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发改委调研与信息考评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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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发改委调研与
信息考评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8.14
•【字号】扬发改综合发〔2018〕449号
•【施行日期】2018.08.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
正文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发改委调研与信息考
评办法》的通知
扬发改综合发〔2018〕449号各位委领导,本委各处(室):
现将《市发改委调研与信息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4日
市发改委调研与信息考评办法
为切实加强调研信息工作,提高调研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发展改革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结合市委办、政府办考核要求和我委工作实际,现制定《市发改委调研与信息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本委“三定”方案单列处(室)、机关党委。

二、考评要求
(一)加大组织力度。

各处室要有明确的调研信息工作分管领导、专职(或兼
职)信息员,落实工作责任,增强组织化程度,夯实调研信息工作的基础性保障。

(二)严把文稿质量。

完善信息审阅签发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审阅签发权限,一般稿件报分管领导审阅签发,重要稿件、敏感性稿件须报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三)强化督查反馈。

每半年各处室对本季度调研信息发表情况进行梳理,提供采用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报办公室、综合处统计汇总。

办公室、综合处定期通报调研信息采用情况,激发工作动力,推动调研信息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考评范围
(一)调研考评范围
1.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管理》,《群众》杂志;
2.省发改委《宏观经济观察》、《江苏发展改革参考》;
3.市委办公室《扬州通讯》、《扬州内参》;
4.市政府办公室《扬州政讯》、《领导参考》、《调研参考》、《要情参阅》。

(二)通讯、新闻考评范围
1.《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
2.《新华日报》等省级媒体;
3.《扬州日报》、《扬州晚报》;
4.《扬州新闻》;
5.《扬州发布》;
6.本委新闻发布会。

(三)信息考评范围
1.中办、国办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采用信息;
2.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的信息;
3.市委办公室《信息快报》、《传媒信息》;
4.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动态》、《上报信息》、《专报信息》;
5.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简报,如《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工作简报》、《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简报》等;
6.省发改委《江苏发展改革动态》;
7.《扬州日报》“发展和改革”专版;
8.本委《发改快报》;
9.国家发改委网站、省发改委网站、中国扬州网站、本委网站信息;
10.“扬州市发改委”、“扬州服务业”、“扬州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原创性信息。

四、考评细则
(一)调研、通讯和信息采取按项(条)计分考评。

计分标准见附表。

(二)同一项调研成果、通讯或信息,被不同期刊或网站采用,可以重复计分;委内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不重复计分。

(三)以委领导个人署名的调研、通讯或信息,列入牵头处(室)考评。

多人署名或以单位、处(室)署名的调研、通讯或信息,列入执笔人所在处(室)考评范围。

(四)调研、通讯或信息获市委、市政府以上领导肯定、认可批示的,双倍计分。

(五)调研成果(含通讯)和政务信息分别按60%和40%权重,计算处(室)调研与信息考评总得分。

(六)统筹考虑处室人均得分和总得分,确定表彰等次。

年内处(室)工作人员发生变化的,以到岗或离岗的月份为单位,折算处(室)全年平均工作人员数
后,计算人均得分。

工勤人员、附属用工不作处(室)工作人员基数。

(七)人均得分前3名和总得分前3名的处室,均表彰为一等奖;人均得分第4名至第8名和总得分第4名至第8名的处室的处室,表彰为二等奖;其他处室,表彰为三等奖。

(八)处(室)人均得分在5分以下的,取消评优资格。

五、附则
(一)调研成果考评由经济综合处牵头负责。

(二)中办、国办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采用信息,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的信息,市委办公室《信息快报》、《传媒信息》采用信息,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动态》、《上报信息》、《专报信息》采用信息,省发改委《江苏发展改革动态》,本委《发改快报》采用信息考评由经济综合处牵头负责。

(三)《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日报》等中央、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的文章,《扬州日报》、《扬州晚报》和《扬州发布》上刊发的信息,由各处室年底提供采用明细及发表信息复印件,经济综合处牵头负责。

(四)国家发改委网站、省发改委网站、中国扬州网站、本委网站信息,由办公室统一报送,年底考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五)《扬州新闻》、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发布的信息,由各处室年底提供采用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办公室牵头负责汇总。

(六)新闻发布会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每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主发布处室得全分,参与处室减半计分;扬州日报《发展与改革》专版由办公室负责统计。

(七)调研与信息工作情况半年进行一次通报,年底根据考评办法由党组集体研究进行表彰奖励。

(八)本办法由经济综合处、办公室共同解释。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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