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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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目录
第一篇: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目录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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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2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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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类:履历材料
1、干部、后备干部(提拔)、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工人。

教师、学生、公安人员、医务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队员、学员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
2、军人履历书,在重新装订时可按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构四个部分分别归入一、二、三、五类。

其第一类履历部分可包括本人履历、家庭情况、爱人情况、社会关系。

军衔等级登记表等项、中间空白页如不影响材料内容的可以取出。

3、主要反映个人经历的各类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
4、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材料;
5、更改姓名材料(包括个人报告、组织批复、旁证材料);
6、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7、履历表、简历表中兼有组织鉴定、意见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归入第一、三、九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
1、干部本人在各个时期所写的自传;
2、其他由本人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1、个人鉴定;
2、干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
5、毕业、结业、出国、出境、调动、疗养、劳动鉴定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
4、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干部表现情况材料;
5、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
6、党员民主评议表;
7、干部任职考察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附干部任免表后的归入九类);
8、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9、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
10、干部个人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材料,离任审计考核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1、各类学校的报考书、报考表;
2、各类学校选拔学生登记表、审查表;
3、毕业生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登记表;
4、学习成绩单、记分册(包括自学考试、业务培训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
5、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6、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7、干部本人业务自传;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9、聘任、套改、晋升、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称)审批表、登记表;
10、干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11、毕业论文的评语及论文获奖通知书;
12、各大学毕业生学位评定书、晋升学位审批表;
13、反映千部学历才识、专业技术方面情况的其他材料。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1、有关干部本人历史重要关节问题的审查材料(审查材料是指包括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
2、党籍、党龄、国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审查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3、更改民族、出生日期、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的审查材料(个人申请、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主要证明材料);
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平反通知、平反决定或复查意见等(父母亲走资派平反通知、平反决定归入十类);
5、带有组织上政治历史审查意见的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
6、各类学校学生(考生〕政治情况审查表;
7、应征公民政治情况登记表;
8、干部爱人情况登记表;
9、入伍时间批注、入伍时间证明;
10、政治历史问题与违纪错误混同一起的结论、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材料,一律放第八类,凡未给予处分的,以政治历史问题为主,归第五类,以违纪错误为主的归第八类。

第六类:参加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退团报告和上级团组织批复;
2、团员登记表、团员民主评议申请登记表;
3、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2份),转正申请书;
4、培养对象考察表;
5、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党员重新登记表;
6、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
7、党员暂缓登记表,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
8、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如果预备党员被取消资格时,没有单独形成处理意见、处分决定等材料,只在“入党志愿书”中注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经有关党委批准盖章后,其“入党志愿书”归干部档案(并在目录上注明已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以备查考。

凡是单行材料中已明确取消预备党员的,只收集单行材料归档,不再收集“人党志愿书”归档。

9、保留中国共产党党员籍的批复及报告;
10、退党材料;
11、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一般只收集一份登记表(申请书或批准吸收为该党派人员的通知材料)之类的材料即可,不需要收集全部过程的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
1、正式命名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和事迹材料,如劳动模范、战斗英雄、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国家科技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
2、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事迹材料;
3、立功受勋,嘉奖表彰材料;
4、创造发明事迹奖励材料;
5、各种业务、技术奖励材料;
6、授予各系统三十年荣誉证书登记表。

第八类: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
1、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上报批复,本人对处分、处理的意见和检查、交代材料;
2、清查“文革”中“三种人”的审查结论,综合报告,处分决定,上报批复,本人对审查结论、处分的意见及检查材料。

3、“文革”中犯有一般性错误的上级批复、决定、报告、专题考
察材料。

主要证明材料;
4、行政处分材料,如记过、记大过等材料;
5、通报批评材料;
6、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7、劳动教养审批材料;
8、撤销处分材料;
9、虽不作处分,但错误比较严重,如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经济等问题,并经组织查实,本人也有交代的材料;
10、原定“右派”、“中右”或因“右派言行”受处分,经复查改正的,其复查结论、报告和所依据的主要证明材料,以及原结论(或决定)材料(其他材料抽出销毁,其中少数有其他问题的,有关的原主要证明材料,仍应存于本人档案);经复查仍维持原结论的,其档案材料不做处理。

11、原定为“右倾机会主义”或“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者”,经平反、改正后,其平反改正结论材料(原组织结论、决定,调查报告、调查证明材料、揭发批判材料,抽出销毁);如果过去已经甄别平反,本人对甄别结论没有意见,或这次复查仍维持甄别结论的,只保留甄别结论。

第九类: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议登记表等材料
1、工资
(1)工资级别登记表,工资核定表;
(2)见习期、试用期、定级、晋级、升级等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登记表;
(3)关于工龄津贴年限说明;
(4)奖励工资登记表、审批表;
(5)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
2、任免
(1)录用、招聘、选举、提拔、转干等登记表、审批表;
(2)干部任免、调动、辞退、退职、离休、退休、解决各种待遇
问题的审批表;
(3)公务员过渡登记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解聘审批材料;
(4)上山下乡人员登记表,兵役(入伍)登记表,入伍、退伍审批表;
(5)军(警)衔晋升、评级登记表,审批表;
(6)复员军人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
(7)组织员、纪委委员、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呈报表、登记表。

5、出国、出境
(1)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
(2)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4、其他
(1)出席县团或相当于县团级以上单位的党代会、人代会、工会、妇联、共青团代表会议及民主党派会议代表登记表;
(2)政协委员提名表。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1、有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验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残废等级材料;
2、新录用干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体检表。

毕业生分配工作体检表;
5、民事纠纷调解书、判决书、离婚材料;
4、工会会员及各种协会会员、理事登记表;
5、领取《独生子女证》登记表;
6、历次运动中普遍写的思想总结、思想检查(有组织鉴定的归第三类);
7、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及讣告、悼词或生平;
8、专业技术干部的农村家属迁往城镇申报表;
9、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记载有关情况的遗书等;
10、其他对考察了解使用干部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第二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总结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总结
作为初任公务员,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可以归纳为四句话:责任沉重,付出良多,渐入角色,收获颇丰。

我主要负责的是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干部档案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选拔干部,知人善任,又是干部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干部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反映,只有经常地收集和整理干部档案,进行科学管理,为培养了解考察选拔干部提供依据。

应把它看做是干部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确认识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谈得上是向党的事业负责,向干部本人负责。

二、细化具体要求,规范档案管理
1、掌握规律,收集材料求“全”。

全面完整地收集材料,是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起点和前提。

完整的材料才能使干部人事档案比较客观地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全貌。

2、提高质量,鉴别整理求“细”。

对干部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和身份等进行认真校核,发现差错按照程序予以纠正。

对不符入档要求的材料分别进行了处理,并对缺少的材料进行追缴。

在整理中,我力求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严格把好质量关。

一是在材料鉴别上,注重真实性。

二是在材料分类上,注重准确性,做到档案分类准确无误。

三是在材料装订和外表上,强调整齐美观。

三、深化制度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制度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如果没有一定的制度来制约,就会无章可循、无所适从。

结合这次档案达标工作,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台账,做到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建立健全了包括干部档案查(借)阅、收集、鉴别归档、检查核对、保管保密、管理人员职责、转递等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落实,规范档案的管理程序。

同时,我们还积极推进
干部档案信息化进程,不断提高干部档案的利用效率。

当然,在工作中我还存在许多不足和亟待改进的地方:一是工作深度不够。

有时做工作因对实际情况不了解,没有认真调查,造成一些小失误。

二是工作方法简单。

工作方法过于陈旧,缺乏创新、超前意识,主要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总之,这段时间以来,尽管本人做了很大努力,但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加倍努力,发挥所长、克服不足,为推进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
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
一、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的类型和作用
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是指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审核、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等,使之成为系统化和条理化的专门案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有两种常见类型:一是对新建干部档案的整理;二是因补充归档材料而对原有的档案进行局部整理。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作用:一是使干部人事材料成为规范的干部人事档案。

二是有利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保管和保护。

三是方便干部人事档案的利用。

四是为信息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的要求和方法、步骤干部人事档案既不能“欠”整理,也不能“过”整理。

也就是说,干部人事档案必须进行规范化整理,但不能为了形式上的完美下过多功夫。

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五个步骤:
第一步,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主要为履历表、委员简历、代表简历。

不能将学生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放此类,应分别放第四类和第九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比如干部个人情况报告表)。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如干
部离任审计报告。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考试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个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第五类:审查工作中形成的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入团材料中,新的收集归档规定只有入团志愿书。

按照文件精神,以前归档的入团申请书等相关材料予以保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发给国务院特殊津贴放此类。

第八类:执纪执法部门形成的涉及个人的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任免、调动、退(离)休、军人转业(复员)安置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第十类:其它材料。

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办理丧事形成的材料;干部档案审核、报送工作中产生的反映干部档案情况的材料;毕业生报到通知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再申诉处理决定书、复核决定);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干部家庭社会关系情况表等材料。

材料如果存在内容交叉的情况,可根据材料的主要内容或用途确定类别:
(一)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归第二类;
(二)学生登记表、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第四类;
(三)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第九类。

分类一定要准确,为将来信息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步,排序
1.按材料形成时间排序
适用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第一、二、三、四、七、九、十类材料。

第四类、第九类材料一般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但在处理不同性质材料时要采用二级分类法,即先将性质相同的材料集中后,再按时间顺序排列。

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的方法是:
第四类为:1.学历学位材料;2.职业(任职)资格考试材料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3.反映个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
4.培训材料等。

第九类为:1.工资情况的材料;2.任免材料;3.出国、出境材料;
4.参加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其他材料。

2.按材料的内容以及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排序适用于第五、六、八类材料。

其中,第五类、第八类材料的排序一般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代材料等。

第六类材料,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申请书之前、转正申请书、党员登记表放在申请书后。

每个类别中的档案材料排序后,要用铅笔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并在其右下角逐页编写页数。

页数的计算方法为:凡有图文的页面,每面作为一页,有封面的材料从封面开始计算。

如干部履历表封面背后印有说明的一面也计算为一页。

空白纸和托表用的衬纸不计页数,复制件和原件应视为一份材料,统一编写页数。

如果一份文件,原件两页,复制件两页,这份文件就是四页。

第三步,编目
1.档案材料应按照排列顺序,逐份逐项进行编目,做到目录清楚,填写准确。

书写目录要工整、准确、清楚、美观,使用规范的书写材料。

目录不能粘贴、涂改。

提倡使用EXCEL表格制作档案目录。

2.每类目录之前应注明材料类号和类别名称。

3.序号,填写材料类号和排列顺序号。

材料类号用大写的“一”至“十”,序号用阿拉伯数字。

4.“材料名称”根据材料题目填写。

过分简单的要重新拟写。

比如有的材料名称只有“说明”两个字,要注明是关于什么问题的说明;对过长的名称要简写,但不能过于简单,如关于某某等人任职的通知,可简写为“任职通知”,但不能仅写为“通知”。

5.“材料形成时间”填写材料最后落款时间。

但入党志愿书的形成时间要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时间。

6.“页数”,填写材料的页数。

7.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

如附有考察材料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制件等情况说明。

8.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


三、四、九类材料的目录,不能在同一页中填写其他类别材料的条目。

第四步,技术加工1.对纸张破损或字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应采用复印、扫描、拍摄等方法进行复制。

复制应保证文件原貌,不能任意扩大或缩小,不能对原件内容进行修改。

2.幅面过大的材料应进行折叠或裁剪。

折叠后的档案材料要保持平整,文字、照片不得损坏,便于展开阅读,剪裁时不得损坏档案材料内容。

3.幅面过小的材料应进行托表,装订边过窄或装订线内有文字的材料应加边。

4.拆除档案材料上的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装订物。

5.每份档案材料在整理时必须保证各自独立,严禁将多份材料以缝纫、裱糊等形式粘连在一起。

第五步,装订
装订好的档案,档案目录置于卷首,卷内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

档案材料应左边、下边对齐,在左侧打孔装订,做到结实、齐整、美观,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方便阅读。

档案超过3.5厘米,可以分成两卷装订。

分卷装订时,必须保证同一类材料在同一卷中。

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的准备和注意事项
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要准备好整理场所,以及卷夹、目录纸、衬纸、切纸刀、打孔机等整理工具、档案用品。

鉴于政府用纸全部为A4纸型的客观情况,中组部已同意使用能装入A4纸张的卷夹。

干部档案卷夹材质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最好选用塑料材质的卷夹。

卷夹背脊应附边签,用于书写干部的姓名、籍贯、档案编号等。

书写姓名不等使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

整理中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规定,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确保档案的安全。

2.不得私自涂改、圈划、污损、撤换、抽取、增添或伪造档案材料。

3.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

整理中因审核剔出的档案材料,须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4.在整理中,要加强对档案材料管理,防止材料丢失或泄漏材料内容。

第四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业务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干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由人事科负责,管理人员必须是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保管干部人事档案,积累档案材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三)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职务、工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情况:
(六)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八)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建设管理技术:
(九)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三、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人事部门按照相馆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拨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内容和分类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批材料等)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第六类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包括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包括纪律检查、监察、法院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第九类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参加各种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四、干部档案管理范围应与干部管理范围相一致。

其保管范围如下:
(一)干部(科级以下)档案正本,由本局保管,副处级以上干部建立档案副本。

(二)干部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后,未就业的,其档案仍由本局保管;另就业的,其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不具备保管条件的,装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三)干部被开除公职后,未就业的,其档案由本局保管;另就业的,其档案转至有关的人事部门保管。

凡通过劳动部门就业的,其档案由有关的劳动部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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