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刀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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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型电动刀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YH系列产品产品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和YH系列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程序按接收质量限(AQL)检地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适用于连
续批的检查)
GB/T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适用于对过和稳定性的检验)
GB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4706.30-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
3 产品分类
3.1产品术语和定义
本公司产品采用下列术语及定义
产品是通过电机带动刀片做切割运动,主要用于切割面包,香肠,奶酪等家庭食品.
3.2产品型号
YH表宁波云环电子有限公司)
4 技术要求
4.1本公司产品为Ⅱ类器具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产品的使用环境条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4.2.1 温度范围:-20℃~+60℃,湿度30%-95%。

4.2.2 电源电压额定值:220-240VAC
4.3 额定功率:50W
产品在正常工作温度下,其输入功率对额定输入功率的偏离不得大于额定功率的+20%。

4.4 时间要求
4.4.1产品连续工作的时间:15min。

4.5产品表面发热温度 :产品在额定电压下工作,表面发热温度不超过60℃。

4.6 外观
4.6.1 产品档位丝印清晰、无露底、毛刺等不良,先用水拭檫15秒,再用75%酒精拭檫15秒后丝印
清晰,无脱落等异常。

4.6.2 产品标志丝印清晰、无露底、毛刺等不良,先用水拭檫15秒,再用75%酒精拭檫15秒后丝印
清晰,无脱落等异常。

4.6.3产品的刀片材质为3Cr13不锈钢,经热处理硬度为HRC50-53,表面处理良好.清洁.刀口锋利美观,
不可缺齿和断齿以及齿形变形,齿形大小应均匀,应符合加工食品器具的卫生标准.
4.6.4 所有塑胶部件的颜色不能有明显色差,要干净整洁,不能有披锋.缩水.汽纹.合缝不均.走胶不
齐等。

4.6.5 止口配合位的间隙最小的尺寸位置与最大尺寸位置差值小于0.5mm.
4.7 结构
4.7.1 产品的零配件和其他元器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其易损件应便于调换。

4.7.2产品的各部件应配合良好,内部所固定的零部件应无松动现象,在使用的过程中传动结构动作灵
敏,各电器件跟零部件之间无碰撞,无漏电等不良的现象. 机械强度符合GB4706.1-2005要求。

4.7.3开关要求
4.7.3.1产品的电源开关正常工作5000次损坏, 在额定电压下,产品开关以10次/min的操作速度进行,
每次操作以:关—开—关为一次循环,电源开关操作应灵活可靠,档位清楚。

生产线检测各类开关手感操作灵活、正确、可靠。

4.7.3.2卸刀按钮操作应灵活可靠卸刀按钮应工作正常,按其表面与上壳体平齐时,刀片能顺利取出。

4.7.4电源线规格及操作半径要求
规格为 Y001/ VDE/ H03VVH2-F /2×0.75mm2,电源线的有效长度应在1.8m~2.5m之间或按客户合同要求。

4.8电源线吊磅测试要求
a).产品重量(不计电源线)大于0.23kg,用35LBS/MIN 进行拉力试验。

b).产品重量(不计电源线)不大于0.23kg,用20LBS/MIN进行拉力试验。

要求电源线接受拉力试验後其电源线线端位移≤2mm。

4.9弯曲试验要求
将产品固定在弯曲试验装置上,在电源线离弯曲试验装置的摆动轴300mm处施加10N的力,振荡部分的移动为通过180°并回到初始位置来进行,弯曲次数2000次,弯曲速率为每分钟6次,试验结果要求:
导线之间不得短路;
任何一根多股导线中的绞线丝断裂≤10%;
导线从其他接线端子上不得脱开;
电源线护套装置不得损坏及脱落;
断裂的绞线不得穿透绝缘层。

4.10电机要求
4.10.1电机规格
额定电压:220-240VAC;额定功率:45±10%W;电机空载转速:13000r/min。

4.10.2电机运转平稳,正常工作时噪音≤80db。

4.10.3电机进行非正常工作,以额定电压1.3倍供电,以可能达到的最低负载工作,持续运行1min,
试验期间电机不应从器具中弹出。

4.10.4电机的电气强度
在频率为50Hz或60Hz基本正弦波电压,试验电压1800V施加带电部件与易接触部件之间经受1Min,试验初始,施加的电压不超过规定电压值的一半,然后平缓的升到规定电压值,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现象。

4.11绝缘电阻
产品的带电部分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 MΩ.
4.12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4.12.1泄漏电流
交流试验电压1.06×240V,施加在带电部件和连接金属箔的易触及及金属部件之间5S后,被连接的金属箔面积不超过20cm×10cm,它与绝缘材料的易接触表面相接触;泄漏电流≤0.25mA。

4.12.2电气强度
在频率为50Hz或60Hz基本正弦波电压,试验电压3000V施加带电部件与易接触部件之间经受1Min,试验初始,施加的电压不超过规定电压值的一半,然后平缓的升到规定电压值,试验期间
不应出现击穿现象。

4.13耐久性
产品在1.1倍额定电压和正常负载下运行24h,而后在0.9倍额定电压和正常负载下运行24h,其结果应符合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其触头和电气连接不得因发热和振动而导致松动。

4.14 螺丝扭矩测试要求
当螺丝标称直径≤Φ2.8mm时,扭矩应≥0.4Nm;
当螺丝标称直径>Φ2.8mm且≤Φ3.0mm时,扭矩应≥0.5Nm。

4.15 冲击测试要求
将产品钢性支撑,在其外壳的每一个可能的薄弱点上,用0.5J±0.04J的冲击能量冲击三次,然后测试绝缘3000V/0.5mA/1S,外壳如损坏,测试指不能碰到带电体,电气间隙不能小于规定值8mm,不能有利边利角。

4.16整机跌落测试要求
将产品在其外壳的每一个可能的薄弱点上,通过1m的铅垂距离自由跌落到光滑、水平的混凝土表面上,共3次后;产品不得有破损、脱落、功能正常、高压测试通过。

4.17 内部结构检查
内部五金件的啤压.焊接工艺及引线的摆放要求良好,内部结构均无松动不牢等;内部不同极性的带电体之间爬电距离不能小于3.2mm,内部带电体距离外部金属或手触模面不能小于8mm。

4.18轴向拉、推力
刀片完全插入产品,锁紧卸刀按钮后,刀片轴向拉、推力75N,刀片位移≤2mm。

4.19 环境测试要求
将产品置于-20℃/24小时,再置于+66℃/24小时(湿度95%),重复置于-20℃/24小时,最后置于+66℃/48小时(湿度95%)的环境测试,测试完等产品恢复到25℃±2℃。

要求:胶件无起泡、开裂、螺丝柱爆裂、扣位拉大、喷油镀层脱落、产品功能正常,高压测试通过。

4.20 寿命要求
产品寿命
产品正常工作需400小时以上,使用年限为两年。

4.21 零部件环保要求
本产品所有零部件需进行环保检测,结果应符合2002/95/EC ROHS指令和2002/96/EC 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欧洲)。

5试验方法
5.1一般条件
5.1.1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5℃±2℃
5.1.2测试电源
采用交流稳压电源,其电源电压的波动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5.1.3测试用仪器
型式试验用的测量仪器,其准确性应不低于0.5级,出厂试验可用1.5级.
5.2 包装检查
在打开包装箱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检查包装箱是否符合本标准 8.1的规定。

5.3 一般检查
一般检查使用外观法及手感法检验。

5.3.1标志、铭牌检查,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7.1、7.2规定。

5.3.2 塑料件和金属件的检查,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6的规定。

5.3.3产品的结构检查,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7的规定。

5.4 输入功率试验
5.4.1空载功率:产品在额定电压220-240VAC、标准状态下工作,用功率表测出其功率P,其值应符合
40-50W之间
5.4.2负载功率:产品在额定电压220-240VAC,用一个有一定长度、直径约为55mm的硬香肠,切成厚
度约为5mm的片状,施加在刀具上的力约为10N(香肠在切割前应在23℃±2℃温度下储存4h),用功率表测出其功率P,其值应符合本标准4.3规定。

5.5 开关试验
符合本标准4.7.3的规定。

5.6试验的精密度
试验方法的精密度应符合GB 6379《测试方法的精密度通过实验室间试验确定标准测试方法的重复性和再现性》中的有关规定。

5.7 操作半径的试验
用卷尺测量产品电源线的长度,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7.4的规定
5.8 电源线吊磅试验
符合本标准4.8的规定。

5.9 弯曲试验
符合本标准4.9的规定。

5.10电机试验
符合本标准4.10的规定。

5.11 绝缘电阻的试验
在常温下用兆欧表测量产品的绝缘电阻,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11的规定。

5.12泄漏电流试验
用泄漏电流测试仪加以正确的试验电压和施加部位其测试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12.1的规定。

5.13 电气强度试验
用耐电压测试仪加以正确的试验电压及漏电流在施加部位其测试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12.2的规定。

5.14 耐久性试验(需要时)
产品在1.1倍额定电压和正常负载下运行24h,而后在0.9倍额定电压和正常负载下运行24h,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13的规定。

5.15 螺丝扭矩试验
在常温下用扭矩电批对螺丝进行测试,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14的规定。

5.16 冲击试验
符合本标准4.15的规定。

5.17 跌落试验
符合本标准4.16的规定。

5.18 内部结构检查
符合本标准4.17的规定。

5.19轴向拉、推力试验
待刀片完全插入,锁紧卸刀按钮后,依次在刀片前端各施加轴向拉、推力75N,刀片位移≤2mm。

5.20 环境测试要求
符合本标准4.19的规定。

5.21 寿命试验
符合本标准4.20的规定。

5.22 零部件环保试验
将待测零件粉碎成颗粒状,放入ROHS测试仪中进行检测,其结果符合本标准4.21的规定。

5.23包装检查
在包装好前后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检查包装应符合标准8.1的规定.
6检查规则
6.1本标准规定应经鉴定合格后方能批量生产.
6.2 本标准规定产品应经本单位质量部门检验合格,方能出厂.
6.3检验规则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6.4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按GB/T2828.1-2003规定的一般检查水平Ⅱ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进行,随机抽取样品.
检验项目.不合格类别.接收质量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见表2.
表2
6.5.1一般在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考核对产品性能或质量影响时:
C)正常生产过程中,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周期性地进行一次检验.考核产品质量稳定性时: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5.2型式检验的内容包括本标准所定的全部试验项目,型式试验按GB/T2829-2002规定的特殊检查水平S-2正常检查二次抽样方案进行.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不合格类别,接收质量限(AQL),样本大小,判定数组见
表3
6.6判定规则
6.6.1合格判定
若不合格品数小于等于合格判定数时,则该批产品为合格.
6.6.2不合格判定
若不合格品数大于等于不合格判定数时,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此时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返工,剔除不合格品再进行复检.在复检时应采用加严检查.复检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
7.1 产品标志,必须具备下列项目或按客户要求:
——产品型号、规格;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单位:V);
——额定输入功率(单位:W或kW)或额定电流(单位:A);
——电源性质的符号,标有额定频率(单位:Hz)的除外;
——制造厂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
——Ⅱ类产品应有相应的“回”形、环保、禁浴标志;
——防水和防潮等级的代码或符号;
认证标志(相对获得认证的产品而言)认证标志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7.2 标志应是容易辨认的,标志应不易被取走,且不应呈现卷曲。

7.3 包装箱标志,必须具备下列项目或客户要求: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b) 制造厂名称及商标;
c) 产品数量;
d) 包装箱毛重(kg)
e) 包装箱外形尺寸:长×宽×高㎝;
注意事项标记:“易碎物品”、“怕雨”、“向上”“回形”等文字或符号;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1 包装
包装箱无破损,其内装件齐全应包含:全套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以及产品所需的附件等或按客户要求。

8.1.2跌箱测试
通箱毛重与跌箱高度标准
毛重高度
1 - 20.99磅 30英寸
21 - 40.99磅 24英寸
41 - 60.99磅 18英寸
61磅以上 12英寸
8.1.2.1.方法: 每箱按A.B.C.顺序共跌10次
A) 箱的6面.
B) 其中一角辐射的三条边.
C) B项三条边组成的箱角.
8.1.2.2.次品标准:
跌箱后产品有功能缺失,产品有严重非功能性难于修补的损坏
8.2 运输
产品在包装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雪)水直接淋袭和剧烈碰撞,严禁与化学物品和潮湿物品混装。

8.3 贮存
产品在包装以后应贮存于温度在–10℃~+40℃之间通风良好的仓库中,其周围应无腐蚀性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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