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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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岗位职责

【篇一:研究生助理工作职责】

机电工程学院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

一、辅导员助理由学院学生办从学院在读优秀研究生中遴选产生,

并在每年秋季学期进行述职、考核和补充。辅导员助理岗位总计10人,每两人一组,分别协助一、二、三年级本科生年级主任、分团

委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做好各方面工作。

二、辅导员助理应深入工作实际,开拓思路、锐意进取、积极作为,按照各年级每学期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内容务实求实地协助做好各

项工作。

三、各方面工作重点

〔一〕、一年级:关心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习,帮助他们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严格学习纪律,树立良好的学

习风气,提高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对一年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人

文素质、感恩及责任意识教育。进行学习方法指导,学习目标规划,走访宿舍,检查学生到课率,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促进班级团结、

班级凝聚力。〔路通、何举刚〕

〔二〕、二年级:引导学生树立专业意识,帮助他们建立专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对学生所学专业及相关课程给予一定指导。

促进学生英语四六级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掌握各项技术

技能。以走访宿舍、座谈会、后进学生、问题学生谈心等方式促进

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态度,进行英语四六级学习方法指导与

交流。〔杨辉军、王彦杰〕

〔三〕、三年级: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明确就业形势,积极培养

学生考研意识和就业筹备意识。开展考研引导、就业方向指导,按

照考研、就业、中间徘徊者几个不同的就业去向计划类型进行分类

引导,对挂科较多学生进行特别辅导。〔王永威、刘文洲〕

〔四〕、团学工作:通过学院七大学生社团,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

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活动,开展课余科技、文体活动,组织开展丰

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工作重点

是积极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意识,引领学生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促进3j科技协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调查学生对团学活动的喜好,开展适销对路的团学活动;对各社团成员进行走访,了解他们

对社团的建议和意见,促进社团更好的发展;协助分团委书记做好

诸如校运会、大型团学活动的筹备工作。〔孙旋、马国栋〕

〔五〕、党建工作: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共青团员和党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党建系统的信息更新和信息

统计,完成标标准化及示范性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荆戈、张凯〕

五、深入学生生活、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主动与辅导员沟通交流,

找准工作切入点,根据年级主任安排,对特殊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引导他们树立自强、自立、自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六、辅导员助理要参加学生工作会议,每月向主管书记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做好每个阶段工作总结,各助理之间要互相监督和催促,

促进工作实效。

【篇二:助研岗位职责】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明细12注:全职是指按照各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工作。3

篇二: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2009-2010学年校办字34号关于印

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学院

〔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

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已于2009年12月1日经2009-2010

学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环节,进一步

发挥研究生在学校

科研活动中的作用,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责任意识,标准研究生助研岗位的

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助研是指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承担社会调查、文献检索、

科学实验、撰写学

术论文与研究报告等具体研究任务的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助研岗位分为学校设立、研究生导师〔或科研项目负

责人〕自行设立两

种类别。学校设立的助研岗位〔以下简称学校助研岗位〕由研究生

院负责审批,科研处进行

备案;研究生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设立的助研岗位由设

岗人自行管理,设岗及津

贴发放情况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二章学校助研岗位的设置

〔一〕承担科研项目,项目经费充足,且项目经费属学校管理;

〔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向学校助研“资金池”提供了足额的助研

资助资金。

〔二〕总名额为各年级相应名额的累计之和。

第三章学校助研岗位的申请

第七条申请设立学校助研岗位,既可集中办理,也可临时办理。集中办理的时间为每

学年第一学期的9月中旬、第二学期的3月初;临时办理可根据科研项目立项情况随时进行。

第八条集中办理程序期的3月初确定岗位人选、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助研岗位设置审批表》后交所在学院〔系〕

汇总,由各学院〔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9月20日或第二学期的3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

奖助金管理办公室,由研究生院核准、备案,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四〕以上时间安排可根据每学期的具体情况由各相关部门协调后做适当调整,调整后

的时间安排需提前通知各学院〔系〕。

第九条临时办理程序参照第八条“集中办理程序”进行。

第十条学校助研岗位实行编号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助研岗位设置审批表》中“岗位编

号”项,由设岗单位在提交审批表时自行编制,编号规则为“zy”+“学校统一的6位单位代

码”+学院自编顺序号〔按学期编写,三位数字,栺式如“001”〕。

第四章岗位津贴

第十一条助研岗位津贴的经费来源主要为导师的科研经费和学校筹集的其他经费。第十二条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的指导标准: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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