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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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末次会议发言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末次会议发言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末次会议发言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下午好!经过省厅监理协会专家六天来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今天,圆满完成了对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考评工作。

各位专家高度负责、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专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带有基础性、长期性、前瞻性、战略性、根本性的工作,是提高企业安全素质的一项基本建设工程,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是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基本条件。

这次考评期间,各位专家对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了详细、全面的指导检查,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具有指导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给予了很大的帮助。

各位领导和专家不辞辛苦地对我公司达标考评中抽检的四个项目部所进行的检查和指导,让我们清晰地看到安全管理工作所存在的差距,虽然,前期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从达标考评“高标准、严要求”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现场安全管理有待提高;2.资料收集有待完善;3.各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不均衡现象明显。

针对此次考评工作发现的具体问题,在这里,我向各位领导和专家表态:我们将会根据各位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并积极落实,不断改进和完善,要求各项目部成立专班,责任分解,落实到人,限期10天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同时,针对项目部整改情况的回复,我们将进行“回头看”检查,由安全环保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确认,以保证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我们将以此次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考评为契机,按照达标考评十六大项内容要求,在全公司范围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措施,严格管理,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公司进一步得到全面贯彻,更有效地促进公司安全生产能力持续提高,加快公司的快速发展的步伐。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对于提升公司安全管理能力,夯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统筹协调安全、质量、职业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把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部纳入安全标准化范畴,让公司的每位员工,所从事的每项工作,都能够按安全生产标准化办事,全面改进和加强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通报-琼建质[2011]109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通报-琼建质[2011]109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通报正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通报(琼建质[2011]109号)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现将2010年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各市县都能积极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抓试点,中间搞检查、重指导,在标准化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部分施工企业根据要求对现场实施了标准化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通过检查提高了安全生产各方主体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认识,促进了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责任,达到了预期目的。

各市县通过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实施,逐步形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在控制的理念,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掌握,提高了执行标准的自觉性,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了一定提高。

在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推进中,涌现出一批工作创新、措施得力的市县和企业,为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推行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

在此对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做的较好的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万宁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屯昌县、乐东县、临高县、澄迈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提出表扬;对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较差的昌江县提出批评。

二、存在问题近年来,我省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认识模糊,概念滞后,力度不大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管理部门引导力度不大。

海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海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海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务院[2011]40号、国务院安委办[2011]4号等文件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交安监发〔2011〕322号)、《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交安监发〔2012〕175号)及《海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琼交运安〔2011〕472号)明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工作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制度,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通过全员参与、过程控制、精细化管理,逐步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提升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标全省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含分公司),并且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实体必须在2015年底前达标。

其中从事道路水路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的企业在2013年底前达标。

二、达标考评(一)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立由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周文雄任组长,厅安全监督处处长童循倬任、建设管理处处长李强、运输管理处处长姚建勇,省道路运输局局长王密、省港航管理局局长黄飞舟、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局长罗苏平、省公路局局长杨浩强为成员的海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考评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重点负责全省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协调工作,审定审批考评结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办公室主任由厅安全监督处处长童循倬兼任,常务副主任郑心和,副主任:运输处、建设处人员担任,工作人员:安全处、建设处、运输处、运输局、港航局、质监局、公路局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海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施细则

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施细则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琼安监管三(2009)199号各市、县、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洋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和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2012年海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部署,我局制定了《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一、《评审标准》是考核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的统一标准,其最后一个要素为开放要素,我局结合本省危险化学品行业特点和《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设备设施、工艺条件的要求纳入其中,对要素进行了补充。

二、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制定本市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方案,不得在标准化创建工作中收取费用,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列为今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安全监管人员要准确掌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各项要素要求和评审方法,提高指导和监督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水平,确保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要深刻认识开展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和掌握《评审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巩固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2012年底前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海口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组织单位及评审单位信息

海口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组织单位及评审单位信息

海口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组织单位及评审单位信息
组织单位
序号单位名称等级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单位地址海南省安全生产协会三级邱德诚海口龙华区国贸路号申亚大厦楼
海南强洲晟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三级曾红容海口市美兰区振兴南路号金凯大厦楼
海口市安全生产协会三级封鉴谕海口市龙昆北路号宏源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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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单位
序号单位名称等级业务范围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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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厅安监【2012】134号)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厅安监【2012】134号)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于2012年6月12日由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以厅安监字〔2012〕134号印发。

该《办法》分总则、考评流程、考评发证、日常管理、附则5章21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为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考评机构和考评员的管理,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2〕175号),部制定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管理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依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过程中的自评、申请、受理、考评、发证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主管机关按照管辖范围和职责权限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发证工作。

第四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规定,并报交通运输部。

第五条各主管机关、考评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

第二章考评流程第六条交通运输企业应根据经营类别分别申请达标等级。

第七条申请达标等级的交通运输企业应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进行自评,逐项给出自评分值,形成自评报告,并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向相应的主管机关提出考评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第八条主管机关收到企业申请后确定考评机构受理考评。

第九条考评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的核查,对核查通过的企业启动考评;核查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主管机关和企业,并说明原因。

安全标准化基础知识及考评方法

安全标准化基础知识及考评方法
4
主要内容释义
教育培训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12
主要内容释义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主要内容释义
隐患治理措施 8
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和治理
2
目标和任务 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 机构和人员 时限和要求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教育措施 防护措施 应急措施
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危险源监控 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GB18218—2009)。 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安委办〔2011〕18号: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筑施工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企业考评主体”)负责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并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领导小组,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信息系统(系统未建立完善前采用纸质材料报送)。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及时将考评信息填报至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信息系统。

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项目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并将考评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手册,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项目考评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专业工程由业主单独发包的、不纳入总承包单位管理的,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最新)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最新)
3、风险管理(100) (自评考核得分 分)
3.1 范围与评价方法
第一项:
1.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
2.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在开展风险评价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
10
第二项:
风险评价范围满足标准要求。
第三项:
1.可选用JHA法对作业活动、SCL法对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自评考核汇总表
1、 法律、法规和标准(100) (自评考核得分 分)
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1.1法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管理制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定期更新。
(B级要素否决项)
50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
1.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B级要素否决项)
(A级要素否决项)
20
第二项:
1.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
2.对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3.毒性气体应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4.设置必要的视频监控系统。
第三项:
1.建立、明确定期评估的时限和要求等;
2.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续用进行管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建筑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建筑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建筑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1.20•【字号】琼建质函〔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建筑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style="min-height: 350px">琼建质函〔2022〕18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建筑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通过以案释法,不断推动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宣传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第一批建筑质量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一:2021年4月5日,海口市秀英区五源河文体中心(二期)体育馆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致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秀英区政府“4·05”事故调查组调查,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单位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分包单位海南华鹰实业有限公司和分包单位贵州鹏达聚力劳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韩碧浩、钢结构施工分包单位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峰、监理单位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唐伟、塔吊租赁分包单位海南华鹰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褚彬、劳务分包单位贵州鹏达聚力劳务有限公司劳务组织负责人赵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九十二条规定。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3.06•【字号】琼安法[2008]38号•【施行日期】200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安法[2008]38号)各安全评价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海南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六日海南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中介服务体系,提高安全评价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安全评价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人员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取得相应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安全评价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执业。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不得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第四条资质证书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监总局)审批、颁发;乙级资质证书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审批、颁发。

第五条取得甲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不受地域、项目或者企业规模的限制。

取得乙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投资规模2亿元人民币以下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和国有(含国有控股)以外的企业安全现状评价。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
标考核办法的通知(2009)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府办[2009]50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08
【实施日期】2009.04.0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琼府办〔2009〕5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八日
海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琼府〔2004〕62号)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政府对各市县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考核。

各市、县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以下简称目标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6.17•【字号】琼建质[2011]140号•【施行日期】2011.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建质[2011]140号)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现将《海南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一一年六月十七日海南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和《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安委[2011]10号),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结合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概念和参与范围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等在内的每个环节、每个流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企业规程和责任制,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层级、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除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场容场貌外,更关注企业本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施工工艺或工人操作的标准化,达到提高安全水平的目的。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表
3.未按国家标准悬挂标志,标志灯(牌)、标识不齐全有效的,扣10分。
③车辆的经常性装备符合有关规定,并保证齐全、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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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的规定配备施救、报警、照明、警示等经常性装备的,扣5分;
2.未实现齐全、完好的,扣2分。
④车辆在特殊运行条件下使用时,应根据需要,配备保温、预热、防滑、牵引等临时性装备;
③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 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10
★★★
1.运输剧毒、爆炸和 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未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的,扣10分;
2.专用停车区域面积不够的,扣10分;
3.未实施隔离或未封闭的,扣5分;
5
1.未根据需要配备临时性装备的,扣5分。
六、
装备设施85分
2.设施设备
⑤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服用品;
10
★★★
1.未配备与危货运输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以及随车未携带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扣10分。
②将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5
1.对《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未组织再贯彻落实的,每项扣1分;
2.阶段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未制定和分解的,扣2分。

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全文及附表-V1

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全文及附表-V1

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全文及附表-V1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全文及附表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愈加重视安全生产。

为了更好地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以下是全文及附表。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海南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实际效果进行评定和认证。

三、定级实施的要求(一)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全面情况、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等因素,按照规定的详细说明,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评定。

(二)评定结果根据评定结果,划分为一级到四级,并给出评定结果的合理建议、整改措施等。

(三)评定结果的合理性:评定结果建立在评价标准的基础上,评价标准清晰明确,并且结合了海南省的实际情况。

(四)评定结果综合反映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反映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实际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四、评定办法按照《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标准进行评定。

五、信息发布评定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应当向企业公告,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六、实施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七、附表附表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表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评定等级:_______(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评定标准:评估项目分值得分企业安全生产理念 20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30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0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 6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 50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70总分评定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评定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改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论《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规范了海南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经济繁荣发展。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15号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15号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15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21.07.29
•【字号】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15号
•【施行日期】2021.07.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
正文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15号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有关规定,海南省地质测试研究中心(评审组织单位)组织海南智地资源评估有限公司(评审单位),对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乐东抱伦金矿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情况进行了评审。

经评审,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乐东抱伦金矿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等级确定为二级,现予以公告。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7月29日。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荐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荐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荐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8.08•【字号】•【施行日期】2022.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荐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协会、学会、企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0〕40号)精神,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工程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省厅拟对原专家库人员进行个别调整并扩充完善专家库。

现公开征集专家库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别设置根据评审工作需要,本次专家申报按专业分为七类:1.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2.岩土工程专业;3.工程测量专业;4.公路养护专业;5.道路运输工程专业;6.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7.船舶工程专业。

二、遴选范围本省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企业、相关行政及事业单位人员。

三、推荐条件和程序请各单位结合实际,依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工程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专家库管理办法》(琼交运科〔2018〕881号,见附件1)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合适的专家人选(含从省外引进的交通运输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专技人员)。

四、其他事项(一)“道路运输工程专业”可推荐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满5年,熟悉道路运输工程(含道路运输组织、管理、安全、维修、检测、规划、标准、规范研究等)相关管理或技术的人员。

(二)原专家库道路与桥梁专业的专家可根据职(执)业资格条件增报或转报岩土工程专业、工程测量专业,也可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增报或转报公路养护专业。

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等单位要统筹做好增报或转报工作。

(三)各单位应于2022年8月22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附件2、3)报送至厅人事教育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邮件标题:报送单位名+职称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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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全面贯彻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交安监发〔2011〕322号])、《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交安监发〔2011〕175号)及《海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琼交运安〔2011〕472号),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工作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全面推进公路、水运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方案的工作部署,现我局制定《海南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方案》。

二、考评对象
(一)全省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含分公司),并且直接从事公路、水运建设的施工企业。

(二)凡在省质监局报监公路水运工程的项目。

(三)市县管理的造价5000万以上的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

三、工作目标
全省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含分公司),并且直接从事公路、水运建设的施工企业必须在2015年前达标;其中海南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作为2013年的试点单位参与达标考评;满足以上条件的施工项目部从2014年起参与达标考评。

四、考评机构及组织领导
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是省交通运输厅认定的考评机构,从事海南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的考评达标工作。

考评机构领导小组:由罗苏平局长任组长,陈颖新副局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职责:重点负责全省范围内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协调工作,审批考评结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监督科科长殷诗峻兼任,副主任由韩旺担任,工作人员为安全生产监督科全体工作人员,考评员由安全生产监督科、公路监督科、水运监督科、检测科、造价科、琼海分局、三亚分局、儋州分局具有安全生产考评员资质的人员组成。

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有关的国
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制定考评机构管理制度,建立考评员档案,受理企业提交的达标考评申请,审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编制考评计划,实施现场考评,编写考评报告,负责考评机构的日常工作。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要求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具有公路建筑施工一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应达到二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考评。

除上述规定外的具有公路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应达到三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在省外注册并参与我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施工的工程施工企业,若具有注册地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达标证书,我省予以认可。

若未具有注册地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达标证书的企业,必须在我局申请达标考评,否则在2015年以后,不得参与我省相应的工程施工。

六、考评达标程序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按照自评、申请、受理、考评、审核的程序进行。

(见附件3:考评程序图)
(一)自评
申请达标等级的交通运输企业要成立自评工作组,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进行安全标准化自
评,逐项给出自评分值,形成自评报告,报属地交通运输局初审同意后,企业可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向我局提出考评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二)申请
标准化管理系统平台未运行使用前,各企业以递交纸质申请表形式向我局提出考评申请;系统试行后,以网上申请报名为主,纸质申请为辅进行申请;无论何种申请方式,均需以纸质申请表形式向我局备案、归档和管理。

1、申请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

2、申请安全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的,经企业所在地市(区)交通运输局或企业的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向我局提出申请。

3、新组建企业应于正式运营6个月内提出考评申请。

(三)受理
我局收到企业达标考评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的核查,对核查通过的企业启动考评;核查不通过的,及时告企业单位,并说明原因。

(四)考评
1、受理后我局考评机构将组织3名以上(含3名)具有相应资质的考评员成立考评组,指定考评组长,制定具体考评计划,告知企业后实施。

2、考评组自接到申请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的考评。

3、考评组实施考评可采取提问、交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检查与抽查等方式。

若有必要,可以进行现场检测与测量。

考评组在企业从事考评活动,按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考评启动。

考评组将向企业确认考评计划及考评进度表,介绍考评流程、考评方法及保密承诺。

企业应向考评组介绍企业的组织架构和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

第二实施考评。

考评组成员按照考评计划和任务分工实施考评,获取客观证据,给出公正客观的考评分值和评价。

第三考评组内部评议。

考评组将进行内部评议,具体审查各考评人员提交的考评依据和考评结果,研究确定综合考评结论。

第四交换意见。

考评组将向企业通报考评情况,交换考评结果,并就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提出整改意见。

4、企业对考评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1个月内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经考评机构核实后,可视为达到要求。

5、考评组将如实记录考评工作,形成记录文件并存档,考评内容将覆盖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场所。

考评记录客观、真实、详细、证据充分。

6、考评组考评工作结束后,向考评机构提交考评报告,考评报告经考评组组长签发,参加考评的考评组成员在考评报告上
签字,并注明考评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考评报告包含考评组成员姓名、资格、考评计划、考评综述、考评材料(含考评员考评结果原件等)、考评结论、对企业的相关整改建议、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等内容。

7、我局考评机构收到考评组的考评报告后,对考评合格的组织专家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合格的,向省交通运输厅提交考评结论及达标等级意见。

对考评不合格的或审核不合格的,我局向申请企业出具不达标结论。

七、监督管理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评并对自评结果产生的后果负责,然后将自评报告报我局考评机构审查。

我局考核机构根据企业自评情况每年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达标企业进行抽查,3年内对每个达标企业至少抽查一次。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我局考评机构将对持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企业实施附加考评:
1、企业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
2、企业一年内连续发生二次及以上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3、企业被举报并经核实其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问题;
4、企业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事件或我局认为确实必要的。

上述事故等级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确定。

(二)通过附加考评并经我局审核合格,报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同意的,维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有效性。

未通过附加考评或我局认为其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将责令其整改,整改合格的,企业应在3个月内再次申请初次考评。

考评不合格的,按省交通厅文件规定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并向社会公告,同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三)达标企业申请高一级别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考评及发证的内容、范围和方法按照初次考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标准、新要求。

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督促和指导企业严格对照考核指标,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强化宣传,加强教育,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各企业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各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的学习,深入、全面把握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新要求,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努力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效。

同时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使企业从业人员、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1、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申请表
2、市(县)交通运输局初审表
3、企业标准化考评流程图
附件1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申请表
说明:如有申请记录请在该栏填写最近一次申请时间。

附件2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报资料初审表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合格”或“合理缺项”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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