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豫龙焦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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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豫龙焦化公司)
一、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现象,教育公司职员和相关方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职工及相关方成员。
三、职责
1企管办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安环科负责对业务相关方面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四、程序和要求
1、各单位安全生产考核
(1)、各单位均担负有确保本单位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2)、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单位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单位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
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3)、考核内容
A: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单位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B:建立健全各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C: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
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
各单位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D: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车间(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2、单位考核办法
(1)奖励
A: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单位,年终给于奖励。
B: 针对某些特殊作业由生产部和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并随工资发放。
C: 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2)处罚
A: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对单位负责人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
B: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有关文件要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人给予100~1000经济处罚。
C:公司根据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3、个人考核办法
(1)奖励
A:在生产过程中,模范地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给予奖励。
B: 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2) 处罚
A:单位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
a: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应予通报
批评,限期整改,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其他负责人分别给予50~100元处罚。
b:单位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和车间(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处罚。
c: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和车间(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1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d: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和车间(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0~5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B:单位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5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
b: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c: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d: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e:安全培训不到位。
f:违章指挥。
g:不认真执行和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条款。
C: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40~5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a: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b: 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c: 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d: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e:不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f: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g: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D:安全事故的处罚
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理:
a: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不含基数)按损失5~20%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超过1万元按损失5%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b: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报公司批准给予辞退、开除处分。
c:故意装病或隐患事实真相骗取工伤待遇的,按骗取所得收入的1~5倍进行罚款,并给予停工或辞退处分。
d:外来人员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监督、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e:单位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5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单位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额扣除。
f:单位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1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单位及事故现场人员的当月安全奖扣除50%。
g:公司联合检查发现单位有安全违章行为,除对违章单位负责人执行考核外,对违章现场和相应班组在岗人员实行责任共担考核制度。
h:单位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罚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地平均分摊。
l:违章人员在其他人员制止或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其他人员可向安环部或相关人员举报,举报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m:安全事故的责任性质划分由企管办安环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重发生意见分歧时报生产部或总经理裁决。
n: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风险考核参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
o:单位参照公司要求和模式建立单位内部个人安全奖考核办法。
河南豫龙焦化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