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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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整体水平,特制订本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疼痛科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管理制度。

一、科室主任是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各种项目按照卫生部标准来进行检查指导。

二、科室要按照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的要求对科室进行硬件及人员等各个方面的配备工作,熟练掌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熟练掌握癌痛患者全面疼痛评估方法熟练掌握各种止痛药物的特性、使用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工作。

熟练掌握肿瘤科、疼痛科护理技能,掌握疼痛评分和疼痛护理操作流程,能协助医师对患者进行癌痛全面评估和治疗。

能够配合医师做好癌痛患者治疗相关宣教工作。

三、建立健全医护人员培训制度并做好培训记录。

①建立医护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组织相关医护人员每年接受一次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

②编制医护人员癌痛规范化治疗手册。

按照癌痛有关诊疗规范要求,印制癌痛规范化治疗医师操作手册和护理手册,并保证癌痛治疗相关医护人员人手一册。

四、建立癌痛动态评估机制,癌痛患者入院后,医师及护士在8 小时内完成对患者的全面疼痛评估,并动态评估疼痛程度、性质变化,观察爆发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减轻或加重相关因素及不良反应等,并予相应处理病程记录应体现对疼痛的评估和处理,有疼痛护理单,病床旁有疼痛评分脸谱图能够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适时调整癌痛治疗方案。

五、落实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履行病情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知情同意的权利。

实施癌痛规范化治疗前,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开展癌痛治疗的目的、风险、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预防措施。

六、实施癌痛个体化治疗,根据我国国家卫生部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 版指南,准确评估患者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因病施治。

七、建立癌痛规范化诊疗流程,建立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流程,合理选择治疗方案。

力争癌痛患者规范化诊疗率达100%。

八、建立疑难复杂癌痛患者会诊制度,建立会诊机制,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能够组外科、疼痛科、药剂科、麻醉科等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制定适宜的诊疗方案。

九、建立患者宣教制度。

①建立癌痛患者宣教制度。

定期举办癌痛患者宣教讲座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科普培训,发放患者宣教手册,对患者以及其家属开展癌痛治疗相关知识宣教。

②设有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活动公示、疼痛治疗知识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新宣教内容,要求在病人床头张贴脸谱图和疼痛评分尺等,强调疼痛
评估的重要性,做到及时、动态评估。

科室张贴有关宣教活动的表格,制定宣教计划,定期开展患者教育活动。

十、建立癌痛患者随访制度,对接受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患者进行定期随访、癌痛评估并记录,保障患者得到持续、合理、有效的癌痛治疗。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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