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远离教师“软暴力”呵护学生弱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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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远离教师“软暴力”,呵护学生弱
心灵
〔关键词〕教师;软暴力;心理健康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广大教师的素质与法制意识得到大大增强,曾经问题比较突出的校园“硬暴力”现象已经越来越少。
但一种更为隐蔽、对学生伤害更为严重的校园“软暴力”现象却越来越多,并且呈现日益攀升的趋势,这给我们美丽的校园埋了一颗不可预测的“地雷”。
“硬暴力疼在身,软暴力伤在心。
”校园“软暴力”是一种情感上的虐待、精神上的控制和心理上的摧残,如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无情地刺在一颗颗稚嫩的心上,摧残着一颗颗幼小而不成熟的心。
校园“软暴力”根据形成主体可以分为教师“软暴力”和学生“软暴力”两种,本文主要论述的是教师“软暴力”。
一、教师“软暴力”的种类
教师“软暴力”,顾名思义就是教师因不当的教育言行给学生造成的一种无形的伤害。
根据教师的行为、伤害方式,我们可以将教师“软暴力”分为以下三种:
1.语言“软暴力”
即教师通过嘲讽的语言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的一种暴力现象。
如:“你的脑袋灌满了浆糊”“你是你父母生出来的吗”“教室是你这种人进的吗”“你跟废物有什么区别”“教室的垃圾角是你呆的最好的地方”“这次又退步了几名?哦,对了,应该是没得退了!不好意思,应该说你进步了几名”等。
2.行为“软暴力”
即教师通过一种隐性惩罚方式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的一种暴力现象。
如:学生默写没默出,教师让学生每天默写同样的内容一个月;学生犯了错误,教师让学生写“情况说明”或“自我反思”,并将之在教室“督醒栏”“展示”;如学生调皮影响上课,教师在讲台旁设“专座”给予“特别的关爱与保护”等。
3.情感“软暴力”
即教师对认为“不可救药”的学生用一种放任的冷漠的态度实施“零情感”的教育方式而给学生身心造成伤害的一种暴力现象。
如:对智力水平相对低下的学生,采取一种不闻不问的方式让他们“自由而快乐”地成长;对调皮好动的学生,采取教室“划区域而治”的方式,只要不影响“重点区域”就默认默许他们的出格行为;对给自己经常造成较大麻烦的问题学生,则采取“父母陪读”的方式,用父母的亲情代替老师“爱的阳光”等。
二、形成教师“软暴力”的原因
1.部分教师教育理念的滞后
有些教师还固守着“经验教学”的传统教学方式,对课程改革的理论嗤之以
鼻,对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漠不关心,从而导致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滞后于形势的发展,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导致自己教育教学中的“被动”;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不能用新的课程教学观、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
2.教师“功利性”的教育观
考试永远是教师的“紧箍咒”,质量永远是教师的“生命线”。
教师的教学评价、评先评优离不开学生分数;教师的绩效考核、福利待遇离不开教学质量。
一些教师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所谓“发展”,在片面追求学生分数的道路上越走越“扎实”,离素质教育的要求越来越远。
可见,只要有考试这一“指挥棒”,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教师片面追求学生成绩的现象,就不可避免“软暴力”。
3.教师法制意识淡薄
大部分教师从师范院校毕业后,绝大部分的时间就是跟学生打交道,绝大部分精力放在自己的课堂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上。
走上教育岗位后,国家或教育系统虽然也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与培训,但部分教师缺乏法制学习的意识,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总是以“教育教学比较忙”或“教育教学不需要法律”为借口不参加法制学习与培训,这就导致教师整体队伍的法制意识不强,部分教师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按照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去实施与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依法治教”的现象。
4.教师的师德师风有待提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校园、教师也受到了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校园也已不是一片“净土”。
在我们的教师队伍中,有些教师经受不住外界的诱惑,师德滑坡、师风沦丧;甚至出现极个别教师以学生为“资源”谋取自己的利益,当不能满足自己的私欲时就不惜以伤害学生幼小的心灵为代价实施“软暴力”。
三、教师“软暴力”的矫治策略
1.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一是教师要认真学习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透彻理解新课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切实做到“面向全体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二是教师要切实增强平等民主意识,充分认识到“人生来平等”。
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每个人在法律上、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都是校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都是校园的主人,只有建立平等民主的教学氛围,才能做到师生教学相长,共同成长。
三是教师要学会尊重学生,听取学生的诉求。
尊重的课堂才有吸引力,才有生命力。
只有教师尊重学生了,学生才能尊重教师,也才能培养学生的“尊重”意识与能力;教师只有学会倾听学生的诉求、合理对待学生的诉求,才能达到以“尊重”换“尊重”,以“尊重”促“尊重”的目的。
2.彻底摒弃“功利性”教育意识
学生不是教师谋私利的工具,不是教师专业成长的跳板,更不是教师实现“成名成家”的“牺牲品”。
因此,每位教师都要遵循素质教育的要求,以学生的终身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自己教育教学的恒久目标,彻底摒弃“功利性”教育意识,以不辱没教师这一“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的光荣称号。
3.增强“依法治教”意识
法治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现代文明的要求。
作为教师,有义务有责任走在全国人民的前列,自觉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自己的法制意识,并将法律精神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实践中。
教师要将法律所赋与的权利还给学生,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依法治教”的模范。
4.学会“普撒爱的阳光”与“惩罚”的艺术
每一棵树木都需要阳光的普照,每一个学生都需要教师爱的呵护。
因此,教师要学会热爱每一位学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坚定“顽石也能炼成金”的教育理念,用真情去“焐热”学生的心灵,去“温暖”学生渐已冷却的心;要善于让学生了解你的爱,理解你的爱,读懂你的爱。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只有让你的爱深入学生的心灵,引起学生心灵的触动,激起学生心灵的阵阵涟漪,才能收到好的教育效果。
教育不是一味地迁就,教育需要适度的“惩罚”。
因此,教师要善于学习、探索与借鉴,深入了解每一位学生的个性,了解每一位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施以“惩罚”教育;要不断提高“惩罚”的艺术,学会“艺术”地处理学生身上发生的问题,用学生能够理解、能够接受的方式给予相应的“惩罚”,真正做到既让学生心服口服,又让学生真心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