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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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思路
国企三项制度改革历经20多年的探索与实践,部分国有企业三项制度已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和市场化。

但在老国有煤炭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还很不到位,仍存在劳动用工契约意识不强、退出机制缺失、岗位管理弱化、国有身份与干部身份意识浓、人员难进出、干部难上下等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市场、企业与员工共同作为,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内部市场化改革方向,眼睛向内,内外兼修,苦练内功,标本兼治,着力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用工、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市场化配置的管理机制,推动三项制度改革有效落地。

一、深化劳动用工制度精细化改革,真正实现职工能进能出
深化用工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机制,优化用工结构,畅通進出渠道,形成员工正常流动机制。

重点做好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和规范各级组织的岗位管理体系,为员工录用配置、教育培训、岗位评价、绩效考评、薪酬激励和职业生涯规划提供量化依据。

(一)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关系管理,依法依规制定劳动用工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三项制度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一是依法规范用工形式。

二是加强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内部劳动管理。

三是清理不合理用工,规范劳动关系。

(二)建立员工退出机制。

要本着以人为本,尊重历史的原则,刚性柔性并举,市场化安置富余人员。

一是实施竞聘上岗。

二是尊重老国企用工历史,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继续实行企业内部供养制度。

三是建立与政府人力资源市场对接的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

二、加快人事制度改革,真正实现干部能上能下
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能上能下,是培养选拔“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好干部的制度保证,事关国企改革的成败。

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敢于担当、更新观念,不断完善和创新机制,才能确保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一)优化企业组织机构。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精减各类职能部门,减少管理层次,控制管理幅度,使各部门之间和上下级之间做到责权明确、信息通畅、监控有力、运转高效。

(二)实行管理人员竞聘上岗。

对管理人员实行公开竞聘、竞争上岗等制度,
建立以公开竞争、择优选聘为导向的市场化人才选聘机制,完成员工由“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转变。

对特殊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

科学制定竞聘方案,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加强对管理人员的考评。

企业对管理人员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考评制度。

根椐企业经营目标和岗位职责特点,确定量化考核指标。

难以实行定量考核的岗位,也要根据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进行严格考核。

对重要岗位上的管理人员要建立定期述职报告制度,并建立考评档案。

对考评结果的确定,以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考核为主,参考民主评议意见。

考核结果充分与职务升降、末尾淘汰、离岗培训、评先选优等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真正实现薪酬能增能减
收入“能增增减”是三项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激发创造性的动力所在。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按照(国发【2018】6号文)《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精神,国有企业改革要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为中心,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挂钩同向联动、能增能减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劳动力市场的定价功能。

将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与岗位业绩挂钩,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调整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切实解决该高不高、该低不低的问题。

(一)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国有企业应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企业功能定位和性质及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二)建立工资与效益同向增减联动机制。

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要切实做到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

坚持效益主导分配的原则,将工资与效益同向联动、实现能增能减,在经济效益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

(三)建立全员绩效考核制度。

企业应坚持以业绩、能力和贡献为导向,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全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明确岗位价值、量化目标、绩效考核,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将考核评价结果与职务升降、薪酬增减紧密挂钩。

(四)建立企业内部市场化的分配体系。

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与经营业绩和岗位责任相匹配的内部收入分配体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化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实现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相匹配。

企业内部市场化分配是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金钥匙”,建立内部市场化分配体系,就是把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内部,充分
发挥内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市场化的经济和运行机制,依靠市场调节,利益驱动,制度引导等手段,通过划小核算单位将每一个企业内部单位都转变成经济核算单元、市场主体。

将员工收入与工作任务、创新管理和小改小革成果完成情况挂钩分配,员工收入随创效的增加而增加。

使员工由“发工资”向“挣工资”转变,切实解决部分岗位收入“该高不高、该低不低”的问题,充分调动员工生产积极性,实现企业降本增效,提高效率,员工增收。

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因此,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与决心,常抓不懈,才能确保制度建设落地为常态化执行机制,真正实现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的华丽转身,以凤凰涅槃之势确立国企用人和分配制度优势,确立国企市场竞争优势地位,最终实现国企做优做强的战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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