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宿舍管理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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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宿舍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实验中学宿舍的管理,维护校园秩序,提高学生宿舍生活质量,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宿舍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尊重学生合法权益,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三条学校宿舍为学生提供生活休息、学习、文化、锻炼和交流的场所,学生要爱护宿舍环境,积极参与宿舍管理和服务工作,共同维护好宿舍秩序。
第四条学校宿舍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的原则,优化宿舍服务流程,提高学生的满意度。
第五条宿舍管理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守法守纪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第六条学校宿舍管理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创新管理模式,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条学校宿舍管理应当与学校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管理合力,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宿舍入住管理规定
第八条学生入住学校宿舍,必须凭借有效的入住证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手续。
第九条学生入住学校宿舍应当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第十条学生在宿舍办理入住手续时,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在宿舍入住时必须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得私自转让、转租和借用宿舍。
第十二条学生入住学校宿舍时,要接受宿舍管理人员的检查,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入住宿舍后,应当爱护宿舍环境,不得随意擅自改造宿舍,不得损坏宿舍公共设施和设备。
第十四条学生入住宿舍后,对自己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学生入住宿舍后,要文明、友善相处,不得搞窝里斗、损人利己、影响邻居正常生活。
第十六条学生入住宿舍后,必须遵守宿舍内部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第十七条学生在宿舍内应当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得做出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宿舍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学校宿舍实行24小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晚上11点熄灯制度,学生必须在规
定时间内回到宿舍,并保持安静。
第十九条学校宿舍应当建立健全的值班制度,保证有专人负责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宿舍应当建立健全的巡查巡逻制度,保证宿舍的安全和秩序。
第二十一条学校宿舍应当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保护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宿舍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保洁制度,保证宿舍的环境整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学校宿舍应当建立健全的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制度,保证设施设备的完好无损。
第二十四条学校宿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防护制度,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宿舍纪律管理
第二十五条学生在宿舍中不得发生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酗酒滋事、斗殴打架、吸烟乱扔烟蒂、打扰他人休息等。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宿舍中不得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宿舍中不得从事赌博、吸毒、贩毒、传销等违法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宿舍中不得进行非法交易活动或在宿舍内擅自经营小规模生意。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宿舍中不得进行有损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行。
第三十条学生在宿舍中不得传播不正当的资讯和信息,不得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五章宿舍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宿舍中要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得私自离开校园,不得在宿舍内练习危险运动。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宿舍中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带入宿舍,不得乱放大件物品。
第三十三条学生在宿舍中不得私自擅自改造宿舍,如有装修需求,须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操作。
第三十四条学生在宿舍中要保管好宿舍的公共设施和设备,不得私自拆卸、破坏公共设施和设备。
第三十五条学生在宿舍中要尽量减少使用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第六章宿舍文明行为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宿舍中要遵守安静学习的规定,不得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第三十七条学生在宿舍中要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产生噪音,不得打扰宿舍周围的邻居。
第三十八条学生在宿舍中要保持宿舍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不得乱丢垃圾,不得损坏公共卫生设施。
第三十九条学生在宿舍中要保护宿舍的公共秩序,不得组织或参与违规活动。
第四十条学生在宿舍中要遵守宿舍管理相关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第四十一条学生在宿舍中要积极参与宿舍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好宿舍秩序。
第七章宿舍违规处理
第四十二条学生如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违规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停止宿舍使用资格、退宿等。
第四十三条学生如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报警处理。
第四十四条学生如在宿舍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学校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严厉惩处该学生。
第四十五条学生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勒令整改、责令退宿等。
第八章宿舍管理监督
第四十六条学校宿舍管理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定期对宿舍的管理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
第四十七条学校宿舍管理工作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制定宿舍管理规定和宿舍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学校宿舍管理工作由学校公安部门负责,负责对宿舍安全和秩序进行监督。
第四十九条学校宿舍管理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负责对宿舍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五十条学校宿舍管理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负责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二条本规范解释权归学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