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叔丁基醚(MTBE)安全技术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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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甲基叔丁基醚
化学品英文名称:methyl tert-butyl ether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企业应急电话:
产品代码: MTBE
产品推荐用途:用做汽油添加剂等。

产品限制用途:无资料。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物理化学危险: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有危险。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该产品属于易燃液体,类别2;急性毒性-经口,类别5。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信息: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吞咽可能有害。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1、远离热源和火源(禁止吸烟);
2、仅在通风良好的区域使用;
3、工作中禁止进食、饮用或吸烟;
4、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
5、切勿吸入蒸气;
6、防止皮肤和眼睛的接触,操作后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

事故响应:
1、万一泄露,撤离危险区。

2、如遇火灾,消防员应穿戴完成的防护服,包括自持式呼吸装置,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沙土等灭火剂进行灭火。

3、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皮肤,脱去污染的衣服,如果刺激加深,应立即进行医治。

4、眼睛接触:一旦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安全储存:
1、使容器置于通风良好处。

2、避免接触热源和火源(氧化剂)(禁止吸烟)。

3、保持温度不超过30℃。

4、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静电。

5、使容器保持密闭。

6、禁止与氧化剂等一起贮存和运输。

废弃处置:将使用后的废弃物及废弃包装,委托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单位处置。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甲基叔丁基醚主要经呼吸道吸收,也可以经皮肤和消化道吸收,动物在甲基叔丁基醚中可致癌。

对小鼠的麻醉浓度为1.0mmol/L,致死浓度为1.6mmol/L。

对人体的反应主要表现在上呼吸道、眼睛粘膜的刺激反应,长期接触可使皮肤干燥。

应急综述:
如泄露,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吸收剂覆盖或装进容器,防止进入雨水沟等限制性空间。

处理泄露物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移走所以火源。

确保适当通风,以去除蒸气。

灭火人员穿戴完整防护服,包括空气呼吸器等。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混合物□
危险组分:甲基叔丁基醚浓度≥95% CAS No.1634-04-4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皮肤,脱去污染的衣服,如果刺激加深,应立即进行医治。

眼睛接触:一旦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吸入:迅速撤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漱口,用水冲服活性炭浆,不要催吐,给予医疗护理。

急性和迟发效应、主要症状和健康危害:MTBE主要经呼吸道吸收,也可以经皮肤和消化道吸收,动物在MTBE中可致癌。

对小鼠的麻醉浓度为1.0mmol/L,致死浓度为1.6mmol/L。

对人体的反应主要表现在上呼吸道、眼睛粘膜的刺激反应,长期接触可使皮肤干燥。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灭火方法和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特别危险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有危险。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特殊灭火方法及保护消防人员的防护装备:迅速撤离泄露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尽可能切断泄露源。

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自给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服。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消除所有点火源。

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液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

防止挥发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

小量泄漏:用沙土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防止发生次生危害的预防措施:为避免泄漏区发生爆炸等次生危害,应切断泄漏源,停止一切非防爆的作业,包括手机、车辆和铁质金属器具。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密闭操作,全面通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给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使容器置于通风良好处;避免接触热源和火源(氧化剂)(禁止吸烟);保持温度不超过30℃;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静电;使容器保持密闭;禁止与氧化剂等一起贮存和运输。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无资料
监测方法:无资料
生物限值:无资料
监测方法:无资料
工程控制方法:提供充足的通风以保证空气中的浓度不超过接触限值。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接触其蒸汽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给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防静电工作服。

特殊防护措施: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处理此物后需彻底洗手;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工作后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洗净后才可穿戴或丢弃,告诉洗衣人员污染物的危害性。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气味:醚样气味
pH值: 无资料熔点/凝固点 (℃): -109
沸点、初沸点和沸程(℃):55 闪点(℃):-28
爆炸下限[%(V/V)]: 1.6 爆炸上限[%(V/V)]:15.1
蒸气压(KPa):31.9(20℃)蒸气密度(空气=1):3.0
相对密度 (水=1): 0.7 溶解性:不溶于水。

能与醇、醚、n-辛醇/水分配系数:1.06 脂肪烃、芳烃、卤化溶剂等完全互溶。

自燃温度(℃):375
分解温度(℃):无资料气味阈值:无资料
蒸气速率:无资料易燃性:无资料
临界温度(℃):223.9 临界压力(Mpa):3.37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易挥发。

危险反应:与强氧化剂反应。

应避免条件:明火、受热。

不相容的物质:强氧化剂。

危险的分解产物:无。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LD50:3030mg/kg(大鼠经口);>7500mg/kg(兔经皮);LC50:85000mg/m³,4小时(大鼠吸入)。

皮肤刺激或腐蚀: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生殖毒性: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无资料。

吸入危害:无资料。

毒代动力学、代谢和分布信息: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无资料
持久性和降解性: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残余废弃物: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受污染的容器和包装:将容器返还生产商,用蒸汽彻底蒸煮吹扫达到合格后,按照规程进行报废。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用焚烧法处置操作人员戴自给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2398
联合国运输名称:甲基叔丁基醚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3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无资料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金属桶(罐)
海洋污染物(是/否):无资料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严禁与氧化剂、卤素等混装混运。

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对本化学品的管理,本说明书按照下列法规、标准编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2009)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 20581-2006) 提示:运输方、购买使用方等下游用户应注意遵守当地的使用、废弃处置法规,按规定使用、处置。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⒈《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⒉《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⒊《安全文化网》⒋《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实用手册》
填表时间:2014年06月01日填表部门:安全保卫部
其他说明:本SDS按照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编制;由于目前国家尚未颁布化学品GHS分类目录,本SDS中化学品的GHS分类是企业根据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及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系列标准(GB 20576~20602-2006,不包括GB 20600-2006)自行进行的分类,待国家化学品GHS分类目录颁布后再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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