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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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申请生产丙烯酸清漆(32198)、脱漆剂(32198)、皮革光亮剂(32199)、溶剂稀释型防锈油(32199)、洗油(32199)、丙烯酸氨基清烘漆(33646)、发光油(33647)等7种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能力为500吨/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必须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5)评价项目组遵循科学性、公正性、合法性和针对性的安全评价原则对该项目进行评价,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识别了危险源,识别和评价该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6)确定和衡量来自危险源的危险性、危险程度及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7)分析该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8)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
9)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
第三节 安全评价工作经过
1)在对该项目进行前期风险评审后,受该公司的委托,承担对该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2)双方签订合同后,组建评价项目组。
3)双方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及安全评价范围。
4)评价项目组组织安全评价人员针对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收集、整理了大量的安全评价所需文件、资料及数据,对该项目的建设场址进行了仔细的勘查、调研。
1)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包括:平面布置、区域设置方面,工艺、功能方面,设施、设备、装置方面。)
2)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包括:组织机构设置方面,人员管理方面,设施、设备物料管理方面,外部环境方面。)
3)其它。
(7)评价结论:给出对被评价对象的评价结果。
(8)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
(9)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第一章安全评价工作过程
第一节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前期准备情况
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7日,原注册公司名称为“广州欧亚汽车用品有限公司”,2009年3月20日更名为“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从化市鳌头镇聚丰北路388号,公司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该公司产品包括有丙烯酸清漆、脱漆剂、皮革光亮剂、溶剂稀释型防锈油、洗油、丙烯酸氨基清烘漆、发光油,及汽车护理产品、润滑剂等(包括喷漆、雪种、喷蜡、除锈剂、化油器清洗剂、汽车喷漆、洗车蜡、空气清新剂、空调清洗剂、卫生及护理用品、充填气雾剂等)精细化工产品,年生产精细化工产品1600吨。
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100万美元
危险化学品生产能力:500吨/年
第二节 主要技术、工艺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比较情况
该项目采用的储存、输运技术、工艺为国内、外通用的技术、工艺,比较成熟,且已经广泛地应用于国内多家企业。不属于国家淘汰的技术、工艺。
该项目所采用的设备是成熟的、是专业厂家生产的设备。从国内同类企业运行的情况来看,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该公司委托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对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500吨/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接受该公司的委托后,成立了评价项目组,评价项目组成员由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 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和报告书的编制。
10)与建设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后,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
第四节 安全评价程序
按照《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要求,本次安全验收评价程序包括:
(1)前期准备
1)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
2)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该项目的资料等;
3)组建评价项目组;
4)实地调查建设工程的基础资料(包括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变更设计;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等),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文件,现场勘察、检测、查验特种设备、特殊作业等使用、从业许可证明。
评价期间,评价项目组进行了多次现场查验和调研,对该项目实际状况,以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分析,认真收集安全评价的相关资料,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客观评价,针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该公司对评价项目组提出的事故隐患,相当重视,专题会同评价项目组研究整改措施与计划,并实施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整改。
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流程下图所示:
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流程图
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
第一节 建设单位简介
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是由香港欧亚行实业有限公司承办兴建的一家外资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7日,原注册公司名称为“广州欧亚汽车用品有限公司”,2009年3月20日更名为“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从化市鳌头镇聚丰北路388号,公司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该公司产品包括有丙烯酸清漆、脱漆剂、皮革光亮剂、溶剂稀释型防锈油、洗油、丙烯酸氨基清烘漆、发光油,及汽车护理产品、润滑剂等(包括喷漆、雪种、喷蜡、除锈剂、化油器清洗剂、汽车喷漆、洗车蜡、空气清新剂、空调清洗剂、卫生及护理用品、充填气雾剂等)精细化工产品。年生产精细化工产品1600吨,其中丙烯酸清漆、脱漆剂、皮革光亮剂、溶剂稀释型防锈油、洗油、丙烯酸氨基清烘漆、发光油等7种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年产量为500吨。
非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
1)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第三节 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周边情况
1、地理位置
该项目位于从化市鳌头镇西湖村,即广州从化市鳌头镇聚丰北路388号,厂前路连接106国道。南面为106国道,西面及北面均为农田用地,东面为丘陵。
从化市位于广东省中部,广州市东北面,东邻龙门县、增城市,南与白云区接壤,西与花都区、清远市相连,北界佛冈县、新丰县,地处大珠三角经济圈,属于广州“北优”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珠江三角洲通往粤北、华东中原地区的交通咽喉。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7′~114°04′,北纬23°22′~23°56′。
2、地形、地质、地貌
从化市属于丘陵半山区,市东北部以山地、丘陵为主,中南部以丘陵、谷地为主,西部以丘陵、台地为主,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形呈阶梯状。
境内岩石主要由沉积岩、岩浆岩和变质岩三大类组成。在大地构造上位于新华夏构造体系第二巨型隆起带南缘,属一级块断隆起之大经复背斜与南岭东西向构造体系,佛冈东西构造亚带,从化复向斜交接复合区。构造行迹划为东西向构造体系,新华夏构造体系和不明体系的北东向构造。
2)自身条件(包括:功能分布、工艺流程、危险物质分布情况、人员分布情况、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
3)符合安全状况(包括: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事故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4)便于实施评价(包括:评价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4)选择评价方法:
依据建设工程或区域建设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安全验收评价方法。
本报告可以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参考,并可作为对该项目有关问题进行审批、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
1、安全评价对象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以及与该公司签订的安全技术服务合同书,安全评价对象是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500吨/年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危险化学品产品包括丙烯酸清漆(32198)、脱漆剂(32198)、皮革光亮剂(32199)、溶剂稀释型防锈油(32199)、洗油(32199)、丙烯酸氨基清烘漆(33646)、发光油(33647),危险化学品产品的生产能力为500吨/年。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参考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根据项目建成或区域建设完成后周边环境、生产工艺流程、场所特点或功能分布,指出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分析并列出危险、有害因素。
(3)划分评价单元:
根据以下原则划分评价单元:
1)自然条件(包括:地理状况及气象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交通状况及居民分布。)
5)扩建项目
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6)安全设施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7)作业场所
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4)埋地液化石油气罐组(4台30m3液化石油气储罐);
5)辅助设施,包括办公楼、宿舍楼、技研中心、康乐中心、消防系统、总变配电室、事故应急池等。
该项目中的环保、消防、防雷、职业卫生以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监测的报告为准,该项目界区外的设施、运输及作业活动等不在评价范围内。
有关说明:本报告主要对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进行评价。但由于该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整个生产厂区的资料,未把各部分数据细分列出,因此,本报告对项目基本情况描述中,有部分数据使用的是整个生产厂区的数据。
8)安全评价单元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需要,将建设项目划分为一些相对独立部分,其中每个相对独立部分称为评价单元。
9)危险因素
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10)有害因素
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11)危险程度
对人造成伤亡和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尺度。
12)有害程度
建设单位企业名称: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法定地址:广州从化市鳌头镇聚丰北路388号
建设单位性质:港资企业
建设单位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建设单位负责人:陈景辉
建设项目名称: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500吨/年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
建设项目地址:广州从化市鳌头镇聚丰北路388号
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中毒、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尺度。
1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定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14)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应急救援的阶段是在发生事故的阶段,应急救援的目的是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3)新建项目
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4)改建项目
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安全评价范围
根据与该公司签订的安全技术服务合同书,评价范围为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部分选址、总图及平面布置、生产设备设施、工艺过程、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即以该项目界区为分界线,包括界区内的:
1)甲类车间7(油漆生产车间);
2)甲类仓2(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
3)埋地甲类液体罐组(15台30m3和2台20m3储罐,总容积为490 m3);
(5)定性、定量评价:
以现场检测、检验的数据、新技术鉴定结果、各类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特殊作业许可证明等为基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确定事故可能发生的部位、频次、严重程度的等级及相关结果。
(6)提出安全风险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必须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5)评价项目组遵循科学性、公正性、合法性和针对性的安全评价原则对该项目进行评价,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识别了危险源,识别和评价该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6)确定和衡量来自危险源的危险性、危险程度及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7)分析该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8)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
9)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
第三节 安全评价工作经过
1)在对该项目进行前期风险评审后,受该公司的委托,承担对该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2)双方签订合同后,组建评价项目组。
3)双方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及安全评价范围。
4)评价项目组组织安全评价人员针对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收集、整理了大量的安全评价所需文件、资料及数据,对该项目的建设场址进行了仔细的勘查、调研。
1)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包括:平面布置、区域设置方面,工艺、功能方面,设施、设备、装置方面。)
2)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包括:组织机构设置方面,人员管理方面,设施、设备物料管理方面,外部环境方面。)
3)其它。
(7)评价结论:给出对被评价对象的评价结果。
(8)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
(9)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第一章安全评价工作过程
第一节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前期准备情况
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7日,原注册公司名称为“广州欧亚汽车用品有限公司”,2009年3月20日更名为“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从化市鳌头镇聚丰北路388号,公司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该公司产品包括有丙烯酸清漆、脱漆剂、皮革光亮剂、溶剂稀释型防锈油、洗油、丙烯酸氨基清烘漆、发光油,及汽车护理产品、润滑剂等(包括喷漆、雪种、喷蜡、除锈剂、化油器清洗剂、汽车喷漆、洗车蜡、空气清新剂、空调清洗剂、卫生及护理用品、充填气雾剂等)精细化工产品,年生产精细化工产品1600吨。
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100万美元
危险化学品生产能力:500吨/年
第二节 主要技术、工艺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比较情况
该项目采用的储存、输运技术、工艺为国内、外通用的技术、工艺,比较成熟,且已经广泛地应用于国内多家企业。不属于国家淘汰的技术、工艺。
该项目所采用的设备是成熟的、是专业厂家生产的设备。从国内同类企业运行的情况来看,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该公司委托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对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500吨/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接受该公司的委托后,成立了评价项目组,评价项目组成员由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 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和报告书的编制。
10)与建设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后,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
第四节 安全评价程序
按照《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要求,本次安全验收评价程序包括:
(1)前期准备
1)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
2)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该项目的资料等;
3)组建评价项目组;
4)实地调查建设工程的基础资料(包括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变更设计;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等),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文件,现场勘察、检测、查验特种设备、特殊作业等使用、从业许可证明。
评价期间,评价项目组进行了多次现场查验和调研,对该项目实际状况,以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分析,认真收集安全评价的相关资料,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客观评价,针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该公司对评价项目组提出的事故隐患,相当重视,专题会同评价项目组研究整改措施与计划,并实施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整改。
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流程下图所示:
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流程图
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
第一节 建设单位简介
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是由香港欧亚行实业有限公司承办兴建的一家外资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7日,原注册公司名称为“广州欧亚汽车用品有限公司”,2009年3月20日更名为“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从化市鳌头镇聚丰北路388号,公司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该公司产品包括有丙烯酸清漆、脱漆剂、皮革光亮剂、溶剂稀释型防锈油、洗油、丙烯酸氨基清烘漆、发光油,及汽车护理产品、润滑剂等(包括喷漆、雪种、喷蜡、除锈剂、化油器清洗剂、汽车喷漆、洗车蜡、空气清新剂、空调清洗剂、卫生及护理用品、充填气雾剂等)精细化工产品。年生产精细化工产品1600吨,其中丙烯酸清漆、脱漆剂、皮革光亮剂、溶剂稀释型防锈油、洗油、丙烯酸氨基清烘漆、发光油等7种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年产量为500吨。
非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
1)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第三节 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周边情况
1、地理位置
该项目位于从化市鳌头镇西湖村,即广州从化市鳌头镇聚丰北路388号,厂前路连接106国道。南面为106国道,西面及北面均为农田用地,东面为丘陵。
从化市位于广东省中部,广州市东北面,东邻龙门县、增城市,南与白云区接壤,西与花都区、清远市相连,北界佛冈县、新丰县,地处大珠三角经济圈,属于广州“北优”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珠江三角洲通往粤北、华东中原地区的交通咽喉。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7′~114°04′,北纬23°22′~23°56′。
2、地形、地质、地貌
从化市属于丘陵半山区,市东北部以山地、丘陵为主,中南部以丘陵、谷地为主,西部以丘陵、台地为主,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形呈阶梯状。
境内岩石主要由沉积岩、岩浆岩和变质岩三大类组成。在大地构造上位于新华夏构造体系第二巨型隆起带南缘,属一级块断隆起之大经复背斜与南岭东西向构造体系,佛冈东西构造亚带,从化复向斜交接复合区。构造行迹划为东西向构造体系,新华夏构造体系和不明体系的北东向构造。
2)自身条件(包括:功能分布、工艺流程、危险物质分布情况、人员分布情况、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
3)符合安全状况(包括: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事故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4)便于实施评价(包括:评价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4)选择评价方法:
依据建设工程或区域建设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安全验收评价方法。
本报告可以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参考,并可作为对该项目有关问题进行审批、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
1、安全评价对象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以及与该公司签订的安全技术服务合同书,安全评价对象是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500吨/年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危险化学品产品包括丙烯酸清漆(32198)、脱漆剂(32198)、皮革光亮剂(32199)、溶剂稀释型防锈油(32199)、洗油(32199)、丙烯酸氨基清烘漆(33646)、发光油(33647),危险化学品产品的生产能力为500吨/年。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参考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根据项目建成或区域建设完成后周边环境、生产工艺流程、场所特点或功能分布,指出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分析并列出危险、有害因素。
(3)划分评价单元:
根据以下原则划分评价单元:
1)自然条件(包括:地理状况及气象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交通状况及居民分布。)
5)扩建项目
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6)安全设施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7)作业场所
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4)埋地液化石油气罐组(4台30m3液化石油气储罐);
5)辅助设施,包括办公楼、宿舍楼、技研中心、康乐中心、消防系统、总变配电室、事故应急池等。
该项目中的环保、消防、防雷、职业卫生以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监测的报告为准,该项目界区外的设施、运输及作业活动等不在评价范围内。
有关说明:本报告主要对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进行评价。但由于该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整个生产厂区的资料,未把各部分数据细分列出,因此,本报告对项目基本情况描述中,有部分数据使用的是整个生产厂区的数据。
8)安全评价单元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需要,将建设项目划分为一些相对独立部分,其中每个相对独立部分称为评价单元。
9)危险因素
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10)有害因素
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11)危险程度
对人造成伤亡和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尺度。
12)有害程度
建设单位企业名称: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法定地址:广州从化市鳌头镇聚丰北路388号
建设单位性质:港资企业
建设单位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建设单位负责人:陈景辉
建设项目名称: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500吨/年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
建设项目地址:广州从化市鳌头镇聚丰北路388号
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中毒、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尺度。
1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定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14)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应急救援的阶段是在发生事故的阶段,应急救援的目的是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3)新建项目
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4)改建项目
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安全评价范围
根据与该公司签订的安全技术服务合同书,评价范围为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部分选址、总图及平面布置、生产设备设施、工艺过程、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即以该项目界区为分界线,包括界区内的:
1)甲类车间7(油漆生产车间);
2)甲类仓2(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
3)埋地甲类液体罐组(15台30m3和2台20m3储罐,总容积为490 m3);
(5)定性、定量评价:
以现场检测、检验的数据、新技术鉴定结果、各类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特殊作业许可证明等为基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确定事故可能发生的部位、频次、严重程度的等级及相关结果。
(6)提出安全风险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