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和谐观及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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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和谐观及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
摘要:人类面临生存和发展两大问题,无论是生存还是发展都必须要在一定的
社会规律中进行,这个规律体现在老子“道”的哲学思想体系中。
老子的和谐思想
是以他的道论为基础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我们借鉴传统文化中的和
谐思想,分析老子的和谐观的理论,解读其中的以人为本的内涵,对我们深化对
以人为本的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着重要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道和谐以人为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道:老子的和谐观的理论内涵
老子创立了著名的“道”的理论,老子认为,道生万物,它包容一切,统摄一切,一切事物统一于道。
“道可道,非常道”,道法自然”,道是无为的。
他告诉人
们要“唯道是从”,爱道,循道,无为而无不为。
在老子那里,“道”是统摄万物的
本原。
道既不是物质性实体,也不是精神性实体,它是关系,是一切关系的总和,是
总的对立统一的和谐关系,是万事万物的总根源。
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把天地万物视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相互依存,相互
支撑,只有处于和谐关系中,才能各得其所,得到发展并生生不息。
正如《中庸》所说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
”老子
认为整个生态世界是联系的统一整体。
生态系统是道循环运动的产物,“道生之,德
畜之,物形之 ,势成之”。
道缔造了生物,•德养育了生物, “天之道,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自然的和谐是指人与自然之间处于平衡与协调的状态。
道使生态系统自然趋向平衡。
老子的道包含着和谐观,体现了和谐的思想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道就是事物的和谐统一关系,道的本质就是和谐,和谐是道的本质特征。
老子的道论,讲了许多的辩证法思想,提出辩证法的“和谐规律”。
他认为自
然和社会中存在矛盾,诸如,福与祸,这些矛盾,它们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互
为存在条件,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老子认为,美与丑,善与恶是相比较
而存在的,美与丑,善与恶相互包含,相互依存,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没有绝对
的美,也没有绝对的善,美和善都是相对的。
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没有“无”
就没有“有”,没有“有”就没有“无”,两者是相对来说的。
第二,道是和谐的循环往复的过程。
老子经常用“归根”,“复命”这些语汇,指的
都是和谐循环的意思。
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是在“道”这样的系统下进
行的,它包括两个基本的要素:反和复,“反”指的是离开的过程,它可以包含若干阶段;“复”指的是返回来,它也可以包含若干阶段。
老子用一个“反”字表达了两重含义,即“反”是反与复的统一,二者构成了运动的和谐结构。
老子说:“反者道之动”,“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自然界的规律就是物极则反,过盛必衰,盈
满则覆。
而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同样离不开道的规则,“天之道,不争而善胜.夫为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人之道,为而不争。
”有最高道德标准的人是
并不是完全不争的,而是“为而不争”,因为他们按照“道”的法则行事,摒弃了个
人的私欲和偏见,所以没有人可以和他们争,而一般的人看不到道的存在,体会
不到道的重要,为自己的欲望所蒙蔽,这是造成自身困扰和社会混乱的根源。
老
子说“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不要无休止地求高与贵而排除贱与下,失去了贱与下,高与贵也终将失去其存在。
“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这也即
是孔子所谓“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过犹不及”,列宁也说:“真理再多走一
步,即是谬误”。
二、老子和谐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的关系
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出发点。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
坚持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追求人的
彻底解放与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崇高目标在现阶段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明确
把以人为本作为发展的最高价值取向。
以人为本,就是把人作为社会主体和中心,一切以人为目的,摒弃传统的把人作为工具和手段的物本主义倾向,在社会发展
中以尊重人的权利、满足人的需要、提升人的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
对此,老子同样有这样的主张。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 老子指出,宇宙中有四大,人是其中之一。
人与万物都是道缔造的,都遵循着道的自然和谐规律。
以人为本,首先要清楚人之初始是什么。
人由哪里来
,又该往何处去?在老子看来,人的初始状态是一种自由和可能状态,保持初
始状态是要把行为的每一点都作为始点,向各种可能性敞开,他以“婴儿”的特征
来描述这一状态。
婴儿是自然生命的象征,它自然纯真、朴实无华,但它蕴含着
发展的丰富性和可能性,人生的一切,将从这里起步。
可以说,只有从婴儿身上,我们才能看到生命的源泉的完美,人类的真正美德,也将从这里产生。
然而,老
子深深担忧的是这种淳厚之德会随着人涉世渐深而消失,这是因为一般人在社会
生活中贪婪多欲,为了物质利益见利忘义,丧失了婴儿的美好本性。
因此,老子
希望居高位的有道之人使人心思归于浑朴,抛弃私欲,回复到婴孩般纯真的状态,从零开始,即老子所说的“慎终如始”,老子把这看成是处事的一个原则,既不占
有过去,又不执著于未来,处于一种应和当下的状态。
社会现象是复杂多样的,现实生活中的人的性格是丰富具体的,“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
夫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此其贱之本欤,非也?”只有展现丰富的性格才是活生生的人,如果一味地把复杂的现象简单化就会导致生存的危机。
无休止地追求“纯”,其结果往往是非议。
人是不可能没有缺点、不犯错误的,在我国的文学创作中的“高大全”形象即是片面追求“纯”的表现,这
些形象没有了人味,变成了抽象的、冷的、僵化的人,从而失去了人的本来价值
和应有之义。
老子说:“燥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人
要保持在清静寡欲的自然状态。
“养心莫善于寡欲”。
人需要保持婴儿般的自然状态,应该有自由选择方向的智慧,不要人为的扩张欲望、盲目的仿效他人。
为此,老子提出为人处事一定要谦虚谨慎的原则,戒骄戒躁,柔顺自然,持中和之道,
无过无不及。
这样才能排除欲望的干扰与侵蚀,积极进取。
“知不知,上矣;不知知,病矣”。
知道自己有所不知,知道自己有可能犯错误,让谦虚为妄知和改正错误在心中预留天地。
故而,只有谦虚方能明道,“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
在这里,老子主张一切都要以内在本性为依据,指的是人为的自我夸张,失其本然之性,人自身也应该保持这种谦虚的本性。
这些对我们
今天深化以人为本的认识,保障人的自由权利和人的价值的实现都有着启示作用。
三、老子和谐观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意义
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
建立平等、互助、协调
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表述,都是指未来高级的和谐社会的目标模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
谐相处的社会状态。
它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21世纪为未来中华民族的发展所
提出来的新理念和目标,也是对中华民族千年理想追求的传承和发展。
构建和谐
社会不是一朝一夕的,必须借鉴我国古代、近现代甚至西方的经验,而我国古代
哲学家老子的和谐观对于我们当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在老子看来,社会中“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这对矛盾及其关系是普遍存在的,不
足为奇。
但问题在于,应该如何处理好这个矛盾和关系?以达到实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斗争的止息,这才是关键所在。
因此,老子的社会“和谐”,根本在于要止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实现和平共处。
为此,老子认为,统治者要将“有为”变为“无为”,将“刚强”变为“柔弱”,并甘居“柔弱”的地位,以之实现向被统治者的立场靠拢和一致,使之出现上下“同心”、
“同德”的政治局面,共同推进社会向前发展。
?
第一,老子的对于社会公平的思想体现在“不争”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
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
老子反对人为地制造不公平。
他指出“不尚贤,使民不争。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
不见可欲,使民心不散”。
怎样才能保证社会公平呢?在这里老子既主张对人要公平,不要有贤与不贤之分;也主张对物要公平,不要有贵与不贵之别。
老子提倡大公无私,在老子看来,人类最大的祸害是人的私心欲望,他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吝莫大于欲得”,“多藏必厚亡。
知足不辱。
知止不殆。
可以长久”。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
这里的“道”具有公平的含义,要按照道的要求公平处理社会矛盾,同
时老子提出了公平和道德是有密切联系的,按照公平的原则处理事情就不会有怨恨,这个方法就是按照“契约”办事。
老子说:“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他认为,靠“和解”、“调解”等办法,可以了结大怨,不能了结余怨、小怨。
故老子说:“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即认为,“德”是凭借
契约办事表现出来的,同时,在老子看来,以“契约”精神来办事,是符合天道的。
正是符合天道,故其间就没有亲疏,不讲人情,大家的利害得失机会均等。
只有
这样,靠“契约”办事,方才能够做到“对等”和“公平”,做到“以德服人”。
由此,凡是那些超越了契约范围的欲望和追求,是被社会所反对的,从而使人们保持淳朴
的本色,这就是:“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而便于管理;另一方面,也在“契约”的范围内,人们有了一定的“自由”、“自主”的空间。
在这种情况下,就能调动
起人们发展生产、发展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利于社会发展。
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要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中实现和谐,而我国转型期的社会矛盾突出的
原因有很大一部分就在于面临很多前所未有的问题,出现了相关规则的空白,不
能一味的牺牲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的利益去满足另一部分,而应该按照公平正
义的要求来实现各个领域的和谐发展,可见,老子的这些主张在今天有着重要的
现实意义。
老子的这些思想都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
重要的思想资源。
第二,根据和谐规律,老子提出了和谐的原则,即适度原则
“反者道之动”,这是和谐的规律。
在老子生活的年代,大小诸侯你争我夺,争
战不已。
老子提出从政者要戒除走极端,戒除奢侈,戒除过分,强调为政治国者要“去甚,去奢,去泰”,要把“俭”当成治国根本。
这是老子的“中庸”思想,核心是不
要走极端(去甚)。
和谐就是适度,适中,达到一个平衡点,一个最佳状态。
“知足
不辱,知止不殆”,过分的吝惜,一定会造成巨大的耗费,过多的保藏一定会造成巨大的损失,人们要“知足”,“知止”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所以
人们知足,就会感到灵魂的安宁。
老子说“小则得,多则惑”,就是我们小取反而
能多得,相反我们贪多就会迷惑。
比如杯子里有满满的东西,我们无法再加上东西。
但如果杯子空空的话,我们可以加上很多东西。
现代辩证法也讲适度原则,度是质的数量界限,凡事都有个度,超过了一定
限度,事物的质的稳定性就会被破坏,事物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
要保持事物的
质的稳定性,就要坚持适度原则,使量变限制在一定的限度内,做到无过无不及。
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也是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包含着各个方
面的发展,政治和谐、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以及生态环境和谐等等,在发展各
项文明的时候要不仅要注重量的增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第三,老子“无为而治”体现了和谐社会的治国之道
老子的“治大国,若烹小鲜”的名句,主要是强调遵循规律,顺其自然,但也
体现了和谐社会的治国之道。
他说:“道常无为,而无以为。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勿作。
他主张不把统治者的意志强加于人民,老子的无为而治也称
为圣人之治。
老子所尊奉的东西,如他所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
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老子主张“人”治,并给统治者提出了很高的道德标准,也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从而提出了“为而不争”的圣人之道;老子又说:“生
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
是谓玄德”。
他认为,道所蕴含的抽象“权力”、“统治”生长养育出来,不把它据为已有,不为
个人所依赖,不以个人的意志去主宰它,这就是极其高尚的品德。
以此,形成
了老子的“忘我”、“无私”的思想。
?可见,老子虽然赞成“圣人”所说的“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治世办法,但是,老子却对其中的“我”赋予了“为而不争”和“忘我”、“无私”的全新思想。
因此,表现出了老子“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的思想,从而使老子的“无为而治”与先前“圣人”的“无为而治”的思想根本区别开来。
在当今社会,和平与民主是时代的主题,这需要有一种宽容的氛围,通过对话、沟通、谅解来解决问题,比一味的争执或对抗更能解决问题,“皆得其欲”,
这样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即“柔能胜刚”。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当今世界,和平是发展的主流。
人类的文明在不断取代邪恶与战争,人们向往民主自由、和
睦相处,反对战争建立一个和谐世界已经是世界人类历史的发展潮流。
老子所说
的“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治国须代表老百姓的意志和愿望,把老百姓
的心愿作为自己的心愿,而不能有他们个人的私心和欲望。
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所坚持的“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等理念,可以说是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高度对老子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结语
老子的和谐社会的思想,是我们今天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思
想源头。
我们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结合时代特征和人民的需要,继承和发展老
子的这些思想,让这些古老的民族智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代发挥新
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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