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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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2.30
•【字号】阜政办秘〔2018〕225号
•【施行日期】2017.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治安管理
正文
阜政办〔2018〕47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70号令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7—2020)工作方案》(皖办发〔2017〕34号)精神,加强和规范我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从统筹安全和发展出发,推动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平安建设全局,实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联网应用目标,为社会管理、治安防控、服务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过程中应该遵循“统一规划、规范标准、联网共享、规范应用、安全管控、分步实施、分级保障、建管结合、服务民生”的基本要求,构建立体化、信息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推进联网应用共享、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强化应用监督
管理、完善运行保障机制。

二、安装部位
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共区域、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应当由各级政府牵头组织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由公安机关确定安装点位:
(一)公路和城市道路的重要路段、路口、隧道;
(二)旅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出入口;
(三)商业中心、农贸市场、会展中心、商业街的公共通道和出入口;
(四)广播、电视、通信、邮政、大型电子信息处理等系统的出入口;
(五)机场、港口、车站、城市轨道交通站、城市公共汽车枢纽站、停车场的人员密集区域和出入口;
(六)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水、电、燃油、燃气、热力供应设施的出入口;
(七)研制、生产、储存、销售危险物品场所和大型物资储备场所的出入口;
(八)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和存放重要文物、资料、物品的纪念馆、展览馆的出入口;
(九)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的出入口;
(十)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的出入口;
(十一)公园、旅游景区、城市广场、地下人行通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密集区域和出入口;
(十二)居民住宅区的出入口;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场所和部位。

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部位,禁止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三、建设任务
2019年至2021年,全市规划新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点30000处,整合社会监控资源20000处,至2021年,我市每平方公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5处以上,实现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场所、部位、道路全覆盖。

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工作的意见》(阜政办〔2014〕12号)要求,阜阳市城区一类监控点由市财政负担,二类监控点由区财政负担。

其中,市级2019年至2021年每年规划建设不少于3000处高清多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点,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十三类场所和重要部位应当全覆盖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同步建设存储解析中心、安全防护中心、智能应用中心、联网共享中心,同时建成环城高清视频电子卡口,完善主要路口智能交通指挥系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9年至2021年每年规划新建不少于1000处视频监控点和联网应用平台,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每年规划新建不少于100处视频监控点,根据实际需求,同步建设人像、车辆、WIFI、RFID等多维信息采集监控点,推进上下互通、联网共享。

市委政法委(综治办)负责完成“阜阳市综治中心”建设,并统筹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逐步完善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

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借助“村村通”等网络,逐步实现农村主要道路监控全覆盖和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城乡一体化”建设。

四、标准规范
(一)统筹设计,科学规划。

在实地勘查、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做好科学技术与工作机制的同步协调发展。

各地各部门提出建设需求和布点规划,科学设计建设方案,上报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和组织专家论证后,分级分步实施建设。

项目建设最大限度整合利
用现有视频监控资源,强化部门协作,避免重复建设,不断提升全市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整合统筹本级各部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项目预算资金,用于本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二)统一标准,部门共享。

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669-2008)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确保技术标准统一规范、互联互通,构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视频传输网络集成平台。

市县分别整合各部门、单位已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点,加强联网应用和日常运维、升级改造,在公安局、电子政务办建立双网双平台,健全日常运行机制和视频监控应用专业队伍,县级公安机关开展视频交换边界平台建设工作,根据需求将视频图像信息有条件地接入共享给其他部门,深化拓展应用范围,提升社会治理防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的保障工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民生工程。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保障,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综治督促指导、公安主责推动、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职责。

市政府成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要参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明确阜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阜综治〔2018〕3号)要求,明确职责任务,主动协调服务,确保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稳步推进、资源共享,最大限度提高建设水平
和应用实效。

(三)抓好落实。

市政府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本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报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后实施,各县(市、区)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效。

附件:阜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暨“雪亮工程”建设规范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30日附件
阜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暨“雪亮工程”建设规范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暨“雪亮工程”建设,通过共建共享提升我市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交通疏导、应急处置、反恐防暴、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信息化、智慧化水平,现提出以下建设规范:
一、上级文件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规划建设全天候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立跨部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应用体系”,并在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作了具体规定。

2016年10月,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在全国综治“江西会议”上,部署全面开展“雪亮工程”建设,以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通过综治信息化网格化管理建设城乡安防物联网系统。

根据中央部署,国家发改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并配套印
发《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2016-2020年)》,国家发改委、中央综治办出台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十三五”规划》。

2016年11月,省政府发布《安徽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270号令),明确了建设原则和管理要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规划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对建设、维护、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其他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参与,严格遵循“统一规划、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合法使用”的原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7-2020)工作方案》(皖公发〔2017〕34号),部署启动为期四年的“1454”工程,加快建设六张治安防控网。

2017年5月,省公安厅、综治办、发改委印发了《安徽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皖公通〔2017〕41号),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建设原则及目标要求
中央、省、市系列文件会议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从统筹安全和发展出发,推动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平安建设全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促进平安安徽建设,实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联网应用目标,为社会管理、治安防控、服务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域覆盖。

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新建、改建高清摄像机比例达到100%;重点行业、领域的重要部门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反恐重点目标单位视频图像信息保存不少于90日,逐步增加高清摄像机的新建、改建数量。

加强综治、公安、铁路、教育等部门协作,逐步实现高铁站点及沿线、校园
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100%。

(二)全网共享。

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100%;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资源联网率达到100%。

(三)全时可用。

重点公共区域安装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8%,重点行业、领域安装的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5%,实现视频图像信息的全天候应用。

(四)全程可控。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的分层安全体系基本建成,实现重要视频图像信息不失控,敏感视频图像信息不泄露。

建设过程中应该遵循“统一规划、规范标准、联网共享、规范应用、安全管控、分步实施、分级保障、建管结合、服务民生”的基本原则,构建立体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含视频监控前端采集点建设、环市县高清视频卡口建设、城乡视频一体化建设、城市住宅小区、地下管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视频监控安全防护中心建设),推进联网应用共享(加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综治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分平台建设、全市视频云中心建设、全市视频图像信息解析中心建设),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加快公共安全视频专项技术创新建设、深化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技术应用),强化应用监督管理(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视频应用、管理、监看队伍,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完善运行保障机制(日常运维、安全防护、网络传输、财政保障、考核督导等机制)。

三、整合升级已建监控,推进共建共享联网应用
大力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与交通电子警察、城管、水利、教育、环保、人防等部门监控资源的联网整合,建设市、县两级视频图像联网平台,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推进共享应用,提升视频图像收集、分析、处理和管理能力,实现应急处突可视化调度指挥,切实发挥服务社会管理应有作用。

四、统筹整体规划,上下联动指导
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各县市区统一标准规范、同步建设推进、实现互联互通。

城市规划、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部门全程参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列入城市规划配套建设内容,并按规划需求提前预留监控立杆、基座、强弱电管道,在同一立杆预留视频、车辆、RFID等采集设备的挂点,以便全方位采集各类信息数据,方便后期建设安装,避免重复建设、拆迁损耗和资源浪费。

通过定期会商,及时解决规划、建设、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有序推进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城市管理和治安防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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