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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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政办[2011]141号
【发布部门】宁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6.27
【实施日期】2011.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
知
(宁政办〔2011〕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德市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
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宁德市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年。
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
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以落实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契机,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扎实的法治保障。
一、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服务科学民主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检查。
(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进一步完善市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学法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2次法律专题学习。
建立健全拟任政府部门领导职务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核考察制度。
(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出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推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公务员录用考试要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政府法制、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
(市公务员局、法制办、福建行政学院宁德分院、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四)制订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和措施,承担有关牵头任务的市政府部门,要承担起牵头的责任。
继续开展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五)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
继续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界定重大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
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审查和集体决定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六)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
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七)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要通过民意测验、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制定和执行中的偏差,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