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会评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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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会评优方案
优秀学生会评优方案
为大力促进青海大学学生会的发展,努力开拓学生会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增强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觉悟高、作风正、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干部队伍,经青海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商议决定,在学生会内部开展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
为保证本次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特制定以下评选方案。
一、评选委员会
本次“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工作设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朱俊龙主席担任,其余副主席担任副主任,各部部长为评委会成员。
评选结果由评委会审定通过后,方可正式公布生效。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青海大学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
2、评选名额:本学年评选出青海大学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按总人数10%的比例(四舍五入)评选。
三、评选条件及标准:
思想品德(10分):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学校、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满分4分。
2、团结学生会各成员,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满分3分
3、积极维护学生会声誉,满分2分。
4、、尊敬老师,团结,礼貌待人,诚实守信,满分1分。
能力(30分):
1、能成功组织属于本职范围内的活动,较好地、及时地完成本职内的'任务,满分5分。
能积极配合,协调其它部门之间工作的(以其它部门记载为准)满分5分。
2、富有创新精神,满分 5 分。
3、有教好的管理,交际能力,协调性强,对所需人员进行成功选配、组织和任用,认真写好本期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能很好地落实组织完成;且在学期末呈交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体会,满分15分。
出勤(30分):
1、主要干部会议:每无故缺席一次扣 5 分,迟到一次扣 2 分,早退一次扣 2 分。
2、部门会议:每无故缺席一次扣 4 分,迟到一次扣 2 分,早退一次扣 2 分。
3、其它活动:每无故缺席一次扣 4 分,迟到一次扣 2 分,早退一次扣 2 分。
4、不允许无故请人代会,且开会时应遵守会场纪律,否则将酌情扣分。
(20分):
1、对所组织开展的活动及工作能圆满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果,满分10分
2、考试成绩:学期平均成绩(必修) 60—69 分者3分, 70—79 分
者5分,80 分以上者加 10分。
综合(10分)
由主席团和部长视其具体工作情况给以分数,满分10分
附加分(10分)
所属部门期末获得“优秀部门”称号,个人加附加分10分。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评选时间:
2、评选程序:
1) 由主席团提名主要干部参加本次评选,评选过程中,由学生会主要干部根据评比细则打分,取平均分排名,经评委会审定后,正式公布;
2) 如对评选结果有疑义,自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可向评委会
反映,经调查,如情况确切属实,可取消其评选资格,由其他学生干
部代替。
五、奖励方案:
给当选的学生干部颁发个人荣誉证书
六、附则:
1、凡违反学校、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的部门及成员,一律不准参加
本次评选活动;
2、本次评选工作选票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好上报至评委会,并作好存
档工作;
3、本办法解释权与修改权归青海大学学生会所有。
青海大学学生会 2017年5月19日
优秀学生会评优方案 [篇2]
一、评选目的
为更好地进行团委、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管理,调动团委、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检验各部门的工作成果,鼓励各部门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方案。
以分数的高低体现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优秀程度,评选“优秀部门”,以促进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二、评选对象:
凡隶属于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且能够认真遵守学生会章程,自觉履行学生会各项义务,以服务广大同学为本,均可参加评选。
三、测评小组
主席团,协助小组。
(协助小组由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组成)
四、评选时间:
每年的十二月份评选一次
五、评审委员会构成:
系团委及学院团委相关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
六、评选主要内容:
1、学生会思想建设
2、学生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运行情况
3、各项常规活动及品牌、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4、学生会各项工作在思路、方法等方面的创新
5、与其他学生组织合作交流情况
6、参与系学生会各项日常工作的考核,与系学生会的配合情况
七、考评程序
1、学生会各部门依据《评选细则》自评,并向系学生会评选工作组呈报《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优秀学生会申报表》,并上交年度工作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组织建设部分:会议记录、考勤记录、财务记录,学生干部培训证明材料,各主要学生干部(部长级以上,包括部长)学分情况汇总表、奖学金证书、校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2)活动开展部分:本年度组织活动项目和获奖情况统计,所获各项集体荣誉证书复印件;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常规、特色活动的策划、总结、报道、活动图片。
(3)可根据《细则》内容自行附加其他证明材料。
2、学生会组织评选会议,各部门选派一名代表按《评选细则》内容述职,进行5分钟的PPT展示。
3、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院上交材料以及现场述职情况进行考核,并依评分细则表评定分数。
4、工作组进行最后的核定分数以及排名,并最终由学生会主席团代表统一进行结果公示。
八、奖励办法
1、获院“优秀学生会部门”者,授予“优秀学生会部门”荣誉称号,并给予奖。
2、获院“优秀学生会成员”者,授予“优秀学生会成员”荣誉称号,并给予奖。
九、工作要求
1、各学院学生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
学生会成员有违法、违纪受处分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2)评选过程中,参评学生成员会有欺骗作弊行为或其它严重违反评选办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3)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经系学生会主席团研究认定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的。
2.优秀学生会评选工作是学院团委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学生会主席团一定要加强领导,认真指导学生会做好相应工作。
注:本办法自公布施行起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