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营养师聘用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诊所营养师聘用协议
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双方缔结,旨在规范诊所与营养师之间的雇佣关系。
1. 雇佣关系
1.1 本协议适用于诊所(以下简称“雇主”)与营养师(以下简称“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
雇主根据业务需要雇佣员工,并员工同意接受雇主的聘用。
1.2 雇主在聘用员工期间承诺遵守相关劳动法规和政策,并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培训和发展机会。
1.3 雇主有权根据业务需求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员工应按时上班,并遵守雇主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
1.4 雇主与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为固定期限合同,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2. 工资和福利
2.1 员工将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该待遇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竞争情况进行调整。
2.2 员工将享受符合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2.3 员工在诊所工作期间,享有带薪年假和病假的权益。
员工应提前与雇主沟通并按照规定程序请假。
2.4 员工还有权获得诊所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如培训津贴、奖励等。
具体福利待遇将根据雇主的政策规定。
3. 保密义务
3.1 员工在诊所工作期间,可能接触到与诊所业务相关的机密信息。
员工应对所接触到的机密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2 即使在离职后,员工仍应保护诊所的机密信息,并不得利用该机密信息从事与诊所业务有竞争的活动。
3.3 雇主对于员工保密义务的履行,将提供必要的保护,并承诺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员工的个人信息。
4. 终止和解除协议
4.1 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商决定是否继续雇佣关系。
4.2 如员工违反本协议的内容,雇主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终止雇佣关系。
4.3 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5. 争议解决
5.1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若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向相关法律机构提起诉讼,并接受该法律机构的最终裁决。
6. 其他事项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署确认后生效。
6.3 本协议一式两份,雇主和员工各持一份。
以上为双方就诊所营养师聘用事宜所达成的协议,请雇主和员工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内容后签署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