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复勘工作管理办法 fukan_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复勘工作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业务复勘工作,防范道德风险,监督经营单位承保、理赔业务政策及流程的执行,促进两核管理质量提高,为企业创造良好效益。

二、复勘原则
不徇私情,责任第一,提前介入,注重证据,保证时效,求精求细。

三、理赔复勘工作范围
(一)车险综合损失超过3万元以上的案件。

(二)非车险综合损失超过10万元以上的案件。

(三)举报人举报的存在道德风险的案件。

(四)车险综合损失3万元以下的案件每月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

(五)非车险综合损失10万元以下的案件每月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

(六)通过其它渠道发现的有问题或有疑点的案件。

四、复勘流程
(一)复勘的前端介入
1、产品管理部门的调度人员或兼有调度职能的接报案人员接受报案信息后,在通知查勘人员进行现场查勘的同时通知复勘人员,复勘人员根据案情需要决定是否对第一现场进行复勘。

2、复勘人员每日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查看报案记录,发现可能存在疑点的案件,关注的主要内容为:
(1)出险时间:是否在深夜或临晨,有无人为制造假案的可能;是否在中午、晚间的饭后时间,有无酒后驾驶可能。

(2)出险地点:是否可能发生人为制造假案的偏僻地域。

(3)出险车型:是否老旧车型;被盗抢车辆是否易盗抢车型。

(4)事故车辆是否多次出险。

(5)报案资料内容是否逻辑关系混乱。

(二)复勘的中端介入
1、重大赔案(车险3万、非车险10万以上案件)在理赔的查勘定损环节结束后其定损结果必须经复勘人员审核确认。

2、在理赔流程进行过程中,复勘人员根据举报或其它途径获取信息,认为赔案存在问题随时介入调查。

(三)复勘的末端介入
1、对需要修复的机动车辆等保险标的,在查勘定损阶段向被保险人及负责维修的单位发出《复勘通知书》,约定在受损标的基本修复后复勘人对修复情况进行复勘,复勘的主要内容为:
(1)是否按照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核定的维修、更换项目进行维修或更换。

(2)更换配件是否有以次充好的情况。

(3)修复项目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4)修复历时是否符合我公司服务标准的要求。

2、赔案核赔完毕或结案后,复勘人员根据举报或其它途径获取的信息,认为赔案可能存在问题,对赔案介入调查。

五、复勘人员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
(一)复勘人员有了解所负责的案件案情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所负责案件案情保密的义务。

(二)复勘人员根据案情需要,有暂停案件理赔流程或调阅赔案资料的权利;在执行“暂停案件理赔流程”或调阅赔案资料时,必须填写《案件复勘处理意见》(附件二),说明需求及需求理由,交分公司产品首核签阅后执行并存
2
档,如车险首核不在工作岗位或其它紧急、特殊情况,复勘部门出具《案件复勘处理意见》,直接交由产品部门负责人签阅后执行并存档。

案件资料的交接应依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填写《案件资料交接表》(附件六),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对案件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泄密或丢失。

(三)复勘人员有对重大赔案的定损结果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的权利。

(四)复勘人员有缩短赔案资料滞留时间、加速业务流程的义务。

对定损结果的审核确认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叫停赔案或调阅案件资料后的调查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如确因案情调查需要,在上述时限内无法完成,应填写《案件复勘说明》(附件四),说明延期理由,报分公司产品首核或分公司负责人。

(五)复勘人员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运用调查手段的权利。

调查人员采用何种调查方式、运用何种调查手段以查清案情为目的,不受他人影响。

六、产品部门疑难案件的移交
1、产品部门认为案件有重大疑点,并已对疑点进行调查,但因取证难度较大,或碍于调查力量、调查手段等原因无法彻底查清,可移交复勘部门查处。

2、产品部门移交案件应填写《案件移交复勘调查申请表》(附件五),介绍前期调查概况,说明移交理由,经产品首核或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连同赔案移交复勘部门调查。

3、复勘部门对移交案件接手后,应尽快组织力量进行查处,不得延误。

七、核保业务复勘、调查工作
(一)调查监管工作重点
1、强化“规范经营”的理念,严厉制止和打击“违法违规批退”,“系统外出单”。

2、严格执行核定的业务费率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降低或提高费率。

3、重大承保项目是否得到充分调查、论证。

3
4、承保项目是否进行认真的风险查勘。

5、车险承保是否依照规定实行验车管理,是否完成验车率考核指标。

6、重大货物运输险项目是否对所运货物进行检验,是否监督装车、装船。

7、渠道业务是否得到有效清理,优良业务是否真正控制在公司而不是个人手中。

8、应收保费管理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否有专人管理,对超帐龄应收是否进行及时催缴。

(二)承保业务的复勘、调查工作采取抽查承保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八、关于《复勘报告》
(一)复勘人员对于所复勘的两核案件应逐件登列《案件调查登记表》(附件七),如在复勘调查中发现确有问题,应出具《复勘报告》(附件一),《复勘报告》的主要内容为:案由,调查时间,调查所至处所,存在疑点,复勘结果,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复勘报告》按年度编制流水号,如,一式两份,一份送产品首核并放入赔案中,一份自行存档管理。

(三)对假赔案,扩大损失超过1万元以上的赔案等问题比较严重的案件,应及时向总公司管理部门报告;
(四)复勘人员每月写出《复勘工作月度总结报告》,其内容为:月度开展的主要工作(调查案件件数,挽回的损失情况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两核工作总体情况的分析和建议。

对核保工作、小额赔案抽查中所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复勘工作月度总结报告》中说明;
九、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在工作中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成绩突出者,可根据贡献大小,分别给4
予通报表彰,奖金奖励,晋级、升职等奖励;
2、复勘人员通过独立工作发现假案,避免公司损失,分公司复勘部门根据贡献大小,在提取的相关案件办案经费的50%以内对有功人员进行分别奖励;
3、复勘人员通过调查发现损失扩大,并切实减少了损失,成绩突出者,分公司复勘管理部门在1万元以内进行奖励;
(二)处罚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以及《稽核调查部职业道德规范及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罚。

本办法颁布后,其它有关规定终止。

附件一:《复勘报告》
附件二:《案件复勘处理意见》
附件三:《案件移交复勘调查申请表》
附件四:《案件复勘说明》
附件五:《复勘通知书》
附件六:《案件资料交接表》
附件七:《案件调查登记表》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5
附件一
复勘报告
复勘人:复勘日期:年月日6
附件二
案件复勘处理意见编号
7
8
附件三
案件移交复勘调查申请表
9
10
附件四
案件复勘说明
11
附件五
复勘通知书
汽车修理厂(公司):
我司保险标的车辆□/第三者车辆□(请√),车型,车牌号,已经由贵厂修理,敬请按修理合同保质保量,按期修复。

为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请保留更换残件以便我司回收及复勘时核对,并请于该车辆修复试车后,出厂前三天内通知我部,我部将在一个工作日内派员对修复质量进行复勘检验,如拒绝复勘,我们将扣除定损金额的20%,敬请支持(此通知内容告知被保险人)。

联系电话:联系人:
华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分公司
年月日
事故车辆修理复勘通知回执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保险标的车辆/第三者车辆(请√)车型车牌号,已经由我厂修理,该车辆修复后试车并正式出厂前三天我厂将及时通知贵司调查部复勘调度。

12
被保险人签收:修理厂签收人:
联系电话: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本回执放入赔案中)
13
附件六
14
15
附件七
1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