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制度培训资料(doc 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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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制度培训资料(doc 21页)
1)
2)
3)
4)追加业绩指标考核:主要是对工作中的追加目标与任务的考核;
(该项季考、季评和年评,为非权重部分)
5)工作行为与态度考核;
(该项季考、季评和年评,权重为20%)
6)管理行为考核;
(该项季考、季评和年评,权重为10%)
(参见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
7)不良事故考核。
3、非管理职能职位的等级制员工的考核内容包括:
1)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员工在考核周期内的个人关键业绩指标的考核,指标数量一般在5个左右;
(该项季考、季评和年评,权重为80%,指标权重具体分配
由考核责任人确定)
2)追加业绩指标考核:主要是对工作中的追加目标和任务的考核;
(该项季考、季评和年评,为非权重部分)
3)工作行为与态度考核;
(该项季考、季评和年评,权重为20%)
(参见附表三、附表四)
4)不良事故考核。
第五条: 各级主管需根据企业战略经营目标的逐级分解确认不同绩效考核周期所适用的各项指标,同时就各项指标的权重比例(或重要性排序)及评
价标准进行设定,并呈报上级主管认定。
第六条:建立工作期望:
1、为了确保员工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实现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级
主管在填写考核表后,必须与所辖员工就考核表中的内容和标
准进行沟通;
2、沟通的基本内容包括:
(1)期望员工达到的业绩标准;
(2)衡量业绩的方法和手段;
(3)实现业绩的主要控制点;
(4)管理者在下属达成业绩过程中应提供的指导和帮助;
(5)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方式;
(6)员工个人发展与改进要点与指导等。
3、在沟通的基础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双方共同填写“绩效
改进指导书”(见附表六)。
第七条:管理者必须在下属绩效形成过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导,并把下属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良好的表现以及管理者的指导,如实
随时记录在“行为监督指导记录”(见附表七)中,以便为实施绩效管
理积累评价依据。
第八条:各级管理者在考核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尽量避免主观,同时做好评价记录,以便进行考核面谈。
第九条:在考核结束后,各级管理者必须与每一位下属进行考核面谈,面谈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业绩,指出不足,为员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
指明方向;
2、讨论员工产生不足的原因,区分下属和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
以便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绩效改善点,并将其列入下一考核周
期的绩效改进目标;
3、在员工与主管互动的过程中,确定下一考核周期的各项工作目
标和绩效改进指导书;
4、如有必要,可修订考核周期内的“绩效改进指导书”,但必须
经过上一级主管同意后方可。
第十条:所有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以及等级制员工的考核结果,经其直接上级核准后报各级人力资源部,以便统一备案与管理;
第十一条:集团人力资源部和下属公司及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在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及调整后(如需要)后,呈报总裁、下属公司及事业部总经理核准,
并按核准后的考核结果执行。
第十二条:考核资料必须严格管理,一经考核结束,各级人力资源部须将原始表
格归入员工档案,员工个人和主管只能保留复印件。
第十三条:任何员工对自己的考核结果不满,均可以在一周内向上一级主管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
接到投诉的主管或人力资源部,在接到
投诉后一周内,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诉者进行再次评估。
如投诉者对再次
评估仍不满意,可以进入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第十四条:考核资料的管理
1、考核资料必须严格管理,实行层级管理;
2、集团所有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原始材料和结果由集团人力
资源部备案;
3、各下属公司及事业部所有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原始材料和
结果由各下属公司及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4、集团各部门等级制员工的季度考核原始材料由各部门自行备
案、备查;
5、下属公司及事业部等级制员工的季度考核原始材料由下属公
司及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查;
6、等级制员工季度考核资料在次月15日内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
各级人力资源部;
7、等级制员工年度考核资料在次年30日内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
各级人力资源部;
8、考核资料保存备查期为三年。
第一章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节总论
第一条: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应用考核结果。
第二条:考核结果与员工利益的相关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绩效工资的确认;
2、奖励工资的确认;
3、晋级资格的确认;
4、晋等资格的确认;
5、晋职资格的确认;
6、培训资格的确认;
7、其他资格的确认。
第三条:考核成绩与职务晋升的关系,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拟订,呈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四条:培训资格的确认:
1、集团各部门中,凡涉及需要提高员工履行工作职责能力的
培训,由该部门负责人(或相当)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经
部门汇总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2、集团各部门中,凡涉及员工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由该部门
负责人(或相当)根据员工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结果以及
员工职业发展报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以便编制单独的
职业培训计划;
3、下属公司及事业部可根据上述原则,由本下属公司及事业
部人力资源部自行提出、制定、审核并确认培训资格;
4、所有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脱产培训条件,见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凡出现涉及劳动合同规定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单项否决,予以辞退。
第二节中高层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季度考核:
1、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业绩指标和追加业绩指标季度考核,
对于每一个关键业绩指标或追加业绩指标,如果评价等级在C
(不含)以下者,考核者应与被考核者进行绩效面谈,提出
绩效改进计划,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出警告。
2、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季度考核只作为对员工绩效过程的有效控
制,其结果不直接影响当期绩效年薪的实际发放水平。
3、连续两次考核为不称职者,警告;
4、全年累积三次考核为不称职者,免职。
第二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述职考核:
1、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对关键业绩指标、追加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两
次述职,并结合综合素质进行两次评价;
2、述职考核标准分满分为100分,综合评价时划分为五个等级,述职考
核评价等级与考核分数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第三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述职考核结果与绩效年薪的关系为:
1、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的发放比例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和所
在公司该年度整体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2、年度绩效年薪考核系数=50%(或40%)×上半年绩效年薪考核
系数+50%(或60%)×下半年绩效年薪考核系数。
3、个人绩效年薪与公司整体业绩挂钩,如本年度公司整体业绩指标
未完成,则实发绩效年薪需根据公司整体业绩指标的实际完成量同比
折算。
若公司关键经营整体业绩指标的完成量低于一定比例(如:
88%),则该年度绩效年薪取消。
承担直接经营职责的年薪制员工未
能完成经营目标时,若其目标完成量低于一定比例(如:95%),则
本年度绩效年薪取消。
4、根据不良事故考核(具体不良事故条款及等级由人力资源部另行
规定),对绩效年薪的实际发放进行调整:根据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
果的影响程度,划分为A(重大)、B(一般)、C(轻微)三个等级,
相应管理办法见下表:
第四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述职考核结果与奖励年薪的关系为:
岗位对比系数*年度奖励年薪考核系数
1、各岗位奖励年薪=×奖励
年薪总额。
∑(岗位对比系数*考核系数)
2、各岗位的岗位对比系数根据中高层年薪制工作评价结果获得。
3、年度奖励年薪考核系数=50%(或40%)×上半年奖励年薪考核
系数+50%(或60%)×下半年奖励年薪考核系数。
4、上、下半年两个述职周期内,奖励年薪考核系数与述职考核评价
等级间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5、奖励年薪的资金来源:根据公司效益,从公司超额利润中按一定
比例提取作为奖励年薪的资金来源。
6、凡年度内发生不良事故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本年度奖励
年薪的分配。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述职考核与晋级、晋等和职务晋升的关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拟订,呈报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六条:不良事故考核根据相关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划分为A(重大)、B(一般)、C(轻微)三个等级。
中高层管理人员不良事故惩罚办法见
下表:
注:具体不良事故条款及等级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
拟定,由人力资源部最终确定。
第三节等级制员工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等级制员工季度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
方案一:考核等级直接与考核分数相对应,关系见下表:
方案二:考核等级应综合本季度内该员工的实际绩效考核得分,
在部门内实行强迫分配,具体参见下表:
说明:A、B两级合计不得超过25%,二者所占比例可酌情分配;
D、E两级合计不得低于25%,二者所占比例可酌情分配;
第二条:等级制员工季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的关系为:
1、绩效工资根据季度考核结果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同时参照企业
整体经营业绩,如考核周期内(季度)企业经营业绩未达到标准,则
个人绩效工资下调10%;
2、实发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百分比具体标准见下表:
注意:根据澳柯玛集团的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季度考核周期内,按月先行发放绩效工资的一定比例(如70%),待季度考核结束后,根据本考核周期内该员工的实际绩效水平及考核结果,统一核算和调整该考核周期内的绩效工资。
(1)季度考核结束后,对于本考核周期内各月列支绩
效工资总数超过其应得绩效工资总额的员工,应
酌情扣除全部或部分数额;
(2)季度考核结束后,对于本考核周期内各月列支绩
效工资总数少于其应得绩效工资总额的员工,应
一次性追发相应数额。
第三条:等级制员工四个季度考核的综合成绩即为年度考核成绩,部门内部奖励
工资在个人间的分配与调整与个人的年度考核成绩挂钩。
年度考核系
数参见下表:
第四条:等级制员工的考核结果与奖励工资的关系:
1、等级制员工四个季度考核的综合成绩即为年度考核结果,通过年
度考核系数对奖励工资的发放进行调整。
其计算方法为:
该岗位对应点值*薪资调整系数*年度考核系数
某岗位奖励工资=×奖励工资总额∑(岗位点值*薪资调整系数*年度考核系数)
年度考核系数参见上表。
第五条:等级制员工考核结果的其他具体应用为:
1、年度内,累计两次季度考核E级(不称职)者,警告;
2、年度内,累积三次季度考核E级(不称职)者,免职或辞退;
3、年度考核不称职者,辞退。
第六条:等级制员工年度考核与晋级的关系为:
1、年度考核等级为称职及以下者,免晋级;
2、年度考核等级为良好及以上(含称职)者,可在本职等内晋升一级;
3、无论哪种晋级情况,如果在本职等内没有晋级空间,则不能晋级。
第七条:等级制员工年度考核与晋等的关系(特殊情况除外):
1、等级制员工的晋等以存在晋等空间为前提条件;
2、等级制员工连续三年考核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资等级
已处于所在职等的最高职级,可晋升一个职等。
第八条:考核成绩与职务晋升的关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拟订,呈报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九条:不良事故考核根据相关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划分为A(重大)、B(一般)、C(轻微)三个等级。
等级制员工不良事故惩罚办法见下表:
注:具体不良事故条款及等级由各部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
第十条:等级制员工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不予考核:
1、病事假季度累计天者,不予以季度考核;
2、病事假全年累计天者,不予以年度考核,不享受奖励工
资;
3、其他集团总裁及下属公司及事业部总经理认为不予以考核的事
项。
第十一条: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等级制员工若干单项奖,如:合理化建议、革新与创造奖、提案奖、总裁特别奖(或总经理特别奖)等。
第十二条:等级制员工考核结束后,直接上级主管会同人力资源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参见附表七)。
分析结果应用于人员薪酬晋级(等)、人
员晋升、绩效改善和指导、培训要素确认等。
第二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澳柯玛集团
二零零五年一月
附表一: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业绩季度考核表
18
附表二:中高层管理人员追加业绩季度考核表
19
附表三:第(季、年度)普通员工关键业绩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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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工作行为与态度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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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与态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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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于年月日与被考核者就本考核结果进行了沟通。
被考核者签名:附表五:管理行为与管理能力考核表
29
30
附表六:行为指导记录
31
附表七:绩效改进指导书
32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