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商户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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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药城
星级商户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提高广大经营户整体素质,提升市场信誉度,促进市场的持续繁荣和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东方药城内广泛开展争创“星级信用经营商户”、打造“信用市场”活动,结合市场实际,特制订“星级信用经营商户”评选标准及程序如下:
一、“星级信用经营商户”评选标准
(一)凡持有有效中药材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并在市场内经营半年以上的;
(二)按时缴纳市场各项费用的;
(三)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1.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2..无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3.无欺诈行为;
4.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遵守市场管理规定,无违规行为
1.遵守市场消防安全制度;
2.遵守市场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
3.爱护市场公共财物及设施;
4.货物摆放规范整齐,堆放在市场划定的区域范围内,商铺、摊位门口未堆放杂物;
5.进行货台帐保管完整、规范;
(六)其他行为方面
1.服从工商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2.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
3.证照齐全,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星级信用经营商户”评选方法
(一)必须符合上述评价标准;
(二)信用评价结果为3☆级以上的市场经营户可列为评选四星至五星级信用商户。
各类星级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确定一定比例。
三、“星级信用经营商户”异动处理标准
星级信用经营商户在市场信用评价中信用流失,或有不良行为的视情降级或取消星级信用经营商户称号。
若5☆、4☆级信用商户在市场信用评价中有信用流失,导致其信用评价等级降级,星级则降为2☆星;若3☆、2☆、1☆级信用经营商户在市场信用评价中降级,则取消其星级信用经营商户称号。
四、“星级信用经营商户”评选程序
(一)星级信用经营商户实行定期评选、定期授牌,原则上拟定为每年12月份,市场信用评价完成之后进行;
(二)根据评选标准和方法,凡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填写《市场星级信用商户申报表》,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三)成立星级信用经营商户审核小组,严格按评选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授牌;
(四)违返上述评选标准之一的,经审核小组讨论通过,予以摘牌,且在本年度内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五实施细则:
1、评分办法
采用百分比分值量化评比办法,“门前五包”星级评定检查评选七大项三十四小项,每小项2至4分,合计100分。
2、评选等级设定
分为一至四星级,四星级为优秀门店,三星级为达标门店,二星级、一星级为基本达标门店。
3、星级门店比率
四星级门店的评选比率占总门店的5%,三星级门店为总门店的10%,二星级门店占总门店的15%,一星级门店占总门店的20%。
4、评分标准(一)
实行百分制
(1)室外环境
地面无烟蒂、瓜果皮、油污、纸屑、积水、积雪、痰迹、设置垃圾收集设施,且外观整洁、美观、容器密闭;不乱泼乱倒污水。
共10项总计30分,不达标一处扣3分。
(2)立面
墙壁、门窗、玻璃、门店、卷闸门等无乱贴乱画;雨棚无污迹、破损。
共6项总计12分,不达标一处扣2分。
(3)门头广告
门头牌匾、霓虹灯等整洁完好;用字规范、无缺损。
共4项总计12分,不达标一处扣3分。
(4)占道经营
无店外店;无占道经营;无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及其它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
共3项总计12分,不达标一处扣4分。
(5)门前秩序
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无车辆乱停乱放;无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卧椅睡觉等不文明行为。
共3项共计12分,不达标一处扣4分。
(6)绿化
无擅自占用绿化带;无人损坏绿化带及其设施;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
共3项总计12分,不达标一处扣4分。
(7)树木
树上无牵挂物、晾晒物;树坑、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依树搭棚、无践踏草坪行为,无栓养宠物。
共5项总计10分,不达标一处扣2分。
5、评分标准(二)
商户违反以下任何一项规定,不得评星或立即摘星,摘星后年内不得评星
商户诚信经营活动指标(A)
商户诚信经营活动(A)是指商户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按照法律规定、交易约定和商户承诺,在工商、税务、金融、劳动保障、质检、安监、司法、消费者保护等部门在案的信
用记录,以及商户所获得的各项资质和荣誉。
具体指标包括依法纳税、合同履约、及时还贷、产品质量、经营记录、资质和荣誉。
依法纳税(A1)指商户作为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有无违反税法的偷税、欠税、骗税、抗税行为。
质量安全(A2)指商户在中药材品种检测、计量、运输、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生态回收等全程对顾客的质量承诺的实现程度。
经营记录(A3)指以上没有涵盖的,商户在省级及以上工商、税务、财政、质监、物价、检验检疫、司法、海关、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投诉记录。
资质经营(A4):商户取得的中药材市场或省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单位颁发的各种资质文件,如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GSP证等政府规定的相关证件;
经营荣誉(A5)指商户取得的中药材市场或社会行业的各种荣誉(如商会成员等)、以及商户从业年数(5年、10年、15年)等。
商户诚信规范管理指标(B)
商户诚信规范管理主要市场管理方各部门执行,从经营秩序、质量监督、信息规范、物业管理、“五统一”管理五个方面设立指标。
经营秩序(B1)。
经营药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内各项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规范化管理,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持店容店貌规
范清洁,坚持"文明诚信"经营,按时交纳各项费用,认真履行协议条约及合同条款。
质量监督(B2)。
经营商户所经营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不得在市场内经营假、劣中药材、硫磺熏蒸超标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及国家、省、市明令禁止销售的28种毒性中药材、42种野生濒危动植物药材、炮制中药材以及半成品,严格按国家中药材质量标准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的药材品种经营中药材。
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积极配合工作人员随时抽检、检测,无抽样巡检不良记录,签订《质量承诺书》并贯彻执行。
药材储藏存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储藏要求。
信息规范(B3)。
建立经营进销台账,内容登记及时、详细、准确。
及时准确公布价格信息(药材明码标价),积极配合市场信息员的价格信息采集工作,保证价格准确。
无投诉举报记录。
物业管理(B4)。
商户车辆必须服从保安指挥疏导和管理。
按指定的车场,车位停放整齐,严禁堵塞各主要路道口,自觉维护市场的经营秩序。
禁止乱扔、乱放垃圾、杂物做好门前“三包”。
严禁超范围、超摊位及占道摆放等行为,自觉维护店容店貌形象。
经营商户应自觉维护市场的消防安全,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药商不得占用、私自移动消防器材保持门店区域干净,配合执勤人员指挥停放好车辆,无堵塞通道,按时交纳占道服务费,做好消防安全防范,自觉维护好公共设施。
“五统一”管理(B5)。
经营商户落实“五统一“规范管理要求,市场统一实行统一包装、统一标签、统一票据、统一质检、统一评比,按市场管理方统一标准实现规范化管理。
六、星级评定分值设定
四星级分值为95分至100分、三星级总分为90分至94分、二星级总分为85分至89分,一星级总分为80分至84分,80分以下为不达标,不予评分。
四星级商户连续两年保持四星标准可自动晋升五星;三星级商户连续保持三星标准三年可自动晋升四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