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5年第1批次(10挂)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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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5年第1批次(10挂)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6.16
•【字号】苏政地[2015]4047号
•【施行日期】2015.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5年第1批次(10挂)建设用地的批复
苏政地[2015]4047号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宁地浦分挂呈字[2015]第001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和征收土地方案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京市浦口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第3批)。

二、同意你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桥林街道百合村、林山村、明因寺社区等
19.9877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实施该规划。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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