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街工程施工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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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街工程施工监理规划
小街工程施工监理规划
一、监理范围和目标
1、监理范围
__县城关镇小街巷新建、改建工程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监理及合同管理。
2、监理目标
根据监理合同的条件和要求,我公司将承担__县城关镇小街巷新建、改建工程的监理任务。
我公司将依据上述文件,派出胜任的监理人员组建项目监理处,在业主授权的范围内,在总监代表处的领导下,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对本合同段施工进行“三控一管”,即对
施工质量、进度、工程费用进行全面监督和控制,严格进行合同管理,务使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使工程按既定计划有序进行,并在规定的最终工期内完成,交付使用;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要求进度的前提下正确计量和支付,尽量合理控制索赔,使工程投资控制在施工合同总价和计划投资的额
度之内,最终使业主按质按量,在预定工期获得建筑产品,获得应有的经济效益;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健全施工档案管理,并在完工时向业主提供完整的施工档案,为今后公路的运营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在工程工后,继续进行并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进行最终验收,达到业主的产品要求。
二、监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三、各级监理人员及其职责
1.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1)在总监代表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监理段的监理工作和监理组内部事务,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职权。
(2)责成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制定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审批。
(3)根据批准的施工计划和措施,安排驻地办的工作,编制监理工作计划,并对施工和监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主持工地例会,组织处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
(5)审批工程开工报告:组织工程验收,签发对承包人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2、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直接领导下分管质检工作,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自检体系和监理监督体系。
(2)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指导合同段承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和措施,并参与审批该计划。
(3)根据批准的施工计划和措施,组织编制本监理段的监理工作计划,并对施工和监理工作进行日常检查。
(4)对施工安全和环保工作进行具体检查和督促。
(5)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合同工程师职责
(1)负责施工进度控制,具体指导和督促承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审核承包人的总体进度计划和分期进度计划,督促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当发现实际进度偏离计划进度较大时,协助承包人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调整人力及机械设备,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
(2)审查承包人工地代表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投标许诺(必要时对人员进行考核,对设备进行检验)。
(3)认真审核分包人的资质,对已进场的分包人人员进行考核,检查其机械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4)在确保进度和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按照计量支付程序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计量原则和方法,准确计量,核定承包人的计量申请表,送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上报业主审批。
(5)按照工程变更程序,编制或审核变更报告,上报总监代表和业主审批;对承包人的索赔申请进行认真调查、审核上报。
4、试验工程师职责
(1)审查承包人试验室人员和仪器设备配备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试验人员素质和仪器设备状况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2)协助副驻地监理工程师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自检体系和监理监督体系。
(3)与总监办的中心试验室建立密切联系,按照标准试验(中心试验室完成的)确定的强度、密度、配合比等各种指标,严格检查,控制工程质量;参与承包商的试验施工,确认试验施工所提供的施工工艺及其试验数据。
(4)按技术规范规定频率,对工程用材料、混合料及工程成品进行抽查试验;通过旁站监理,对承包人试验方法及其试验成果进行审核认可,并与抽检资料对照审核承包人试验资料,对工程施工质量加以认定或否定,为工程计量提供依据。
(5)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检测、分析和处理。
5、测量工程师职责
(1)参与设计代表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交桩工作,并对承包人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认可。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控制各项工程位置、高程及其线形的控制点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3)在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并提供测量成果资料,作为技术符合性和计量的依据。
6、专业(路基、路面、桥梁及其他构造物)监理工程师职责
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分管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和计量进行全面的现场监督和管理:
(1)对承包人的工程施工安排,特别是各工序的短期计划、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工艺,进行审核认可或修正,对施工保证措施加以核查。
(2)对分管工程进度进行评估,分析进度滞后的措施。
(3)对施工现场所用材料、混合料配合比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查确认。
(4)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和旁站控制工程质量,对工程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确认。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各阶段工程计量和验收。
(5)参与分管工程的变更与索赔处理,提供现场资料和记录,提出初步意见。
(6)对工程进展和质量状况及时进行记录,以备查阅。
7、旁站人员职责
(1)旁站人员应熟悉所监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旁站人员应遵照主管工程师的交代,对所监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一般性检查,遇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管工程师或试验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或测试。
必要时,可根据授权,要求施工人员暂停施工。
(3)旁站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条件(包括气候、地质、水文)以及施工全过程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备查阅。
每天将旁站情况报主管工程师。
工序完成后整理全部记录,写出评语,交主管工程师备查。
四、监理工作方法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在监理合同规定进场时间至下达开工令前,监理组将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规程和施工图纸,并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制定实施性监理计划及现场监理制
度,核定报表格式。
2.检查承包人的工程用地计划及落实情况,对已落实的用地,在现场进行必要的文字交接手续;对未落实的提请业主安排解决。
3.对施工图纸或设计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进行复核,参与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和现场交桩,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和测定的原始地面线。
4.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进度计划,并进行审查。
5.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情况,对是否符合投标的条件和满足工程需要加以确认。
如有不足,限期补足,方可开工。
6.审查分包人的资质及其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情况,如不符合施工要求,报请业主清退或限期整改。
7.督促承包人建立独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组织和技术措施。
8.检查承包人的材料来源,采购前进行验证试验,落实采购和进场情况,对进场的材料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和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
9.审批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各种施工图。
10.参加(或抽验)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加以确认。
11.审批承包人修筑试验路计划并监督实施,确认所用施工机械符合施工工艺要求及有关质量控制指标。
12.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对承包人在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实施有良好的开端。
13.按合同条件规定下达开工令。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程质量监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工程质量监理是“三控一管”的关键环节,也是比较烦琐的工作,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每日每时地注意掌握。
(1)质量监理的基本程序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程序适用于各个工序。
所有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应共同遵循,使质量监理工作程序化。
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向驻地建立工程师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同时附有施工实施计划、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还应有施工放样报验单、标准试验及施工图资料,以及材料设备人员到场情况。
驻地办对申请单及所附资料进行全面核实,必要时召集专门会议进行澄清,并明确该分项工程必须填报的原始记录、质检单、工序交接等表
格的种类和格式,以及填报时间。
准备就绪后批复该项申请。
2)工序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工序,对每道完工工序进行自检,合格的填写《现场质量报验报告单》、《工序交接单》,报告通段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认可。
3)工序检查与认可
合同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自检基础上或参与承包人的自检后,对合格的已完工工序进行检查确认,签认承包人自检记录和《工序交接单》。
如工序检查不合格,应指示承包人返工或修复缺陷。
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也不得计量。
4)中间交工证书
当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对已完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结果,填写《检验申请批复单》、《现场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报驻地办分管该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验收。
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对已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做测量和抽样试验。
检查合格后签认,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核准。
检验不合格,指示承包人进行返工或修补缺陷,合格后再签认。
签认了《中间交工证书》之后,方可填写《中间计量单》,进行中间交工计量。
(2)现场质量控制
1)原则和方法
施工质量的检查、认定,均以测量、试验的数据为依据。
监理的试验、测量人员通过抽检(抽测)验证,或通过对承包人的试验测量的检查或旁站,进行有效的监督,以控制工程质量。
各种试验、测量的项目、方法、频率标准等均遵照部颁标准、规程、合同文件的技术规范执行。
同时,对承包人质保体系的功能、质检人员的素质、仪器设备、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进行经常性检查监督,以确保承包人的自检质量。
2)现场监理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工艺、以及原材料、混合料配合比、机械运行性能等进行全方位巡视检查;对隐蔽工程(如桥梁基础工程、桥涵台背填土)及工程的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如桥梁混凝土现浇、桥梁预制件的预制、预应力钢筋张拉、桥梁混凝土构件吊装、不良地质路段路基处理、路面底基层、基层的铺筑等)进行全过程旁站,全环节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管理。
现场监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驻地监理工程师及驻地办各专业主管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
施工现场,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②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对隐蔽工程、工程关键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③现场监理工程师在每道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在现场监督承包方的试验取样及施工记录,及时签认施工原始记录。
④由于本段构造物多,施工工作面也多,应加强路线线型的检测,避免线型上的偏差。
3)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程序
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如发现超出技术规范、标准允许误差范围的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缺陷程度及时指令承包方进行返工或修补处理,以达到质量要求。
未经修复达到质量标准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如承包方执意继续施工,造成更严重缺陷或不执行监理指令,驻地监理工程师可下令暂停施工(先口头后书面),并按程序上报高级驻地工程师,经批准下达停工令。
对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支付。
如有必要,可建议业主雇用其他施工队伍修复,其费用从原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一旦出现工程事故,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事故
报告,并抄送业主。
驻地办应报请上级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测试、分析定性;同时指令承包人提出对工程缺陷的修复、处理方案,经业主同意后,批准承包人实施。
如修复处理方案未经监理批准,而承包人自行处理,不得验收、计量和支付。
2.工程进度监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工程进度控制是关系到能否按合理安排的进度计划连续进行施工,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按期交工的重要措施。
其工作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和预见性,并应建立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
其主要任务和方法为:
(1)督促承包人编制施工计划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或合同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工期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出实施性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其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总体施工部署
3)各主要分部或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4)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人员配备、机具设备配置、材料开采和采购计划及其进场安排
6)施工场地总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及环境保护措施
8)资金流动计划估算
(2)监理工程师审查计划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完毕。
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①施工总工期的安排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是否符合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
②根据本段工程的特点,应特别注意构造物与路基施工的协调。
应考虑采取单向推进的网络法安排各单项工程施工,并使构造物的施工尽可能先于路基完成,即便于保证施工质量,也便于施工管理,为顺序前进的流水作业创造有利条件。
还应检查单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及时间安排与材料、机具设备的进场计划是否协调。
③施工安排是否抓住有利季节,并考虑必要的间歇,留有余地。
施工实际时间的估算是否适当扣除法定假日、恶劣天气影响时间,以及技术性间歇时间(如,软土沉降、现浇混凝土和稳定土的养护和成型时间等)。
2)施工计划是否可行
①人、机、料进场计划是否落实,有无保证。
②一旦情况有变,是否有应变措施。
(3)督促计划执行
监理工程师应对已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1)要求承包人按单位工程、分项的实际进度每日进行记录,并检查执行情况。
2)求承包人根据每日施工进度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和整理,按月向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交一份工程进度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展情况及评议,肯定有效措施,或分析滞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编制进度控制图表:即用记录、统计、标记,编制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及其差距的图表(包括横道图、柱状图和进度曲线及统计表等),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人采取相应措施,或调整进度计划的依据。
(4)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方法
1)、深入施工现场调查研究
监理工程师要对承包人的施工现场管理,诸如:施工安排、劳动组织及人员配备、施工工艺及机具设备的使用情况等,进行
经常性的了解,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2)、保证进度计划的实施
当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能力或人员、设备材料不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
施工能力不足者,立即要求承包人予以增强;施工组织不善者改善管理。
这些措施必须符合施工程序,确保施工安全和
工程质量,并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3)、进度计划的调整
由于客观怀主观原因造成进度滞后.除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之处,还应及时调整进度记划,以便保证既定的总工期或合理延长的工期的实现.调整进度计划时要相应调整人员,施工设备配备和材料供应计划.
4)、对承包人延误工期的惩罚
有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并且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为加快工程进度而发出的指令,或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无法按计划完成工程时,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对承包人的实际施工能力重新评价,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并向业主写出书面报告,要求业主采取强制性措施,直至对部分工程进行分割或终止合同,更换承包人。
3、投资控制的任务和工作方法
投资控制的任务在于使业主的支付与获得的合格工程产品相适应,并使工程的资金投入计划(支付计划)及其总额控制在预定额度之内,或者在合理调整的额度之内,使业主获得预定的投资效益。
其控制方法大致如下:
(1)正确计量
1)、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内容和合同条款十分熟悉,以便保证做到正确计量。
2)、计量应在计量工程师和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共同参与下,按合同规定的方法进行,并且按合同要求的最终产品进行计量,注意避免重复计量,超额计量,防止承包人弄虚作假。
3)、坚持按规定程序进行计量。
未经质量检查合格一概不予计量;未按规定程序申报计量者不予计量。
(2)坚持下列计量原则
1)、对于无抗压强度指标要求的工序或部位,施工完成验收合格者,可按照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逐月计量支付。
2)、对于有强度指标的分项工程,如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工程、浆砌工程及水泥稳定砂石等,在浇筑、砌筑和碾压成型后都不能立即计量支付,要在取得R28或R7强度实测数据,且达到设
计规定值时,方能计量支付。
3)、制构件分两次计量:预制构件测试合格后按工程量清单中该构件预制部分的计量单位价按月进行计量支付;待它安装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再按安装部分单价进行计量支付。
如工程量清单未分列预制、安装两部分,则应按合同条款规定计量或经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可按适当比例分列,进行计量支付。
4)、已经监理验收合格,并已计量支付的部分工程量,如后来发现它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仍应作不合格工程处理,其返工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对已支付的工程款在下个月中期支付证书中扣除。
(3)支付的程序
计量支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
(4)加强监督,完善计量手续
为了避免徇私舞弊,人为地增加投资,必须健全计量支付手续:1)计量时应有计量工程师与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并有监理和承包人双方代表签字。
2)驻地理工程师应对计量支付表进行认真审核,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检,并签字确认,以示负责。
发现不正确计量,应及时查清,对徇私舞弊者应予追究处理。
(5)精打细算,节省投资
监理工程师应在工作中处处精打细算,千方百计为业主节省投资,为此:
1)、监理工程师应十分熟悉设计文件,并进行现场核实。
如发现设计与现场情况有不符之处,或者设计有不合理者,应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在保证达到工程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条件下节省投资,或者为避免失误,虽增加初期投资,但可减少损失。
2)、监理工程师应尽量避免由于本身或业主的延误、失误而造成的索赔。
一旦发生索赔,应对索赔金额认真审核,有理有据地核实承包人所报项目和金额,防止承包人滥用索赔而使业主蒙受损失。
3)、对于承包人所报结算项目,应予认真审核,该扣除、扣留者如数扣除、扣留。
4)、对承包人违约的经济惩罚或因局部质量没完全达到验收标准,但判定不需返工者,应按合同规定作适当扣除。
4.合同管理的任务和方法
(1)综合管理
1)、监理人员进场后,首先要审核承包人是否按施工合同的要求配备人员及施工机械,采购工程材料。
对进场人员素质、施工机械性能和工程材料进行检查认证。
对不合格人员、不合用机械、材料一律责令退场更换。
2)、要求承包人作出全面的施工组织计划,编制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组织好工地例会,通过会议对承包人各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承包人履行合同的状况加以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写出纪要,必要时发出指令,督促承包人全面履行合同。
(2)分包管理
分包管理的要点是
1)承包人可按合同规定将部分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但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整体分割成几段进行分包。
2)承包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的意向,并经业主同意者,不得随意进行分包。
在合同允许的情况下需要分包时,必须事先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经业主正式批准后方可进场。
3)承包人对分包人必须进行统一的管理,将分包计划纳入承包人的计划中,并对分包人所完成的工程负责。
分包人完成的工程先由承包人检查,然后申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
4)施工中发现不合格分包人,监理有权责令其退场。
(3)工程变更
1)监理工程师进场后,将对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进行认真研究,并对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业主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