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受托代购商品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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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受托代购商品的核算
受托代购商品是指企业代其他单位收购商品。

日前商业企业的受托代购业务主要有代购农副产品、代购进口商品等业务。

受托代购商品的核算一般以不垫资金,收取手续费为主要形式。

例:某企业接受外地甲单位代购商品一批,双方签订代购合同,手续费为代购金额的3%。

预收代购资金30 000元。

1.收到甲单位的代购资金30 000元,存入银行,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应付账款——甲单位 30 000
2.支付代购商品货款(包括增值税)28 500元。

借:应付账款——甲单位 28 500
贷:银行存款 28 500
3.收取手续费855元(28 500×3%)。

借:应付账款——甲单位855
贷:代购代销收入855
4.计算应交营业税(按收入5%计算)(855×5%)。

借:代购代销收入42.75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42.75
5.退还多余款。

借:应付账款——甲单位 645
贷:银行存款 645
如属受托单位垫付资金,则以“应收账款”账户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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