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民”和“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推荐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民”和“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6.23
•【字号】沪农委〔2015〕164号
•【施行日期】2015.06.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民”和“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推
荐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15〕164号各区、县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民”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15〕36号)和《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15〕38号)要求,本市开展2015年度“全国十佳农民”和“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请各区、县农委根据通知要求的推荐范围、人选条件、推荐程序,在本区县范围内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各区县可结合本区域农业生产特色,推荐1-2名“全国十佳农民”候选人和1名“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候选人。

市农委将在区、县农委推荐基础上,择优向农业部推荐3名“全国十佳农民”候选人和2名“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候选人。

请在7月2日(星期四)前,将经公示后的推荐人选项目申报表及事迹材料各两份送市委农办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石达祺
联系电话:23113030,180****8823
地址:大沽路100号1912室邮编:200003
电子邮箱:************.cn
附件:1.《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民”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5年6月23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