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包容视角下残障老人社会融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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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包容视角下残障老人社会融入研究
肖云;刘凤
【摘要】尊重和认同社会成员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是促进人类社会和谐的关键,社
会包容是保证全体社会成员有效融入社会的前提条件。

残障老人因生理缺陷或障碍,心理负担沉重,他们往往采取疏离社会甚至家人的态度,又因其获取社会资源能力不足,处于社会边缘而被社会忽略,以致社会融入程度偏低或难以融入社会。

从社会包容的视角,分析残障老人存在经济收入偏低、社会认同度不高、行为互动缺乏、心理接纳程度低等方面的障碍,提出应加大关爱残障老人的宣传,提供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搭建社会互动平台,提高心理接纳程度和社会包容水平,促进他们融入社会,实现有尊严的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Respecting and recognition
of diversity and difference of social members is the key to promoting social harmony of human beings,social inclusion is a prerequisite to ensure that all members of society can effectively integrate in the society.Due to the physi-cal defects,the disabled elderly psychological burden is
heavy,they tend to take themselves alienated from society and even the fami-ly,and because of the lack of the ability to obtain social resources,the disabled elderly gets marginalized and ignored by society, which makes them a low degree of social integration and difficult to integrate society.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inclusion,this pa-per analyzes the obstacle of disabled elderly in the aspect of low income,low social identity,the lack of interactive behavior,mental disorders and low acceptance degree,and proposes that China should increase propaganda and care for the elderly with disabilities, provide targeted pension
service,build a platform for social interaction,improve mental level of acceptance and social inclusion,and promote their integration into society to achieve a dignified life and to share social development outcomes.
【期刊名称】《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6(033)006
【总页数】8页(P77-84)
【关键词】社会包容;残障老人;社会融入
【作者】肖云;刘凤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重庆400044;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重庆40004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13.6
残障老人是指60岁以上,在心理、生理上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依赖他人,存在实现个体生活功能的障碍,或者在参与社会生活时因自身存在障碍不能保证参与过程完整的,集老残于一体的双重弱势人员。

文中残障老人包含因病、意外伤害原因造成的残障和失能老人。

目前,我国残疾人口已超过8 502万,成为世界上残疾人口最多的国家,而60岁以上的老年残疾人占全部残疾人的53.24%,老年残疾人占全国老年人口的24.43%。

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以及残疾老人比例的增加,残障老人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

据以上数据推算,目前全国60
岁以上老年残疾人大致为4 526.5万人,另外,全国重度残疾老年人共1 244.42万人,占全国重度残疾人的50.6%,其中按年龄划分,以70到79岁年龄段的重
度残疾老人最多[1]。

由于残障老人自身存在的生理或心理缺陷,他们往往生活在
社会边缘,在资源获取及社会参与方面能力不足,并且存在自我疏离情况,容易被社会忽视,难以得到社会认同,其生存现状值得社会关注。

社会包容为研究如何使残障老人获得平等参与机会和公平的资源分配,促进残障老人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提供了一种独特视角。

涂尔干在《自杀论》中首次提出社会包容这一概念,早期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帕森斯等人更倾向于将社会包容看作是一种社会整合力量。

社会包容是一种认同社会成员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对社会成员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社会特征和行为给予平等权利、机会和资源分配,推动个体与环境有效互动的政策或行动体系。

社会融入是一种个体对群体及社会的主动链接过程,通过个体参与机会和可获取资源的能力来实现。

社会包容首先以经济融入的形式为残障老人提供安身立命的基础;社会位置及社会关系是社会融入的进一步要求,反映了社会包容的广度;而心理及文化融入则构成了社会包容的精神属性,在促进残障老人社会融入深度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会包容以“自我认同”“社会支持”和“再社会化”的方式构成残障老人参与并融入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残障老人社会融入又成为社会包容的重要体现。

社会包容有利于提高和加深残障老人自我认同。

残障老人的自我认同是其适应自己的社会身份和地位,同时接纳并认可社会群体的过程。

从社会包容的视角来说,就是不同个体、群体乃至不同文化之间相互配合并彼此适应的过程(任远、邬民乐,2006)[2]。

融合与适应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同化,它比同化具有更加主动积极的意义(朱力,2002)[3]。

残障老人只有认同自己、热心于人际交往并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社会包容的意义才能充分体现。

社会包容有利于巩固和扩展残障老人社会支持关系。

融入社会的基石是平等待遇和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联合国秘书长报告,2006),这就要充分发挥社会支持的作用,促进公民参与,并在政府、非营利组织共同作用下减少社会排斥,实现社会包
容(Janice Bockmeyer,2006)[4]。

通过个人与群体的多重互动,个人的身份地位、社会关系可以得到巩固和社会支持,只有在获得社会支持的条件下,社会资源才能够公平合理地配置给残障老人,他们才可能对社会资源加以利用,增强其生活信心和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的水平。

社会包容有利于加速和完善残障老人再社会化。

残障老人因身体残障等原因在社会角色扮演、价值观建树的过程中容易被社会边缘化,需要通过再社会化完成其融入社会所必须的社会生活重建。

再社会化即舍弃原有的社会习惯、文化传统、价值认同并以新的取而代之(Goodman,1992)。

无论是自觉还是被迫,再社会化都能够
提高残障老人与他人、组织、社区的链接能力,重建新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

社会包容程度越高,残障老人的社会参与机会就越多,越能享受到更多的社会福利,进而他们对社会的满意度就越高,融入社会生活的程度就越深。

因此,从社会包容的视角出发,增强残障老人社会融入所需的经济融入、社会地位认同、社会支持、心理归属和文化融入十分必要。

以往研究中关注社会包容主要通过残障老人享有的社会福利和服务来体现,本文从经济层面、社会地位认同、行为互动、心理接纳和文化五个方面分析残障老人社会融入问题。

本文数据来源于“我国失能老人多元需求分析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构建”课题组于2013年1—3月全国范围内发放问卷获得(台湾、港澳除外),参与
调查的有重庆大学与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共发出问卷3 900份,收回3 625份,
其中有效问卷3 167份,回收率92.95%,有效率87.83%。

(一)收入水平较低制约了残障老人社会融入
经济层面的融入是立足社会生存的基础,经济收入反映个体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收入水平和结构则反映老年人获取社会资源的程度与主要方式,这也是社会包容的重要构成部分。

据调查,残障老人来自社会保障的养老收入、储蓄和亲朋好友的帮助是衡量其经济水平的重要指标,以此研究他们的社会融入水平能够较准确地反映
其经济状况。

残障老人的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等直接关系到他们对社会的评价及满意度,进而影响其能否实现社会融入。

残障老人因年老和健康状况较差,主要通过社会保障和非个人劳动收入体现经济水平,但由于我国当前社会保障水平与工作期间的缴费水平相联系,而这部分群体因60岁之前缺乏缴费能力,60岁之后的基础养老金只能维持较低的基本生活,医疗保障又难以满足照护的需要,这给残障老人的经济生活带来很大困扰。

如表1所示,每多得到一元的救济,残障老人对当前养老情况的满意度就降低0.41分,其原因
是残障老人所得救济越多,感受到周围人给予的歧视越重,自卑情绪越多,立足社会的感受也没有显著增加,从而降低了其主动融入社会的积极性;而每增加一元的退休金,残障老人对当前养老情况的满意度就提高0.113分,进而产生相对较高
的社会评价,融入社会的意愿和能力也相应提高;另外,储蓄也是提高残障老人养老满意度的重要指标,对于其主动链接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

可见,残障老人的退休金和储蓄这种体面的收入方式,对于提高生活满意度、社会接纳度和社会融入度具有重要影响。

而实际上残障老人的经济水平往往处于一个很低的节点,他们几乎没有其他增收途径,这直接限制了其通过提高经济地位立足社会进而融入社会。

(二)社会地位认同度不高制约了残障老人社会融入
社会地位是社会成员由于社会规范、法律、习俗及其所具有的财富、声望、关系等原因而在社会系统中所处的位置。

社会地位认同是社会包容的重要表现,它一方面是个体对群体或社会的认同,另一方面则是群体或社会对个体的接纳。

生理与心理障碍造成了残障老人物质收入能力与社交能力的萎缩,从而削弱了他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利于获得更多情感支持。

其弱势和被动状态日趋凸显,假若不能顺利被社会接纳,就会逐渐被社会边缘化,其自我否定、挫败感以及孤独感也会日益强烈。

消极情绪抑制了他们抗挫能力的发挥和自愈,产生被社会排斥感,加之身体残障等因素,在社会接纳程度不高的同时自我认同也较低,难以平等地进入主流社会和各种社会
领域,也限制了他们连接社会的主动性。

残障老人的社会功能因此而逐渐弱化,身心调适能力也随之退化,导致社会地位下降,更加难以社会融入。

(三)缺乏行为互动制约了残障老人社会融入
行为互动是个体或组织之间身份转换或沟通的过程,体现了社会包容的动态要求。

行为互动能够加深社会成员之间的了解和感情,有利于各方意愿的表达和实现,是社会融入的重要过程和积极表现,残障老人的行为互动主要表现在残障老人与家人、社区的互动。

Bengston提出社会重建理论,认为“环境的各种因素会同时威胁与破坏老年人的竞争力,因为随着老人年龄的增加,思维动作会较缓慢,因而被认为其能力不足及易于受伤,因此老人就成为依赖者。

”[5]而残障老人因生活不能自理更加依赖家
庭及社会,只能靠他人帮助才能生存。

随着生活成本不断增加,工作节奏加快,家庭成员在时间和精力上越来越难以满足残障老人家庭照护的需求。

这使家人无意或有意地疏于对老人需求的关注理解,从而不自觉地将残障老人阻滞于主体社会之外。

另外,残障老人也往往因为自己生活不能自理给家庭带来的负担,心理上倍感不安,为了不增加他人的负担,他们尽量减少与家人交流和互动的机会,主动与家庭成员疏离,双方之间的互动在有形或无形中逐步减少,家庭的互助互爱进一步弱化。

家庭是社会的一部分,在家庭环境中与身边的亲人实现互动,是融入社会最直接的体现。

而现实中残障老人与家庭成员双方因不能通过良好的沟通加深彼此的了解,甚至27.1%的残障老人不愿意与子女同住(参见图1)。

需要依赖他人照料的残障老人在被家人忽略和自我疏离的状态下,融入社会就更显困难。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社区拥有残障老人所熟知的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使其生活充满社会参与的机会,社区范围内的互动水平决定着残障老人社会融入水平。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是残障老人获得社区关注和帮扶、参与社区活动并了解社区的重要平台和途径。

社区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优惠服务是提升老年人社区归属感,帮助老
年人联系社会、融入社会的重要支持条件。

而77.2%的老人表示他们居住的社区
没有养老服务机构(参见图2),更有超过二分之一认为没有(30.6%)或不清楚(20.8%)社区是否有针对老年人的优惠服务(参见图3)。

说明社区在帮助残障老人
主动获取帮助方面较欠缺,使他们以社区为依托向外扩展社会活动范围受到限制,制约了残障老人在社区层面的互动。

(四)心理接纳度低制约了残障老人社会融入
残障老人对社会的接纳是融入社会的重要表现和测量指标,反映了其在社会接纳与社会适应上被社会所包容的程度,主要表现为社会对残障老人特殊性的接纳和残障老人对社会的心理接纳。

社会为个人提供的维持其社会身份、情感支持、物质援助及信息服务越充足,个体对社会的心理接纳程度越高。

残障老人心理接纳社会的程度越高,表明他们在采取特定行动策略来实现对社会生活与文化环境的适应方面的效度越高(Martens,1995)[6];在具有复合性、竞争性的价值认知、人的发展技能
与能力获得、社会生活卷入度、机会空间的涉取方面的成功几率越大(RatnaOmidvar& Ted Richmond,2003)[7]。

养老服务是社会为残障老人提供的重要生存保障,养老服务越到位,他们的生存状态就越好,对社会的评价就越好,对社会的接纳程度也越高。

当前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设施严重不足,为残障老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十分欠缺,社会对机构养老在宣传方面还不到位,残障老人更是难以接触到有效信息。

在调查中,很多老人反映居住地没有电梯或无障碍通道,残障老人由于体力不支、行动不便很少下楼,这令他们常常感到孤独和沮丧。

可见社会为多数残障老人提供的福利和服务存在盲区和问题,说明社会所做的努力还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容易导致其在养老问题上产生对社会的不满,导致心理上对社会的接纳不高,直接影响了他们融入社会。

残障老人对社会的心理接纳度随其所处社会位置边缘化而降低,限制了他们拓展社会关系的途径。

根据残障老人对赡养老人责任分配的心理接纳程度不同,可以知道
不同的因素对残障老人社会位置变化的影响程度。

具体表现为:子女(children)赡养老人越尽责,老人的家庭地位越高,社会位置越稳固。

政府或自治组织(organization)给予残障老人帮助越多,老人对自身的生存能力越自卑,社会位置越受负面情绪所影响。

残障老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障(security)越充分,其养老权益越能得到保障,对社会的满意度越高,社会地位越有稳步提升的可能。

残障老人个人储蓄(save)越多,其基本经济生活所需越容易得到满足,对他人的依赖越少,社会地位也越高。

其他(other)个人特征如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及所在社区状况也会对残障老人社会融入产生一定影响。

如表2所示,除了政府或自治组织提供帮助,其他因素对残障老人了解养老服务都呈现正相关。

根据Sig值,可知子女责任(0.643)以及个人储蓄(0.266)在影响残障老人社会位置方面并不明显;而个人参与社会保障责任却十分相关。

这也表明了个人参与社会保障养老更容易被残障老人所接受,其社会位置也更容易因此得到稳固和提升,通过这样的责任分配来提高其社会位置,促进其肯定并接纳社会的可能性更高。

(五)文化环境不完善隔离了残障老人社会融入
根据残障老人文化需求的不同,将调查结果进行回归分析,如表3所示,经济保障及子女关怀对文化需求的影响最不显著;良好的生活环境、学习、娱乐生活及人文关怀对残障老人文化需求的影响非常显著。

其中,每提高1%的人文关怀,残障老人的文化需求满足度就提高45.1%;每增加1%的学习机会,其文化需求的满意度就会提高33.5%;而娱乐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在提高残障老人文化需求满意度方面比那些没有学习或者良好生活环境的人要分别高出10.8%和7.9%。

可见,提供良好的适合残障老人的文化环境有利于提高残障老人的社会满意度,而这种满意度有利于实现社会包容的目标。

调查显示大多数残障老人没有参加或不知道社区或相关服务机构举办的文化活动,表明此类活动的参与率还有待提高。

首先,残障老人文化活动具有鲜明的特殊性,
且其兴趣爱好存在差异,但当前社会服务机构或者社区所提供的文化活动往往类型少、内容单一,难以满足残障老人的文化生活需求。

其次,大多数老年文化活动以歌舞、健身等为主,残障老人几乎无法参加这些活动,而有关书法、棋牌等残障老人可参与性强的文化活动,往往又因建筑环境设计不足或有相关爱好的老人不多而难以持续开展。

最后,由于政府财政投入不到位,且缺乏相应的社会工作人员,造成了残障老人活动场地及设施不足,服务供给能力差,这些都大大降低了残障老人对社会文化生活的积极性与参与性,其融入社会的热情难以被有效调动起来。

此外,文化融入还涉及价值导向、观念认同、文化融合各方面,最明显的就是人群间的互动、人际间的友谊、行为规范的认同和个人自主性与群体间协调性的关系等基本观念被接受的程度。

因而需要社会为残障老人提供有利于其特殊文化需求被社会接纳的平台和渠道。

残障老人要融入社会,应积极主动连接社会,寻求社会支持和社会地位的认同;在相关社会政策及力量的支持下通过家庭互动过渡到社会参与和互动;增强与社区居民、社会组织的相互支持,以提高社会认同感。

从而完成其社会地位认同、文化心理接纳、社会角色和社会生活的平稳接续,真正融入社会,体验并享受社会生活。

(一)提高残障老人经济保障水平为其奠定融入社会的基础
经济保障是残障老人立足社会、融入社会的基础,也是政府和社会开展养老工作的重要任务。

提高经济保障水平不仅是直接发放现金,还可以采取增加服务保障的方式其经济保障水平。

政府应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服务保障的供给上提供更多财政支持,以提高残障老人经济水平和促进其社会融入作为突破口,在中央财政划拨24亿元用于支持8个省份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投入。

2014年8月26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
作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

这对于满足特殊人群的特殊需求,实现有限资源利用最大化和发展壮大社会组织意
义重大。

应持续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共服务领域,促进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及社会成员的协同联动,设计并整合更多的适残、适老产品以满足残障老人的需求。

还要倡导更多有能力和有条件的个人、团体、社会组织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力度,吸引更多资金和技术用于残障老人照护服务,培育助老助残的良好氛围。

(二)提高残障老人的社会认同度为其融入社会畅通渠道
残障老人的社会融入是一个渐进过程,随着家庭、社区等社会生活区域和人群逐步展开。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他们自觉地参与社会或社区的共同行动,达到身心与周围环境的契合,从而触发集体情感引起关注,共享集体荣誉以实现某种长期联系的社会支持关系。

这需要提高他们的自我社会地位认知度,改变逃避与人交往、自我疏离的态度。

还要创造有利于社会包容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增权。

即增加残障老人享有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使其在生理机能下降、疾病增加、社会地位动摇的时候看到以新角色适应环境、融入社会的机会,增强其自信。

还要倡导社会关怀和包容残障老人,比如放宽市场准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新增健康与养老服务项目优先考虑社会资本[8]。

鼓励社会成员以多种方式为残障
老人服务,从而提升其社会地位,顺利实现社会融入。

(三)促进残障老人社会互动使其融入社会
社会互动以家庭、社区为载体,形成促进残障老人社会融入的有效发生器。

美国人类学家奥茨曼认为家庭是最独特、最稳定的社会制度,将为社会整体容纳并继续保留提供必要的文明力量(俞金尧,1998)。

2014年10月14日,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养老服务专业委员会成立,其宗旨是通过有效的服务功能改造将现有的家政服务组织与养老服务能力相结合,通过诚心、孝心、爱心发展养老服务业。

应重视家庭互动在促进残障老人家庭参与、社会融入方面的作用,鼓励家庭成员关爱残障老人,理解其对家人的物质尤其是精神依赖,缩小家庭成员间的距离,增加残障老人在代际间的亲情,让老人感受到亲人的关心与呵护。

除了社会道德及法律法规约束以外,
还应该尝试建立长效、持久、稳定的子女与老人节假日团聚的双向互动机制。

残障老人独自在家时,社区应为其配置有关日间照料或上门服务的养老项目。

如果是失能的残障老人,还应该为其提供特殊的服务,如提供良好的交通和通信等基础设施,缩短子女与老人团聚的时空距离。

从而保证残障老人对家庭延伸功能的需求得到满足,确保实现残障老人社会融入。

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认为在全球化进程推进的大背景下,“以社区为重点不仅成为可能”而且变得非常必要。

2014年4月《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颁布,通过养老土地使用的优惠政策为社区机构养老提供了政策支持,鼓励社区搭建平台为残障老人提供更多的社会互动机会。

社区要举办更多的社会活动,增进彼此的了解,鼓励长幼健残共融,促进社会参与和社会交流。

社区还要建立社工服务站,为残障老人的日间照料、医疗、康复护理等提供服务,并由专业的社会工作人员定期为残障老人社会融入程度进行评估并提供建设性意见。

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对这类服务供给进行监管,保证社区提供服务的有效性。

只有社区服务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利用,服务质量才会得到提升,残障老人对社区服务的态度才会更积极,主动适应社区环境、融入社会的能力和意愿也会更高,进而实现社会融入。

(四)提高社会对残障老人的接纳度以促进其主动链接社会
首先,社区应该积极建立开放、弹性、灵活和非结构式的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探索残障老人与社会在互动基础上彼此接纳的有效途径,帮助其恢复受损的社会功能和社会关系,使其心理上从回归社会到接纳社会。

如果残障老人负面情绪严重,还应该从专业角度提供精神治疗服务,以提高其对社会的评价进而加快社会融入步伐。

其次,应重视社会工作者尤其是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

扩大专业社工队伍,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提高为残障老人服务的质量。

如对残障老人特殊需求进行个案分析,用社会工作的有效方法帮助残障老人从心理上接纳社会等。

再者,倡导社会服务组织如慈善基金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到为残障老人服务的工作中,使残障老人感受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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