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使用作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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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
2维修与保养 (1)
3安全注意事项 (2)
4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2)
1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由于门吊属起重专用设备,安装、拆卸和起重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操作员、专职电工和专职安全检查员。
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及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使用前要检查钢丝绳是否破损,电路是否漏电,制动是否可靠,各减速机加足润滑油并对开式齿轮进行润滑后方榀进行作业。
(2)操作人员必须是合格的专职操作人员。
严禁无证操作,百操作人员严禁登机作业。
(3)本机正常工作温度为-10℃~40℃,风速低于六级。
(4)本机每转移一次,重新安装后应按照前边有关安装、调试规程进行试验后方能进行作业。
(5)操作室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6)雷雨天禁止作业并须切断电源。
(7)操作人员工作时要精力集中,严格按地面指挥信号作业。
(8)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拨桩等类似作业。
(9)门吊的提升和纵、横移工作不得同时进行。
(10)禁止超载超高使用(动滑轮组与主梁距离不得小于一米)
(11)工作时,门吊工作范围内严禁站人。
(12)大车行走、起吊小车行走都配有调速变频器,变频器应严格按12、大车行走、起吊小车行走都配有调速变频器,变频器应严格按厂家提供的说明书进行操作。
2维修与保养
(1)门吊配套的电机、减速机、卷扬机部分按生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进行维护和保养。
(2)其它部分的保养
1)卷扬机和街轮箱的开式齿轮应每班润滑一次,并经常清洗,以防落入砂尘杂物,损坏机件。
2)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松股现象,并及时更换,钢丝绳维护保养要严格按GB/T14406-93《通用门式起重机》标准执行。
3)经常检查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经常检查各部位的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应予拧紧并检查所有肖轴及开口肖有无松脱前及时处理之。
3、钢结构部分的保养
(1)主纵梁、支腿及附属联结部分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发现焊缝有裂缝,应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使用;对于有严重变形的应修复,否则不允许使用。
(2)所有金属结构每年涂一遍面漆,面漆涂装前应清除表面油污、水份和其它对油漆有影响的其它附属物。
(4)电控系统
操作人员应定期认真检查各电气元件是否正常,如,通过空气开关上的试验按钮来检查其是否准确跳闸;检查接触器是否接触良好、有无磨损现象;检查过流继电器、中间继电器等元件是否接触良好;限位开关是否连接好等。
如有问题应立即检查排除,否则不能使用。
每次使用完毕后,操作人员应关掉总电源,关好电控制柜门,否则可能会有雨水侵入,造成触电事故或损坏电气操作系统。
1)操作台各功能按钮不能正常工作
检查相应的按钮是否能可靠的闭合,相应的接触器及中间继电器,相关的线路接点是否松动,控制保险是否精熔断和限位开关是否闭合等。
2)控制线路是否缺相,电机接线情况是否正常,电机是否损坏。
(5)机械部分
大车行走轮箱和小车行走轮箱传动用轴承每两年加注一次钙基润滑脂,开式和壮工传动齿轮每月一次润滑脂,摆线针轮减速机内润滑油三年更换一次,卷扬机上的制动应每周检查一次,确保可靠制动。
3安全注意事项
(1)本机行走部分虽有刹车装置,但轨道应按水平方向铺设,如确需有一定坡度,应自备切实可靠的防滑溜设施,即便如此,也不许在大于3%的坡度上使用。
(2)在风力大于六级地区,用户应自备风缆等防风措施,在大风天和预计有风天气,设备停用后,要以风缆固定。
(3)本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机进行检修,严禁带病作业。
4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要求,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检查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才松开夹轨器。
(3)门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4)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6)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栓拉绳防止摆动。
(7)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8)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
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9)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
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
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0)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1)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去。
(12)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3)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4)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5)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6)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17)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
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18)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19)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
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20)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21)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
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
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22)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23)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24)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25)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
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26)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