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范建筑装饰装修行为,确保建筑安全和居住环境的质量,保护业主和公共利益,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宅、商业、办公等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包括新建、翻新和改造等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参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安全与环保,确保施工期间不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或危害。
第六条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第二章设计及施工要求
第七条建筑装饰装修应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变动。
第八条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应设立合理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并按照规定对危险区域进行封闭和标识。
第九条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应设有安全监控设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一条建筑装饰装修涉及到扬尘、噪音、振动等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建筑装饰装修应遵循“先清理后分装、封堵后打磨、全面保护”的原则,确保施工环境清洁,并防止施工垃圾、尘土等污染物进入管道或周围环境。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责任,建立施工组织机构,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四条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并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关档案和资料,并按照规定保存一定期限。
第十六条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和所用材料的质量监控,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第二十条监管部门有权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并要求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和材料。
第二十一条监管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责令停止施工、罚款、吊销执照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停工、吊销执照等。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严重影响施工安全和质量的行为,相关单位应被列入不良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生由于建筑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包括墙体装饰、地面装饰、天花装饰、门窗安装、卫生间装修等。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