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环保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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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环保手册
第1章发布令
1.0 本GP管理手册是依据SONY SS-00259-01规划而成,所订有关本公司的GP环境管理体系
的基本政策,本公司所产生的活动、产品与服务的性质、规模、满足其相关方及社会对环境保护不断发展的需要,并实现公司持续发展的目标。

2.0 本公司内所有部门须严格遵循本手册的规定,公司内所有员工都严格遵守本手册规定,
达到公司的既定目标和要求。

3.0 GP管理系统中部分文件与ISO文件有共用性,不特别列出(如文件/记录管制、内审等)。

4.0 本管理手册生效日期为发行日。

第2章绪论
1.0 目的
为了适应趋势,企业持续发展,除必须遵守相关市场法令如SONY的“绿色伙伴”欧盟ROHS 指令外,也有责任为后续创造一个良好的绿色环保环境,为能更落实于GP环境管理物质之有效管制,建立GP之管理体系,以显示本公司保护环境之意图和决心,使客户及周围满意。

2.0 适用范围
2.1相关的要求方:本公司依据目前实际能力以满足有要求的相关客户,符合当地的环保
法律,并通过上述客户的推行的经验,逐步推广至其它客户至整个全部。

2.2产品和服务:指提供客户的产品相关资料及客户所要求的事项。

3.0 权责
3.1 GP管理代表:负责督导本手册之编制,审查与执行。

3.2 公司最高管理者:负责核准本手册之分发及最高品质.环境责任者。

3.3 品保部主管:产品品质、环境责任者。

3.4 各单位主管:负责落实本手册规定要项与执行。

4.0 公司简介
4.1 公司名称:
4.2 公司地址:
4.3 成立时间:
4.4 工厂面积:
4.5 营业项目:新型电子元器件、精密电子五金配件的设计、生产及售后服务;塑料制品的
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4.6 公司最高管理者:
4.7 GP管理者代表:
4.8 GP政策:从源头管理开始,致力生产绿色产品;
从日常管理着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第3章GP系统相关定义
1.零组件:零件和组件统称零组件.如塑胶件、铁件、线材等。

2.包装材料:是指对产品进行防护,运输或储存而做装箱,包装和标识所使用的材料,称包装
材料。

3.添加剂: 为了使产品或零组件的特性产生、消失或增强,减弱而加入或混入的物质(如:
塑料抽粒加入色母)。

4.辅助材料:指用于生产过程,有助于产品形成但不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物质。

如:清洗剂、
焊锡、涂料、油墨等。

5.供应商:指向本公司提供材料的商业单位(直接供应材料单位)。

6.绿色伙伴(Green Partner):成为客户合格供货商,须向客户申请及经稽核合格后,方可称
客户公司“绿色伙伴”及正式成为合格供货商。

7.ROHS: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危害物质限用管制,依欧洲共盟体(CE)
绿色组织所策划/规定之相关规范,套用于我司及展至各供货商。

8.公司名称:
9.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材料安全资料表)。

10.第二供货商:指供货商的第二阶供货商。

11.禁止供货时期:零组件禁止向客户供货的时期。

12.交货日期:指开始导入GP系统管制后,向客户第一次交货日期。

13.ICP:感应等离子体发光分光装置(ICP-AES/ICP-OES),原子吸收装置(AAS),感应等离
子体质量分析装置(ICP-MS)﹐通过上述的预处理和测定装置的组合,可以测出铅,镉的含量。

14.最高责任者:总经理
15.GP责任者:由公司最高管理者任命
16.环境管理物质保证系统的制定
1.0 目的
建立危害物质限用管制系统,明确界定管理者及管制负责人之责任。

2.0 适用范围
与GP管理系统有关之活动、产品、原物料、零组件及服务其实施与运作程序均属之。

3.0 权责
GP推行委员组织架构及职责各成员其职责。

GP 推行委员会
1.0 GP 管理代表(ISO 管理代表)
1.1 环境物质保证签署; 1.2 环境物质使用裁决; 1.3 危害物质不使用保证签署。

2.0 执行干事(品保主管)
2.1 环保知识教育宣导; 2.2 产品环保标准制订; 2.3 相关环境物质信息传达; 2.4 环境物质管控具体实施。

3.0 品保委员(品保主管)
3.1 量产阶段的监测;
3.2 进料、出货检验按相关标准执行。

4.0 业务委员(业务主管)
4.1 与客户沟通时注意环境物质要求标准; 4.2 新产品导入时注意环境物质要求; 4.3 配合环境物质管控实施。

5.0 研发委员(研发主管)
5.1 新产品导入设计工艺流程含有危害物质确认; 5.2 危害物质含有量削减日期提出; 5.3 配合环境物质管控实施。

GP 管理代表
执行干事
研发委员 制造委员 管理委员 业务委员 品保委员 采购委员
6.0 制造委员(制造主管)
6.1 环境物质管控相关要求对员工进行教育训练;
6.2 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物质管控;
6.3 库存品环境物质标识区分;
6.4 配合环境物质管控实施。

7.0 管理委员(管理主管)
7.1 相关环境物质管控法律法规的收集;
7.2 配合环境物质管控实施。

8.0 采购委员(采购主管)
8.1 环境物质管控相关信息传达至供应商;
8.2 环境物质不合格信息的传达。

4.0 定义
GP管理系统:环境管理物质保证系统
5.0 内容
5.1 为使本公司之GP管理系统有效运用,在厂区最高主管批准下,导入GP管理系统特成
立GP管理委员会,规划(Plan)、实施(Do)、检讨(Check)及改善(Action)本管理系统,以达P、D、C、A之有效运作。

5.2 为明确界定和管理各管理负责人及权责单位之管制机能,特制定《GP推行委员组织
架构及职责》以为各成员或权责单位之执行及管理依据。

5.3 有关《环保手册》、《GP推行委员组织架构及职责》之制订及修订由推行委员总干事
事先作沟通、协商后制定,经GP管理代表核准后实施。

6.0 参考文件
6.1 环境管理系统架构及职能
6.2 文件管理程序
第4章设计管理
1.0 目的
确保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能有效管制原物料、零组件之环境管理物质,并制定正确之标准书及规格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其开发阶段对环境管理物质之管制。

3.0 权责
3.1 研发部:负责产品开发阶段之各项设计管制工作。

3.2 品部部:负责产品开发阶段之各项设计之测定及判定管制工作。

3.3 采购单位:负责产品开发阶段之所需原物料、零组件之采购管制工作。

4.0 定义

5.0 内容
5.1 产品开发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要求:依《新产品开发管理程序》执行。

5.1.1 新品与产品设变(与品质系统有关的设变)的导入,由研发部召集品保、采购等
相关人员进行先期检讨。

5.1.2采购对新品所需的原物料(包括零组件),在订购单上注明环境管理物质要求,
并寻找合适的厂商,如有通过GP认证的厂商,或能够提供ICP&成份表相关资
料的厂商。

品保部对新品采购之物料依照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及厂商提供相
关资料进行判定。

5.1.3研发部在送客户承认书之前,在产品规划的相关文件(如图面、SOP&SIP、BOM
等)中注明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

环境管理物质管制物质请参考《环境管控物
质控制管理办法》。

5.1.4 量产批准:正式发行相关文件(如图面、SOP&SIP、BOM),做为量产之依据。

5.1.5 提供不使用证明书:若客户有提出要求时工程应依客户要求之格式文件在确
认产品均能符合要求时开立,不使用证明书给客户存查。

定期监测,其频率则
依客户之规定执行。

5.2 对于现行已交货的产品均依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要求执行。

5.3 相关资料的记录保存三年.并依《记录管理程序》执行。

6.0 参考文件
6.1 新产品开发管理程序
6.2 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6.3 记录管理程序
第5章文件、Data、记录的管理
1.0 目的
确保GP之相关文件、Data及记录均能有效管制及保存。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有关GP之文件及记录均属之。

3.0 权责
3.1 文管中心:负责GP相关文件(含外来文件)之收发存放及修订之管制。

3.2 品保部:负责全厂有关环境管理物质原物料、零组件及成品、半成品之测定报告之
管理。

3.3 各权责单位:负责其它有关GP之设计、采购、制造变更及不符合管理及追踪性资料,
矫正措施及教育训练记录管理。

4.0 定义
4.1 文件:
4.1.1 指公司内部与系统有关的指导的方法。

4.1.2 指客户提供指导本公司执行资料或政府机构要求文件资料。

4.2 数据:与系统有关各部门收集整理信息结果。

4.3 记录:经过运作后证实符合要求客观证据。

5.0 内容
5.1 有关GP管理系统之相关文件管制,由各单位依《文件管理程序》规定执行。

5.2 有关GP管理系统之相关Data及记录并规定其保管期限由各单位依《记录管理程序》
规定执行。

5.3 有关GP管理系统之相关要求(ROHS的指令、客户的标准、当地环保法规等)依《环
境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程序》规定执行。

5.4 信息的收集依《沟通管理程序》执行。

6.0 参考文件
6.1 文件管理程序
6.2 记录管理程序
6.3环境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程序
6.4 沟通管理程序
第6章变更管理
1.0目的
确保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系统,生产地点及原物料零组件或辅助材料之变更及其采购管理。

2.0适用范围
有关本公司所生产之产品其变更及采购管理均属。

3.0权责
3.1品保部:负责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系统变更之管理。

3.2制造部:负责生产地点之变更管理。

3.3 采购单位:负责生产地点原材料、零组件辅助材料之变更管理。

4.0 定义

5.0 内容
5.1 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系统的变更
5.1.1 环境管理物质系统流程作业的变更由管代主导,各单位协助, 依《文件管理程
序》执行。

5.1.2 环境管理物质限制期限和含量的变更由品保部主导,各单位协助依《全废、削
减环境物质管理程序》执行.
5.2 生产地点的变更
由生产单位主导,依《制程管制管理程序》执行。

5.3 有关原物料零组件或辅助材料之变更与厂商之管理由采购主导及各权责单位协助依
《供应商管理程序》规定执行,有关对厂商GP管制的要求则依客户要求或厂商协商,结果要由采购通知厂商执行。

6.0 参考文件
6.1 文件管理程序
6.2 全废、削减环境物质管理程序
6.3 供应商管理程序
6.4 制程管制管理程序
第7章采购管理
1.0 目的
确保原物料零组件或辅助材料之采购管理均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系统要求。

2.0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产品有GP管制所需的原物料、零组件、辅助材料均属之。

4.0权责
4.1 采购单位:负责生产地点原材料、零组件辅助材料之采购管理。

5.0定义

6.0 内容
6.1 有关原物料零组件或辅助材料之采购、产品验证及厂商的寻找与考评由采购单位主
导,依《供应商管理程序》规定执行。

6.2 有关环境管理物质系统的相关信息依《沟通管理程序》执行。

6.3 有关采购品进料依《品质管控管理程序》执行。

6.4 相关记录依《记录管理程序》执行.
7.0 参考文件
7.1 供应商管理程序
7.2 沟通管理程序
7.3 品质管控管理程序
7.4 记录管理程序
第8章制造管理
1.0 目的
确保本公司所生产之产品从制造到交货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

2.0 适用范围
凡在本公司所生产之产品与环境管理物质要求有关的均适用之。

3.0 权责
3.1 制造部:负责产品生产与管制的管理作业。

3.2 业务部:负责产品的出货管理作业。

3.3 品保部:负责制造过程的稽核。

4.0 定义
4.1 制造管理:指对生产过程中的人、机、物、料、法、环境等管理。

5.0 内容
5.1 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材料、辅助材料、工模治具的隔离、标示、记录。

依《制程管理
程序》执行产品在制程中的管制作业。

5.2 品保部对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材料、辅助材料、工模治具的隔离、标示进行稽核。

5.3 仓管单位、业务部依《仓储管理程序》规定执行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出货管
理作业。

5.4 有关协力厂商之管理则由采购单位依《供应商管理程序》规定执行。

6.0参考文件
6.1 制程管理程序
6.2 仓储管理程序
6.3 供应商管理程序
第9章测定和判定
1.0 目的
执行有效之测定及判定,以确保产品均能符合客户对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要求。

2.0 适用范围
有关本公司使用原物料、零组件或辅助材料及制程中之半成品、成品之测定和判定与环境管理物质执行均属之。

3.0 权责
3.1品保部:执行全厂成品或半成品、原物料、零组件或辅助材料测定和判定作业。

4.0 定义

5.0 内容:
5.1 品保部依《产品标识与追溯管理程序》之规定执行测定和判定的管制作业。

5.2 品保测定和判定人员须经适当教育训练及考核,相关要求依《人力资源管理程序》执行。

5.3 对原物料等或产品之测定,可分为内部测定和委外测定。

5.3.1 若为委外测定,则测定机构需为经ISO-25或国家认可合格的实验室,或具有
公信力之测定单位(例如SGS、ITS)。

5.3.2 若为内部测定,则其测定仪器需事先取得客户认定。

5.3.3 其测定频率需事先与客户沟通联系,并以结果执行之。

5.4 有关记录依《记录管理程序》执行。

6.0 参考文件
6.1 产品标识与追溯管理程序
6.2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6.3 记录管理程序
第10章不符合规定制品的管理与可追踪性
1.0 目的
界定不符合品之管理与可追踪性之管理程序,以确保不符合品均能被有效管制。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使用之原物料零组件或辅助及半成品、成品均适用。

3.0 权责
3.1 品保部:负责不符合品的判定、检讨、追踪处理。

3.2 制造部:负责不符合品的标示、隔离、处理与追溯。

4.0 定义
4.1 不符合:指本公司与系统、产品等不满足GP管制要求的事项。

5.0 内容
5.1无论在进料、制程或出厂品中发现不符合GP管制规定之事件,立即停止生产,均须由
各检测或作业人员向主管反应及处理,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确实之处理情况。

5.2 不符合品之管理由各权责单位依《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规定执行不合格品(批)之隔
离、标示、处置等管制及信息传递。

5.3 不符合品之处理,本公司之对外联络窗口由品保主管担任,并依公司之组职权责指定
权责单位负责人处理之。

5.4 不符合品处理结果由品保部进行追踪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反馈给公司负责人。

5.5 相关记录依《记录管理程序》执行。

6.0 参考文件
6.1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6.2 记录管理程序
第11章矫正措施
1.0 目的
执行有效的矫正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2.0 适用范围
有关本公司使用原物料、零组件或辅助材料及制程中之半成品、成品之测定和判定与GP 管理系统之不符合的矫正措施均属之。

3.0 权责
3.1 品保部:负责矫正措施的提出与追踪的处理。

3.2 权责单位:负责对所负责项目不符合事件提出及执行矫正与预防措施。

4.0 定义

5.0 内容
5.1 若在执行原物料等或产品之测定与判定,发现不符合事件时,则由品保部依《矫正与
预防措施管理程序》的规定要求权责单位及执行矫正措施。

5.1.1 不适合品的处置应得到客户的提示。

5.1.2 针对不适合事件其权责单位须检讨并确立防止再发生之措施。

5.1.3 不适合事件,其权责单位须调查原因,以确认危害物质限用管理系统上,没有
缺陷之程序文件。

5.1.4 通过内部稽核,纠正环境管理物质系统的缺陷,具体依《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执行。

5.2 矫正与预防措施的结果要提报管理审查。

5.3相关记录依《记录管理程序》执行。

6.0 参考文件
6.1 矫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6.2 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6.3 记录管理程序
第12章教育训练
1.0 目的
对全员实施有效之教育训练,以满足相关人员执行环境管理物质系统胜任能力的要求。

2.0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及环境管理物质管制有关的供货商均适用之。

3.0 权责
3.1 管理部:负责全公司人员及供应厂商的教育训练规划与执行作业。

3.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之教育训练。

4.0 定义

5.0 内容:
5.1 全公司人员有关环保及环境管理物质管制之教育训练由管理部依《人力资源管理程
序》执行训练规划及全厂性人员训练作业,如新进人员教育训练、内稽人员、测定与判定人员,若品保部或采购等有提出要求时,得依规定要求厂商来厂接受训练。

5.2 全员对GP相关知识之教育训练一年需进行一次,训练结果由管理部统一进行考核。

5.3 各单位之直接员工有关环保或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训练,得由各权责单位主管利用早
会作宣导或另安排时间作人员之教育训练工作。

5.4 所有人员之训练及训练记录均得由主办单位作保存。

依《记录管理程序》执行。

6.0 参考文件
6.1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6.2 记录管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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