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315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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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各类市场交易活动的参加者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与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的行为3)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4)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的范围: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只要参与或从事市场行为,不论是否具有法定的经营主体资格,都可以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经营者。
我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商业混淆行为的类型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3)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4)虚假表示商品质量
市场混淆: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商业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其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相混淆的行为。
市场混淆行为的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禁止商业贿赂
1,商业贿赂: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通过贿赂手段来获取交易机会或者经济利益的行为。
2,商业贿赂的种类:回扣、折扣、佣金、附赠
禁止侵犯商业秘密
1,商业秘密的特征:商业秘密不仅具有稀缺性、价值性和可转让性等特征,而且以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表现出来的商业秘密,具有无形性、一定的专有性、标的的可复制性等,因此商业秘密具有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2,侵犯商业秘密的方式/手段:
1)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2)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后的继续侵害行为
3)来源正当但违背诚实义务的行为
4)非善意第三人的间接侵害行为
禁止不正当的有奖销售制度
有奖销售行为的种类:
①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的有奖销售行为
②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③最高奖金额超过5 000 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④视为欺骗性有奖销售的行为
禁止商业诋毁制度
1,商业诋毁:或称诋毁商誉、商业诽谤,是指在市场交易中,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的行为。
2,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要件:第一,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并且行为人与受害者之间具有竞争关系;第二,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第三,行为人在客观上有诋毁行为,即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第四,行为的后果是被诋毁者的商业形象或商品形象方面的社会评价降低或有降低的可能性。
禁止垄断协议制度
1,垄断协议: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采取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共同对特定市场的竞争加以排除、限制的行为。
2,垄断协议的构成要件:
1)主体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单个经营者无法形成协议或者实施联合一致的行为。
2)当事人之间有某种形式的共谋,具体表现为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
3)具有限制竞争的目的或产生限制竞争的效果。
垄断协议的实施使得参加经营者之间原来的竞争受到限制,或者使得参加经营者以外的其他经营者的交易受到限制。
3,横向垄断协议的种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生产或销售同一类型产品或提供同一类服务而处于相互直接竞争中的经营者(如生产商之间、批发商之间、零售商之间等),通过共谋而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
固定价格协议、限制产量协议、划分市场协议、联合抵制协议、限制开发协议、串通投标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