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学前教育有关政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核心提示
为解决“入园难”问题,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多项政策助推学前教育,如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探索集团化办园等(本报4月29日5版曾作报道),引发广泛关注。
昨日,自治区教育厅召开全区视频会议,学习该文件精神,并对市民关注的几大热点问题给予了回应。
何为普惠?政府相关部门将下发配套文件
《意见》下发后,广西推出了“多元普惠幼儿园”的概念。
政府除了加强公办园的新建和改扩建外,还将大力发展多元普惠幼儿园。
经认定的普惠幼儿园将获得多项优惠政策扶持,比如办学分等级可获政府3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励,在建设用地和税收等方面也可享受与公办园同等的优惠政策。
那么,怎样的幼儿园才算普惠幼儿园呢?
对此,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白志繁表示,关于普惠幼儿园的认定问题,随后自治区将在近期配套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相关幼儿园可对照认定标准,自愿申报。
今年5月份,将启动县级的认定工作;到7月份,自治区将在完成审核后公布普惠幼儿园的名单。
此外,自治区还将配套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试点办法》文件。
收费上浮?
由各地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既然定位为普惠幼儿园,市民最关心的收费标准又将如何制定呢?根据《意见》规定,多元普惠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达到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自治区三星、自治区二星标准的,其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可比同辖区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分别上浮适当比例,最高收费标准可由当地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报当地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后执行。
据了解,即将启动的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分为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自治区三星、二星和一星等多个层次。
自治区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覃伟合向本报记者介绍,前三个层次的相关收费标准可以上浮,但上浮多少并不是幼儿园自己说了算,地方政府会对幼儿园进行成本测算,再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最高标准范围。
所以,各地市的上浮比例有可能不一样;而一星层次属于合格的普惠幼儿园,其相关收费标准应与同区域同类同级公办园的收费相当。
如何监管?
实施资格公示和黑名单制度
据了解,随着《意见》的下发,广西推出了幼儿看护点的概念,即将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部分无证幼儿园纳入管理。
幼儿看护点分为A、B、C三类。
A类是看护点中条件较好、经过2-3年努力有可能达到规范办园标准的;B类为条件一般、有可能通过1-2年努力达到A类标准的;C类则是办园不规范、短期内无力进行整改的。
经认定为A类和B类的幼儿园,政府会对其颁发幼儿看护点许可证;而对C类看护点,政府将坚决予以取缔。
谈到对看护点及幼儿园的监管,白志繁介绍说,广西将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机构资质公示制度。
首先,各地市要通过当地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公示本地具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幼儿看护点名单,为适龄儿童报名入合格园提供便利;其次,广西还将建立学前教育机构黑名单制度,将存在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虚假宣传、违规收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保教质量差等问题的学前教育机构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直至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