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和测量资源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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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记录
1. 目的
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测量和监控设备进行控制,确保测量和监控结果的有效性。

2. 范围
适用于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用的设备、软件等。

3. 职责
a)品管部负责对测量、监控设备的检定,根据需要编制内部校准规程;
b)品管部负责对偏离校准状态的测量、监控设备的跟踪处理;
c)品管部负责测量和监控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1品管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实施风险和
4.程序
4.1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采购及验收
根据所需测量能力和测量要求配置测量和监控设备,对其实施采购和验收,执行《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中对生产设备采购的管理规定。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初次检定
a)经验收合格的测量和监控设备,由品管部负责送国家计量部门检定或自行校准,合格后方能发放使用。

对合格品应贴上表明其状态的唯一性标识,品管部负责对该设备编号,建立《测量监控设备履历卡》,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校准周期、校准日期、放置地点等,并填写《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
b)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设备,应记录由于检定的依据;
c)品管部负责测量、监控设备的发放。

4.3测量监控设备的周期检定
4.3.1每年十二月份,品管部部编制下年度《计量校准计划》,根据计划执行周期校准。

对需外校的设备,由品管部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校准,并出具校准报告。

4.3.2检定合格的设备,应具有标识,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由校准人员贴“合格”标签,并注明有效期。

部分或量程校准合格的,贴“限用”标签,标明限用的范围,校准检定不合格的贴“不合格”标签。

对不便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3.3对于测量、监控用的软件,在使用前应自行检定,填写相应的检定记录。

以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并在必要时再予以重新确认。

4.4测量、监控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存储控制
4.4.1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和监控能力与要求一致,并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4.4.2在使用测量、监控设备前,应按规定检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

4.4.3使用者在测量监控设备的搬运、维护和存储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防止其损坏或失效。

4.4.4测量、监控设备的校准、修理、报废等应记录在设备履历卡和一览表内。

4.5测量监控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控制
4.5.1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及时报告品管部。

品管部应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流向,再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需要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

技质部应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5.2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品管部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4.6测量、监控设备的环境要求
测量、监控设备的使用环境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由品管部负责监督检查。

4.7对检测人员要求
品管部对测量、监控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4.8对于自制的、具有检测作用的专用工装、模具按《专用工装模具管理制度》执行,由车间工具室负责管理。

5.相关文件
5.1《内部校准规程》
6.质量记录
6.1《计量校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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