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和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1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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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和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的通知
正文:
----------------------------------------------------------------------------------------------------------------------------------------------------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和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通知
(浙林资〔2014〕35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4〕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决定从2014年起开展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并启动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必要性
201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精神和国家林业局的部署,全国启动了省级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开展林地落界和全国林地“一张图”建设工作。
2012年,以2009年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为基础的全省林地“一张图”建成。
开展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建立和完善林地“一张图”,既是林地管理和森林资源管理的迫切需要,也是林业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对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
从2012年开始,国家林业局开展了县级林地年度变更调查试点,我省龙泉、安吉两县(市)被列入其中,于2012年、2013年开展了试点工作。
开展林地变更调查,是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林地“一张图”的基础上,开展林地范围、林地保护利
用以及林地管理属性等变化情况的调查分析。
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具有基础性、现势性、时效性特点,对于提高林地监管能力、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深化各级政府宏观决策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多种原因,2012年建成的全省林地“一张图”存在一定缺陷,主要表现为基础数据形成在前、建图在后,“一张图”建成后与实际存在着误差,需要通过开展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加以修正完善。
同时,我省距上一次部署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已有10年时间,森林资源数据老旧,按照森林法的规定和实施森林增长考核的要求,迫切需要开展新一轮二类调查,全面更新资源家底数据。
为全面修正完善林地“一张图”,及时更新森林资源数据,满足森林资源管理以及林业工作需要,节省人力物力,将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十分必要。
二、准确把握要求
根据国家林业局要求,我省在2014年度统一完成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后,今后每2年为1个变更周期,逐步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常态化林地变更工作体系。
考虑到我省实际,全省林地变更调查拟结合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一并开展,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修正完善林地“一张图”,分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实施。
前期(今年5月至2015年3月底)的工作任务是:全面完成2014年度全省林地变更调查,林区县(市、区)2014年率先启动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为满足国家林业局提出的时限和质量要求,同时为我省“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准备资源数据,前期林地变更调查以面积类指标的变更调查为主。
后期(2015年4月至2017年3月底)的工作任务是:2015年其余县(市、区)启动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2016年底全面完成新一轮二类调查;2016年再次开展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同步全面修正完善林地“一张图”。
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是林地变更调查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重要基础资料,是林地“一张图”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地在开展林地变更调查和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时,要结合开展以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为重点的区划范围和面积调查核实工作,实现生态公益林区域范围的统一和面积数据管理口径与资源口径相衔接。
2014年开展的林地变更调查涉及全省所有县(市、区),以我省2012年建成的林地“一张图”为基础,重点调查核实林地和森林的转入转出情况。
具体变更调查内容包括林地范围变化调查(包括新增林地、减少林地)、林地范围内地类变化调查(包括林地范围内地类发生变化地块的地类调查确认、进行耕地垦造的林地地块以及因灾害原因损毁的森林地块的地类确认)和管理属性变更调查(包括对林地权属、森林类别、林种、工程类别等信息变化的调查更新)。
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要满足林地“一张图”建设的新要求,在小班区划、地类划分、公益林界定等方面应满足林地“一张图”建设中图班和数据的一对一要求,为此,必须对现有的技术操作细则作相应的调整完善。
外业调查区划和内业统计处理应充分利用现代林业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森林资源管理信
息系统。
三、扎实推进工作
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和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性强、质量要求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充分保障,做好指导,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分工协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行政、技术、人员等方面切实保障调查工作开展。
省厅已成立以厅长为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厅森林资源处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管理、进度督促、研究提出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等;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承担技术支撑职责,具体负责调查工作方案与技术操作细则等的制定(修订)、技术培训和指导、质量检查,全省卫星遥感影像和其它基础数据的处理、全省林地变更调查的数据统计汇总、全省林地“一张图”拼接以及编写全省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报告等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要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组建相对固定的技术队伍,积极主动开展本县的林地调查工作,有序推进林地变化地块和森林资源动态变化的资料收集、遥感影像判读分析、现地核实、林地“一张图”更新以及成果编制等工作,按时提交本县的调查成果,优质、高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工作联络机构,发挥好承上启下的协调、监督作用。
为加强沟通协调,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联络,在6月2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经市级林业部门汇总后报省厅森林资源处。
二要充分保障工作经费。
林地变更调查内、外业工作兼有,不仅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还需添置必要的设备,特别是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作,需要较多的经费保障。
各地应高度重视工作经费的筹措,确保林地变更调查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鉴于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长期性、常态化特征,要积极争取政府领导的重视和财政的支持,把它列入当地的财政年度预算,建立长效经费保障机制。
三要加强进度督促和技术指导。
各地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调查任务。
调查过程中发生影响进度、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做到不拖全省后腿。
为加强跟踪指导,各市林业局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将本市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主要问题报省厅森林资源处。
省厅将抽调人员组成技术督导组,到各地巡回督导,及时解决各地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省厅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质量较差,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采取必要的调控措施。
四要加强质量和数据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方案》(附件1)、《浙江省林地变更调查技术操作细则》(附件2)和浙江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技术操作细则(修订后另发),以及相关质量检查办法、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工作,省级技术指导人员要深入到工作现场,对各地的调查工
作进行初期、中期指导和后期质量检查。
县级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和有关成果报告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上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切实做好调查基础数据和成果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
实行严格的安全保密制度,确定专人管理,认真做好建档工作。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须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持召开由专家、相关部门参加的评审会审核,并报省林业厅确认后方可对外公告与应用。
在工作成果正式公布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外传、公布、翻印或引用中间数据和成果数据。
附件:1、《浙江省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方案》
2、《浙江省林地变更调查技术操作细则》
浙江省林业厅
2014年5月22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