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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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内容:
昌吉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等工作
购买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任务书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安办〔2018〕38号)及《中共昌吉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17〕118号)文件要求,我州计划对《昌吉回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统称“规划”)开展中期评估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坚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特制订本任务书。

一、工作目标
(一)由第三方服务机构针对规划中主要任务的执行情况以及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主体、资金和进度的落实情况进行1次中期评估,查找分析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切合实际地提出解决方法和对策建议,并出具《昌吉回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2018年中期评估报告》。

(二)由第三方服务机构针对《规划》中主要任务的执行情况以及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主体、资金和进度的落实情况进行1次中期评估,查找分析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切合实际地提出解决方法和对策建议,并出具《昌吉回族自治州化工行业安全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中期评估报告》。

二、工作内容
(一)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主要内容
评估内容严格按照规划对应工作开展,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执行情况:逐项对规划中已提出的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重点工程具体执行情况和落实进度进行调研评估。

2、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重点工程实施进展中存在的问题、难点等进行梳理。

3、规划进一步推进实施的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规划进一步推进实施的措施。

4、规划中期评估建议
针对问题及措施,对规划规划提出中期评估的建议。

(二)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范围和内容
根据中期评估要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范围及内容如表所示:
序号评估范围及内容
1 规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情况
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情况
全州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2 主



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情况
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建设情况、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工作情况重点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工贸行业、消防、建筑及市政工程、农业机械、旅游、特种设备、电力、职业病防治)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情况
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完善情况、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与装备推广情况、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情况、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3




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支撑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完善企业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技术示范项目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安全教育培训工程:安监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中心建设
重点安全生产科研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工程
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先进适用技术推广
(三)化工行业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范围和内

根据中期评估要求,化工行业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范围及内容如表所示:
序号评估范围及内容
1 规



优化化工产业布局,实施规划控制
建立快速有效的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配齐人员、物资、装备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体系,设置检测点,配备检测设施
设立危险化学品事故急救点、救治医院
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规范化工区准入
重点县安监局设立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业监管人才
2 主



化工行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按照规划布局建设情况
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按规划布局和风险控制的要求进行管理情况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情况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备案情况
隐患治理体系建设、重大隐患整治情况
“两重点一重大”新建、在役企业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开展情况“两重点一重大”新、改、扩建、在役企业安全仪表系统设置情况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等情况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情况、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情况
安全生产支撑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完善企业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技术示范项目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安全教育培训工程:安监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中心建设
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先进适用技术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成立专职项目部,并明确专人负
责,保证开展相关规划和事故评估工作的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和能力,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当在评估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相关人员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名,并应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

(三)第三方服务机构应服从昌吉州安监局的考核。

四、时间进度安排
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

五、考核方式
(一)昌吉州安监局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完成情况和服务质量
不定期进行考核,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质询,并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限期改正。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昌吉州安监局向第三方服务机构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二)昌吉州安监局审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计划和方案。

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情况。

(三)如第三方服务机构人员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昌吉州安监局规章制度等不良行为,每发生一起,昌吉州安监局可视其情节扣除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项目5%的费用,并建议解聘其违法违规人员,由第三方服务机构重新补充人员;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终止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本服务合同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全部承担。

(四)在实施各项服务工作过程中由于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不善或服务人员自身原因等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交通、设备等安全事故,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自行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昌吉州安监局概不负责。

(五)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提交评估报告,并经州安监局考核合格后,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正规发票,州安监局按合同支付全部费用。

六、投标文件内容须含有:
1、企业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近三年(2015年8月15日起)以来3份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组专家清单(含姓名、年龄、职称、所在单位、专业领域等内容);
4、企业拟开展本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含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计划等);
第二包内容:
昌吉州职业健康“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
购买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任务书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安办〔2018〕38号)及《中共昌吉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17〕118号)文件要求,我州计划对《昌吉回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统称“规划”)开展中期评估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坚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特制订本任务书。

一、工作目标
由第三方服务机构针对规划中主要任务的执行情况以及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主体、资金和进度的落实情况进行1次针对中期评估工作并出具《昌吉回族自治州职业健康“十三五”规划2018年中期评估报告》。

二、工作内容
(一)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主要内容
评估内容严格按照规划对应工作开展,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执行情况:逐项对规划中已提出的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重点工程具体执行情况和落实进度进行调研评估。

2、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重点工程实施进展中存在的问题、难点等进行梳理。

3、规划进一步推进实施的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规划进一步推进实施的措施。

4、规划中期评估建议
针对问题及措施,对规划规划提出中期评估的建议。

(二)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范围和内容
根据中期评估要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范围及内容如表所示:
序号评估范围及内容
1 规



重点行业领域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
重点行业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
重点行业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率
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重点行业用人单位执法监督覆盖率
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查处率
提升职业病报告质量,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
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
2 主



职业健康监管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职业健康制度建设情况、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工作推进情况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职业健康责任制、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用工行为)
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建设情况(机构与队伍建设、执法保障建设、信息化体系建设、人员专业化建设)。

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情况(职业病危害源头管理和过程管控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情况、职业健康监督执法
开展情况)
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提升情况(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支撑体系提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机构能力建设、职业健康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职业健康专家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等情况)。

职业健康促进和宣传教育推动情况(职业健康学习宣传和全社会职业病防治宣贯情况、职业健康分类培训和重点培训情况、培训质量评估考核情况、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情况)
3




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建设情况
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情况(职业病防控队伍人才建设、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昌吉州企业职业卫生基础信息
数据库建立等情况)
职业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推进工程
昌吉州畜牧养殖及技术服务职业人群布鲁氏菌感染和患病现
状调查及防控对策研究
三、工作要求
(一)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成立专职项目部,并明确专人负
责,保证开展相关规划和事故评估工作的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和能力,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当在评估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相关人员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名,并应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

(三)第三方服务机构应服从昌吉州安监局的考核。

四、时间进度安排
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

五、考核方式
(一)昌吉州安监局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完成情况和服务质量
不定期进行考核,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质询,并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限期改正。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昌吉州安监局向第三方服务机构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二)昌吉州安监局审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计划和方案。

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情况。

(三)如第三方服务机构人员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昌吉州安监局规章制度等不良行为,每发生一起,昌吉州安监局可视其情节扣除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项目5%的费用,并建议解聘其违法违规人员,由第三方服务机构重新补充人员;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终止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本服务合同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全部承担。

(四)在实施各项服务工作过程中由于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不善或服务人员自身原因等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交通、设备等安全事故,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自行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昌吉州安监局概不负责。

(五)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提交评估报告,并经州安监局考核合格后,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正规发票,州安监局按合同支付全部费用。

六、投标文件内容须含有:
1、企业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近三年(2015年8月15日起)以来3份独立完成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模拟评价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组专家清单(含姓名、年龄、职称、所在单位、专业领域等内容);
4、企业拟开展本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含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计划等)
第三包内容:
昌吉州对辖区内两家企业事故开展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购买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任务书
根据《中共昌吉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17〕118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昌州安监管字〔2018〕64号)文件要求,我州计划对两家企业事故开展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坚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特制订本任务书。

一、工作目标
(一)由第三方服务机构针对一起高处坠落事故结案后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进行1次评估,查找各系统整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出具《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二)由第三方服务机构针对一起喷料灼烫事故和煤尘燃爆事故结案后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进行1次评估,查找各系统整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出具《喷料灼烫事故和煤尘燃爆事故落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二、工作内容
事故评估工作要全面调查结案后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安全评价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现状评价意见;
(五)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成立专职项目部,并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开展相关规划和事故评估工作的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和能力,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当在评估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相关人员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名,并应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

(三)第三方服务机构应服从昌吉州安监局的考核。

四、时间进度安排
事故评估报告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

五、考核方式
(一)昌吉州安监局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完成情况和服务质量不定期进行考核,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质询,并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限期改正。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昌吉州安监局向第三方服务机构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要每月30号向昌吉州安监局汇报评估工作开展进度,并形成进度汇报材料报昌吉州安监局,昌吉州安监局审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实时了解掌握和考评评估项目工作进度情况。

(三)如第三方服务机构人员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昌吉州安监局规章制度等不良行为,每发生一起,昌吉州安监局可视其情节扣除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项目5%的费用,并建议解聘其违法违规人员,由第三方服务机构重新补充人员;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终止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本服务合同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全部承担。

(四)在实施各项服务工作过程中由于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不善或服务人员自身原因等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交通、设备等安全事故,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自行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昌吉州安监局概不负责。

(五)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提交评估报告,并经州安监局考核合格后,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正规发票,州安监局按合同支付全部费用。

六、投标文件内容须含有:
1、企业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近三年(2015年8月15日起)以来3份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组专家清单(含姓名、年龄、职称、所在单位、专业领域等内容);
4、企业拟开展本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含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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