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管理以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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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管理制度
一、义工时间相关规定
第一条义工每学期须做满16小时方可申请奖助学金
第二条未作满16小时义工取消申请奖助学金资格
第三条义工时间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核算
第四条各活动义工时间核算
1.爱心宿舍、环保校园:按照实际活动时间计算
2.爱心包裹:每天折算义工时间两小时;
3.爱心家教:折算义工时间五小时;
第五条除第二条所包含活动外的自强社活动,活动开始前会明确规定义工时间的核算,各学院须严格执行;
第六条学院内部义工活动需将活动策划等详细活动信息交至自强社总社,由总社统一确定核算标准,各学院须严格执行,保证义工时间的真实有效;
第七条除学校、学院统一组织义工活动完成的义工时间之外,社员个人完成义工时间须出示相关证明(必须由单位/个人签字、盖章)否则不予计时;
第八条假期义工服务时间是有限制的,寒假义工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暑假不得超过10小时;
二、南昌大学义工证领取、上交盖章相关管理方法
为规范南昌大学义工证发放工作,保证义工证发放工作的公平
性、公正性,为以后的各项工作带来便利,更好的服务同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义工证的领取
1.领取人需携带本人校园卡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证件,在领取时交与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的值班人员,以便进行身份证明;
2.领取人应持有本学院相关指导老师等签字盖章的领取证明,在该证明上应注明需要领取的份数;
3.在领取义工证时须认真填写“义工证领取登记表”相关信息,以便日后管理;
第二条义工证的上交盖章
1.义工活动结束后各位义工将填好信息的义工证交至工作人员处,并请各班参加活动的代表于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及时到经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办公室(150119)领取;
2. 活动结束时不能上交义工证的在活动结束后2天内上交至经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办公室(150119)领取;
3.义工证需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总社,超过限期后果自负;
4.义工证上交后及时通知相应的管理各自学院总社工作人员;
奖惩制度
一、自强之星的评选
第一条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条评选对象
南昌大学自强社全体成员
第三条名额确定
每个学院3—5人
第四条评选条件
1.遵守自强社各规章制度;
2.基本参加自强社各种会议及活动;
3.在义工活动中积极性高,责任感强,表现突出;
4.服从组织和上级安排,并完成所规定的义工时间;
第五条考核方法
由班级负责人统计成员义工时间,并交由学院负责人进行考核,最后由总社评定“自强之星”;
二、奖惩制度细则
第一条校自强总社有对义工进行进行奖励或处罚的权利
第二条奖励
1.学期末,根据活动多少及活动情况,由总社统一评选出优秀自强社分社,给予表扬;
2.每学期积极参加义工活动超出义工规定时间的社员,每超出一小时加2分,分数作为“自强之星”的考核参考;
3.超出的义工时间可折算为第二课堂学分;每5小时0.2分;
4.每年5月对全体社员进行评定,获得奖励的同学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扬,并在社员代表大会上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第三条惩罚
1.未完成规定义工时间16个小时的社员取消申请奖助学金的资格;
2.对义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虚报义工时间、恶意损坏自强社名誉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评优资格、检讨、通报批评、留社察看、取消社员资格等惩罚;
3.每学期内两次及以上不参加指定活动,三次无故旷会或迟到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第四条自强总社有奖惩决定权
所有奖惩决定由自强总社参考学院负责人提供资料做出决策统一以文字通知形式下达至各学院;
PS: 经管学院义工活动飞信群:49841471
经管勤工奖助义工QQ群:187138100
南昌大学经管勤工中心新浪微博:/jgqg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