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项目考试服务提供商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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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班组长岗位管理能力资格认证二期培训全国统一考试服务商评选说明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1.8
一、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班组建设,推进中央企业职工队伍建设,国资委与清华大学2009年联合启动了中央企业班组长岗位管理能力资格认证远程培训项目,自2009年培训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参训企业、学员的充分认可,同时也得到了国资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批示,要求将此项目视为国资委的一项重点基础工作和战略项目,要求不松懈,重质量,创名牌。
根据项目设计,该项目每期的学习时间为12个月。
项目二期培训于2010年9月下旬启动,初步拟定于2011年11月中旬,面向二期培训及首期缓考补考的约13000名左右班组长开展考试工作。
考核合格的学员将获得国资委和清华大学联合颁发的证书。
为保障项目质量,推进班组长远程培训可持续发展,该项目将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考核标准。
为此考试主办方将从若干考试服务商中挑选一家服务商作为本项目考试的供应商,由其承担项目考试的部分前期筹备工作和所有考务组织工作,主要包括:考题电子化和随机组卷(或纸笔考试对应工作)、城市考点设置、考生考场编排、考场布置、考务人员组织及培训、现场考试实施、考试成绩等数据回传等系列工作。
二、考试服务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100_万元(含)以上、具有履行合
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3、具有承接大规模纸笔考试或计算机考试服务的经验,考试服务具备组织考试学员数量
10万人次以上或纸笔考试人数5万人次以上规模。
(须提供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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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用计算机考试时,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考试软件,具备考试、自动阅卷、
考试结果分析等主要功能。
5、具有全国500个以上的签约考点。
(须提供签约考点名称、城市、负责人、联系方式
目录一份,供主办方抽检)
6、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没
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遵守国家、北京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7、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评选的,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应当向主办方提交联合协议。
说
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联合体的全部参评文件需每个组成成员签字、盖章,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评选,联合体中每个组成成员对联合体的服务协议均承
担全部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的联合体组成成员均需满足以上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六条
的全部要求。
并且在评选时以联合体中资质最低的成员资质视为联合体的资质。
三、考试服务任务概述
1、考试报名确认时间:2011年9月19日-2011年10月23日
2、模拟考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起
3、考试时间:2011年11月12日,14:00-16:00.(具体时间以主办方通知为准)
4、考试形式:纸笔考试或计算机考试,要求供应商向主办方提供客观题成绩数据。
5、考点设置:至少在80个以上城市(请根据学员分布情况)设置考点。
在同一城市中
学员集中的区、县应设置考点;须保证在本地(城市)考试的学员比例达到80%以
上,跨城考试可以保证当天往返的学员比例应达98%以上。
6、考试系统需求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系统:
1)题库管理系统
2)报名管理系统
3)考务管理系统
4)考场管理系统
5)纸笔考试(客观题)阅卷方案或计算机自动阅卷系统
7、运营服务部分
要求供应商承诺提供以下运营服务内容:
1)考试场地
2)客服中心
3)考试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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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考巡检
8、考务组织相关工作明细:
每个考场(教室)至少1名以上监考,每50个学员须至少配备一名监考。
每个设考城市至少1名以上督考,督考人员须为服务商直属工作人员。
主办方将随机选择城市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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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文件
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必须使用标准简体中文,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应包括:
1.项目考试方案打印件10份。
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简介、考试组织实施办法,考场设置,服务报价等,方案须加盖机构公章。
提交1份电子版。
2.任务回应一览表打印件10份。
(格式自定)提交1份电子版。
3.报价单打印件10份(应以“考试人均单价”为报价的基本单位,报价采用人民币,同时明确具体的费用明细。
)提交1份电子版。
4.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服务案例证明资料*
✓法人身份证付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CMMI 2级以上认证证书(如果有的话)
✓公司具备的其他资质证书(如果有的话)
✓公司荣获的相关荣誉证书(如果有的话)
注意: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有“*”必须提供,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5.签约授权考点目录打印资料2份。
(须提供签约考点名称、城市、负责人、联系方式目录一份,供主办方抽检)提交1份电子版。
五、评选时间安排:
2011年9月2日下午15:00前:提交考试组织方案及相关评选文件到评选秘书处。
2011年9月8日上午08:45前:到达答辩地点清华大学东门创新大厦A座四层大会议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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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抽签。
09:00: 开始评审,陈述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10-15分钟。
六、评选办法及评选因素
主办方采用综合评分法组织评选,主办方根据综合评分选定供应商,主办方根据评标结果向选定的供应商发出通知。
●主办方仅对参与面评的各服务商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
●本次评选采取综合评议法。
将根据服务商的考试领域资质,设计方案的科学性,服
务商的考点铺设力量,计算机考试软件技术水平,历史及当前服务案例,运营服
务的质量,服务价格的合理性、应急预案及增值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标。
●评选文件将按以上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评标。
以下因素将被考虑:
A)服务商的资质、经验及履约能力
✓考试服务相关法定资质,是否达到行业标准等;
✓服务商历史服务案例,服务规模及服务项目;
✓服务商当前服务案例,服务规模及服务项目;
✓服务商的考点铺设能力,签约考点的数量、构成等;
✓大规模考试的考务组织能力;
✓考试服务运营队伍人数、构成与结构;
B)商务因素
✓考试服务价格的合理性;
✓考务组织相关服务的交货周期;
✓商务、考题的保密程度;
C)技术因素
✓考试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和规范性;
✓计算机考试软件的安全性、稳定性、先进性、扩展性和实用性;
✓考题电子化水平;
✓对考试结果的数据分析能力;
✓考试方案功能的完备性和独创性;
✓考试软件或管理系统的接口及开放性;
✓供应商的陈述演示质量。
D)其它方面
✓应急措施;
✓供应商在以上基础上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或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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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解释权
本评选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八、评选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系人:电话:
E-mail:
附件一:项目学员分布情况(见资料Excel文件)
附件二:首期设考城市目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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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首期设考城市目录(83个城市,102个考点,350个左右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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