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敦煌市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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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敦煌市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和省、酒泉市清欠工作相关会议及各级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清欠任务,绝不发生新拖欠的目标任务。

结合12月底全市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清欠进展情况,现将今年全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清欠总体情况
根据全市12月底清欠台账数据汇总,目前全市政府各部门及所属机构、国有企业共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4892.78万元,已偿还20252.16万元,清偿进度为58.04%。

其中: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拖欠20275.5万元、已偿还12891.6万元,清偿进度为63.58%,地方国有企业拖欠14617.28万元,已偿还7360.56万元,清偿进度为50.36%。

总欠款中涉及拖欠主体30个,被拖欠主体347个,涉及欠款355笔,其中清偿完毕的拖欠主体9个,被拖欠主体258个,清偿欠款268笔;剩余拖欠主体21个,被拖欠主体89个,拖欠账款87笔,拖欠金额14640.62万元。

在已偿还的欠款中,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偿还146.23万元,通过发行债券偿还362.16万元,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偿还5816.9万元,通过督促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及调整预算安排等措施偿还6566.31万元。

二、各镇各部门(单位)完成情况
(一)完成50%以上清偿任务的单位:纳入清欠台账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国有企业共30个,已100%完成纳入台账中清偿任务的单位有9个:分别是月牙泉镇、郭家堡镇、黄渠镇、市场监督管理局、房管局、环卫局、月牙泉镇卫生院、七里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厂;清偿进度达到50%以上的单位有15个,分别是:转渠口镇中心卫生院吕家堡分院( 92.71%)、七里镇(88.92 %)、文旅局(88.52 %)、博物馆(82.89 %)、沙州镇(78.52 %)、交通局(77.81%)、工业园区管委会(73.64 %)、转渠口镇中心卫生院(65.16 %)、肃州镇中心卫生院孟家桥分院(59.54 %)、水务局(54.86 %)、月管处(52.62 %)、公安局(51.47 %)、疾控中心(50.4 %)、敦煌宾馆(90.83%)、供热公司(81.7%)。

(二)未达到50%清偿任务的单位:住建局(含规划馆)(45.37%)、园林局(36.22%)、商务局(35.65%)、自然资源局(18.33%)、文化馆(7.17%)、清洁能源公司(20.04%)。

(三)单笔欠款10万元及以下无分歧的清欠情况:全市政府部门(45笔剩余144.12万元)和国有企业(3笔14.97万元)10万元以下的欠款共计48笔、159.09万元,截止12月10日已全部实现“清零”。

(四)企业投诉举报问题办理情况:截至12月30日,共下发《核查交办通知》9件,其中交办文管委3件,已按时上报了核查处理情况;交办文旅局1件,已使用公用经费予以清偿;交办清洁能源公司1件,已核查确认欠款金额,支付1508万元;交办住建局、园林局、
郭家堡镇各1件,已按时上报了核查处理情况。

特别是郭家堡镇认真清查核实账款,制定偿还计划,落实偿还资金,并主动向企业做好了沟通解释;交办转渠口镇1件,至今未上报核查结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今年清理偿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视程度还不高。

部分单位对清欠工作认识不足,领导重视不够,对拖欠债务没有认真制定有效可行的资金筹措和清偿计划,大多数拖欠单位将还款资金来源寄于财政补助,不能积极主动想办法筹措资金进行偿还,造成全市各单位项目债务清偿进度存在很大差异。

(二)清偿进度不均衡。

截至12月底,我市虽然整体完成了清欠工作任务,但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清偿进度不均衡,部分单位、国有企业进度低于平均水平,仍有6个单位没有完成今年的清欠任务。

(三)交办落实不及时。

12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向转渠口镇下发了交办通知,要求将核查处理情况和签订的偿还计划务必于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市财政局和市清欠办(工信局)。

通知下发后,经过反复催促,转渠口镇至今未按要求上报核查处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把清欠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硬任务,作为扶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硬措施,认真对照清偿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偿还资金,加大清偿力度,按照国务院清欠办和省市各项清欠工作要求加快落实清欠工作,坚决完成2020年清欠工作任务。

(二)严格落实限制措施。

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要求,对没有完成今年清欠目标任务的部门单位,市上将扣减一般性公共支出和“三公”经费、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禁组团外出学习考察、降低单位党政负责人奖励及补贴资金,将压减的经费全部用于偿还单位欠款。

(三)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根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敦煌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对有政府投资项目欠款的单位,在债务偿还完毕前不予安排新建项目和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的要求,坚决杜绝新的债务产生。

(四)不断强化督查问责。

市政府将继续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市清欠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办落实的重要作用,及时会同市财政局更新清欠工作台账,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切实推进清欠工作,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

对隐瞒不报、总量较大、进度缓慢、不按期上报进度和完不成任务影响全市整体工作进展的,市政府将移交纪委监委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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