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质量保证制度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汽车维修质量保证制度为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维护企业与客户的合法权益,深化企业汽车维修质量体系管理,根据交通部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制定了本厂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制度;
一.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或行驶里程
1.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汽车返修在厂车日
1.发动机、车身、车架返修车日不超过5天除于难配件的订购时间;
2.底盘返修在厂车日不超过3天;
3.小修、调校在厂车日不超过一天;
三.竣工出厂汽车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的处理原则
1.因维修质量未达到技术标准造成的质量事故,其直接经济损失由本厂负责;
2.属于维修过失或外购材料,配件质量不佳造成的故障或损失,由本厂负责返修,并负责全部工料费;
3.属于原车旧件利用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本厂按要求及时修复,收取适当的配件和附料费,工事费从优;如果本厂要求更换有问题的原车配件,而托修方不同意更换,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由托修方负责,收费按正常标准来收取;
4.属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善,明知车辆有问题而不及时通报本厂,不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问题的扩大造成的故障、损坏,应由托修方自己负责;
四.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汽车维修质量管理体系,成立质理管理领导小组,完善进厂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责任制度,健全汽车维修记录档案;
2.聘请专业技术总监督、检验员、维修技工,定期进行技能升级培训;购置相应的维修、检测设备,定期校验;
3、实行竣工验收质量检定合格证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