“不合格区”或挂贴“不合格”标识,避免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4.2.2对原棉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可采用挑选使用、让步接收、退货等。
对原棉不合格品采取选用时,由经营部和棉检室进行协商,经营部安排仓库及搬运分选,剔出不合格品后再送检。剔出的不合格品,报总经理审批作退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