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小板常识
血小板输注
F=0.62 ;无脾患者F=0.91 ;脾肿大患者F=0.23 W 为体重(kg),按每kg体重7%的比例 估算患者总血容量 100为调节系数
成 分 输 血 ︱ 浓 缩 血 小 板 输 注 疗 效 判 断
⑤实际血小板回收率(PPR)
是评价血小板输后的实际效果的指标。
通过检测输注血小板1h或24h后血小板计数
输注血小板加重血栓
成 分 输 血 ︱ 浓 缩 血 小 国外以采450ml的1U全血分离制备的血小板 板 定义为1U浓缩血小板, 输 注 使用剂量:依靠临床经验估计, 通常成人单次输注12U;2~3天输一次 儿童按体重大致比例酌情减量
输10U浓缩血小板可升高血小板计数36×109/L
【剂量】 (1)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制品: 国内以采200ml的1U全血分离制备的血小板 定义为1U浓缩血小板,国家表准要求: 血小板含量≥2×1010/L 白细胞残余量≤2.5×108/L 红细胞≤1×109/L 容积为25 ~ 35ml
血小板输注
一、 浓缩血小板: 普通血袋保存24h 血袋保存5天 成 用于各种血小板减少症 分
;
专用
输 【适应证】 血 ︱ (1)治疗性血小板输注:通过输注血小板,补充 浓 有止血功能的血小板,达止血目的 缩 血 ①血小板<20×109/L(再障、白血病、DIC、脾亢、 小 同种免疫或药物介导的血小板破坏等),伴严重出血 板 输 ②血小板不少,但功能障碍,伴严重出血 注 ③大量输血所致的血小板稀释减少 ④急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伴严重出血、
ⅰ)严格掌握输血的指征,尽可能减少输血次数; ⅱ)减少白细胞抗原
ⅲ)对已发生血小板输注无效者,应进行血小板配血
成 分 输 血 ︱ 浓 缩 血 小 板 输 注
血小板输注
血小板输注一、种类和保存1.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采自单个献血者,每单位所含的血小板的浓度为2.0-2.5×1011/250ml,其中白细胞和红细胞的含量低,能有效地减少因输注血小板而产生的同种免疫反应等特点。
一般采用室温22±2℃,不断轻轻振荡的方法保存,保存时间不超过5天。
2.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由200ml全血制备,每单位所含的血小板的浓度≧2.0×1010/20-25ml;由400全血制备,每单位所含的血小板的浓度≧4.0×1010/40-50ml。
一般采用室温22±2℃,不断轻轻振荡的方法保存,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通常1个单位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所含的血小板的浓度相当于10个单位由200ml全血制备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所含的血小板的浓度。
二、输注原则与适应症1.血小板生成数量障碍⑴手术患者①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注血小板制剂;②血小板计数<50×109/L应立即输注血小板制剂,使患者血小板计数升至50×1010/L以上才能实施手术;③血小板计数50-100×109/L,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输注血小板制剂;④通常实施头颅、眼部以及脊柱等部位手术,患者血小板计数>100×109/L;实施上腹部手术,患者血小板计数须>70×109/L;实施产科手术,患者血小板计数应血小板计数>50×109/L⑵非手术患者①血小板计数>50×109/L,,可以不输注血小板制剂;②血小板计数<10×109/L,伴有或不伴有龈血、尿血、便血等严重出血,应立即输注血小板制剂;③血小板计数10-50×109/L,伴有皮肤瘀点瘀斑等,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输注血小板制剂;2.血小板功能障碍血小板计数虽正常,但有功能障碍时。
输注血小板护理
血小板输注护理一、严格执行医嘱1.核对献血者与受血者的血型,输注剂量。
2. 血小板应避免剧烈摇荡,以免血小板释放ATP发生不可逆的聚集或破坏。
从而影响输注效果。
3.血小板在领取后应尽快输注,以免降低血小板的功能,以病人可以耐受的最快速度输入为宜,一般80~l00滴/min。
手工分离的血小板必须在24 h内输注,机采的血小板可在22℃振荡保存3~5 d。
4.在输注过程中护士应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过敏反应,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减慢输注的速度,遵照医嘱,给予相应的抗过敏药。
5.输注完毕后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的血小板。
6.观察输注血小板的临床效果,血小板输注后出血停止和出血时间缩短,尤其是输注后的l h和24 h的血小板计数都增高时,说明输注剂量和治疗都有效。
二、输注时的护理1.严格检查血小板外观。
正常的血小板呈淡黄色、云雾状,形状呈园盘状。
当血小板透过光源轻轻旋转时,会出现一种漩涡现象的能力,当血小板遇低温、体外保存时间延长、乳酸堆积导致pH值降低时,血小板由圆盘状变成球状,失去漩涡现象的能力。
一般当细菌污染量>107 cfu/ml时,漩涡现象也会消失。
如发现异常,按不合格血小板处理。
2.输注前轻轻摇动血小板袋,使袋内血小板混匀3.选择标准滤器输注。
选用孔径170μm的标准滤器进行输注,不能用小孔径的滤器,因会阻滞部分血小板,而影响输注效果。
4.缩短冰冻血小板解融后存放时间。
血小板出库后,由于温度、振动方式等发生变化,要求冰冻血小板从解融完毕到患者输注完毕最好在40 min内完成;洗涤后的血小板从洗涤完毕到患者输注完毕不得超过4 h;多个单位离心法备的血小板如果没有放置在专用袋内短时间内使用,放置过久有细菌污染的可能,要求从制备完成到患者输注完毕,必须在24 h内完成。
为了缩短时间,我们采取了多种方法,一是和用血单位临床电话联系,如果患者正在输用某种药物不能即时停止,就等患者药物快输完时对方电话告知,发血科人员计算好融解和路途中所用时间后,开始融解冰冻血小板。
血小板的输注原则
血小板的输注原则1、预防性血小板输注预防性血小板输注仅限于有潜在出血危险的患者,不可滥用,其输注原则如下:①血小板生成障碍的患者,虽然有血小板显著减少,但无明显出血者不输(如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长异常综合征等);②血小板数低于20×109/L,虽无出血,但有发热和感染,或存在潜在出血部位者要输;③血小板数低于5×109/L,很容易发生颅内出血,这种患者不论现在有无出血,都应尽快预防性输注血小板;④血小板减少患者要作腰穿、经皮肤的导管植入、经支气管活检、剖腹手术或类似的手术,血小板要提升到至少50×109/L(骨髓穿刺例外);⑤关键部位的手术(如脑、眼睛等),血小板数应提升到100×109/L。
2、治疗性血小板输注治疗性血小板输注一般是指因为血小板计数严重减少或者功能缺陷而导致患者已经发生明显出血或者严重出血倾向时进行的血小板输注治疗。
其主要原则为:①由疾病、化疗或放疗引起的骨髓抑制或衰竭患者,凡血小板数低于20×109/L伴自发性出血者应输血小板。
血小板数低于50×109/L,某些患者也可发生小量出血,一般止血措施无效也可输注血小板;②血小板功能异常:如血小板无力症、尿毒症、严重肝病、某些药物等引起的血小板功能异常伴有出血者;③大量输血所致稀释性血小板减少,血小板数低于50×10⁹/L者④心肺旁路手术:常有血小板功能损伤和某种程度的血小板减少,血小板数低于50×10⁹/L且有伤口渗血不止者;⑤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由于患者体内存在自身抗血小板抗体,输入的血小板很快破坏,故不轻易输注血小板。
有下列情况可输:血小板数在20×109/L以下,伴有无法控制的出血危及生命者;用脾切除治疗本患者术前或术中有严重出血者;⑥新生儿同种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本病有自限性,最长3~4周痊愈。
如有皮肤及黏膜出血者可输血小板。
血小板输注小常识
血小板输注小常识血小板输注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血小板减少或者功能异常所致的出血,从而恢复和维持机体的止血和凝血功能,并不是任何原因引起的血小板减少症都适用。
首先我们必须要明确患者是何种原因引起的血小板减少是否达到了输注血小板的指征,其次完善相关检查和血小板的配型,最后在临床医生的指导下完成输注。
1.血小板如何止血血小板是从骨髓成熟的巨核细胞胞浆解脱落下来的小块胞质。
巨核细胞虽然在骨髓的造血细胞中为数最少,仅占骨髓有核细胞总数的0.05%,但其产生的血小板对机体的止血功能极为重要。
因血管创伤而失血时,血小板在生理止血过程中的功能活动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只要是创伤发生后血小板迅速黏附于创伤处,并聚集成团,形成较松软的止血栓子;第二段主要是促进血凝并形成坚实的止血栓子;通过以上2个步骤血小板完成了止血。
2.血小板输注的目的血小板输注是指血小板数量或功能异常的患者进行的血小板输注,以达到止血或预防出血的目的。
血小板输注适用于①血小板计数低下;②血小板生成障碍引起的血小板减少;③稀释性血小板减少;④感染;⑤血小板功能异常引起的出血。
血小板在正常人血液中有较恒定的数量(一般为100-300*10^9个/L)。
当血小板计数<50*10^9 /L时,轻度损伤可引起皮肤粘膜紫癜;计数<20*10^9 /L时,常有自发性出血。
所以一般认为计数<20*10^9 /L时,需要预防性输入血小板。
3.如何选择输注类型目前根据血小板制备的方法可将血小板分为两种:一种是浓缩血小板采用手工方法从采集的全血中分离制备;另一种是单采血小板则采用全自动血细胞分离机直接采集。
制备及采集完成后的血小板必须放入22±2℃血小板振荡箱内进行保存,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完成输注。
一般手工分离400ml全血产生的浓缩血小板容量为50-76ml,血小板含量为≥4.0x10^10个,临床输注一个治疗量的浓缩血小板则采用将同一天采集的5-6袋400ml全血离心分离制备;单采血小板则为一个献血者所采集,容量为250-300ml,血小板含量为≥2.5x10^11个/袋。
血小板输注原则
血小板输注原则1. 血小板输注概述血小板是控制出血的重要成分,而某些疾病或医疗操作可能导致患者的血小板数量过低或功能异常,进而引起出血症状。
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可能会考虑给患者输注血小板。
2. 适应症血小板输注的主要适应症是血小板减少或功能障碍引起的出血症状,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手术后出血、产后出血、创伤性出血、溶血性尿毒症综合症等。
同时,近年来,血小板输注也被用于治疗某些免疫介导性疾病,如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3. 输注血小板的属性血小板输注的血制品主要由新鲜供血者的全血制备而成,通常称为单采血小板制品。
这种制品在制备过程中不含冻干、冷冻等步骤,因此血小板的活性能够得到有效保留,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也更为明显。
4. 输注血小板的原则在进行血小板输注前,医生需要对患者的病情和身体条件进行评估,并根据具体需要制定输注方案。
一般来说,根据输注目的不同可以区分为预防性、治疗性和急救性输注。
(1) 预防性输注:针对于一些易出血的手术或治疗操作,医生有时会在手术前或操作前给患者输注一定量的血小板,以预防术后或操作后的出血。
(2) 治疗性输注:针对于已经发生出血症状的患者,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输注,包括输注的剂量、次数、时间等。
(3) 急救性输注:针对于出血严重或威胁生命的患者,需要进行急救性输注。
此时医生需要尽快找到血库中符合条件的血小板,进行输注。
5. 输注血小板的注意事项(1) 风险评估:在进行血小板输注前,医生需要详细评估患者的健康状况和出血风险,避免因输注血小板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2) 监测血小板数量:输注血小板后需监测患者的血小板数量,以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的输注。
(3) 特殊群体:对于孕妇等特殊群体,需要谨慎使用血小板输注。
6. 结语血小板输注是控制出血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同时也需要谨慎使用,避免因输注产生其他不必要的风险。
因此在进行血小板输注前,医生需要对患者的病情和身体条件进行评估,并根据具体需要制定输注方案。
输血小板的注意事项
输血小板的注意事项小板输血是一种治疗血小板减少性出血的方法,但是在进行输血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输血的血小板应该来自于供血者的新鲜新鲜全血、血小板浓缩液或冻存血小板制剂。
血小板的保存时间不能超过7天,因为血小板保存时间长了会导致其活性下降。
此外,血小板重组工艺研究表明,新鲜血小板与冷冻贮存血小板相比,对停留性血小板减少性出血更有效。
其次,输血前应确保供血者和接受者的血型相同,以防止输血过程中发生不兼容反应。
输血前,还需要进行患者的免疫学检查,排除特定抗体。
第三,对于需要进行血小板输血的患者,在接受输血前还需要进行一些基本的检查。
例如,要评估患者自身的血小板生成能力和破坏能力,了解血小板减少性出血的病因。
此外,还需要评估患者的凝血功能,以排除其他凝血异常的影响。
第四,对于血小板输血的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对于一般患者,每次输血的血小板剂量应该在4~6×10^10/L,而对于严重血小板减少性出血的患者,血小板剂量可以增加到8~10×10^10/L。
需要注意的是,输血的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以防止输血过程中患者发生不良反应。
最后,血小板输血过程中需要密切注意患者的体征和症状的变化。
如出现寒战、发热、皮肤潮红、呼吸急促、胸闷、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并给予相应的治疗。
同时还需要监测患者的血小板计数和凝血功能指标的变化,以及观察输血后病情的改善。
总之,血小板输血是一种治疗血小板减少性出血的有效方法,但在进行输血前需要注意供血者和接受者的血型匹配、患者的免疫学检查、血小板剂量的确定,以及输血过程中患者的体征和症状的变化。
输注用血小板标准
输注用血小板标准
血小板一个单位30毫升左右。
一个单位的血小板在30毫升左右,在临床上,一般十二个单位的血小板作为一个治疗量,一个治疗量的血小板大概在300毫升。
输注血小板之后多数都可以改善出血的情况,而且有不同程度的血小板提升。
血小板是人体负责止血的血细胞,它具有黏附,聚集,分泌,释放等一系列功能,在人体止血功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血小板数量降低了,人体就有发生出血的风险,血小板数量越低,出血的风险越大,在临床上,急性白血病患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以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患者经常需要输注血小板治疗。
正常血小板100-300×10^9/L,血小板如果低于10×10^9/L,可以预防性输注血小板,血小板如果低于正常,只要有出血情况,均可以输注血小板。
当然,临床上存在血小板输注无效情况。
比如合并感染,脾大。
因此,输注血小板之后检查血常规,观察血小板上升以及出血改善的情况,判断输血小板的疗效。
输注血小板需要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如有相关需要建议前往医院就诊。
血小板输注的一般原则
血小板输注的一般原则血小板输注是一种常见的治疗手段,用于血小板减少或功能障碍的患者。
在进行血小板输注时,有一些一般性的原则需要遵守,以确保输注的安全和有效性。
血小板输注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状况来确定输注的剂量。
一般来说,成人每次输注的血小板剂量为3×10^11个,儿童则根据体重来计算。
这个剂量的确定需要考虑患者的血小板计数、出血症状以及输注前的准备情况等因素。
血小板输注需要注意输注速度。
通常情况下,血小板输注的速度不应过快,以免引起输注反应或过度激活血小板。
一般来说,成人每分钟输注的速度不超过5 mL,儿童则根据体重来计算。
输注速度过快可能会导致血小板凝结在输注管中,造成输注延迟或输注不完整。
血小板输注还需要注意输注前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输注前,需要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输注的血小板与患者匹配。
同时,还需要检查输注血小板的标签信息,确保其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血小板输注时还需要注意输注过程中的观察与监测。
输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出血症状、血压、心率等。
同时,还需要定时监测患者的血小板计数,以评估输注的效果和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的输注。
血小板输注后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记录和报告。
输注结束后,需要记录输注的剂量、速度、输注时间等相关信息。
同时,还需要记录患者的输注反应和不良事件,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这些记录和报告对于后续的治疗和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血小板输注作为一种常见的治疗手段,在临床上应用广泛。
遵守血小板输注的一般原则,能够确保输注的安全和有效性,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因此,在进行血小板输注时,医务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原则操作,确保输注的质量和安全。
血小板输液注意事项
血小板输液注意事项血小板输液是一种常见的治疗方法,用于血小板减少或功能障碍的患者。
在进行血小板输液前,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注意,以确保输液的安全和疗效。
以下是血小板输液的注意事项:1. 治疗指征:血小板输液适用于血小板减少或功能障碍导致的出血风险增加的病情,如血液系统疾病、血友病等。
在确定进行血小板输液之前,应进行充分的临床评估,确保患者的血小板减少是需要进行治疗的。
2. 预处理评估:在进行血小板输液之前,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的预处理评估,包括检查患者原发病情况、过敏史、肝肾功能、出血风险等。
血小板输液有一定的风险,如果患者存在特殊情况,如药物过敏、肝肾功能不全等,应慎重考虑输血的适应症。
3. 安全血液供应:血小板输液应当使用经过筛查的、符合质量要求的血液制品,以确保输注的血小板质量和安全性。
血液供应机构应严格执行血液采集、分装、保存和运输的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输液的质量。
4. 血型配对:血小板输液前需要进行血型鉴定和配对,确保输注的血小板与患者的血型相匹配,以避免发生血型不合的输血反应。
5. 输液途径:血小板输液通常通过静脉输注。
输液前应检查患者的静脉通路,确保通畅和无感染。
输液途径选择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如静脉通路情况、输液速度等来决定。
6. 输液速度:血小板输液的速度应根据患者的情况和出血风险来决定。
通常情况下,初始输液速度较快,然后逐渐减慢至正常输液速度,以避免发生输血反应和液体负荷过大。
7. 观察和监测:输液过程中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和生命体征,包括血压、心率、呼吸、体温等。
对于输液过程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如发热、过敏反应等,应及时停止输液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8. 过敏反应:血小板输液过程中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包括荨麻疹、呼吸困难、血压下降等。
因此,在进行输液前,应向患者了解过敏史,并进行皮肤试验。
在输液过程中,如有过敏反应发生,应立即停止输液,并给予相应的抗过敏治疗。
9. 输液后护理:血小板输液结束后,应继续观察患者的病情和生命体征变化。
输注血小板注意事项
输注血小板注意事项输注血小板是一种常见的治疗方法,它用于提高血小板数量,以预防或治疗出血的病情。
然而,由于血小板输注涉及到血液制品的使用,故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被遵守。
首先,血小板输注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包括血小板计数和出血症状等,来决定是否需要输注血小板以及输注的剂量。
所以在进行输注之前,患者应与医生进行详细的沟通和咨询,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其次,血小板输注需要从血库中获得血小板制品。
这涉及到捐血者的选择和血液样本的采集、检测和储存等程序。
为了确保输注的血小板是安全和有效的,血液采集和储存必须符合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因此,患者需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输注,以确保血小板的质量和安全性。
再次,血小板输注是一种有创性操作,因此需要注意消毒和防护。
输注前,医生和护士应检查输注设备的完整性,并进行必要的消毒。
同时,患者也应采取一些措施,例如洗手、保持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等,以降低感染的风险。
此外,患者在进行血小板输注期间需要密切观察自身的情况。
输注后,患者可能会出现一些副作用和不适症状,例如过敏反应、发热、恶心等。
如果出现这些症状,患者应及时告知医生,并接受相应的治疗。
此外,患者还需要遵循医生的嘱咐,保持良好的休息和饮食习惯,以便更好地接受治疗。
最后,血小板输注后,患者应定期进行血小板计数和相关检查,以了解治疗的效果和潜在的并发症。
如果治疗效果不佳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患者应及时就诊并与医生进行沟通。
总之,输注血小板是一种常见的治疗方法,但也需要患者和医生的共同合作。
患者应与医生密切配合,了解相关的注意事项,并遵循医嘱,以确保输注的血小板是安全和有效的。
同时,患者还需要密切观察自身的情况,并在发现异常时及时与医生联系。
通过合理的治疗和护理,患者可以提高治疗的效果,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重症患者输注血小板的注意事项
• 储存时间延长与输血后血小板增量降低有关,但不会增加出血风
险。
工图作形制重绘点 完成情况 工作不足 明年计划
预防性血小板输注可降低出血风险?
• 一项包括住院成年患者的系统评价发现,预防性血小板输注可能
会降低出血患者的比例,但统计异质性很大,因此结果不确定。
工图作形制重绘点 完成情况 工作不足 明年计划
数阈值为 10 G/L 时进行预防性输血,但确定性很低。
工图作形制重绘点 完成情况 工作不足 明年计划
预防性血小板输注剂量不会改变出血风险
• 国 内 外 血小板剂量的实践差异都很大。一项针对血液病患者
的 RCT 评估了血小板计数 ≤ 10 G/L 时预防性血小板剂量(1.1 × 10 11 vs. 2.2 × 10 11 vs. 4.4 × 10 11 /m 2体表面积),结 果发现,与高剂量策略相比,低剂量和中剂量策略导致输血后血 小板增量更低、输血次数更多,但对出血发生率没有影响。
预防性血小板输注的标准存在差异
• 重症监护病房 (ICU) 的血小板输注实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临床情
况,外科和出血患者的血小板计数阈值通常较高 。
• 危重患者的血小板计数阈值为10-20 G/L 时,通常会触发预防性
输血,这种做法源自血液病学。
• 目前的欧洲指南建议,在无出血的危重成人患者中,在血小板计
或 CVC 置于可压缩的颈静脉和股静脉中的出血风险,这表明在 这些情况下可以避免血小板输注。然而,当使用锁骨下部位时, 可能应该考虑术前血小板输注。
工图作形制重绘点 完成情况 工作不足 明年计划
血小板输注改善严重创伤出血患者的预后
• PROPPR(实用随机最佳血小板血浆比率)试验将出血性创伤患
血小板输注原则
血小板输注原则血小板是人体内重要的血液成分之一,它们参与了血液凝固过程中的重要角色。
因此,在某些疾病或手术后,需要进行血小板输注来帮助恢复血液凝固能力。
然而,血小板输注并非简单的治疗手段,它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
本文将介绍血小板输注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一、血小板输注的适应症血小板输注是为了补充血液凝固因子,适用于以下情况:1.血小板减少症: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骨髓抑制、化疗后、放疗后等。
2.手术后:如大手术后、器官移植手术后、心脏手术后等。
3.创伤、出血等:如严重创伤、颅脑外伤、消化道出血、内脏破裂等。
4.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小板功能障碍性出血、血小板无力症等。
二、血小板输注的禁忌症血小板输注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
有些情况下,血小板输注反而会加重病情。
因此,下列情况应禁止血小板输注:1.过敏史:如对血小板输注过敏史、过敏体质者。
2.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等。
3.血小板病: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4.出血性疾病:如出血性疾病、血友病等。
5.感染性疾病:如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等。
三、血小板输注的原则1.血小板输注前应了解病史和临床表现,确定病因和病程,以便明确输注的目的和方式。
2.血小板输注前应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以避免输血不当引起的不良反应。
3.血小板输注前应进行体格检查和相关检查,如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等,以评估患者的血小板功能和凝血状态。
4.血小板输注应选择同组血型、同种血型的血小板,以避免输血不当引起的不良反应。
5.血小板输注应进行逐滴输注,以避免过快输注引起的不良反应。
6.血小板输注后应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如体温、血压、心率、呼吸等,以及出现的不良反应。
7.血小板输注后应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如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等,以评估患者的血小板功能和凝血状态。
四、血小板输注的注意事项1.血小板输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和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输注血小板护理
血小板输注护理一、严格执行医嘱1.核对献血者与受血者的血型,输注剂量。
2. 血小板应避免剧烈摇荡,以免血小板释放ATP发生不可逆的聚集或破坏。
从而影响输注效果。
3.血小板在领取后应尽快输注,以免降低血小板的功能,以病人可以耐受的最快速度输入为宜,一般80~l00滴/min。
手工分离的血小板必须在24 h内输注,机采的血小板可在22℃振荡保存3~5 d。
4.在输注过程中护士应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过敏反应,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减慢输注的速度,遵照医嘱,给予相应的抗过敏药。
5.输注完毕后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的血小板。
6.观察输注血小板的临床效果,血小板输注后出血停止和出血时间缩短,尤其是输注后的l h和24 h的血小板计数都增高时,说明输注剂量和治疗都有效。
二、输注时的护理1.严格检查血小板外观。
正常的血小板呈淡黄色、云雾状,形状呈园盘状。
当血小板透过光源轻轻旋转时,会出现一种漩涡现象的能力,当血小板遇低温、体外保存时间延长、乳酸堆积导致pH值降低时,血小板由圆盘状变成球状,失去漩涡现象的能力。
一般当细菌污染量>107 cfu/ml时,漩涡现象也会消失。
如发现异常,按不合格血小板处理。
2.输注前轻轻摇动血小板袋,使袋内血小板混匀3.选择标准滤器输注。
选用孔径170μm的标准滤器进行输注,不能用小孔径的滤器,因会阻滞部分血小板,而影响输注效果。
4.缩短冰冻血小板解融后存放时间。
血小板出库后,由于温度、振动方式等发生变化,要求冰冻血小板从解融完毕到患者输注完毕最好在40 min内完成;洗涤后的血小板从洗涤完毕到患者输注完毕不得超过4 h;多个单位离心法备的血小板如果没有放置在专用袋内短时间内使用,放置过久有细菌污染的可能,要求从制备完成到患者输注完毕,必须在24 h内完成。
为了缩短时间,我们采取了多种方法,一是和用血单位临床电话联系,如果患者正在输用某种药物不能即时停止,就等患者药物快输完时对方电话告知,发血科人员计算好融解和路途中所用时间后,开始融解冰冻血小板。
输注血小板的注意事项
输注血小板的注意事项输注血小板是一种常见的医疗程序,常用于治疗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问题。
然而,在进行输注血小板时,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遵守,以确保患者的安全性和治疗效果。
以下是一些关于输注血小板的注意事项。
首先,确保患者的合适性。
在进行输注血小板之前,医生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评估,以确定患者是否适宜接受输注血小板。
这些评估包括患者的血小板计数,出血症状和疾病史等。
只有在医生确定患者合适接受输注血小板后,才能进行输注程序。
其次,确保血小板的质量和安全性。
血小板在输注过程中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处理程序,包括采集、分离、保存和检验等环节。
医生和护士需要遵循一定的操作规范,并使用符合标准的输注器材和试剂,以确保输注的血小板质量和纯度。
另外,血小板在输注前还需要进行凝血功能和血型的检验,以确保患者能够接受合适的血小板输注。
第三,掌握合适的输注速度和剂量。
输注血小板的速度和剂量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
医生和护士需根据患者的血小板计数和出血状况来决定输注的速度和剂量。
输注速度过快或过慢都可能对患者产生负面影响,所以需要仔细监测患者的情况,并根据需要调整输注速度。
最后,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和输注效果。
输注血小板后,医生和护士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和病情变化。
如果患者出现过敏反应、感染症状或其他不良反应,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
此外,输注血小板的效果也需要进行评估,确保患者的血小板计数和凝血功能得到有效改善。
总结起来,输注血小板是一项重要的治疗程序,但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注意事项,以确保患者的安全性和治疗效果。
医生和护士需要进行适当的评估和检查,确保患者合适接受输注血小板。
此外,血小板的处理和输注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确保血小板的质量和纯度。
输注速度和剂量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并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和输注效果。
通过遵守这些注意事项,我们能够提高输注血小板的安全性和治疗效果,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血小板输注事项
血小板输注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 输注前要轻轻摇动血袋使血小板悬起,切忌粗鲁摇动,以防血小板受到损伤;
2 因血小板需在22℃振荡条件下保存,从血库取来的血小板应尽快输用,因故(如患者正在高热)未能及时输用,不能放4℃冰箱暂存,应在室温下放置,每隔10~15分钟轻轻摇动血袋(防止血小板发生凝集),最好送回输血科22℃振荡条件下暂存。
3用输液器以患者可以耐受的最快速度输入,一般每分钟80~100滴,以迅速达到一个止血水平;
4血小板价格较贵,血袋中的血小板要尽量输尽。
最好采用双头输血器,当血小板要输完时,将30mL左右的生理盐水通过Y型管移入血袋内冲洗,以使粘附在血袋内壁上的血小板也输给患者;
5 如同时输几种成分血,应优先输用血小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血小板输注常识
血小板输注是用于预防和治疗血小板功能缺失患者的出血症状,恢复和维持人体的正常止血
和凝血功能。
血小板输注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血小板减少的情况,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并不适宜
输注血小板。
在是否使用血小板输注这一治疗手段之前,应查明引起血小板减少的原因,权衡利弊后再作出决定。
血小板输注有治疗性输注和预防性输注。
有哪些临床情况需要治疗性血小板输注?
治疗性血小板输注用于治疗存在活动性出血的血小板减少病人,然而在血小板计数超过
10 XI09/L时,由血小板减少引起的严重自发性出血发生可能性很小。
1、血小板生成减少引起的出血;
2、大量输血所致的血小板稀释性减少(血小板计数低于50 X109/L伴有严重出血者);
3、血由疾病、化疗或放疗引起的骨髓抑制或衰竭病人,凡血小板数低于20 XI09/L自发性出
血者应输血小板。
血小板数低于50X109/L某些病人也可发生小量出血,一般止血措施无效
也可输注血小板;
4、血小板功能异常:如血小板无力症、尿毒症、严重肝病、某些药物等引起的血小板功能
异常伴有出血者;
5、心肺手术:常有血小板功能损伤和某种程度的血小板减少,血小板数低于50 XI09/L ,且
有伤口渗血不止者;
6、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ITP):由于病人体内存在自身抗血小板抗体,输入的血小板
快速破坏,故不轻易输注血小板。
有下列情况可输:①血小板数在20X109/L以下,伴有无
法控制的出血危及生命者;②用脾切除治疗本病的术前或术中有严重出血者;
7、新生儿同种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本病有自限性,最长3-4周痊愈。
如有皮肤及粘膜出血者可输血小板;
8、感染和DIC。
有哪些临床情况应考虑预防性血小板输注?
预防性血小板输注仅限于有潜在出血危险的病人,不可滥用。
1、各种慢性血小板生成不良性疾病,虽然有血小板显著减少,但无明显出血者不输(如慢
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等);
2、血小板数低于20 X09/L,虽无出血,但有发热和感染,或存在潜在出血部位者;
3、血小板数低于5X109/L,很易发生颅内出血。
这种病人不论现在有无出血,都应尽快预防性输注血小板;
4、血小板减少病人要做腰穿、硬膜外麻醉、经皮肤的导管植入、经支气管活检、剖腹手术
或类似的手术,血小板要提升到至少50X109/L (骨髓穿刺例外);
5、关键部位的手术(如脑、眼睛等),血小板数应提升到100 X09/L。
血小板输注禁忌证
1、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 );
2、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HUS );
3、肝素诱导性血小板减少症(HIT )。
如何掌握浓缩血小板的输注剂量?
1、手工制备的血小板:成人一次应输8-12个单位,我国规定200ml全血制备的血小板为1
个单位);儿童每10kg体重输2个单位,每单位所含血小板数应大于或等于 2.0 X010/L个;
2、血细胞分离机制备的血小板:1袋血小板的最低计数应大于或等于 2.5 X011/L个(约等于10单位手工制备血小板)。
成人每次应输1袋;儿童酌情而定。
受血者有哪些因素可影响血小板输注的疗效?
1、病人产生了同种免疫,使输入的血少板迅速破坏;
2、病人有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使输入的血小板破坏增多;
3、病人有发热、感染、DIC 和活动性出血等,使血小板损耗过多;
4、在血小板输注前3 天,病人服了阿斯匹林类药物,损害了血小板功能;
5 血小板在制备、保存过程中数量减少和质量受损。
血小板输注无效应何处理?
1、供者选择,HLA 相合供者,ABO 和Rh 相合供者,血小板特异性抗原相合供者。
2、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 )的应用;
3、血浆置换;
4、免疫抑制剂;
5、抗纤溶药物。
血小板输注疗效评价
1、临床止血效果;
2、循环血中血小板计数;
3、患者体内血小板存活时间;
4、血小板功能检测。
血小板输注常用CCI 值来表示输注效果。
CCI=(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1011)X体表面积(M2)/输入血小板总数(1011)注:输注后血小板计数为输注后1小时测定值,CCI > 10者为输注有效。
输注后血小板计数
为输注后24 小时测定值,CCI 可了解血小板存活率,决定血小输注频率。
(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