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书号》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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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书号》使用手册
《中国标准书号》使用手册
第三版
中国ISBN中心
中国 ?2007
目录
前言 III
1 《中国标准书号》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意义 1
2 中国标准书号的优势 2
3 中国标准书号的功能和范围 2
4 中国标准书号的分配原则 4
5 中国标准书号的结构 4 5.1 EAN?UCC前缀 5
5.2 组区号 5
5.3 出版者号 6
5.4 出版序号 6
5.5校验码 7
6 中国标准书号的应用 8 6.1 总则 8
6.2 出版物的修订本 8
6.3 出版物的复制本 8
6.4 不同产品形式的出版物 8
6.5 活页出版物 8
6.6 多卷册出版物 8
6.7联合出版的出版物 9
6.8出版者从另一出版者获得的出版物 9 6.9 出版物元数据 9
7中国标准书号在电子出版物及其他非印刷形式出版物上的应用 10
7.1 电子出版物 10
7.2 音像制品 10
7.3 分配原则 10
8 中国标准书号在按需印刷出版物上的应用 11 9 中国标准书号在出版物上的位置和显示方式 11
9.1 总则 11
9.2 中国标准书号条码 12
9.3附加码 13
10 中国ISBN 系统的管理 13
10.1 总则 14
10.2 国际管理 14
10.3 中国组区管理 14
10.4 出版者管理 15
11 中国标准书号的实际应用 15
11.1 中国标准书号在出版单位的应用 15
11.2 中国标准书号在出版物数据存储机构、批发部门的应用 15
11.3 中国标准书号在面向图书馆系统集中服务的应用 16
11.4 中国标准书号在书店的应用 16
11.5 中国标准书号在图书馆的应用 16
12 参考资料 16
12.1其他标识系统 16
12.2国际ISBN管理机构的出版物 17
12.3 ONIX 17前言
《中国标准书号》GB/T 5795-1986 是1986年1月由国家标准局颁布的一项国家标准。
该标准是在采用国际标准ISO 2108:1978《文献工作??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 简称ISBN)的基础上制定的,于198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2002年1月进行了修订。
2005年6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了《信息与文献??国际标准书号》(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 ISO 2108:2005,于2007年1月1日在全世界实施。
这是自1970年《国际标准书号》正式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订,即第四版《国际标准书号》。
第四版对国际标准书号进行了迄今为止最为广泛的修改,增加了系统的编号能力,规定了在国际标准书号分配时应提供出版物元数据,制定了系统管理规则,并指定了执行本标准的组区中心。
为了达到这些目标,国际标准书号的结构和长度自该标准使用以来首次发生了变化。
我国于1982年正式加入国际ISBN组织(同时被接纳为国际ISBN中心顾
问组成员)。
2006年2月,根据国际ISBN中心的改革,与其签订了《国际ISBN 合同》。
《国际标准书号》第四版的修订和颁布实施,将会引起国际出版业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一系列改革和变化。
为适应新的变化和出版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我国于2005年底组织有关方面专家,依据《国际标准书号》第四版对《中国标准书号》(GB/T 5795-2002)进行了修订,2006年10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于2007年1月1日实施。
本手册是对《中国标准书号》GB/T 5795-2006文本的解说,将规定转述成具体的使用规则,并提供使用实例,以便帮助出版者、发行销售部门、图书馆及社会有关方面正确使用中国标准书号。
本手册在较长时间内不会有较大变动,但根据中国标准书号的使用情况,不排除小范围有适当调整。
中国ISBN中心
2007年3月
1 《中国标准书号》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意义
1966年11月,在柏林举行的第三届国际图书市场研究与图书贸易合理化会议上,首次讨论了制定一种国际通用的图书编号系统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问题。
当时欧洲很多出版者及图书发行商正在考虑使用计算机进行图书订购及库存管理。
显而易见,对于每一种出版物都应有一个唯一简单的识别码,是建立一个高效的自动化系统的先决条件。
能满足上述要求的系统即是后来众所周知的国际标准书号(ISBN)系统。
该系统是在1967年英国J.Whitaker & Sons有限公司及1968年美国R. R. Bowker公司所采用的图书编号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
与此同时,国际标准化组织信息文献工作技术委员会(ISO/TC46)成立了一个工
作组,专门研究采用英国图书编号系统作为国际通用标准的可能性。
1968~1969年间,欧洲各国和美国的代表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并将会议报告分发给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各成员国。
这些会议的一项成果是在1970年形成了ISO 2108国际标准书号(ISBN)。
该标准提出了国际标准书号的编制原则和程序。
1992年该标准修订
为第三版并替代了1978年发布的第二版。
国际标准化组织建议标准的目的是要在国际范围内协调ISBN的使用并使其标
准化,以使ISBN能识别某一出版者的一种出版物或其版别,对该版出版物而言此ISBN号是唯一的。
当图书和类似的出版物开始以新媒体形式出现之后,原标准再次被修订。
自2001年以来,由ISBN管理机构、出版者、发行销售商、图书馆和系统生产商等国
际标准化组织指定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制订了本标准的第四版。
2005年6月1日由
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颁布。
国际ISBN中心作为《国际标准书号》的实施管理机构,成立于1972年,总部原设在德国柏林国家图书馆内,2006年4月迁址英国伦敦,并按英国法律改为不设股本的非营利性机构,同时由以前不收取任何费用,改为向各国家、各地区或语言区的ISBN组区中心(国际ISBN中心指定的区域性代理机构)收取年度会费。
目前,国际ISBN系统已覆盖160多个组区(包括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万家出版者。
国际标准书号在全世界得到了广泛应用。
国际ISBN系统已成为全球范围内图书出版业和图书贸易的标识系统。
一种专题出版物在制作、销售和发行过程中只能有一个国际标准书号。
国际ISBN系统在出版者、发行销售商、图书馆和其他机构订购和编目系统数据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利用它收集即将出版的出版物数据,为图书交易提供指南。
国际标准书号的使用也便于版权管理以及对出版业销售数据的监测。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图书统一编号的国家之一。
1956年2月,原文化部出版局颁发《全国图书统一编号方案》(简称“全国统一书号”),并付诸实施。
“全国统一书号”在我国实施30年,对图书出版发行管理起了重要的作用。
为适应我国出版业的发展和出版发行、情报文献部门信息化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政策,原国家出版局决定推广实施“国际标准书号”,以取代原有的“全国统一书号”。
国际标准书号引入我国后称为中国标准书号。
《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书号》标准时,在遵循其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作了适当的修改。
按照国际ISBN中心的规定,加入国际标准书号系统的国家或地区,必须成立相应的国家或地区级管理机构,称作组区中心Group Agency。
我国成立了中国ISBN
中心China ISBN Agency,设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
中国ISBN中心负责《中国标准书号》的实施。
国际标准书号是目前在国际上通用的一种科学合理的编码系统。
国际标
准书号在我国的实施将有效地促进我国出版发行业和整个文献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使以图书等出版物为主的出版业能充分发挥作为信息行业对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同时也为我国出版物扩大国内、外市场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2 中国标准书号的优势
(1)中国标准书号是为出版者出版的每一版本出版物提供可在国际上流通的唯一标识符。
每个13位数字组成的标识符替代一种出版物冗长的记录描述字段,可以节省时间和人力,并减少复制该记录时的错误。
(2)运用中国标准书号系统编辑、更新书目和图书数据库,为客户了解图书信息提供便利。
(3)利用中国标准书号进行图书订购和发行,既快捷又经济。
(4)中国标准书号使用机读的13位EAN?UCC条码形式,能快速登录或检索且不易出错。
(5)对于使用POS机的销售系统,中国标准书号的作用尤为重要。
(6)利用中国标准书号完成图书销售数据跟踪,从而实现不同产品形式和版别的出版物,在不同领域甚至不同出版者之间的比较和分析。
3 中国标准书号的功能和范围
中国标准书号是一种简短、清晰、可机读的标识。
每一个中国标准书号只代表一个具体的专题出版物。
它是出版物编辑、出版、发行、销售分析以及著录数据储存系统中的一种重要工具。
对于图书馆信息管理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决定某一出版物是否可获得中国标准书号的主要标准是它必须为专题出版物。
而无限期连续出版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连续出版物,如报纸、期刊属于连续
资源,不能使用中国标准书号。
出版物的主题不影响其是否适用中国标准书号。
中国标准书号的分配对出版物的字数、页码没有限制。
如果一部书的某个章节、刊物中的几篇文章独立出版,均可以使用中国标准书号标识。
出版物的产品形式不影响其是否适用中国标准书号。
但是,中国标准书号必须能够识别出版物的不同产品形式。
出版物的精装、平装和音像制品或CD-ROM等形式,应分配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中国标准书号的唯一性能够确保顾客准确地订购某种版本和某种产品形式的出版物。
中国标准书号适用于以下出版物:
(1) 印刷的图书和小册子(以及此类出版物的不同产品形式)。
注: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小册子指:不计算封皮在内,页数至少5页、最多48页的不定期出版的出版物。
(2) 盲文出版物。
(3) 出版者无计划定期更新或无限期延续的出版物。
注:无限期连续出版物,通常以连续出版或整合形式出版,一般都有期号或年月标识。
连续出版物如报纸、期刊等;整合资源如不断更新的活页出版物和网页。
其中可分别使用的个别文章或期号满足专题出版物条件的,可通过ISBN进行标识。
(4) 教育或教学用影片、录像制品和幻灯片。
(5) 磁带和CD或DVD形式的有声读物。
(6) 电子出版物的实物载体形式(机读磁带、光盘、CD-ROMs)或是在互联
网上出版的电子出版物。
(7) 印刷出版物的电子版。
(8) 缩微出版物。
(9) 教育或教学软件。
(10)混合媒体出版物(内容以文字材料为主的)。
(11)地图及教学制图、图示类出版物。
中国标准书号不适用于以下种类的出版物:
(1)连续性资源。
如:报纸、刊物等。
(2) 暂时性印刷材料。
如:广告、台历、年历、明信片等。
(3) 印刷的活页乐谱和无书名页的活页文选。
(4) 无书名页和正文的美术印刷品及美术折页印张。
如:年画、海报等。
(5) 个人文件。
(6) 贺卡。
(7) 音乐录音制品。
(8) 用于教育或教学目的之外的软件。
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9) 电子公告板。
(10)电子邮件和其他电子函件。
4 中国标准书号的分配原则
在以下情况下应分配唯一的中国标准书号:
(1)使用不同语种出版的出版物。
(2) 出版物的不同产品形式(如:精装、平装、盲文、有声读物、电子出版物)。
电子出版物的不同格式(如:lit, .pdf, .6>html, .pdb),均应分配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既可全套出售又可单本出售的多卷出版物。
(4) 再版出版物
(5) 使用新的书名出版的图书。
由不同出版者出版的复制本图书。
由同一出版者以不同出版标记出版的图书。
活页出版物。
由一卷以上构成的多卷出版物应分配一个唯一的中国标准书号,以识别整套出版物,同时各单卷分别分配一个中国标准书号,以识别可单独销售的单卷出版物。
(10)联合出版的出版物
由两个以上出版者联合出版的一种出版物,通常情况下,只分配一个中国标准书号;也可根据出版者的要求分配各自的中国标准书号,但只有其中的一个中国标准书号以条形码的格式出现在出版物上。
(11)出版者进行版权贸易的出版物,以新的扉页代替原有出版者的扉页,则应分配新的中国标准书号,原出版者的ISBN号也应同时列出。
以下情况不应分配新的中国标准书号:
1)封面设计改变(包括颜色、版式、字体的改变)。
2)重新发行现有出版物(无论外包装是否变化)。
3)定价改变。
4)对正文进行微小变动(如:纠正印刷错误)。
5)重印出版物。
5 中国标准书号的结构
中国标准书号采用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13位数字结构:
(1)EAN?UCC前缀号
(2)组区号
(3)出版者号
(4)出版序号
(5)校验码
中国标准书号分为上述五部分,以人可识读的格式显示时,必须采用连字符分隔各部分如:
ISBN 978-7-5076-0334-7
注:连字符的使用仅用于提高可读性。
中国标准书号的首尾两部分位数是固定的, 第二部分(组区号)由国际ISBN中心管理和分配,第三和第四部分(出版者号、出版序号)分别由中国ISBN管理机构和出版者管理和分配。
组区号和出版者号的长度与组区或者出版者的计划出版量有关。
5.1 EAN?UCC前缀
EAN?UCC前缀是中国标准书号的第一部分。
它是由国际EAN?UCC物品编码系统提供的3位数字,由国际ISBN中心向国际EAN组织申请获得。
这组编码是国际ISBN系统的组成部分。
国际EAN 已经提供的EAN?UCC前缀为978和979,目前使用978。
使用979的时间由国际ISBN中心决定。
5.2 组区号
组区号是中国标准书号的第二部分。
中国的组区号是“7”;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组区号见附录1。
组区号由国际ISBN中心分配。
在ISBN系统中,组区号代表国家、地区或语言区。
组区中的成员来自相同的语言区(例如:组区号3=德语区)或相近地域(例如:组区号982=南太平洋地区)。
组区号分为5档。
组区号长度可取1~5位数字,其具体设置范围参见表1。
ISBN总容量为10亿,即可标识10亿种不同的出版物,可分配给199个出版量大小不同的组区。
出版量大的组区获得位数少的组区号。
如:一位数字组区号可分配给8个组区,每组含量1亿;两位数字组区号可分配15个组区,每组含量1000万。
反之出版量小的组区获得位数多的组区号。
如:三位数字组区号可分配给46个组区,每组含量100万,四位数字组区号可分配30个组区,每组含量10万,等等。
表1 组区号设置分配范围
组区号位数设置范围可分配的组区数(个) 每组区号含量
(亿种) 出版总量
(亿种)
一位 0~7 8 1 8
二位 80~94 15 0.1 1.5
三位 950~995 46 0.01 0.46
四位 9960~9989 30 0.001 0.03 五位 99900~99999 100 0.0001 0.01 合计19910
组区号“7”的出版含量为1亿。
5.3出版者号
出版者号是中国标准书号的第三部分,代表组区内具体的出版者。
出版者
号的最小长度是2位,最大长度是7位,由出版者预期出版量决定。
预期出版量较大的出版者将被分配给较短的出版者号,通常是2或3位数
字。
相反,预期出版量较少的出版者将被分配给位数较长的出版者号。
EAN?UCC前缀、组区号和出版者号三部分组成出版者前缀。
如:人民出版社的出版者前缀为ISBN 978-7-01
出版者号由中国ISBN管理机构分配。
出版者号分为6档,其长度为2~7位数字。
具体设置范围见表2。
表2 出版者号设置分配范围
出版者号位数设置范围可分配出版者
数量(个) 每一出版者号的出版量(万种) 出版总量(万种) 二位 00~09 10 100 1000
三位 100~499 400 10 4000
四位 5000~7999 3000 1 3000
五位 80000~89999 10000 0.1 1000
六位 900000~989999 90000 0.01 900
七位 9900000~9999999 100000 0.001 100
合计20341010000
当一个出版者号所容出版量用完之后,出版者可以向中国ISBN管理机构申请新的出版者号。
5.4出版序号
出版序号是中国标准书号的第四部分,它代表一个具体出版者出版的具体出版物。
出版序号的长度与出版者计划出版量直接相关,最长由6位数字组成。
最大预期出版量的出版者得到的出版序号长度最长,反之亦然。
中国标准书号的总位数是13位。
为了确保维持其正确长度,出版序号位数不满时,用零来代替前面的空格。
示例: ISBN 978-7-01-005619
出版序号由出版者管理和分配,每个出版者所支配的出版序号长度的位数是恒定的。
在出版者号位数确定之后,中国标准书号的出版序号位数也就是8和出版者号位数之差。
出版者可以在所支配的出版序号的范围内,按出版的先后顺序给自己的出版物分配出版序号。
出版序号的使用应从“0”开始。
出版者所能够获得的最小出版序号是0到9,最多为10个中国标准书号。
最大出版序号是000000~999999,最多为1000000个中国标准书号。
出版序号的长度每增加一位,可分配的中国标准书号
的数量就增加10倍。
见表3。
表3 出版序号长度和分配范围
出版序号位数出版序号分配范围起始数字出版序号分配范围末位数字每位出版者可使用的中国标准书号数量
1 0 9 10
2 00 99 100
3 000 999 1,000
4 0000 9999 10,000
5 00000 99999 100,000
6 000000 999999 1,000,000 5.5校验码
校验码是中国标准书号的最后一位,它采用模数10加权算法计算得出。
以ISBN 978-7-5064-2595-7为例,其计算方法见表4。
表 4 由13位数字组成的中国标准书号校验码计算实例 EAN?UCC
前缀组区号出版者号出版序号校验码
1 取ISBN前12位
数字 9 7 8 7 5 0 6 4 2 5 9 5 ? 2 取各位数字所
对应的加权值1 3 1 3 1 3 1 3 1 3 1 3 ―― 3 将各位数字与
其相对应的加权值依次相乘 9 21 8 21 5 0 6 12 2 15 9
15 ――
4 将乘积相加,
得出和数 123
5 用和数除以模数10,得出余数123?1012 (3)
6 模数10减余数,所得差即为校验码 10-37
7 将所得校验码放在构成中国标准书号的基本数字的末端
978-7-5064-2595-7
如果步骤5所得余数为0,则校验码为0。
数学算式为:
校验码 mod 10 10 ? [mod 10 中国标准书号前12位数字的加权乘积之和] mod 10 10 ? [mod 10123]
7
验证中国标准书号的方法:加权乘积之和加校验码,被10整除。
6 中国标准书号的应用
6.1总则
为确保书号的唯一性,不同的出版物必须有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出版者出版的不同版本都必须分配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同一题名不同语种的出版物应分配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用同一题名出版的丛书和丛书中单独出版的图书应视作两个不同的出版物,也应分别分配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6.2 出版物的修订本
出版物修订后形成新的版本,应分配新的中国标准书号。
题名改变的出版物应分配新的中国标准书号。
封面或定价变动的出版物不需使用新的中国标准书号。
仅有小的改动 (如印刷错误勘误)的重新印刷或复制的出版物不需要使用新的中国标准书号。
6.3出版物的复制本
由不同出版者出版的复制本必须要分配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由同一出版者采用不同的出版标记出版的复制本,也需要分配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6.4不同产品形式的出版物
版本相同而产品形式不同的出版物必须分配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例如:相同的出版物以不同开本出版应使用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相同的出版物以精装本或平装本出版应使用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相同的出版物以纸介质、布、盲文、电子出版物等不同产品形式出版,应使用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不同格式的电子出版物(如:“.lit”“.pdf”“.html”“.pdb”),每一单独使用的格式都应分配一个单独的中国标准书号。
6.5 活页出版物
无计划连续出版的活页出版物,可分配中国标准书号。
6.6 多卷册出版物
由多卷组成的套书,应为整套书分配一个中国标准书号。
如果该套书的各卷可单独销售,每一卷也需要有自己的中国标准书号。
各卷版本记录页中应注明该卷的中国标准书号以及整套书的中国标准书号。
多卷册书只作整套销售时,也建议给每一卷分配单独的中国标准书号,便于回收管理(对破损的卷)和各卷在不同时间内出版、发行时的配送管理。
成套的电子出版物应为整套分配一个中国标准书号;如果该套电子出版物的各部分可单独销售,每一部分也需有自己的中国标准书号。
各部分的外装帧面应注明该部分的中国标准书号以及整套的中国标准书号。
6.7 联合出版的出版物
由两个或多个出版者共同出版或者联合编辑出版的出版物,每个合作出版者均可使用各自的中国标准书号,并将其显示在版本记录页中。
但只能将其中一个中国标准书号显示为条码形式。
6.8出版者从另一出版者获得的出版物
6.8.1出版者在进行版权贸易时,原出版者的版本记录页被新的出版者的版本记录替代,此时的出版物应使用新出版者的中国标准书号,但原出版者的ISBN号也应同时记录在版本纪录页中。
6.8.2出版者由于某种原因不再经营出版业务时,其原有出版物必须继续使用原中国标准书号直至售馨,该出版物以新出版者的名义出版时使用新的中国标准书号。
6.9出版物元数据
出版者应将分配给出版物的中国标准书号告知中国ISBN管理机构,同时报送所分配中国标准书号的出版物元数据(出版物的描述性信息)。
出版物的元数据信息内容见表5。
表5 出版物元数据信息
数据要素说明
ISBN
产品形式
题名
题名的汉语拼音
丛书著作者
版本
语种
出版标记
出版者
出版国家
出版日期
原出版物的ISBN号
内容概要
定价
备注 13位的中国标准书号表明出版物载体和/或格式的代码如:精装、平装、电子出版物等或“.lit””.pdf””.html”“.pdb”格式
正题名、副题名、并列题名及其他题名信息和/或其他出版物题名
使用GB 3259 丛书题名及其他题名信息撰稿人身份代码及姓名
初版以后的版次、类别和声明
使用GB/T 4880.1?2005
出版物得以出版的标志或者商标名称
拥有该出版标志或者商标名称的法人
使用GB/T 2659填报出版国及地区
使用中国标准书号的首版出版日期,按GB 7408(YYYY-MM-DD)
作为原有出版物的一部分的出版物,应保存其原有出版物的ISBN 号
出版物主要内容的概述,其字段长度应在200个汉字内
本出版物的价格
出版者应将出版物元数据及时报送中国ISBN管理机构。
出版者可以通过发送E-mail、在线填报或报盘(光盘、软盘等可以存储的载体)等方式,报送元数据。
7 中国标准书号在电子出版物及其他非印刷形式出版物上的应用
7.1电子出版物
7.1.1电子书籍、CD-ROM或者在互联网上的出版物,如公开出版内容以文字材料为主且无计划使该出版物成为连续性资源,应使用中国标准书号。
此类出版物包括的图片和声音等超文本材料如属于该出版物的一部分,应使用同一中国标准书号。
下列形式的电子出版物不应分配中国标准书号:
(1)频繁更新或者即时更新的出版物(如在线数据库、网页)。
(2) 宣传或者广告材料。
(3)电子公告板。
(4)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电子函件。
(5)搜索引擎。
(6)个人文本(如电子简历、人物介绍等)。
(7)工作计划或日记。
7.1.2 教育和/或教学等特定软件产品可以分配中国标准书号。
如:由电脑操作完成的、不是为某一客户定做的,且毋需提供执行数据的培训软件。
其他软件产品(如: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不应分配中国标准书号。
7.2 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应分配中国标准书号。
如: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
唱盘和激光视盘等音像制品。
7.3 分配原则
(1) 用不同操作系统和/或命令语言完成的出版物或者产品,每一单独的形式应分配一个单独的中国标准书号。
但无论是操作系统还是浏览器,都不应分配中国标准书号。
(2)不同格式的电子出版物应分配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如果同一版本电子出
版物有两种格式,但一起出版并在一个包装中销售,则只需要分配一个中国标准书号;如果同一版本出版物有不同产品形式并单独销售,每一出版物上应依次列出各个产品形式的中国标准书号,不同产品形式或格式应在末尾括号中注明。
例: ISBN 978-7-117-07201-4 精装 ISBN 978-7-117-07190-1 平装
(3) 当软件产品更新、修改或变动时,如果这些改变足以使该产品成为新的版本,应使用新的中国标准书号。
(4)重新发行旧版本产品时,即使使用了新的包装,如果在新老产品的性能上没
有根本的不同则无需更换新的中国标准书号,必须使用原中国标准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