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矿产资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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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矿产资源保障专项工
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
【发文字号】新政办[2012]166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22
【实施日期】2012.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矿产资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2】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矿产资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新乡市矿产资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应对当前复杂经济形势,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合理保护和高效利用矿产资源,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河南省矿产资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中原经济区建设,充分发挥我市矿产蕴藏丰富、矿业基础雄厚、地质技术先进的优势,贯彻“有效保护、有序开发”和“保护与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并重”的总体要求,积极创新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机制,持续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大力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切实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在不牺牲生态和环境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保障程度,最大限度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二、具体措施
(一)加大地质勘查力度,增强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积极配合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和有关地勘单位完成我市煤层气、煤炭和水泥用灰岩资源勘查工作。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地质勘查基金,引进社会资本投资,从征收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安排专项勘查资金对我市水泥用灰岩和地热资源成矿条件较好地区进行勘查。
鼓励已有矿业权人和我市优势水泥企业投资开展水泥灰岩合作勘查。
加大地质勘查力度,扩大找矿空间,争取在2015年前完成《新乡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中所提出的“辉县市大罗口水泥灰岩详查”、“辉县市白山凹水泥灰岩详查”等9个水泥用灰岩勘查项目,尽快形成一批大中型重要矿产资源后备基地,进一步增强我市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二)优化矿业结构,推进采石企业矿产资源整合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目标,对矿山开采的最小规模进行限定,提高重要矿产资源准入门槛。
调整大、
中、小型矿山的比例结构,严禁大矿小开,优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