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导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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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导师管理办法
一、目的
1、进一步规范公司“师带徒”形式的培养作业方式,充分发挥核心专业技术人员的“传、帮、带”作用,让新老员工在互动中教学相长。

2、深化和完善新员工培养机制,使新员工能在最短时间内达到工作要求,从而更早为公司创造业绩。

3、通过培养机制的持续完善,提高人员培养效率,更大程度上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新员工试用期培养作业。

2、转正员工培养可参考及借鉴本管理办法。

三、内容:
(一)、导师职责:
1、以身作则,遵守公司各项制度,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以良好的工作行为和工作业绩,为新员工对公司的融入、学习及成长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帮助新员工快速融入公司。

2、结合工作实际,为新员工制定培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培养。

对新员工进行方法和技能指导,合理安排新员工的学习内容,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岗位要求。

3、与新员工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新员工的思想动态,引导新员工健康度过试用期。

(二)、导师的任职资格:
导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成绩C等(含)以上。

2、认同公司文化,熟悉公司情况。

3、熟悉部门整体工作流程,掌握扎实工作技能,有能力对新员工进行工作指导。

4、有良好的计划、沟通协调能力,能为新员工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安排合适
的工作任务。

5、待人热情,有耐心,责任心强。

(三)、导师选拔程序
1、由部门经理根据员工的表现,综合其它方面的情况,确认有导师潜质的人员,并进行导师辅导技能的配套培养。

2、部门需增加导师人员时,由部门经理对培养的导师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者可以聘请为部门内部导师。

3、部门经理将通过考核者名单及时发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颁发“部门内部导师”证书。

(四)、导师能力培养
1、公司针对导师岗位,安排配套的培养活动,以持续提升和完善公司每位导师的辅导技能,持续提升整个导师队伍的综合能力。

2、通过统计导师辅导效果考核结果,确认导师需要培训的具体技能。

3、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导师培养需求分析,确认整个导师队伍需要加强的技能。

需求确认后,公司会安排配套的培养活动。

(五)、导师辅导效果考核
1、导师辅导效果考核采取月度考核的形式进行,由导师本人的直接上级评分。

直接上级评分的时候,应该充分听取和参考新员工对导师辅导工作的反馈意见。

2、导师每月月底在《辅导计划表》中填写辅导完成情况,辅导计划的完成情况是考核导师辅导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3、导师辅导效果考核的指标及标准可参考《导师辅导效果考核表》。

辅导效果考核结果评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具体如下:
4、辅导效果反馈
导师的直接上级完成辅导效果考核后,将考核表发给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汇总。

凡考核结果为C等、B等或A等,由导师直接上级向导师反馈辅导效果考核结果,并进行面谈。

凡考核结果为D等或E等,由培训专员与导师的直接上级共同与导师进行正式沟通,反馈考核结果,并进行面谈。

当月辅导效果考核结果反馈时间为次月1号至5号,最迟不超过5号下班前。

(六)、导师激励
1、公司重视对导师的激励,通过辅导津贴、荣誉、发展机会倾斜、晋升机会倾斜等多种方式来对导师的付出给予承认并加以回报。

2、导师津贴:根据导师考核结果的等级,给予导师相应的津贴。

津贴与工资同步发放。

3、辅导效果考核结果年度累计6次以上在C等(含)以上的导师,均可免费购买书籍,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4、在同等条件下,导师人员享有优先参加外部培训的机会。

5、所有导师将获得由公司颁发的“部门内部导师”资格证书。

6、年度优秀导师评选:根据导师每年所带新员工数量、带教期限和带教效果等条件,每年组织一次年度优秀导师评选活动,具体评优标准以当年度的公司通知为准。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部门内部导师”资格。

被辅导员工需转由其他导师辅导或进行其它安排。

1)连续2次辅导效果考核结果低于D等(含);
2)一年内导师辅导效果考核结果累计4次以上低于D等(含)。

四、导师制实施流程
1、各部门经理于新员工入职前1-3天,确定新员工的导师。

如需几位导师辅导的,也需提前确认好各位导师所辅导的时间段。

2、新员工入职当天,由新员工直接上级为新员工介绍导师,并确定辅导期。

3、导师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了解新员工当前的工作技能情况,再根据岗位的要
求,帮助新员工制定《辅导计划表》。

辅导计划表以月为单位制定,每月月末填写当月辅导计划完成情况,并制定下月的《辅导计划表》。

此计划表的部分内容可参考各部门制定的《专业技术培训计划表》。

《辅导计划表》经导师直接上级审核后,发送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

4、导师通过讲授、演示等方法辅导新员工学习,新员工通过实践操作和自学等方式学习,尽快掌握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

公司鼓励新员工进行自学。

5、导师每月至少与新员工正式沟通一次,沟通结束后,导师需记录沟通结果,记录表如附件,发给导师直接上级,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存档。

6、公司每月月底对导师的辅导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发人力资源部备案。

7、新员工入职满1个月、3个月和转正时,指导新员工完成相应的工作总结,并参与新员工与领导层的沟通会。

8、新员工试用期结束或经部门经理考核,确认新员工不再需要导师辅导时,导师工作结束。

五、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共同制定。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2011年11月01日开始试行,试行期3个月,期满根据员工建议及执行总结,对制度进行修订。

4、导师与新员工原则上采取“一带一”的形式。

若因部门导师数量不足等特殊原因,导师可带两位新员工,但为保证辅导质量,同一时期内一位导师不能辅导超过两名新员工。

5、导师辅导两名新员工,辅导津贴不重复发放,此部分工作付出,会在年度优秀导师评选中加以参考。

6、新员工如因学习需要同时接受多名导师辅导,以新员工当月主要学习的岗位的导师作为第一导师,由第一导师对新员工的工作、技能和思想动态负责。

7、新员工同月内接受多名导师辅导,只为第一导师发放辅导津贴。

8、辅导津贴发放以《导师辅导效果考核表》为依据。

六、附件:
1、新员工辅导计划表
2、导师辅导效果考核表-导师直接上级填写
3、导师辅导效果考核表-新员工填写
4、新员工正式沟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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